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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交通大學學士班特殊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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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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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1 0 4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特 殊 選 才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簡章請由網路下載】

報名日期 報名日期

報名日期 報名日期: : :103年 : 年 年12月 年 月 月 月8日日(星期 日 星期 星期 星期一 一 一 一)上午 上午 上午 上午9:00起至 起至 起至 起至103年年12月 年 月 月 月18日 日 日 日(星期 星期 星期 星期四 四 四 四)下午 下午 下午 下午5:00止 止 止

E -Mail:[email protected] 電 話:(03)513-1399或分機31399 傳 真:(03)513-1598

地 址:3001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交通大學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綜合組 (報名資料請郵寄至30010新竹市25之1號信箱教務處綜合組收) 網 址:http://exam.nctu.edu.tw

教務處綜合組編印

© 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2)

國立交通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 104 學年度 學年度 學年度學士班 學年度 學士班 學士班 學士班特殊選才 特殊選才 特殊選才 特殊選才學生招生重要日程表 學生招生重要日程表 學生招生重要日程表 學生招生重要日程表

日 日

日 期 期 期 試務 試務 試務 試務相關 相關 相關 相關作業 作業 作業 作業 103 年 12 月 8 日(一) 9:00-

103 年 12 月 18 日(四)17:00

一律網路報名,且於 103 年 12 月 18 日(含)前繳費並 郵寄相關資料,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03 年 12 月 26 日(五) 上網查詢報名結果(含考生編號)

104 年 1 月 20 日(二)

網路榜單公告 http://exam.nctu.edu.tw

考生務必上網查詢錄取名單與報到須知,並依公告 說明準時報到。

※ ※

※考生若未及時查詢網頁公告 考生若未及時查詢網頁公告 考生若未及時查詢網頁公告 考生若未及時查詢網頁公告, , ,致權益受損 , 致權益受損 致權益受損, 致權益受損 , ,概由 , 概由 概由 概由 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自行負責。 。 。 104 年 1 月 22 日(四) 成績複查截止 104 年 1 月 23 日(五)前 正取生報到

104 年 1 月 27 日(二) 遞補作業截止日

報名繳交資料 報名繳交資料 報名繳交資料

報名繳交資料重 重 重 重點提示 點提示 點提示 點提示(詳細內容請依簡章內文說明辦理 詳細內容請依簡章內文說明辦理 詳細內容請依簡章內文說明辦理 詳細內容請依簡章內文說明辦理)

報名表 2份

※一律網路報名,完成報名後印出2份報名表 相片 兩吋2張,請分別貼於2張報名表正面

報名費收執聯 影本1份,將影本浮貼在其中1張報名表背面 學歷(力)證明影本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需繳交學歷(力)證件影本。

高中(職)在校成績單 正本1份 推薦函 1-2封

自傳 1篇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1篇 符合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

及其他審查繳交資料

請依各學系規定內容繳交,詳參「貳、各學系招生

名額及相關規定」

(3)

目 錄

壹、報考資格………1

貳、各學系招生名額及相關規定………1

參、報名………5

肆、甄選………7

伍、錄取、放榜與報到入學………8

陸、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8

柒、其他………9

附錄、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摘錄) ………....10 附件:

報名表【樣張】

103 學年度學士班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標準

獎助金一覽表

成績複查申請書

(4)

國立交通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 104 學年度 學年度 學年度 學年度學士班 學士班 學士班特殊選才 學士班 特殊選才 特殊選才學生招生簡章 特殊選才 學生招生簡章 學生招生簡章 學生招生簡章

壹 壹 壹

壹、 、 、報考資格 、 報考資格 報考資格 報考資格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以上之應屆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入 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詳參附錄),且具有下列且具有下列且具有下列且具有下列特殊選才特殊選才特殊選才資格之一者特殊選才資格之一者資格之一者,得報名資格之一者 參加本招生:

1.持有 SAT(含 SAT subject)或 ACT 成績者。

2.曾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持有證明者。

3.曾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持有證明者。

4.曾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科展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5.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注意注意

注意注意:1.本招生不招收「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條「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2.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專科學校 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或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及專業教師」資格者,若報考本招生,需先 取得各報考學系同意書才得報考,報名後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方為報名資格符合 確認,若審議未通過則取消報名資格並退還部份費用。

