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孝 道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110 年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
二、110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 畫。
貳、目的
有鑑於近代孝道觀念式微亟待振興,為喚起國人對孝道教 育的重視,建立美善社會。本計畫除激盪校園中的孝道觀念,
亦將廣納民間及企業想法,用愛及文字滋養學童溫潤社會,朝 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正向共好目標 邁進。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二、 承辦單位: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 屬高級中學)。
肆、參加對象
有志推廣孝道人士。
伍、甄選規則 一、活動日期:
(一)收件截止日:110 年 10 月 6 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三)頒獎日期: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 時,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二、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郵寄紙本:
1、請於 110 年 10 月 6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國立高 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封袋 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以利清楚標示。
2、檢附資料:
(1)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附件一】
(2)報名表一張【附件二】
(3)作品一式四份【附件三】
(4)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四】
(5)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附件五】
(二)電子寄送:
1、作品電子檔請寄送至:
信件主旨:110 年孝道文案比賽-姓名 2、各檔案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1)報名表:報名表-文案-作者 例:報名表-文案-王小明 (2)作品:作品-文案-作者
例:作品-文案-王大明
(三)以上紙本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 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聯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7-7613875 分機 524,許助理,
E-mail:[email protected]。
陸、甄選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文案撰寫方式:
1.請針對「孝道教育推廣」撰寫具有引領潮流、創新觀念的 創意文案,請至國教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參考相關 資料。
2.作品請提供一份圖文並茂文案。(請參考附件三) (1)電子檔格式請提供 WORD 檔或 ODF 檔,及 PDF 檔。
(2)內容應有圖片(樣式不拘,電繪、手繪、照片皆可) (3)並搭配金句(30 字以內,可搭配圖片之創意短句) (4)再以文章撰寫內容(200~500 字,文體方式不拘,可結
合圖片與金句創意文案)
(二)評選標準
評選標準
文字敘述能力 20%
傳播性(記憶深刻,琅琅上口) 30%
正面效益、影響力 20%
創意性(是否能將圖片、文字運用得宜,
並用創意帶出孝道意涵)
30%
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國 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柒、獎項
一、 獎項規劃如下,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
(一)特優:共 1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6,000 元禮 券。
(二)優等:共 3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3,000 元禮 券。
(三)佳作:共 5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1,500 元禮 券。
(四)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二、 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 作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 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 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二、 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 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 合格件,不予評選。
三、 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 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教署,國教署基於非 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 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 勞或任何費用。
四、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 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
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 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 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 或得獎資格。
六、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110 年度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比賽專用信封封面
編號:(由承辦單位自動產生套印)
802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凱 旋 二 路 89 號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附 屬 高 級 中 學
孝 道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啟
〔110
年度 孝道 教育 創意 文案 比賽
〕
掛號 ---
貼足郵資
寄件人姓名:
聯絡方式(手機):
地址:
內 附
(
請自 行勾 稽檢 查)
□
1 紙本-孝道創意文案比賽報名表一份□
2 紙本-作品書面資料一式四份□
3 紙本-作品聲明與授權書一份□
4 紙本-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一份注 意
一、左列各件請依左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 夾在右上角,請勿摺疊,應平放裝入此信封內。
二、每 1 封袋,僅限一組報名一項領域使用。資料不全者,
不予受理。
三、本封袋請以掛號郵件投遞,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 誤,而致無法報名,由參賽組別自行負責。
附件一
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110 年度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收件號碼
(由收件學校填寫)
作者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室內電話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創作理念
附件二
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110 年度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比賽 圖片(樣式不拘,電繪、手繪、照片皆可)
金句:(30字內,可搭配圖片之創意短句)
文章內容:(200~500字,文體方式不拘,可結合圖片與金句創意 文案)
附件三
作品聲明與授權同意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君(以下稱甲方)
就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無 償授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乙方)基於非營利之教育 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進行重製、改作、發 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 為。
甲方聲明並保證授權著作為甲方所自行創作且授權著作,未曾於其 他比賽獲獎,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擔保投稿作品 為初次發表。
本著作作者同意於下方簽章。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甲 方
作者姓名: (簽章)
作者身分證號碼: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
連絡電話:
地址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四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比賽」,為遵守個 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前,依法告知下 列事項:
一、 蒐集之目的:競賽活動辦理等特定目的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學校、連絡方式(包括電話號 碼、E-MAIL)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三、 本署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 本署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主辦單位僅於中華民國 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 本署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行銷推廣、宣傳及輔 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 您的個人資料。
七、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署行 使下列權利:(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 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五)請求刪除。
八、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署不負相 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規定,本署得酌收行 政作業費用。
九、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署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 相關業務。
十、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 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單位上述告知事項。
本人同意貴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 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 (簽章)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