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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外籍配偶親師溝通模式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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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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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教育學系所 碩士論文

台東縣外籍配偶親師溝通模式之研究

研 究 生:陳啟昌 撰

指導教授:梁忠銘 先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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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時間過得很快,兩年的東大教研所生涯轉眼間就要畫下句點,我的生命卻在 這兩年裡轉了幾次彎,每次遇到困難,總是選擇逃避、沉默的我,自信心幾乎就 要被磨光了,曾經…曾經好幾次想要放棄,沒想到自己會有完成論文寫謝誌的這 一天。誠如梁忠銘老師說:「人生就是要被磨過,被磨過之後就會覺得以後的日子 很好過。」也許,老天爺早已安排好每一個人接受試煉生命的機會,現在的我較 能以平常心看待,相信一切都是老天爺最好的安排。

如今我的論文能夠完成,感謝老天爺的幫忙,讓我撐到最後這一刻,更感謝 指導教授梁忠銘老師總是在百忙之中抽空為我批改論文,因為有您的細心指導,

讓我能夠順利完成畢業論文,也感謝論文口試委員范熾文教授、廖本裕教授提供 許多寶貴的建議,讓我的論文更加完備、充實。

感謝學校的同事,感謝你們在校務工作繁忙之際,還對我的論文表達高度的 關心,雖然讓我感覺壓力很大,不過也許就是這份壓力督促我一定要完成論文。

也感謝同組一起努力的同學:淑賀、式州、志豪、珠貝、佩娟,在我絞盡腦汁寫 不出東西的時候,感謝你們給我加油打氣、鼓勵與陪伴。此外,也要感謝所有關 心我的人,謝謝大家。

最後感謝我的家人:我的媽媽,我的老婆,我那兩個小孩,感謝你們對我在 研究所進修這段時間的包容,太久沒帶你們出去走走了,現在可以好好計畫一下 囉,另外,家裡的煮飯、洗衣及打掃工作,以後我不會再藉口缺席了,我們一起 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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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外籍配偶親師溝通模式之研究

作者:陳啟昌

國立台東大學教育學系所

摘 要

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法及個案訪談法的方式來進行外籍配偶親師溝通之資料 蒐集與統整分析。擬達成下列研究目的:一、了解外籍配偶進行親師溝通的時機 與內容。二、了解外籍配偶與教師進行親師溝通的模式。三、歸納出外籍配偶與 教師進行親師溝通面臨的困境與提出解決策略的建議。本研究發現:一、學童上 學和放學的時間是外籍配偶最常啟動親師溝通的時機,其子女的年齡越小與學校 老師溝通的次數越多。二、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內容包含子女課業問題、親師教 養觀念與學生行為問題、子女發音問題、子女健康與飲食問題、外籍配偶家人問 題、及外籍配偶個人問題等六項。三、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模式,分別有溝通的 對象以子女班級的級任導師為主、面對面溝通是外籍配偶最常用的溝通模式、外 籍配偶較少使用電話做親師溝通、有聯絡簿溝通的障礙、透過他人的協助達成親 師溝通、經常參加親師座談會或親子活動、家庭訪問的親師溝通模式未完全暢通、

外籍配偶主動溝通多於被動溝通。四、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困境包含異國文化的 衝擊、語言障礙、看不懂聯絡簿。五、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解決策略包括請家人 協助、請朋友協助、自己慢慢想慢慢說、以面對面溝通代替聯絡簿溝通、信任與 配合老師、經常溝通減輕壓力、參加學校辦理親職教育相關活動等七項。

關鍵詞:文化差異、外籍配偶、親師溝通、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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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arents/teacher communication patters study of foreign spouse in Taitung County

Chi-Chang Chen

Abstract

In this parents/teacher communication patter study for foreign spouse, we did the data collection and integration analysis through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case interview. The purposes of this research are listed as following: First, to understand the timing and content of the

communication for a foreign spouse. Secondly, to understand the communication mode between foreign spouses and teachers. Third, understanding the difficulties of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foreign spouse and teachers and proposing solutions.

The result of this study: first, most common foreign spouses take the chance of sending children to and picking children up from school as the best timing for communicating with teachers. The younger of their children and the more the communication made. Second, there are six

communication issues including homework problem, parents/teacher education concept and behavior problems of students, pronunciation problems, child health and diet issues, family problems and personal problems. Third, the communication mode of foreign spouses include communicating mainly to the classes instructor, face-to-face

communication is the most commonly used and less telephone

communication, there are communication barriers of using contact book, needing the assistance of others to do the communication, participating more in the pro-division seminar or parent-child activities, home visiting mode of communication is not entirely clear, and taking the initiative to communicate more than a passive communication. Fourth, the difficulties of the communications between foreign spouses and teachers include the impact of cultural differences, language barriers, and reading the contact books. Fifth, the proposed solutions include asking help from other family members or friends, trying to slow down the speaking and thinking speed, using face-to-face contact instead of contact books to communicate,

trusting and cooperating with teachers, regular communicating regularly to reduce the pressure, and participating in school activities that related to parents/teachers communication.

Keywords: cultural differences, foreign spouses, learning outcomes,

parents/teachers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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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2

第三節 名詞釋義………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外籍配偶的概況………7

第二節 親師溝通的理論 ………20

第三節 外籍配偶親師溝通之相關研究 ………25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29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29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限制 ………31

第三節 研究方法 ………34

第四節 資料分析 ………35

第五節 研究信度與效度 ………36

第六節 研究倫理 ………37

第四章 研究結果之分析與討論……… 39

第一節 親師溝通的時機、內容 ………39

第二節 親師溝通的模式 ………65

第三節 親師溝通的困境與解決策略 ………86

第四節 分析與討論………102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15

第一節 研究結論………115

第二節 研究啟示………120

第三節 研究建議………121

參考文獻 一、中文資料 ………124

二、網路資料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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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附錄一 訪談同意書………128

附錄二 訪談大綱………129

附錄三 訪談逐字稿—阿嬌………131

附錄四 訪談逐字稿—阿玉………137

附錄五 訪談逐字稿—阿霞………147

附錄六 訪談逐字稿—阿紅………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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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1-1 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案國籍與大陸(含港澳)分 ……… 11 表 2-1-2 國人與外籍配偶聯姻統計 ……… 12 表 2-1-3 2006 年(95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概況表……… 15 表 2-1-4 2007 年(96 學年度)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縣市別及性別分… 16 表 2-1-5 2007 年(96 學年度)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國籍別分………… 17 表 2-1-6 嬰兒出生數按生母原屬國籍統計 ……… 18 表 3-2-1 訪談對象與背景資料表 ……… 32 表 3-4-1 訪談資料編碼表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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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2-2-1 Rohwer 的親師溝通理論模式……… 21

圖 2-2-2 Crable 的互動溝通模式 ………22

圖 2-2-3 Hargie 的人際溝通互動模式 ………23

圖 3-1-1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圖 ……… 29

圖 3-1-2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圖 ……… 31

圖 5-1-1 台東縣外籍配偶親師溝通模式圖………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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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是在瞭解台東縣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現況、困境與溝通模式,期 能藉由此研究找出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具體有效策略或建議,提供外籍配偶與一 般家長,甚至於提供學校教師作為親師溝通的參考。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研究 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動機

2007 年新的學年度(96 學年度)開學時,研究者服務的學校在新生入學方面,

正如教職同仁所預期的,班級學生人數減少、班級中有外籍配偶子女,且外籍配 偶子女人數在班級學生人數中所佔的比例逐年上升。但特別的是過去學校裡外籍 配偶子女的母親都是印尼國籍的,2007 年新進的一年級新生裡外籍配偶子女的母 親卻全都是越南國籍的,這個現象引起了個人的好奇。