貳 貳 貳

貳、 、 、各 、 各 各學系 各 學系 學系招生 學系 招生 招生名額及相關規定 招生 名額及相關規定 名額及相關規定 名額及相關規定

學系代碼學系代碼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名額名額 名額名額

101 電機學院 電機工程學系 1 名

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

資料資料 資料資料

1.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2.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含 SAT subject)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含)以上。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推薦函 1-2 封。

6.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 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資料審查 (100 %)

(5)

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名額名額 名額名額

201 資訊學院 資訊工程學系 (※入學時任選資電工程組或資訊工程組) 2 名

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

資料 資料 資料 資料

1.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2.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含 SAT subject)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含)以上。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推薦函 1-2 封。

6.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甄試項目甄試項目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 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資料審查 (100 %)

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名額名額 名額名額

301 工學院 奈米科學及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1 名

指定繳交指定繳交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

資料 資料 資料 資料

1.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2.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含 SAT subject)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含)以上。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推薦函 1-2 封。

6.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 及成績計及成績計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 算方式算方式 算方式算方式

資料審查 (100 %)

(6)

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名額名額 名額名額

302 工學院 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 1 名

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

資料 資料 資料 資料

1.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2.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含 SAT subject)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含)以上。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推薦函 1-2 封。

6.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甄試項目甄試項目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 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資料審查 (100 %)

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名額名額 名額名額

401 理學院 應用化學系 1 名

指定繳交指定繳交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

資料 資料 資料 資料

1.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2.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含 SAT subject)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含)以上。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推薦函 1-2 封。

6.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 及成績計及成績計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 算方式算方式 算方式算方式

資料審查 (100 %)

(7)

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名額名額 名額名額

402 理學院 應用數學系 1 名

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

資料 資料 資料 資料

1.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2.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含 SAT subject)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含)以上。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推薦函 1-2 封。

6.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甄試項目甄試項目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 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算方式

資料審查 (100 %)

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學系代碼

學系代碼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院系名稱院系名稱 名額名額 名額名額

501 生物科技學院 生物科技學系 1 名

指定繳交指定繳交指定繳交 指定繳交

資料 資料 資料 資料

1.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2.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含 SAT subject)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含)以上。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推薦函 1-2 封。

6.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甄試項目 甄試項目 及成績計及成績計及成績計 及成績計 算方式算方式 算方式算方式

資料審查 (100 %)

(8)

參 參 參

參、 、 、報名 、 報名 報名 報名

一、 報名方式:一一律一一律律網路報名律網路報名網路報名(上網填寫報名表網路報名上網填寫報名表上網填寫報名表),上網填寫報名表,,完成繳費並郵寄資料,完成繳費並郵寄資料完成繳費並郵寄資料完成繳費並郵寄資料。。。(未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未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未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未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 填寫報名資料

填寫報名資料填寫報名資料

填寫報名資料、、、繳費並寄出資料者、繳費並寄出資料者繳費並寄出資料者,繳費並寄出資料者,,,視同報名未成功視同報名未成功視同報名未成功視同報名未成功)

二、 報名日期:

103

年 12 月年年 月月月 8 日日日日(星期一星期一星期一星期一)上午上午上午上午 9:00 起至起至起至起至 103 年年 12 月年 月月月 18 日日日日(星期星期星期星期四四四四)下午下午下午下午 5:00 止止止止

,逾時概不受理。

三、 報名流程: 1.請於報名期間內上網http://exam.nctu.edu.tw/ 點選 學士班/特殊選才/「特殊選才 報名及查詢」填寫報名表,依序鍵入相關資料及密碼(由考生自行設定,請務必 牢記)核對無誤後完成送出。

2.報名系統自動產生報名序號(請務必牢記)及繳費帳號(呈現於報名表上)。

3.點選查詢及列印,輸入報名序號及密碼,以 A4 紙列印報名表報名表報名表報名表 2 份份份份及報名信封報名信封報名信封報名信封 封面封面

封面封面 1 份份份份。

4.核對無誤後,親自簽名親自簽名親自簽名親自簽名並分別貼妥最近 2 個月之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相片 背面請註明姓名)。

5.103 年年 12 月年 月月 18 日月 日日(含日含含)前含 前前前繳交報名費,繳費前請再度確認報名資料正確無誤。

6.上網確認繳費成功(請至「特殊選才報名及查詢」查詢)。

7.連同其他報名表件於 103 年年年年 12 月月月月 18 日日日日(含含含含)前以掛號郵寄前以掛號郵寄前以掛號郵寄前以掛號郵寄 (報名最後一天建請以 限時掛號郵寄報名資料),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8.考生需於 10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起登入「特殊選才報名及查詢」網頁確認 報名狀況及查詢考生編號,後續放榜將以考生編號公告。

