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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爲了方便讀者瞭解本研究的重要名詞,以下界定幾個重要的名詞。本研究的 重要名詞包括:外籍配偶及親師溝通,玆說明如下。

一、外籍配偶

外籍配偶是嫁給台灣男性的外籍女性,並大多泛指利用不同婚姻管道,尤其 是婚姻仲介公司型態進入台灣地區的東南亞及或大陸籍女子(蕭昭娟,2000)。

夏曉鵑則認為台灣所謂的「外籍配偶」,一般係來自東南亞地區,與台灣籍 男子結婚的女子(夏曉鵑,2000)。

而顏錦珠認為以原國籍為東南亞地區,包括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高 棉、柬埔寨等地區的女性,嫁給台灣男性。舉凡「東南亞地區」 (中國大陸地區、

日本、歐美地區國家除外),藉由「婚姻管道」,辦妥結婚登記,且已入境依親居 留或定居之女子,均稱之「外籍配偶」(顏錦珠,2002)。

陳伶姿、游宗穎則將外籍配偶定義為外籍女性配偶透過各種管道與台灣男子

結婚,其原籍為東南亞國家,包括越南印尼菲律賓高棉柬埔寨馬來西亞等地區之 女性(陳伶姿、游宗穎,2005)。

此外吳清山、林天祐認為外籍配偶係指外籍人士與國人辦妥結婚登記,且已 入境依親居留或定居者稱之(吳清山、林天祐,2005)。

林怡君認為外籍配偶係指本國籍人士不論男女,凡經與非本國籍人士結婚,

其婚姻的對象都稱為外籍配偶。然而台灣這幾年來所關注的外籍配偶現象是俗稱 的外籍新娘,國人對近年來嫁入台灣的外國女子的稱呼,包括了「外籍新娘」、

「外籍配偶」、「新移民」、「新住民」等(林怡君,2008)。

根據上述學者的研究可以知道,所謂的外籍配偶大多意指外國籍的女性透過 婚姻關係成為台灣男性的配偶,而外國籍的女性則大多來自東南亞國家及中國大 陸等較台灣落後地區的國家。此外對外籍配偶的稱呼還包括「外籍新娘」、「新 移民」、「新住民」等。然而婦女新知基金會於 2003 年以後即以「新移民女性」

為稱謂來稱呼外籍配偶(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

最後本研究所指的「外籍配偶」的定義:是指透過各種婚姻仲介管道與臺灣 地區男性正式辦理結婚登記且原非臺灣籍的外籍女性,她們來自中國大陸、越南、

印尼、泰國、菲律賓、緬甸、柬埔寨與馬來西亞等國。為了讓本研究的範圍更加 的周延性,故將大陸與東南亞一帶的外籍配偶整合一起,以方便研究的進行。

二、親師溝通

所謂的親師,蘇福壽認為係指教師及學生家長,學生家長不限學生之父母親,

凡與學生同住且對該生負有管教之權責者(蘇福壽,1998)。此外親師溝通的對象 包括老師和家長;其過程是雙向互動;其任務是交換訊息;其企圖是協調行動建 立共識、集思廣益或滿足需求;其最終目標是使學生能快樂成長、有效學習(蘇 福壽,1998)。

郭素文認為親師溝通是親師互動的歷程,親師溝通是情感、訊息、意見的交 流,親師溝通在於增進親師彼此的了解與共識,溝通在於協助學生學習與成長,

親師溝通乃指學校教師與家長,雙方運用各種溝通聯繫的方式,如:親師會談、

電話、書信等,將個人的意見、想法、態度等訊息傳達給對方的雙向互動過程(郭

親師之間有良好溝通,必定能夠建立起某種程度的情感與熟識感,良好親師 關係的基礎是頻繁而開放的雙向溝通,親師雙方都有責任建立這樣基礎(陳靜音,

2005)。

親師溝通是意謂教師與家長間相互傳遞學童在校、在家的情形,即親師間藉 由不斷的溝通,彼此協調行動,以建立親師共識(陳嘉芬,2003)。

綜上所述,學者所認為的親師溝通係指教師與家長間雙向的溝通與互動而 言,教師與家長共同關心的目標都是學生的學習與成長溝通的議題包含教師與家 長的教育理念及學生個人生活上的種種問題,溝通的方式則重視雙向的交流。

最後本研究所指「親師溝通」乃是學校教師與學生家長,雙方運用相關媒介,

如:會談、電話、家庭聯絡簿…等,相互溝通交流的歷程,藉以相互分享、傳達 學生在校、在家的生活及學習訊息,拉近彼此之間的關係,了解彼此對教育的期 望,目的在於增進親師彼此的了解與共識,以協助學生學習與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