以研究者的學校來說,2006 年(95 學年度)擔任學生家長會會長的配偶即是 屬於外籍配偶,這位外籍配偶與學校互動很少,不常參加學校舉辦的各項親子活 動,以至於除其子女的導師之外,學校的教職員大部分都不認識這位家長會會長 的配偶,這在親師關係融洽的小學校裡算是特殊的。另外,也有一個突遭變故的 學生家庭,學生的母親也是個外籍配偶,該位學生的母親無法以國、台語和學校 老師溝通,學生學習的各項事務全由學生的親戚代為處理。以上也許只是少數特 例,因為學校裡其他外籍配偶子女的學生在學業成績表現上還不錯,甚至還有超 越非外籍配偶子女的學生的情況。

依據教育部教育統計資料指出,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已漸成為現今台灣不 容忽視的人口新族群,無論繁華熱鬧的大都市抑或是地處偏遠的離島、山地,皆 有他們就學的足跡。雖然這幾年來政府投注在外籍配偶家庭及其子女的輔導人力 和經費補助已不少,如教育優先區計畫將外籍配偶子女人數列入補助指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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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外籍配偶家庭教育輔導活動、及外籍配偶成人教育班等。但外籍新娘越來越 多,其子女學習能力明顯落後,外籍新娘因語言不通、國情或生活習慣互異等因 素,無法融入當地生活,不僅家庭失和,下一代教養也受影響,其子女學習能力 多位於後段,問題不容忽視(吳俊緯,2004)。因此,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是我們 不得不正視的議題。研究者認為當外籍配偶子女入學之際,其外籍配偶是否有能 力扮演其子女學習的後盾,是學習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但是如何能深入了解,

則須透過教師與其之間的真實互動,一同喚起台東的外籍配偶對親職教育的正確 觀念,進而獲得家長的接受和認同,正是本研究主要的研究動機。

親師的溝通管道是很多元的,家庭與學校老師之間若能進行良好的互相溝通 和尊重,這對學生的身心發展、學習表現和正向行為的養成都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要栽培出一個良好的小幼苗也是同樣的道理,並不是只靠學校或老師單方面的付 出,家長和教師間必須密切配合,這乃是成功教育子女的重要因素之ㄧ。因此,

親師之間如何溝通也是本研究另一個想探討之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由於外籍新娘配偶家庭,多數處於經濟的弱勢地位,導致其所生的子女成為 台灣新一代的弱勢兒童(吳清山,2004)。那些來自新弱勢族群的子女,可能因為 語言發展緩慢或家庭學習支持系統的不足,而引發學習能力低落、注意力不集中

,以及在團體中明顯害羞、內向、沒自信等人際關係的問題(黃木蘭,2004)。一 般而言,外籍新娘的台灣配偶多屬高齡、社經地位較低、身心障礙者,而外籍新 娘 本身則以年紀較輕者居多,另一方面因文化和環境的差異,很難短時期內適應在 台生活,不僅造成外籍新娘個人身心的雙重壓力,而且對於下一代智能發展、生 活習慣、人際關係及人格發展等方面,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吳清山,2004)。當 外籍配偶子女陸續進入學校就讀,親師溝通的問題相伴而生。外籍配偶在什麼樣 的時機點找學校老師進行溝通與意見交換?是為了子女學業上的問題?學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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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的問題?還是家庭教育的問題?外籍配偶與學校老師溝通時有沒有語言上的 障礙?對於子女教育問題有沒有不同的見解…等等?而學校教師在進行例行性親 師座談、家庭訪問或學生特殊事件之互動時,能否有效產生共識、解決問題、進 而提升其子女學習,其間的溝通問題,需透過實徵研究而得以呈現。

親師間的溝通影響學生學習成效甚鉅,為使未來教師與外籍女性家長間之溝 通能更為積極有效,本研究擬達成下列目的:

一、了解外籍配偶進行親師溝通的時機與內容。

二、了解外籍配偶與教師進行親師溝通的模式。

三、歸納出外籍配偶與教師進行親師溝通面臨的困境與提出解決策略的建議。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爲了方便讀者瞭解本研究的重要名詞,以下界定幾個重要的名詞。本研究的 重要名詞包括:外籍配偶及親師溝通,玆說明如下。

一、外籍配偶

外籍配偶是嫁給台灣男性的外籍女性,並大多泛指利用不同婚姻管道,尤其 是婚姻仲介公司型態進入台灣地區的東南亞及或大陸籍女子(蕭昭娟,2000)。

夏曉鵑則認為台灣所謂的「外籍配偶」,一般係來自東南亞地區,與台灣籍 男子結婚的女子(夏曉鵑,2000)。

而顏錦珠認為以原國籍為東南亞地區,包括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高 棉、柬埔寨等地區的女性,嫁給台灣男性。舉凡「東南亞地區」 (中國大陸地區、

日本、歐美地區國家除外),藉由「婚姻管道」,辦妥結婚登記,且已入境依親居 留或定居之女子,均稱之「外籍配偶」(顏錦珠,2002)。

陳伶姿、游宗穎則將外籍配偶定義為外籍女性配偶透過各種管道與台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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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其原籍為東南亞國家,包括越南印尼菲律賓高棉柬埔寨馬來西亞等地區之 女性(陳伶姿、游宗穎,2005)。

此外吳清山、林天祐認為外籍配偶係指外籍人士與國人辦妥結婚登記,且已 入境依親居留或定居者稱之(吳清山、林天祐,2005)。

林怡君認為外籍配偶係指本國籍人士不論男女,凡經與非本國籍人士結婚,

其婚姻的對象都稱為外籍配偶。然而台灣這幾年來所關注的外籍配偶現象是俗稱 的外籍新娘,國人對近年來嫁入台灣的外國女子的稱呼,包括了「外籍新娘」、

「外籍配偶」、「新移民」、「新住民」等(林怡君,2008)。

根據上述學者的研究可以知道,所謂的外籍配偶大多意指外國籍的女性透過 婚姻關係成為台灣男性的配偶,而外國籍的女性則大多來自東南亞國家及中國大 陸等較台灣落後地區的國家。此外對外籍配偶的稱呼還包括「外籍新娘」、「新 移民」、「新住民」等。然而婦女新知基金會於 2003 年以後即以「新移民女性」

為稱謂來稱呼外籍配偶(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

最後本研究所指的「外籍配偶」的定義:是指透過各種婚姻仲介管道與臺灣 地區男性正式辦理結婚登記且原非臺灣籍的外籍女性,她們來自中國大陸、越南、

印尼、泰國、菲律賓、緬甸、柬埔寨與馬來西亞等國。為了讓本研究的範圍更加 的周延性,故將大陸與東南亞一帶的外籍配偶整合一起,以方便研究的進行。

二、親師溝通

所謂的親師,蘇福壽認為係指教師及學生家長,學生家長不限學生之父母親,

凡與學生同住且對該生負有管教之權責者(蘇福壽,1998)。此外親師溝通的對象 包括老師和家長;其過程是雙向互動;其任務是交換訊息;其企圖是協調行動建 立共識、集思廣益或滿足需求;其最終目標是使學生能快樂成長、有效學習(蘇 福壽,1998)。

郭素文認為親師溝通是親師互動的歷程,親師溝通是情感、訊息、意見的交 流,親師溝通在於增進親師彼此的了解與共識,溝通在於協助學生學習與成長,

親師溝通乃指學校教師與家長,雙方運用各種溝通聯繫的方式,如:親師會談、

電話、書信等,將個人的意見、想法、態度等訊息傳達給對方的雙向互動過程(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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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師之間有良好溝通,必定能夠建立起某種程度的情感與熟識感,良好親師 關係的基礎是頻繁而開放的雙向溝通,親師雙方都有責任建立這樣基礎(陳靜音,

2005)。

親師溝通是意謂教師與家長間相互傳遞學童在校、在家的情形,即親師間藉 由不斷的溝通,彼此協調行動,以建立親師共識(陳嘉芬,2003)。

綜上所述,學者所認為的親師溝通係指教師與家長間雙向的溝通與互動而 言,教師與家長共同關心的目標都是學生的學習與成長溝通的議題包含教師與家 長的教育理念及學生個人生活上的種種問題,溝通的方式則重視雙向的交流。