※※※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同一位考生可以報考多個學系,報考二個學系以上者,請分別報名、分別繳款並分別 裝袋寄送。

2. 考生報名時,應詳閱本簡章各項規定並依報名系統指示,詳實填寫或登錄相關報名資 料,並按規定仔細核校,以免資料錯誤致影響權益。

3. 請仔細核對報名表所填資料,送出後資料無法修改。若於繳費前發現資料有誤,可重 新登錄填寫,原系統給予之報名序號及繳費帳號作廢不得使用。繳費完成且確認送出 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亦不得將報名資格移轉他人。

四、 報名費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600 元。

1. 低收入戶考生,應於報名時繳交各地政府或其依規定授權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 在有效期間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內含考生姓名、身分證號,且 在報名截止日仍有效。),免繳報名費。網路報名時請勾選「低收入戶」選項,並將低 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浮貼於報名表背面,與報名資料一併寄送。惟所繳證明文件不符 規定者,其報名資料無效,本校亦不接受補件或補繳費用。

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均非低收入戶證明,不符免繳報名費規定。

2. 因故繳款但未寄出報名表件者,經申請退費、查證確認後,酌收處理費 200 元,退還 餘款。

3. 表件寄出後,恕不接受取消報名申請,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4. 若審核後資格不符者,報名費扣除審查與作業費 200 元後退還餘款。

(二)繳費帳號

1. 網路報名完成送出後,系統自動給予 14 碼帳號(帳號顯示在報名表,每一筆報名資料 產生的帳號皆不同,繳費前請確認帳號無誤)。

2. 玉山銀行一般帳號為 13 碼,本校報名專用帳號為 14 碼,金融機構若有處理帳號疑義,

請洽玉山銀行新竹分行,電話:03-5231313。

(三)繳費方式

1. 網路 ATM 轉帳(請先確認金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後再進行轉帳繳費),

(請依各網路銀行系統說明及提示操作)

(9)

→輸入玉山銀行代碼:808

→輸入轉入的帳號(14 碼)

→輸入繳款金額

→完成繳費,印出網路 ATM 交易明細表 2. 銀行或郵局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請先確認金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後再進行轉帳繳費),玉山銀行代碼 808。

→金融卡插入 ATM,選擇『跨行轉帳服務』→『非約定帳號』

※若使用玉山銀行的金融卡在玉山銀行的提款機上,請選擇本行轉帳。

→輸入玉山銀行代碼:808 (本行轉帳無此項)

→輸入轉入的帳號(14 碼)

→輸入繳款金額

→完成繳費,印出 ATM 交易明細表

3. 直接至玉山銀行填寫「無摺存入存款憑條」(玉山銀行服務據點可參閱玉山銀行網頁)

→開戶行:玉山銀行新竹分行 戶名戶名戶名戶名::::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

→填寫帳號(表單只有 13 格,請依照本校帳號填入 14 碼)、繳款金額

→完成繳費,取回繳款收執聯

4. 至其他行庫(玉山銀行除外)匯款,玉山銀行新竹分行匯款銀行代碼 8080060。

→收款行:玉山銀行新竹分行(銀行代碼 8080060) 戶名:國立交通大學

→填寫帳號(14 碼)、繳款金額

→完成匯款,取回匯款收執聯

※※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ATM 轉帳後應先確認 ATM 交易明細表上帳戶餘額有無扣帳、有無交易金額、有無扣 手續費(除非是本行轉帳或 VIP 免手續費),並查看 ATM 交易明細表上的訊息代號是 否為交易正常。(由於金融安全管控趨嚴,金融卡不一定有轉帳功能,請先確定有轉帳 功能後再轉帳,務必請保留繳款交易明細表或存款存根正本以備查驗。)

2. 繳費 1 小時後可登入「特殊選才報名及查詢」網頁查詢報名費繳款狀況是否顯示為:

「繳費完成」(非銀行營業時間轉帳可能需次一營業日 10:00 後才能查詢)。每筆報名 繳款帳號均不相同,請勿繳到他人帳號,以免查詢繳費狀態顯示未繳費。若已確實繳 費,卻無紀錄,請儘速聯絡,考生若未即時確認,致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3. 繳費金額錯誤、帳號寫錯或 ATM 轉帳未成功等均視同未完成報名,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 報名表件:

(一)報名表

報名表 2 份並貼妥最近 2 個月之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各 1 張(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二)報名費收執聯

