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申請表
申請項目:□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總機構 ) 申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備查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分支機構申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備查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離職 自行 申請異動備查
※專業人員異動之機構或分支機構許可證號及名稱必填;異動日期距申請日不得逾30 日。
機構許可證號 機構名稱
專業人員姓名 證書字號 異動情形 異動日期
□新增(聘) □離職□取消登錄 年 月 日
□新增(聘) □離職□取消登錄 年 月 日
□新增(聘) □離職□取消登錄 年 月 日 申
請 人
茲檢附有關文件申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備查。以上資料及所附文件均屬實,如有虛偽,
願負法律上之一切責任。
【※分支機構專業人員異動,須由總機構提出申請※】
總機構名稱(總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許可證字號(總公司): 負責人或代表人(總公司):
(簽章)
總機構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或專業人員姓名:
(專業人員離職,自行申請者請親自於此處簽章,並註明原 任職機構名稱:
《免機構簽章》)專業人員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檢附文件如下(請依序排列並加蓋公司大小章,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之字樣):
□一、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備查:
□1.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申請表(私業管表 E-5)。
【※須由總公司提出申請※】
□2.異動後之從業人員名冊(私業許表 AA-2 或 DD-2)。
□3.新增(聘)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影本及其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機構無新增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者免附)。
□二、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離職自行申請異動備查(注意事項說明第 2 點):
□1.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申請表(私業管表 E-5)。(請註明聯絡電話及原任職機構名稱)
□2.原任職機構出具之離職證明正本。
※
注意事項 :
私業管表 E-5
10302裝
訂
線
1.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異動 ( 如新聘、離職或新增、取消登錄 ) 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自異動之 日起 30 日內 報請原許可機關備查。
2.
新取得專業人員證書者,不論年資多寡, 異動日期仍不得比專業人員證書之發證日期提前 。
※相關法規及申請程序,請依照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www.wda.gov.tw 所載最新規 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