最後本研究所指「親師溝通」乃是學校教師與學生家長,雙方運用相關媒介,

如:會談、電話、家庭聯絡簿…等,相互溝通交流的歷程,藉以相互分享、傳達 學生在校、在家的生活及學習訊息,拉近彼此之間的關係,了解彼此對教育的期 望,目的在於增進親師彼此的了解與共識,以協助學生學習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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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隨著外籍配偶人數日益增加,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也迅速竄升,外籍配偶 與學校教師間如何進行溝通,以提升外籍配偶子女的學習成效,乃是一項值得重 視的教育問題。而本研究主要探討外籍配偶與教師進行親師溝通的模式,因此本 章主要先分析外籍配偶的形成與現況,其次蒐集整理親師溝通相關理論及前人之 相關研究,並依據所蒐集的資料加以分析、比較與探討,以作為本研究的主要架 構及理論基礎。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分析外籍配偶概況,第二節探討親師溝 通的理論,第三節探討外籍配偶親師溝通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外籍配偶的概況

隨著時代的變遷,台灣的人口結構以及家庭的組織已經逐漸轉變,外籍配偶 及其子女的相關問題漸漸為大眾所關注,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及教育政策的產 生,是源自於外籍配偶的產生,而外籍配偶並非是台灣獨有的現象,再亞洲的日 本也有許多和台灣類似的外籍配偶存在,在西方的澳洲、美國、加拿大等國也有 類似的婚姻模式存在,同樣也有其子女的相關問題(蔡茗湘,2007)。所以本節先 分析外籍配偶形成的時代背景,再進一步探討外籍配偶子女數量統計與分布情 形,最後探究台灣對外籍配偶輔導之相關措施,透過與外籍配偶相關問題的瞭解,

以釐清本研究的方向。

一、外籍配偶形成的時代背景

自 1987 年政府解嚴以來,隨著經濟自由化、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的改革,

國民經濟日益增強,政府施政與國人視界逐漸與世界接軌,促進我國與國際及大 陸間經貿、文教、旅遊之交流廣泛。此外,伴隨著國際化、全球化的腳步加速,

以及兩岸之探親、文教、體育交流頻繁,我國國民與外籍及大陸人士通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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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漸增加。邱汝娜、林維言(2004)於社區發展季刊網路資料中提到,目前臺灣男 性與東南亞地區婦女之婚姻關係,大部分係透過婚姻仲介媒合,儼然成為「速食 婚姻」,雙方感情基礎薄弱,而婚配的新娘普遍為經濟弱勢,經濟因素是她們願意 接受跨國婚姻的主要原因,藉以改善娘家經濟狀況。國內學者研究指出,臺灣社 會一直以來都是以「外籍新娘」、「大陸新娘」來稱呼這些嫁入臺灣地區的東南亞 國家、中國大陸婦女,「外籍新娘」、「大陸新娘」的用語在臺灣媒體、仲介業者、

政府的多重塑造下,似乎代表著兩種意涵:「外籍」、「大陸」即是「非我族類」, 而且是以有色兼歧視的眼光去看待這群女性;而「新娘」一詞則表示永遠都是剛 入門,而非定居生活於臺灣的自己人(邱汝娜、林維言,2004)。

林怡君認為隨著全球化與國際化的來臨,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已經徹底改 變,同時也縮短了彼此的距離,人們常會因為搬遷、升學、旅行、就業等原因,

而有機會形成跨國婚姻(林怡君,2008)。

跨國婚姻的形成往往也是一種拉力和推力的結果,拉力是生產性的,推力是 再生產性的,許多農村及弱勢地區因就業結構的改變而對人力需求產生生產性的 拉力,於是向外尋求婚姻與人力資源;而女性則因教育程度提高,及對婚姻及主 婦角色的排斥,產生對家的迴避,導致許多條件較差的男性,不易於原住地找到 合適的配偶而轉向境外尋找,這是所謂的推力(林怡君,2008)。

戴如玎認為台灣地區跨國婚姻之形成,受到台灣人口結構之變遷、中國文化 傳統的婚配及子嗣觀念台灣政府的南向經貿政策、東南亞地區生活貧困、婚姻仲 介市場的形成等因素促成跨國婚姻快速成長(戴如玎,2004)。

在台灣大多數娶外籍配偶的主要動機,是因著「傳宗接代」與「延續香火」

的根深蒂固觀念,夏曉娟(2000)指出,其受訪者有 95%以上於婚後第一、二年 便有下一代(夏曉娟,2000)。

林怡君(2008)根據夏曉鹃(1997)的研究予以綜合以後認為台灣外籍配偶的 形成,可說淵源自 1970 年代末期至 1980 年代初期,當時有部份的退休老兵面臨擇 偶的困境,少數在台的東南亞歸國僑胞,於是媒介泰國、菲律賓、印尼、馬來西 亞的婦女與之通婚,其中尤以華裔的貧困婦女佔多數。1994 年政府宣布「南向政 策」後,隨著台資的外流,台灣男性娶外籍配偶的趨勢也逐漸升高,在鄉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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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們在台灣婚姻市場中尋找合適的結婚對象的困難,進而紛往東南亞地區找尋 配偶(林怡君,2008)。此外,林怡君根據陳庭芸(2002)的研究發現,台灣地區 跨國婚姻形成的原因,經過多位學者探究的結果共可以歸納為三點,分別為台灣 婚姻市場的需求;東南亞經濟環境的壓力;及「南向政策」及「婚姻仲介」等國 際婚姻催化劑的影響(林怡君,2008)。

有關於台灣外籍配偶的形成時代背景與原因,鐘重發(2004)根據夏曉鹃

(2000)、蕭昭娟(2000)、和劉秀燕(2003)等人的研究與以綜合分析後指出,

台灣與東南亞地區形成的跨國婚姻大致可以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萌芽期,

在跨國婚姻仲介的經營中,在 1960 到 1970 年代將台灣女性介紹到歐美與日本的同 時,跨國婚姻仲介業者也將經濟與教育程度更低於台灣的泰國、印尼女子仲介引 進台灣勞力密集的農、漁村中,這就是台灣外籍配偶形成的萌芽期。但由於跨國 婚姻中習慣與溝通的差異與障礙,當時又沒有其他政策與觀念改變的配套措施,

使得此時期外籍配偶的逃婚比率相當高,所以即使仲介業者雖有利可圖,但是早 期台灣外籍新娘的現象並沒有蓬勃發展。第二階段為形成期,在 1980 年代台商尚 未前往東南亞地區投資,外籍配偶的數量明顯偏少。但是隨著政府宣布「南進政 策」後,開放台商到東南亞地區投資設廠,雖然目的是為了要運用當地國家低廉 的人力資源,以降低生產成本來達到高價值的獲利。可是隨著台資的外流,強化 了國人與東南亞地區之間的聯繫。大抵 80 年代中期以來,菲律賓和泰國的東南亞 新娘最普遍,因此台灣男子與東南亞地區的女子結婚現象於是形成。第三階段為 發展期,在 90 年代開始,台灣在國際政經結構已經改變,亞太經濟興起之後,菲 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國家,成為台灣投資者的新寵,因而與其之間產 生頻繁密切的互動關係。在 1987 年政府解除了外匯限制之後,資金外流到東南亞 更嚴重,所以在 1990 年資金大量外移和外籍勞工的引進下,造成許多本國勞工失 業和就業困難,更讓低技術性勞工在本國婚姻市場的價值更低落,但受到傳宗接 代的壓力和傳統「男高女低」婚配觀念的影響,處於社經地位較低的中下階級男 性,在婚姻的選擇過程中,逐漸於婚姻市場中被邊緣化,也就不得不選擇跨國婚 姻了,自 1991 年開始印尼新娘逐漸增加(鐘重發,2004)。

台灣就在婚配市場失衡、南向政策促成婚姻仲介及東南亞外籍配偶想改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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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2008)人口政策資料彙集一書中之因應人口變遷推行人口政策之 方向提到,近年來隨著台灣社會結構之轉變,經濟之蓬勃發展,全球化之發展趨 勢及亞洲地區形成之跨國人口流動現象,婚姻結合也朝向「跨國婚姻發展」,外籍 配偶已成為一暨普遍又特殊的社會現象。根據內政部(2008)於網路統計資料顯示,

