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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民國 70 年間開始,國內熱門旅遊地區假日時段旅館業之容客量不足,
開啟我國民宿發展之路。至民國 74 年間,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國民所得 大幅提高,因此台灣省政府交通處設置旅遊事業管理局,以期推展觀光旅 遊事業。民國 87 年開始實施隔週週休二日,民國 90 年更進一步全面實施 周休二日,短期假日的增加提高了國內旅遊人次(台灣省旅遊局,民 87)。
隨著民宿體系的逐漸成熟與增加,民國 90 年政府正式公佈實施「民宿管 理辦法」,民宿的合法家數在民國 92~95 年呈現穩定成長,到民國 96 年 4 月合法經營者已高達 1969 家,包括未登記者更高達 2368 家。
九份與大台北地區之間交通往來便捷,觀光資源方面將傳統的礦業聚 落轉換為充滿歷史氛圍的觀光聚落;前者乃構築了鎏金時代的酒樓、雜貨 店、住家、礦區等舊建築文化,後者乃舊建築轉型的茶藝館、便利商店、
九份特產店、博物館等(林彥旻,2004)。侯孝賢導演的《悲情城市》即利 用獨具歷史滄桑感的九份作為時代背景,於 1989 年威尼斯影展獲得金獅 獎,更連帶地帶動九份的觀光,也吸引不少外國旅客造訪礦山文化,成為 早期台灣民宿發展的觀光地之一。九份在週休二日實施後更成為大台北人 口選擇週末走走的好去處,地理特殊的九份本地並沒有一般的旅館或飯店 供給住宿,民宿成為此地主要的過夜選擇,數量豐富、分布密集。
第二節 研究動機
九份地區的觀光資源豐富,交通往來又十分便利,遊玩方式非常有彈 性,玩累了可以留宿一夜也可以打道回府;加上此地民宿數量頗多且密集 度高,不一定非得預約才找得到地方住,在九份步行打轉幾圈就能問到不 少還有空房的民宿,因此過夜的對象選擇就變得非常有彈性,可以是刻意 強調復古氣氛而打造的懷舊感民宿,或是陳設簡單的旅館型民宿等。
研究生近兩年內去過九份遊玩 4 次,2 次是當日來回的家庭旅遊,2 次與朋友出遊兩天一夜住不同的民宿,其中一次曾使用業者提供的觀景陽 台,但陽台缺乏座椅等設施而無法久待,只能一行人另覓他處觀賞夜景;
另一次投宿於家庭式民宿,目的為休息,除了詢問與出入外很少交流。以 上這些經驗讓我開始思考所謂「民宿」應該提供給消費者什麼樣的「空間 經驗」,才足以構成「我真的住過民宿」的感覺。民宿若無公共空間的提 供,九份地區也有許多懷舊氛圍的茶藝館或餐廳可供替代,但是,假設民 宿提供良好的公共空間,旅客也許就會選擇留在民宿體驗在地人家的生 活,且如果在公共空間有主客的互動,則會更接近「民宿」的核心意義,
進而產生住過民宿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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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目的
根據研究動機與民宿定義(『民宿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民 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 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 處所),所以住「民宿」的內涵來自「民宅」的空間體驗(以家庭使用為原 則的空間設計),加上原本生活於「民宿」裡面的使用者(主人、主人的家 人)與住客的互動經驗,主客共同使用的公共空間即屬於民宿的特色所 在。但是主人提供的民宿內部空間開放程度不盡相同,透過本研究田野調 查可進一步瞭解,實際上民宿提供的公共空間內容與主客互動的情形。
民宿公共空間的佈置、規劃以及民宿業者訂定的規則等因素會影響旅 客使用情形的差異,旅客本身的個人特質與需求也會影響其對公共空間的 使用方式。所以民宿的公共空間規劃與使用方式並沒有一定的型態可循,
對於旅客來說,選擇住宿對象所衡量的條件是其所能提供的設施內容,若 民宿提供的公共空間或設備越多或是越完善,是否會引起旅客興趣而產生 使用意願,或是使用意願不高等情形都視不同民宿而定。
根據上述論點,訂定本研究主題為「民宿之公共空間使用類型與主客 互動比較研究─以九份地區民宿為例」,目的有兩點:
一、 了解民宿之公共空間使用類型與主客互動情形。
二、 提出九份地區民宿業者規劃公共空間之建議。
第四節 研究問題
根據本研究目的將使用田野調查資料進行比較分析,研究對象將選擇 民宿公共空間條件不同的個案做實際瞭解。公共空間乃指民宿業者規劃專 門給不同組的客人共同使用或是允許客人與業者自己共用的空間,包含玄 關、客廳、餐廳、廚房、衛浴、洗衣(晾衣)間、庭院、陽台等。提供何 種公共空間以及空間內所提供的設施與服務項目仍依據各家民宿規劃而 定,所以本研究問題依據研究目的羅列如下:
一、 了解民宿之公共空間使用類型與主客互動情形
(一) 業者如何規劃公共空間(過程、服務項目)。 (二) 業者提供的公共空間之用途規劃與設施。
(三) 業者觀察之旅客使用公共空間的方式與頻率。
(四) 業者在公共空間中與旅客互動之情況。
(五) 其他相關因素:發展過程、營運情形等。
二、 提出九份地區民宿業者規劃公共空間之建議
(一) 民宿中何種公共空間較常被使用及其使用方式。
(二) 主客在公共空間產生互動的空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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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研究範圍
一、地理範圍:「九份地區民宿」─九份地區為國內民宿發源地之一,