1. 考生須將正確之報名費存入本校指定之玉山銀行(銀行代碼 808)帳戶,再將繳款收執 聯影本或 ATM 交易明細表影本貼於其中 1 份報名表背面寄驗。

2. 若繳款收執聯或 ATM 交易明細表遺失或無法列印,請考生務必登入「特殊選才報名 及查詢」,以報名序號及密碼查詢繳費狀況,若繳費狀態欄顯示:「繳費完成」,則可 免付報名費收執聯。

3. 低收入戶考生請繳交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間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信封及封面

請上網報名後,列印報名信封封面並自行黏貼於約 A4 大小信封上。

(四)學歷證件影本

高中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免附學歷(力)證件。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繳交學歷(力)證件影本(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參見附錄)。

※若查驗學歷證件與考生報名勾選學歷不符或不符合報考資格,則取消錄取資格,考生 不得異議,建請考生於報名時自行注意報考資格。

(10)

(五)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

需繳交符合下列特殊選才資格之一的證明文件影本:

1. 持有 SAT(含 SAT subject)或 ACT 成績者。(SAT subject 成績依各學系規定繳交,詳參

「貳、各學系招生名額及相關規定」)。

2. 曾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持有證明者。

3. 曾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持有證明者。

4. 曾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科展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5. 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六)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年級名次證明) 。 (七)自傳 (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八)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九)推薦函 1-2 封。

(十)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文字描述限 5 頁,並應檢附證明 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考生報名時所繳證件等資料及註冊入學時所繳驗之學歷證件,若發現有重大違規事項

、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不合入學資格之情事者,以及不符合 報考資格者,一經查明即取消錄取資格;如於入學後始發覺,經查明即開除學籍;畢 業後始發覺者,則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並公告撤銷其所獲學位及專案報請教育部備 查。

2. 報名資料寄出恕不退還,如有重要文件請自行複印留存。

六、 寄送表件

將前項規定所列之表件及資料,請依序整齊夾妥放入信封內,於 103 年年年年 12 月月 18 日月 日日日(含含含含)前前前前以 掛號寄出(以中華郵政國內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民間快遞者,請於 103 年年 12 月年 月月月 18 日日日日 17:00 前送達 30010 新竹市大學路 1001 號國立交通大學行政大樓 1 樓教務處綜合組),逾期不予受 理。

郵寄地址:30010 新竹市 25 之 1 號信箱『國立交通大學教務處綜合組』收。

注意注意注意

注意:::寄出前請仔細檢查表件是否齊全:寄出前請仔細檢查表件是否齊全寄出前請仔細檢查表件是否齊全,寄出前請仔細檢查表件是否齊全,,,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任何資料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任何資料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任何資料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任何資料。。。 七、 本校處理

本 校 收 件 後 , 即 查 驗 報 名 表 等 表 件 , 考 生 需 於 103 年 12 月 26 日( 星 期五) 起登入

http://exam.nctu.edu.tw 點選 學士班/特殊選才/「特殊選才報名及查詢」確認報名狀況。

八、 考生查詢考生編號

考生需於 10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起登入「特殊選才報名及查詢」網頁確認報名狀況及查 詢考生編號,後續放榜將以考生編號公告。

肆 肆 肆

肆、 、 、甄選 、 甄選 甄選 甄選

本招生綜合考量申請者之高中學業表現、特定領域才能及特殊成就表現等,由各招生學系組成特 殊選才學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資格及評定成績,若有必要得另安排口試或實地訪視。

(11)

伍 伍 伍

伍、 、 、錄取 、 錄取 錄取、 錄取 、 、放榜與報到入學 、 放榜與報到入學 放榜與報到入學 放榜與報到入學

一、 本校招生委員會將於放榜前議決各學系之最低錄取標準,在此標準以上、招生名額以內者即 為正取(得採不足額錄取),其餘為備取,在此標準以下者即為不錄取。視需要得採不足額錄 取,不足額錄取時不得列備取生,本招生之缺額將併入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使用。

二、 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之錄取名單預定於 104 年年年年 1 月月月月 20 日日日日(星期星期星期星期二二二二)在本校招生資訊網頁 (http://exam.nctu.edu.tw)公告放榜,放榜後考生可登入「特殊選才報名及查詢」自行列印成績 單。

三、 正取生須依本校錄取通知於 104 年年年年 1 月月月月 23 日日日日(星期星期星期五星期五五)前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五 棄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生待接獲備取遞補通知後辦理報到手續,遞補 作業至 104 年 1 月 27 日截止。