截至 2008 年 9 月底止,台灣已有外籍配偶(含大陸及港澳地區)409,843 人。其中 大部分是台灣籍男子與東南亞及大陸地區女子結婚,如以外籍配偶性別來分,女 性外籍配偶計 383,056 人,占總數之 93.5%強,另男性為 26,787 人,屬相對少數,

顯示在台之外籍配偶仍以女性為主。其次就國人與外籍配偶聯姻比例而言,在 1998 年為 15.69%,至 2003 年增至 31.85%的最高點。此後因實施面談制度,致使 2007 年降為 18.29%(內政部,2008)。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如表 2-1-1,國人與外籍配 偶聯姻統計如表 2-1-2 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按國籍與大陸(含港澳)分。

(21)

表 2-1-1 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按國籍與大陸分(含港澳)76 年 1 月至 97 年 11 月底

資料來源:內政部網路資料(2008)

由上表可知外籍配偶屬大陸及港澳地區的人數最多,合計 273,008 人,佔全部 外籍配偶人數比例 66.22%。外籍配偶人數次多之國籍為越南,計 80,491 人,佔全 部外籍配偶人數比例 19.52%。人數第三高的外籍配偶之國籍為印尼,計 26,109 人,

單位:人;%

外 籍 配 偶 ( 原 屬 ) 國 籍 大陸、港澳地區配偶

合 計 越南 印尼 泰國 菲律賓 柬埔寨 日本 韓國 其他國

合 計 大陸

地區 港澳地區 區域別 總計

% 人數 總 計 412,303 139,295 33.78 80,491 19.52 26,109 6.33 8,359 2.03 6,320 1.53 4,417 1.07 2,766 0.67 870 0.21 9,963 2.42 273,008 66.22 261,552 63.44 11,456 2.78 臺北縣 78,505 23,253 29.62 13,468 17.16 3,025 3.85 1,705 2.17 1,102 1.40 440 0.56 545 0.69 239 0.30 2,729 3.48 55,252 70.38 50,923 64.87 4,329 5.51 宜蘭縣 6,484 2,736 42.20 1,882 29.03 393 6.06 112 1.73 62 0.96 131 2.02 26 0.40 10 0.15 120 1.85 3,748 57.80 3,676 56.69 72 1.11 桃園縣 43,274 15,666 36.20 7,101 16.41 4,003 9.25 1,968 4.55 1,055 2.44 305 0.70 184 0.43 63 0.15 987 2.28 27,608 63.80 26,586 61.44 1,022 2.36

新竹縣 9,876 4,835 48.96 1,656 16.77 2,213 22.41 310 3.14 312 3.16 55 0.56 48 0.49 14 0.14 227 2.30 5,041 51.04 4,946 50.08 95 0.96 苗栗縣 10,994 4,678 42.55 2,321 21.11 1,737 15.80 275 2.50 126 1.15 72 0.65 12 0.11 6 0.05 129 1.17 6,316 57.45 6,255 56.89 61 0.55 臺中縣 24,462 9,187 37.56 5,915 24.18 1,524 6.23 484 1.98 327 1.34 578 2.36 55 0.22 16 0.07 288 1.18 15,275 62.44 14,830 60.62 445 1.82 彰化縣 17,708 8,749 49.41 5,740 32.41 1,579 8.92 466 2.63 304 1.72 425 2.40 40 0.23 10 0.06 185 1.04 8,959 50.59 8,823 49.82 136 0.77 南投縣 8,776 4,310 49.11 2,839 32.35 854 9.73 190 2.16 82 0.93 238 2.71 19 0.22 4 0.05 84 0.96 4,466 50.89 4,415 50.31 51 0.58 雲林縣 12,708 6,009 47.29 3,635 28.60 1,663 13.09 182 1.43 105 0.83 270 2.12 49 0.39 10 0.08 95 0.75 6,699 52.71 6,652 52.34 47 0.37 嘉義縣 11,007 4,970 45.15 3,349 30.43 1,116 10.14 143 1.30 106 0.96 178 1.62 8 0.07 3 0.03 67 0.61 6,037 54.85 5,992 54.44 45 0.41 臺南縣 16,062 6,166 38.39 4,486 27.93 667 4.15 355 2.21 192 1.20 288 1.79 37 0.23 6 0.04 135 0.84 9,896 61.61 9,765 60.80 131 0.82

高雄縣 23,176 7,484 32.29 5,202 22.45 1,045 4.51 350 1.51 300 1.29 282 1.22 39 0.17 17 0.07 249 1.07 15,692 67.71 15,504 66.90 188 0.81 屏東縣 16,579 7,248 43.72 4,230 25.51 1,583 9.55 189 1.14 772 4.66 240 1.45 33 0.20 7 0.04 194 1.17 9,331 56.28 9,206 55.53 125 0.75 臺東縣 3,554 1,345 37.84 886 24.93 231 6.50 32 0.90 80 2.25 44 1.24 16 0.45 5 0.14 51 1.44 2,209 62.16 2,186 61.51 23 0.65 花蓮縣 7,356 1,785 24.27 931 12.66 495 6.73 94 1.28 48 0.65 62 0.84 27 0.37 8 0.11 120 1.63 5,571 75.73 5,489 74.62 82 1.11

澎湖縣 1,548 867 56.01 493 31.85 304 19.64 3 0.19 5 0.32 41 2.65 3 0.19 18 1.16 681 43.99 666 43.02 15 0.97 基隆市 8,309 2,078 25.01 1,432 17.23 233 2.80 97 1.17 73 0.88 67 0.81 31 0.37 16 0.19 129 1.55 6,231 74.99 6,061 72.94 170 2.05 新竹市 6,577 2,333 35.47 1,043 15.86 593 9.02 221 3.36 150 2.28 29 0.44 62 0.94 20 0.30 215 3.27 4,244 64.53 4,106 62.43 138 2.10 臺中市 18,009 4,356 24.19 2,333 12.95 485 2.69 254 1.41 146 0.81 201 1.12 197 1.09 56 0.31 684 3.80 13,653 75.81 13,185 73.21 468 2.60 嘉義市 3,733 1,179 31.58 755 20.23 180 4.82 48 1.29 40 1.07 68 1.82 18 0.48 3 0.08 67 1.79 2,554 68.42 2,507 67.16 47 1.26 臺南市 10,317 2,862 27.74 1,936 18.77 280 2.71 138 1.34 94 0.91 41 0.40 105 1.02 26 0.25 242 2.35 7,455 72.26 7,220 69.98 235 2.28 臺北市 43,943 10,206 23.23 4,450 10.13 934 2.13 448 1.02 493 1.12 191 0.43 1,008 2.29 271 0.62 2,411 5.49 33,737 76.77 30,756 69.99 2,981 6.78 高雄市 26,907 6,689 24.86 4,246 15.78 861 3.20 291 1.08 340 1.26 165 0.61 203 0.75 59 0.22 524 1.95 20,218 75.14 19,702 73.22 516 1.92 金門縣 1,714 276 16.10 146 8.52 109 6.36 1 0.06 6 0.35 3 0.18 1 0.06 10 0.58 1,438 83.90 1,406 82.03 32 1.87

連江縣 464 28 6.03 16 3.45 2 0.43 3 0.65 3 0.65 1 0.22 3 0.65 436 93.97 434 93.53 2 0.43

未 詳 261 261 #### 261 #####

(22)

佔全部外籍配偶人數比例 6.33%。台灣地區外籍配偶人數總計 412,303 人,主要來 自大陸(含港澳地區)、越南、印尼等東南亞地區國家。另外,台東縣外籍配偶 總人數為 3,554 人,大陸(含港澳地區)之外籍配偶人數最多,計 2,209 人,越南 籍之外籍配偶人數次多,計 886 人,印尼籍之外籍配偶人數列居第三,計 231 人。