其建物地點大多處於山坡地間,建築物頗具地方特色,使得民宿能提供旅 客使用的整體環境與空間也成為消費體驗的一部分;九份地區沒有旅館與 飯店,民宿發展呈現豐富的樣貌,適合作為民宿公共空間比較研究的地理 範圍。本研究之地理範圍侷限於九份的觀光氛圍與地方特色中,所以結論 僅適用於九份地區民宿之參考。
二、主題範圍:「九份地區已具備且提供旅客公共空間使用並產生主 客互動之民宿」─民宿是小型的旅館業,作為一種旅遊住宿的「行為場 合」,產生的環境刺激經驗並不相同於一般的旅館,因為民宿源自家庭式 空間,利用民宅作為營業場所,空間使用對象從「家族成員」轉變為「家 人與旅客共用」,在環境心理學來說是領域性的改變,「住宅」原本為「主 要領域」的範疇,若是多了營業機能成為「民宿」則會在原來的住宅中產 生「次要領域」,也就是本文的「民宿公共空間」,次要領域成為私人與公 共的橋樑,主人將與陌生人共用該地方,研究這種異常領域介入所發生的 情形即是本研究目的。
第六節 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從業者方面瞭解公共空間使用使用類型與主客互動,無法 涵蓋民宿公共空間內所有的使用者觀點:以民宿來說,自然不能忽視從客 人的角度檢視使用經驗,但是民宿業者普遍上並不歡迎研究者打擾正在投 宿中的旅客;另外,若要深入了解場所行為必須使用「行為觀察註記」等 較為科學客觀的研究方法,不過,民宿業者普遍認為這樣會叨擾客人和影 響業者生活。所以本研究偏向從訪談業者過程中(半結構訪談、閒聊、環 境觀察)來瞭解民宿公共空間的使用現況。
二、為使個案具有代表性,本研究在進行樣本選擇前先調查九份民宿 現況並統整分類,務求個案符合研究範圍。
三、個案研究以訪談法進行,部分民宿雖符合研究範圍,卻礙於私人 理由無法接受採訪,接受採訪者也基於隱私可選擇回答問題的程度。因 此,本研究訪談多家個案以同時比較分析其資料,以彌補個案研究之數量 不足可能所產生的偏頗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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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研究步驟與流程
確認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後,探討相關文獻以釐 清未來個案研究時的問題內容,接著確認研究方法與實施,接著進行九份 地區民宿的電話訪談調查以及類型調查,分類後進行個案篩選並著手田野 調查。為使本研究順利進行,研究步驟分為一至五章,研究流程如圖 1-6-1 所示:
第一章:透過研究背景、研究動機、研究目的之探討而產生具體之研 究問題;確立研究問題後,思考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從中發現必須解決 之問題;最後設計研究步驟與流程,以俾論文能順利進行。並在第一章最 後一節作名詞定義,使本研究主題內涵更加明確。
第二章:文獻探討─探討與主題相關之理論與文獻。
第三章: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方法與架構,研究對象與調查實施,
研究工具的設計。
第四章:資料分析與討論─個案研究中依據研究目的與各層次研究問 題的分析與討論。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歸納本研究結果,並提出結論與建議。
研究背景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問題
研究範圍與限制
文獻回顧與 相關理論資料蒐集
九份地區民宿 現況調查
資料分析與討論:個案研究探討
第 四 章 第 三 章 第 二 章 第 一 章
名詞定義
個 案 研 究 法
田 野 調 查 法
電話訪談
採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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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名詞定義
為使本研究主題之內涵更加明確,以下做重點名詞的定義:
壹、民宿
定義根據「民宿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 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 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但是,
九份地區民宿並非完全合法,本研究所稱之民宿主要為非旅館業,以民宿 名稱經營者為主,而不要求民宿必須完全符合辦法之規定者。
貳、公共空間
公共空間,定義乃空間序列的組織層級中最開放與最公開之部分,意 味所有人都可以在其中使用的空間(徐磊青、楊公俠,民 94)。「民宿公共 空間」定義為:民宿業者規劃並允許投宿旅客與自家人共同使用的空間,
可能包含玄關、客廳、餐廳、浴廁、廚房、洗(晾)衣間、陽台、庭院等,
實際上需依據民宿業者規劃而決定空間開放給旅客使用的程度而定。本研 究之民宿公共空間以住家空間功能作為分類標準(顏良年,民 95):
一、 公共空間:其空間序位是以家庭成員所共同使用的場所如:
客廳、起居室、餐廳等屬於公共使用的機能空間,以接待親 友、家人聚會主要活動空間。
二、 服務空間:包含廚房、佣人房、浴室、廁所、洗衣房、儲物 間等設備空間,其空間提供飲食、盥洗之生理使用需求的空 間、陽台空間等。
三、 動線空間:主要是以連結住宅室外進入室內的轉換空間如玄 關,以及連結室內公共空間要進入到私密空間時的動線空 間,如走道、小凹室、廊道、及住宅室內為兩層樓時的樓梯 間連接垂直上空間的動線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