四、 報考本校同時錄取二學系以上者,僅能擇一學系登記報到。

五、 已報到特殊選才錄取生,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科技校院日間部四 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以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與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 生,違者取消特殊選才錄取資格。

六、 錄取生報到後須於註冊時來校繳驗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正本及特殊選才資格證明 資料之文件正本,無法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 錄取生若持國外學歷應於報到時繳驗下列文件:

(一)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二)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三)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出境紀錄(申請人如係外國人或僑民免附)。

若未通過本校國外學歷查驗程序,取消入學資格。

※驗證外國學歷參考事項說明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說明辦理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6492&ctNode=749&mp=1

八、 錄取生若持香港澳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入學,應須於註冊前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 認辦法」之規定辦理,若未依規定辦理,取消入學資格。

九、 錄取生若持教育部認可大陸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入學,應須於註冊前依「大陸地區學歷採 認辦法」之規定辦理,若未依規定辦理,取消入學資格。

十、 錄取生入學前若違犯法律,情節重大,經本校招生委員會查明屬實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陸 陸

陸 陸、 、 、申請成績複查 、 申請成績複查 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 申請成績複查 或申訴 或申訴 或申訴

一、 申請成績複查期限:須於 104 年 1 月 22 日前提出,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手續:

1. 成績複查申請書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均需填寫清楚,並貼足回郵郵資。

2. 須附自行上網列印之成績單,並請敘述申請理由,以便答覆。

3.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4. 將成績複查申請書填妥後先行傳真 03-5131598 至本校教務處綜合組,再連同自行上網列印 之成績單以掛號郵寄(30010 新竹市 25-1 號信箱國立交通大學教務處綜合組收),以國內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複查後若有成績變動,以新的總成績重新計算排名及錄取結果;原已錄取之考生,經複查若 發現其重新計算之總成績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錄取資格。

四、 考生對於各項試務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訴,請於104年1月22日 前(以國內郵戳為憑)提出。申訴書內容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報名學系、地址、聯絡電話及詳 細申訴事由,將申訴書(格式自擬)掛號郵寄30010新竹市25-1號信箱國立交通大學教務處綜合 組收。本校調查處理後於一個月內回覆,必要時本校亦得組成專案小組處理。

(12)

柒 柒 柒

柒、 、 、其他 、 其他 其他 其他

一、 本校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

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校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 生相關工作目的及錄取生學籍資料建檔使用。

凡報名本項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得將考生個人及其成績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及 辦理錄取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使用。

二、 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

(13)

附錄、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摘錄)

102 年 4 月 3 日臺教高(四)字第 1020046811C 號 令修正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 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學校核 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 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 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 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因故休學或退學,或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 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班)三年級(延教班)結業,持有修(結)業 證明書。

五、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高級中學、職業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六、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下列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 之一。

十一、技能檢定合格,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一)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 上。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 上。

(三)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年滿二十二歲,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一)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二)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三)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不含推廣教育課程) 。

十三、空中大學選修生,修畢四十學分以上(不含推廣教育課程),成績及格,持有學分證明 書。

十四、符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者。

第五條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於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或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 及專業教師,經大學校級招生員會審議通過,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前三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六條 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經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得准其 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至第四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14)

第八條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 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得以同 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 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修滿相當於 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士學位,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 辦法規定者,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其畢肄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 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且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 同類學校規定相當,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四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 款及第二款規定辦理。

持前項香港、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得以同等 學力報考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國外或香港、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前項香港、澳門副學士 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 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或行政院在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15)

12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特 殊 選 才 學 生 招 生 報 名 表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特 殊 選 才 學 生 招 生 報 名 表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特 殊 選 才 學 生 招 生 報 名 表 【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特 殊 選 才 學 生 招 生 報 名 表 【 【 【 樣 張 樣 張 樣 張 樣 張 】 】 】 】

報名序號 (考生免填)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本國學生 外籍學生 聯絡電話 ( ) 身分證字號

聯絡手機

最近兩個月內之正面 脫 帽 兩 吋 半 身 照 片

報考系組 □□□

E-mail 收款行收款行

收款行收款行:玉山銀行新竹分行玉山銀行新竹分行玉山銀行新竹分行(ATM 轉帳代碼玉山銀行新竹分行 轉帳代碼轉帳代碼:808,轉帳代碼 ,電匯代碼電匯代碼電匯代碼電匯代碼:8080060)戶名戶名戶名戶名: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 一般生 低收入戶 繳費帳號