表 2-1-2 國人與外籍配偶聯姻統計

外籍或大陸配偶國籍(地區)

本國

合計 大陸港澳 外國

年別 結婚對

對數 百分比 對數 百分比 對數 百分比 對數 百分比

87 年 145976 123071 84.31 22905 15.69 12451 8.53 10454 7.16 88 年 173209 140946 81.37 32263 18.62 17589 10.15 14674 8.47 89 年 181642 136676 75.24 44966 24.76 23628 13.01 21338 11.75 90 年 170515 124313 72.90 46202 27.10 26797 15.72 19405 11.38 91 年 172655 123642 71.61 49013 28.39 28906 16.74 20107 11.65 92 年 171483 116849 68.14 54634 31.85 34991 20.40 19643 11.45 93 年 131453 100143 76.18 31310 23.82 10972 8.35 20338 15.47 94 年 141140 112713 79.86 28427 20.14 14619 10.36 13808 9.78 95 年 142669 118739 83.23 23930 16.78 14406 10.10 9524 6.68 96 年 135041 110341 81.71 24700 18.29 15416 11.41 9954 6.88 資料來源:內政部(2008)

附 註:本表按登記日期統計,86 年以前未有是項統計。

由上表可以知道 2003 年(民國 92 年)國人與外籍配偶結婚比例最高,佔該年 全部結婚對數的 31.85%,且該年與外籍配偶結婚比例當中,與大陸港澳地區結婚 的對數就佔了 20.40%。表中最近一年 2007 年(民國 96 年),與外籍配偶結婚對 數比例為 18.29%,雖然在全部結婚對數的比例有稍微降低,但實際統計的結婚對 數有 24,700 對,其影響力仍不容忽視。

另根據國立教育資料館編印之中華民國教育年報(2008)對於第三章國民教育 的問題與對策中即提到新住民子女教養問題急需重視。其中內文引述如下: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2007)資料顯示:95 學年度新住民(外籍配偶)

子女就讀國中、國小的學生人數合計 80,166(國中生 9,369 人,國小生 70,797 人),佔國中、國小學總人數比率達 0.98%、3.93%;尤其綜觀 過去四年來國中小學生總人數自 287 萬人降為 275 萬人,但新住民(外 籍配偶)子女學生數卻自 3 萬人成長到 8 萬人,且目前平均每 8 個出生 人口中,就有 1 名是新住民(外籍配偶)子女,預估未來仍將逐年呈遞

(23)

增趨勢。易言之,新住民(外籍配偶)子女的出生不僅將改變我國的人 口結構、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教育制度也會面臨不小的衝擊。根據教 育部統計處 94 學年度新住民(外籍配偶)就讀國小子女學習及生活意向 的調查結果顯示,外籍配偶語言溝通能力與其就讀國小子女之學習成效 具有密切關係,惟外籍配偶來台後,本身的語言溝通及生活多半還是存 有障礙與隔閡,對子女的教養方式也有著困擾,使其子女在國小低年級 階段之學習成效受到影響,比一般學生更容易造成學習上的弱勢。尤其 在目前中小學的課程內容中,針對新住民(外籍配偶)的原生國家、語 言、文化等介紹過少,社會對其認識不深,潛藏著不甚客觀的對待態度 或偏頗的人權認知,隱然成為另類的族群歧視危機(國立教育資料館,

2008)。

由上述的資料可以知道台灣的外籍配偶人數不斷的增加,隨著外籍配偶人數 的增加,也使得外籍配偶子女進入國中小就學的人數比例提高,至 2007 年時已到 達平均每八個出生人口中,就有一名是外籍配偶的子女,比例是相當高的,而且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預估,外籍配偶子女的數量還會逐年增加,此現象除了外籍配 偶本身所產生的家庭與社會問題之外,其子女進入國中小之後因外籍配偶母國文 化的差異、語言溝通的障礙,在教養子女上也產生了學習弱勢問題,因此,本研 究將對外籍配偶子女的數量與分布情形做更深入的探究,以利本研究目的之達成。

二 外籍配偶子女的數量統計與分布情形

依據國立教育資料館中華民國教育年報(2006)指出,台灣自從引進外籍配偶 進入之後,2003 年就讀國民中小學的外籍配偶子女人數已有 30,021 人,2005 年就 讀國民中小學之外籍配偶子女人數總計有 60,201 人,預估 2009 學年度,我國的外 籍配偶子女進入國中小就讀人數將達到 100,000 人,可見新移民人口已成為我國的 人口重要組成因素。由於外籍配偶本身所面臨生活適應與語言溝通的困擾,對「新 台灣之子」的教育與語言學習勢必構成阻礙。近年來新住民子女成長到學齡階段,

入學後所衍生的諸多問題,亟需學校建立一套建立一套教學與輔導體制以為因應

(24)

依據民國 2008 年 3 月 8 日國語日報第二版報載:「台灣的新住民子女愈來愈 多,教育部公佈一項統計數據指出,2007 年台灣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的學生 人數,首度突破 100,000 人,比 2006 年成長三成。教育部統計長辜炳珍表示,這兩 年是新住民進入國小的高峰期,未來兩年還會持續成長,預估每年約增加 30,000 人,顯示新住民子女已經成為國中小校園的重要族群。」因此,台灣外籍配偶子 女的人數及成長速度已經超過 2006 年國立教育資料館所預估的數字,台灣外籍配 偶子女進入國中小就讀的高峰期提早兩年出現,教育單位的各項教學及輔導措施 的建立與實施更是迫在眉睫。

再依據陳智華(2008)於 2008 年 3 月 8 日聯合報第 C4 版發表之國中小學新移 民子女首破十萬人一文中提到:教育部統計處指出,這四年來國中小學生人數從 2,840,000 人降為 2,707,000 人,新移民子女人數則從 46,000 多人成長到去年的 100,000 多人,增加了 57,000 多人,佔所有國中小學生人數的比率也從 1.6%增為 3.8%……

目前每 8 個新生兒中,就有一個是新移民子女(陳智華,2008)。從統計數字可以 知道外籍配偶子女人數成長快速,確實是不可忽視的族群,可預知的是該族群未 來在台灣社會中將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對於該族群的教育則更顯重要。

依據國立教育資料館中華民國教育年報(2008)資料顯示,2006 年(95 學年 度)國小新住民(外藉配偶)子女就學人數總計 70,797 人,較 2005 年(94 學年度)

53,334 人增加 17,463 人,增幅高達 32.74%;且新住民子女人數隨年級別由高而低 順序遞增,即國小六年級新住民女女人數最少(6,464 人),其僅佔國小新住民子女 就學總人數的 9.13%,佔國小六年級總人數的 2.04%;國小一年級人數最多(17,6 47 人),其佔國小新住民子女就學總人數的 24.93%,佔小一總人數的 6.12%,顯 示新住民子女就讀國小的人數呈現逐年加速遞增的趨勢(國立教育資料館,2008)。 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概況表如表 2-1-3。

(25)

表 2-1-3 2006 年(95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概況表

學生就學人數(人) 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人)

類別 學生數(人) 百分比(%) 學生數(人) 百分比(%)

一年級 288,262 16.03% 17,647 24.93%

二年級 271,708 15.11% 14,879 21.02%

三年級 288,451 16.04% 12,805 18.09%

四年級 314,185 17.47% 10,564 14.92%

五年級 318,419 17.71% 8,438 11.92%

六年級 317,411 17.65% 6,464 9.13%

總數 1,798,436 100% 70,797 100%

資料來源:國立教育資料館(2008)

此外依據教育部統計處(2008)網路中之資料顯示,2007 年(96 學年度)外 籍配偶子女數量中以台北縣 15,204 人最多,台東縣外籍配偶子女學生人數男生 387 人,女生 388 人,合計 775 人。外籍配偶子女人數中男生總數 47,073 人,比女生總 數 43,885 人多 3,188 人(教育部統計處,2008)。另外 2007 年(96 學年度)外籍配 偶子女總數量已達 90,958 人,較上表(表 2-2-1 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概況表)中之 外籍配偶子女總數 70,797 人多,共計增加學生人數 20,161 人。2007 年(96 學年度)

