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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臨時托育服務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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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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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13

活動臨時托育服務契約書

立約人            (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         (以下簡稱托育人 員)    

照顧收托兒童         (以下簡稱收托兒童),身分證統一編號        ,

民國   年  月  日生,共   人,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托育地址:  。 (活動地點) 收托方式及時間:

□臨時托育:   年   月   日______時______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

□其他:      

一、托育服務費用:

  托育費用以□時□日新臺幣       元整核計,本次共計    元,於當日托育結束後,以 支付□現金□其他      方式,給付托育費用。

二、委託內容:

  1.提供適宜兒童發展、衛生保健、生活照顧與學習、遊戲活動等相關托育服務。

2.提供合格專業人力,於家長參與活動時提供定點計時幼兒替代照顧托育人力。

三、委託人責任:

  1.提供清潔、衛生、安全及適宜兒童發展之托育服務環境。

2.委託人應確實告知收托兒童之體質、遺傳或過敏藥物與食物等,以利托育人員照顧。倘因委託人未 告知致收托兒童發生事故時,托育人員不負相關之責任。

   3.委託人應將維護收托兒童身心健康應注意之事項,預先告知托育人員,如委託人應告知而未告知,

兒童因而發生任何傷害,應由委託人負責。

  4.委託人應提供兒童之奶粉、尿布及其他衍生的消耗性日用品:         。    5.其他約定:         。

委託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連絡地址:       

電話:        ,手機:       

托育人員: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連絡地址:       

電話:        ,手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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