帳號 9 5 3 0 1 由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帳 號 繳款金額

□ □ □ 縣 ( 市 ) 鄉 鎮 ( 市 區 ) 里 ( 村 ) 鄰 路 ( 街 )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通訊地址

□其他

□同通訊地址

□ □ □ 縣 ( 市 ) 鄉 鎮 ( 市 區 ) 里 ( 村 ) 鄰 路 ( 街 )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永久地址

□其他

本國學歷 境外學歷 大陸學歷

高中 高中應屆畢業

高中(含)以上畢業 高中(職)畢業

畢業

年月 民 國 年 月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 限最後 1 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 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修滿規定年限後,因 故未能畢業

民國 年 月 高中(職) 肄業

考 生 學 歷

同等學歷

其他(符合學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第二條第二至十四款)

特殊選才 資格

□持有 SAT(含 SAT subject)或 ACT 成績者。

□曾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持有證明者。

□曾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持有證明者。

□曾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科展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單位及職稱 電話

姓 名

E-mail 手機

單位及職稱 電話

推薦人

姓 名

E-mail 手機

資料須造字 登錄報名系統,個人資料若有微軟新注音或倉頡輸入法無法產生之字,請先以 2 個『#』替代輸 入,印出報名表後手寫註明於此,□姓名□地址□其他,須造之字為:

姓名 關係 電話

家長或

監護人 E-mail 手機

本人確認以上所填資料均屬實,若有不實願負相關責任,並同意取消報名資格。

考生簽名 考生簽名 考生簽名

考生簽名::

(16)

國立交通大學 103 學年度學士班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標準

類別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單位:元) 適用院系

一類 大學部學費 大學部雜費

17680 11310

電機學院、資訊學院、工學院、生 物科技學院、理學院(電物系、應化 系)

二類 大學部學費 大學部雜費

17680

11060 理學院(應數系)、管理學院 三類 大學部學費

大學部雜費

17510

7260 人文社會學院、客家文化學院 學士班學生

學分費 1200 教育學程

學分費 1200

館舍 住宿費(單位:元) 備 註

七舍、八舍、九舍 7020 十舍、十二舍、竹軒(女) 7880

十三舍 10310

11150 女二舍 12730(二人房)

大學部宿舍均在光復校區

※大學部一年級新生均提供宿舍,相關網址: http://housing.adm.nctu.edu.tw/ 。

國立交通大學獎助學金一覽表

獎助學金類別 補助標準、金額 預定可

補助人數

業務諮詢 電話及網址

新生入學績優獎學金 奬額最高 30 萬元 30 人~40 人

學業優異獎學金(書卷獎) 每學期學業成績在各該班學生數前 5%以

內者,每名獎學金 3 千元至 1 萬元 每年約 250 人次 學生工讀助學金 視工作性質,每小時 115 元或 125 元 每年約 7200 人次

校外捐贈獎助學金 依各捐款項目規範標準不同,金額由 3 千

至 12 萬元不等 每年約 600 人次 體育相關獎學金 依各捐款項目規範標準不同,金額由 1 萬

元至 5 萬元不等 每年約 30 人

生活輔導組

電話:(03)5712121 分機 50855、50851 http://scahss.adm.nct u.edu.tw/

(17)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1 04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特 殊 選 才 學 生 招 生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注意事項:

一、 申請複查期限:104年1月22日(星期四)前。

二、 申請程序:請填妥本表後先行傳真至本校綜合組(FAX:03-5131598),再連同自行 上網列印之成績單以掛號郵寄至 30010 新竹市25-1號信箱,國立交通大學綜合組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本表正面:請填寫考生編號、考生姓名、申請複查理由、考生簽章及申請日期等欄 位。

四、 本表背面:請填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並請貼足回郵。

五、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考 生 編 號 考 生 姓 名

申請複查理由 複查回覆事項

申請日期 104 年 月 日 回覆日期 104 年 月 日

考生簽章 承辦單位

章戳

(18)

教 務 處 綜 合 組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30010 新竹市 25-1 號信箱

TEL:03-5131399 FAX:03-5131598 E-Mail:exam@ nctu.edu.tw

注意事項:

一、請自行填寫收件人姓名、地址。

二、請勾選寄回方式,並貼足回郵:平信5元、限時12元、掛號25元、限時掛號32元,非 掛號郵件遺失恕不補寄。

收件人:

□□□

平信 限時 掛號 限時掛號

請自行貼足 回郵郵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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