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縣市別及性別分如表 2-1-4。

(26)

表 2-1-4 2007 年(96 學年度)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縣市別及性別分 單位:人 國小(含附設國小部)

行政區別

計 男 女

總計 90 958 47 073 43885

臺北市 5 880 3 050 2 830

高雄市 4 364 2 311 2 053

臺北縣 15 204 7 893 7 311

宜蘭縣 1 562 829 733

桃園縣 10 129 5 260 4 869

新竹縣 3 419 1 761 1 658

苗栗縣 3 311 1 714 1 597

臺中縣 6 081 3 082 2 999

彰化縣 5 769 3 035 2 734

南投縣 2 787 1 444 1 343

雲林縣 4 515 2 384 2 131

嘉義縣 3 366 1 739 1 627

臺南縣 4 045 2 112 1 933

高雄縣 4 911 2 504 2 407

屏東縣 4 664 2 327 2 337

臺東縣 775 387 388 花蓮縣 937 461 476 澎湖縣 674 358 316

基隆市 1 440 731 709

新竹市 1 296 700 596

臺中市 2 596 1 332 1 264

嘉義市 812 408 404

臺南市 1 882 980 902

金門縣 439 220 219

連江縣 100 51 49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網路資料(2008)

本研究所稱之外籍配偶係指透過各種婚姻仲介管道與臺灣地區男性正式辦理 結婚登記且原非臺灣籍的外籍女性,他們來自中國大陸、越南、印尼、泰國、菲 律賓、緬甸、柬埔寨與馬來西亞等國。而依據教育部網路統計資料顯示外籍配偶 子女學生人數中以中國大陸國籍之學生人數最多,合計 32,999 人;其次為越南國 籍之學生人數,合計 24,268 人;人數第三多者為印尼國籍之學生,合計 24,268 人

(教育部統計處,2008)。而屬於東南亞地區國家國籍之外籍配偶學生,包含越南、

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馬來西亞與緬甸等經濟水準教台灣落後的國家,

人數合計有 54,776 人,佔外籍配偶子女總人數的 60.02%,因此國籍屬東南亞地區 國家的外籍配偶子女的人數比例是很高的,按國籍別分別統計 2007 年(96 學年度)

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詳如表 2-1-5。

(27)

表 2-1-5 2007 年(96 學年度)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國籍別分 單位:人 國小(含附設國小部)

國籍別 計 男 女

總計 90 958 47 073 43885 中國大陸 32 999 17 282 15717 越南 24 268 12 446 11822 印尼 18 694 9 615 9 079 泰國 2 860 1 499 1 361 菲律賓 4 230 2 163 2 067 柬埔寨 1 795 911 884 日本 726 358 368 馬來西亞 1 231 650 581 美國 534 272 262 南韓 500 271 229 緬甸 1 698 889 809 新加坡 152 70 82 加拿大 124 65 59 其他 1 147 582 565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網路資料(2008)

由統計資料可發現,外籍配偶多集中於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其子女在國 小就讀的人數也急速增加中。

另外,根據內政部人口政策資料(2008)指出,外籍配偶所生嬰兒佔總出生數 之比例,自 1998 年(民國 87 年)的 5.12%,增至 2003 年(民國 92 年)的最高點,

至 2007 年(民國 96 年)外籍配偶所生嬰兒佔總出生數之比例降為 10.21%,即 10.21 個新生兒就有一個是外籍配偶所生,其子女教育亦成為政府施政重點(內政部,

2008)。嬰兒出生數統計如表 2-1-6。

(28)

表 2-1-6 嬰兒出生數按生母原屬國籍統計

生母國籍(地區)

外籍生母 嬰兒出生數

本國生母

合計 大陸港澳地

區 外國籍

年 別

總計 男 女 人數 百分

比 人數 百分

比 人數 百分

比 人數 百分

比 87

271450 141462 129988 257546 94.88 13904 5.12 … … … … 88

283661 148042 135619 266505 93.95 17156 6.05 … … … … 89

305312 159727 145585 282073 92.39 23239 7.61 … … … … 90

260345 135596 124758 232608 89.34 27746 10.66 … … … … 91

247530 129537 117993 216697 87.54 30833 12.46 … … … … 92

227070 118984 108086 196722 86.63 30348 13.37 … … … … 93

216419 113639 102780 187753 86.75 28666 13.25 11206 5.18 17460 8.07 94

205854 107378 98476 179345 87.12 26509 12.88 10022 4.87 16487 8.01 95

204459 16936 97523 180556 88.31 23903 11.69 10423 5.10 13480 6.59 96

204414 106898 97516 182922 89.79 20789 10.21 10097 4.96 10692 5.25 資料來源:內政部(2008)

附 註:1.本表按登記日期統計,86 年以前未有是項統計。

2. 93 年以前生母原屬大陸、港澳地區或外國籍已定居設戶籍者,列入本國藉統計。

由上表可以發現統計資料自 1998 年(民國 87 年)起,外籍配偶所生之子女急 速增加,至 2003 年(民國 92 年),外籍配偶所生之子女人數比例最高,而在 2002 年(民國 91 年)該年之外籍配偶所生之子女人數最多,計有 30,833 人,而這些嬰 兒於現今已有大部分進入國小就讀。因此,學校教育對於外籍配偶子女的大量流入 不容忽視。

三、台灣對外籍配偶輔導之相關措施

內政部於 1999 年 12 月已訂定「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並開始補 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以協助外籍配偶之生活 適應及語文訓練,輔導融入我國生活環境為目標。

自 2002 年起,內政部也全面啟動外籍與大陸配偶之整體照顧輔導機制,並陸

(29)

續訂定「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婚姻媒合定型化契約範本」,並規劃成 立「入出國及移民署」,經由跨部會的整合與分工,期能立即解決外籍與大陸配偶 面臨的生活困境,加強婚姻媒合管理,並透過宣導強調族群平等與相互尊重觀念。

此外,內政部(2003)於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專案報告之網路資料中 提到,前行政院院長游錫堃於 2003 年 2 月 21 日召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 16 次委員會議時明確裁示:「目前我國的外籍新娘及大陸新娘已達 23 萬餘人,對於 這些來到這裡,也擔負著照顧養育我們下一代的女性,政府對於她們個人或家庭的 基本權益及需求,應視為一項重要的政策來加以面對,同時應提出具體的措施,並 編列預算來執行。」(內政部,2003)。該項裁示不僅成為內政部彙整訂定「外籍與 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的依據,也是各相關機關逐年爭取擴編預算的 憑藉。事實上,2003 年各部會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所編列預算為 103, 710,000 元;2004 年增加為 132,890,000 元。內政部也以「符合人權理念,提升國家 形象」、「維持家庭功能,促進社會安定」、「厚植人力資源,強化國家競爭力」作為 訂定「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政策」之理念,並以共創多元文化社會價值、平等 對待外籍與大陸配偶、落實保障其權益與需求為其政策目標。為使「外籍與大陸配 偶照顧輔導措施」更為周延完善,內政部將原訂之六大重點工作(內含三十九項具 體措施),經 2003 年 6 月 23 日及 10 月 16 日 2 次修正增加為八大重點工作,內容包 括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

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加強宣導族群平等與相互尊重觀念等,共計 50 項 具體措施,分別由內政部、教育部、外交部、法務部、交通部、衛生署、新聞局、

勞工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等 相關機關主責辦理(內政部,2003)。

有鑑於外籍配偶及其子女在語言、文化及教育問題不可忽視,政府有必要給予 更多的教育照顧,使其儘速融入台灣主流社會,消彌族群融合問題於無形。教育部 為協助其子女就學,已將之納入教育優先區計畫扶助對象,補助學校辦理親職教 育、學生學習輔導等(國立教育資料館,2006)。

蔡茗湘(2007)根據有關外籍配偶子女的研究議題發現,外籍配偶子女有下列 五項問題:第一因父母缺乏優聲寶建的觀念所帶來的生理困擾;第二因社經地位、

(30)

化差異及認同所帶來的困擾;第五人際關係的困擾(蔡茗湘,2007)。

外籍與大陸配偶的行為模式與價值觀不同於台灣社會,初來台灣不易與社區居 民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且外籍與大陸配偶隻身在異地文化社會中生活,舉目無 親,當婚姻不順遂或生活發生問題,很難與主流社會打成一片;加上婚姻移民婦女 離開母國,中斷與娘家及過去支持系統的關係;另一方面家人擔心他們與外界接觸 太多,自我意識提高,刻意限制其對外聯繫,將他們生活侷限在家庭內。且語言溝 通能力亦有所限制,使其無法獲得更多的生活資訊及社會資源,無法及時尋求協助 的對象。諸如此類的狀況都在在使她們的社會支持網絡薄弱。

第二節 親師溝通的理論

人際溝通是人類每日不斷進行的活動,但是要達到有效的溝通並非易事,因 為他涉及一連串複雜的認知歷程,影響因素可能包括個人因素、文化因素及環境 因素等,本節透過對 Rohwer 的親師溝通模式、Crable 的互動溝通模式、Hargie 的 人際溝通模式等三位學者溝通模式的分析,做為研究外籍配偶親師溝通模式的理 論基礎。其溝通模式分述如下:

一、Rohwer 的親師溝通模式

Rohwer(1991)透過文獻的歸納,發展出一嶄新的親師溝通模式(如圖 2-2-1), 並以此為架構來評估教師在親師會談中的溝通表現。其中包含了親師會談前的計畫 與會談中的思考與做決定的過程。經過研究,其發現大部分的教師表現出較能完整 地向家長「解說」事情,但少能成功地向家長「提問題」及事後進行「詳盡地檢討 工作」。而高效能的教師較能使用「回饋」的技巧,以增進親師溝通品質。此親師 溝通模式包含溝通、作決定、會談技巧三方面,及發送訊息、接收訊息、訊息、回 饋、計畫、即席反應、提問題、解說、會談計畫、溝通、管理、事後檢討和追蹤等 十二項特質。Rohwer 認為,這些特質不但是構成親師會談的主要成分,亦可作為

(31)

評估親師會談的指標。其研究結果發現,在「作決定」方面的特質上,無論是溝通 高效能的教師或低效能的教師,均能在親師會談中表現出「計畫」和「即席反應」

兩項特質(趙聖秋,1998)。

圖 2-2-1:Rohwer 的親師溝通理論模式 資料來源:引自趙聖秋(1998)

教師在溝通時,即發出訊息也同時接受訊息,再將意見、想法、情感或態度 回饋給家長明瞭;在做決定時,透過計畫、即席反應、題問題與解說方式,瞭解 家長的動機與需求;在會談上,運用會談計畫、溝通、管理與事後檢討等技巧,

增進親師會談的效能(謝鴻隆,2003)。透過此模式可以知道教師與家長進行親師 溝通的時候,家長和教師之間的訊息流通是雙向互動的,老師暨對家長發出訊息,

也同時接受家長的回饋訊息或提出意見;而教師對家長做決定時必須檢視家長的 背景、動機與需求,並給予適當的回應,外籍配偶因不同國情文化,語言文字的 差異,教師與其進行親師溝通時應考量其文化背景因素,分析家長的認知基礎,

依其特殊需求運用適當的溝通技巧,以增進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效能。

此親師溝通模式為評估教師在親師會談中的溝通表現,而建立的親師會談溝 通模式。這說明了教師在親師互動的溝通模式中,所表現出的特質,與構成成功 親師會談的主要成份之間的關係,雖然仍然缺乏對家長部分的分析與解釋。不過 教師這部分的溝通模式是可以作為親師互動相關溝通理論的基礎(謝鴻隆,2003)。

教 師 家 長

溝通 接受者 訊息 發訊息 回

饋 計劃

溝 通 管

理 會談 技巧 事後檢討

做決定 提 問 題 解

即席反應 計劃

(32)

相對於大部分的外籍配偶,學校教師屬較高級的知識份子,對於親師溝通歷程的 認知與運用應較為熟悉,在親師溝通的過程中,教師可能是溝通歷程的主導者,

而外籍配偶則可能處於溝通的弱勢地位,多數為訊息的接受者,因此教師需察覺 此結構性因素,適時引導外籍配偶表達意見、想法、情感或態度,以增進親師溝 通互動的效果。

二、Crable 的互動溝通模式

Crable(1979)認為,溝通是雙方透過口語、非口語等方式來傳遞意義或訊息 的持續互動歷程,並且溝通歷程會受到溝通者本身、溝通者的觀念背景、訊息、

回饋、媒介、干擾等因素的影響,Crable 的互動溝通模式如圖 2-2-2(胡珍瑜,2006)。

圖 2-2-2:Crable 的互動溝通模式 資料來源:引自胡珍瑜(2006)

此模式的各要素分述如下:1、溝通者:凡有意與他人分享或是他人有意與其 分享意見、想法的人;2、觀念背景:係指溝通者的知識程度、過去的經驗及不同 各種管道,包括口語描述、書寫的內容、臉部的表情,或是非口語的活動等方式

,將其意念表現出來;4、回饋:係指個體對所接受到的訊息的反應;5、媒介:

傳遞訊息時所使用的方式;6、干擾:在溝通過程中任何會妨礙、干擾訊息傳遞的 因素(胡珍瑜,2006)。

溝通者 發訊者 接受者

溝通者 發訊者 接受者 媒介

回饋 訊息 干擾

觀念背景 觀念背景

(33)

依此模式分析外籍配親師溝通,外籍配偶與教師兩者為雙向互動的溝通者,

兩者同時暨是發訊者也是訊息的接收者,各自以其觀念背景為基礎,透過不同的 管道,如口語表達,聯絡簿溝通、及肢體語言等方式將訊息傳遞給對方,然而外 籍配偶與教師進行親師溝通的時候可能受到環境因素的干擾而影響溝通效果,例 如溝通的地點、時間等因素的影響。

三、Hargie的人際溝通模式

人際溝通是每個人每天都在進行的活動,但是要達到有效的溝通並非易事,

因為它涉及到一連串複雜的認知歷程,如何促使雙方達成有效的溝通,除了注意 口語和非口語的表達外,對於雙方的不同特質、認知的歷程、以及相關情境的掌 握,都應該有更深入的瞭解。因此,Hargie(1986)的人際溝通互動模式適合作為 親師溝通的理論基礎(徐綺穗,1996)。Hargie的人際溝通互動模式如圖2-2-3。

圖2-2-3:Hargie的人際溝通互動模式 資料來源:引自徐綺穗(1996)

Hargie(1986)認為人際溝通是一個動態的歷程,牽涉的因素很多,如個人因 回饋

知覺 ↓ 中介 因素 ↓ 反應

反應 ↓ 中介 因素 ↓ 知覺

回饋

情境因素 動機

目的

個人因素

動機 目的

個人因素

(34)

心在於雙方相互傳遞訊息,如圖2-2-3的中間部份,一方藉著知覺產生反應,而另 一方知覺其反應後,便產生另一個回饋的反應,而回饋又成了前者的知覺刺激,

經由如此相互往返的過程而產生一連串的溝通行動。除了核心的溝通歷程外,個 人因素也是影響溝通的一項重要因素,它會影響個人的動機,並據此確立溝通的 目的,進而影響個人的知覺與反應。再者,由於人際的溝通互動是社會性活動,

所以情境中的各種因素,如文化、環境等也會對溝通產生影響(徐綺穗,1996)。

外籍配偶與教師進行親師溝通時,外籍配偶的國籍、性別、年齡、膚色外表、學 歷、使用中文溝通的能力、來台居住時間的長短、在台婚姻家庭的支持等因素即 為影響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個人因素,而外籍配偶與教師溝通的時間、情境場合

、物理環境、及外籍配偶啟動親師溝通的主動或被動的行為步驟等因素,可歸納 為親師溝通的情境因素,在情境因素與個人因素的影響之下,外籍配偶與教師透 過訊息的傳遞、知覺、及回饋產生一連串的溝通互動歷程。

學者朱珊妮認為Hargie的人際溝通模式中,「個人特質及情境因素」形成了溝 通的背景因素,其中個人特質指的是社會人口統計的特色、知識、動機、態度、

人格、情緒偏好等個人本身所具備的特質。情境因素指的是有關個人的社會事件 的總和,包含角色、規則與規範、場合、氣氛之物理環境、人為環境等。並且指 出在其他學者所提出的溝通模式中,幾乎完全沒有考慮到個人特質和情境等背景 因素,Hargie的溝通模式將溝通的情境脈絡考慮進去,符合個體發展受到各種不同 環境脈絡的影響,在溝通時也不例外。此外,在溝通歷程中,有一連串的溝通過 程運作,溝通者會對主要的溝通事件持有「目的」,依此目的,溝通的個人內在 會有一個「中介過程」,將訊息聚焦、綜合、推論、儲存、重新提取、選擇訊息

、執行。當一個人決定要表達什麼之後,會做出「反應」。此時,對方會針對他 她的「反應」給予「回饋」,接收者也會對這樣的回饋有所「知覺」。在Hargie的 人際溝通模式中所提及的因素,在溝通發生時,都是交錯在一起,相互影響的(

朱珊妮,2002)。

四、小結

從Rohwer的親師溝通模式中可以發現教師為親師溝通的主體,家長為親師溝

(35)

於家長溝通時的影響因素則缺乏探討。其次在Crable的互動溝通模式中,強調溝通 雙方為對等的溝通主體,並受到溝通者觀念背景、訊息、回饋、媒介、干擾等因 素影響。而在Hargie的人際溝通模式中,溝通的雙方受到個人因素及情境因素的影 響,在知覺刺激與回饋反應交互運作下構成一個溝通的動態歷程。

然而,此三種溝通模式均強調溝通雙方的互動,亦即教師與家長溝通互動的 歷程,教師是訊息的接收者,也是訊息的發送者,溝通的雙方透過訊息的交互傳 遞達成溝通的目的。此外,在Crable的互動溝通模式與Hargie的人際溝通模式中,

更強調溝通進行時會受到溝通者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

第三節 外籍配偶親師溝通之相關研究

家長與教師是影響學童成長的重要關鍵人物,然學童學習成效的提升並非單 方面的努力可以達成,家長與教師雙方的配合十分重要,親師間要能有效的配合 則必須有緊密的聯繫與良好的溝通,才能增進親師的關係,對學童的學習發揮正 向的影響效果。教師面對外籍配偶的親師溝通,可能因為親師雙方截然不同的成 長背景、教養信念、及口語表達能力的差異,影響親師間訊息的傳達與溝通,本 節將對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相關研究進行分析整理,包含外籍配偶親師溝通及外 籍配偶親師溝通的具體策略,以對外籍配偶親師溝通的現況能更深入的了解,以 利本研究之進行。

一、外籍配偶親師溝通

學者蔡茗湘認為學校應協助暢通親師合作的管道,積極推展親職教育。家庭 是培養個體成長的基礎,而外籍配偶因語言溝通能力的不足,年紀輕輕就要負起 教養子女的責任,可能會比較缺乏成熟的管教子女的態度,因此學校應該協助外 籍配偶獲得教養子女的正確知識及概念、與子女溝通的技巧及協助子女成長的輔 導策略,以使兒童能發展出正向的人格特質,這些都有賴學校辦理親職教育活動,

(36)

積極協助親師間的合作,並鼓勵外籍配偶參加類似活動以增加與教師的互動。此 外教師應主動加強親師聯繫,促進親師溝通管道的暢通,以培養外籍配偶子女正 向的人格特質。教師與父母是外籍配偶子女最主要的學習對象,所以教師與父母 掌握瞭解外籍配偶子女在家中、學校裡的心理狀況、學習狀況及生活狀況是相當 重要的,而礙於外籍與大陸配偶語言溝通上較為不足,因此,教師應該主動積極 的與家長進行溝通,並同心協力幫助兒童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及培養正確的人格 特質,使身心能有健康的發展(蔡茗湘,2007)。

家長對學校和教師的支持與協助能使孩子獲得很大的幫助,但有時因為家長 工作的忙碌而疏忽或是對教育理念不正確的觀念而對孩子學習成長有所影響,譬 如,有些家長認為教育的工作是老師的事,把孩子送到學校就不聞不問,孩子在 校表現情形或課業上需家長配合的,常相應不理,或是不知道在家該如何輔導管 教自己孩子。面對此項問題,就需要學校和老師主動和他們進行溝通。

教師與家長,是孩子教育的合夥人,共同爲親子健全的成長而努力。親師衝 突主要源於親師溝通上的不良、失誤或中斷,因為教師與家長的關係不如與學生 來得直接,所以教師與家長的溝通大都透過學生傳達,由於口傳的失誤,或學生 有意及無意的誤傳或中斷訊息,將造成親師間的誤解。可見溝通知能的增進,對 教師有切的需求性(蘇福壽,1998)。

徐綺穗認為親師溝通的障礙可分為溝通者的心態、人格特質、訊息能力、外 在因素四方面來述說。在溝通者的心態方面:父母會有受批評的恐懼及患得患失 的心情;老師則有達成目標的壓力與挑戰專業權威的擔憂;親師共同的問題是親 師信念的差異及對角色的界定不同。在人格特質方面:由於個人天生個性的差異,

導致其行為方式的差異。在訊息能力方面:訊息能力使指反應與回饋的能力。而 外在因素方面:包括十分廣泛,如角色、規範、行為步驟、場合、物理環境等(徐 綺穗,1996)。

黃建銘認為外籍配偶在親師溝通方面的影響因素為:語言的隔閡、現實因素 的影響、親師學識地位相差過大、及親師教養觀念的認知差距(黃建銘,2005)。

林瑞華認為新移民女性參與親師溝通的情形有五種,分別為新移民女性與班 導師的互動情況少,且多半處於被動溝通的狀態;家長感覺受到學校尊重,將會

數據

表   次  表 2-1-1  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案國籍與大陸(含港澳)分 ……………………… 11  表 2-1-2  國人與外籍配偶聯姻統計 ……………………………………………… 12  表 2-1-3  2006 年(95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概況表…………………… 15  表 2-1-4  2007 年 (96 學年度) 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縣市別及性別分… 16  表 2-1-5  2007 年 (96 學年度) 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國籍別分………… 17  表 2-1-6  嬰
表 2-1-1    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按國籍與大陸分(含港澳) 76 年 1 月至 97 年 11 月底  資料來源:內政部網路資料(2008)  由上表可知外籍配偶屬大陸及港澳地區的人數最多,合計 273,008 人,佔全部 外籍配偶人數比例 66.22%。外籍配偶人數次多之國籍為越南,計 80,491 人,佔全 部外籍配偶人數比例 19.52%。人數第三高的外籍配偶之國籍為印尼,計 26,109 人,
表 2-1-3    2006 年(95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概況表  學生就學人數(人)  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人)  類別  學生數(人)  百分比(%)  學生數(人)  百分比(%)  一年級  288,262  16.03% 17,647 24.93% 二年級  271,708  15.11% 14,879 21.02% 三年級  288,451  16.04% 12,805 18.09% 四年級  314,185  17.47% 10,564 14.92% 五年級  318,419  17
表 2-1-4    2007 年(96 學年度)外籍配偶子女就學人數表-按縣市別及性別分                單位:人  國小(含附設國小部)  行政區別  計  男  女  總計  90 958 47 073 43885 臺北市  5 880 3 050 2 830 高雄市  4 364 2 311 2 053 臺北縣  15 204 7 893 7 311 宜蘭縣  1 562 829 733 桃園縣  10 129 5 260 4 869 新竹縣  3 419 1 761 1 658 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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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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