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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社會衝擊與復原調查(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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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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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CDR 108-T02

莫拉克颱風社會衝擊與復原調查(第五期)

Social Impacts and Recovery Survey of Typhoon Morakot (Ⅴ)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中華民國 109 年 0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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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NCDR 108-T02

莫拉克颱風社會衝擊與復原調查(第五期)

Social Impacts and Recovery Survey of Typhoon Morakot (Ⅴ)

楊惠萱、林美君、李香潔、許秋玲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中華民國 109 年 01 月

(4)
(5)

I

摘要

本調查為追蹤調查第五期,調查針對莫拉克災後房屋毀損不堪居 住向社會局申請安遷救助金之家戶進行普查,內容延續前期項目包含 居住狀況、需求與協助、社會情況、人力資源、身心狀態、社會情況 與基本資料等,另新增風險認知與減災行為,撤離通知與行動及重建 政策意向等題目。調查時間自 2019 年 7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8 月 31 日止。本期調查共完成 1306 份有效問卷,完訪率 86.8%。

關鍵字:莫拉克颱風、住所重建、心理健康

(6)

II

Abstract

This is the fifth households’ social impacts and recovery survey of typhoon Morakot disaster by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enter for Disaster Reduction. Survey objects are disaster affected households whose homes were severely damaged by typhoon Morakot and applied the subsidy from the government. Most survey issues were same to those of the former wave in 2015, including housing, needs and supports, social recovery condition, employment, mental health, and demographics etc.

Furthermore, this year we also surveyed several new issues related to households’ risk reduction, disaster response and housing recovery policy.

The survey was carried out during July 1th to August 31th, 2019. The total interviewed households were 1306, and the response rate is 86.8%.

Keywords: Typhoon Morakot, recovery and reconstruction, mental health

(7)

III

目錄

摘要 ... I Abstract ... II 目錄 ... III 表目錄 ... VI 圖目錄 ... VII

第一章 前言 ... 1

第二章 回顧與研究能量 ... 2

一、 莫拉克災害近兩年相關時事 ... 2

二、 過去四期調查促成之研究能量 ... 3

第三章 調查實施 ... 6

一、 調查區域範圍及對象 ... 6

二、 調查項目 ... 9

三、 調查方法 ... 11

四、 調查受託單位 ... 11

五、 資料標準時期 ... 12

六、 執行調查概況說明 ... 12

第四章 調查結果概述 ... 17

(8)

IV

一、 居住處所 ... 18

(一) 地址變遷 ... 18

(二) 受損房屋重建 ... 19

(三) 永久屋居住情況 ... 21

(四) 居住地點滿意/不滿意因素 ... 23

(五) 居住地點與工作交通時間 ... 30

(六) 住所品質評比 ... 31

(七) 社區環境評比 ... 34

(八) 住所重建政策意向... 35

二、 風險認知與減災行為 ... 39

(一) 風險認知 ... 40

(二) 減災行為 ... 41

三、 應變作為 ... 43

四、 生活及心理復原情況 ... 45

五、 社會網絡與支持 ... 48

(一) 社會網絡的互動頻率與廣度 ... 48

(二) 需求與支持 ... 51

六、 就業與經濟 ... 56

第五章 結論與限制 ... 61

(9)

V

參考文獻 ... 63

附件一:第五期問卷(正式版) ... 67

附件二:題意說明 ... 69

附件三:典通調查執行報告 ... 71

(10)

VI

表目錄

表 1 2018 年至 2019 年莫拉克颱風重建相關新聞 ... 2

表 2

莫拉克災後調查一至四期資料下載(依身分別統計) ... 4

表 3 過去利用本調查資料發表之期刊文章 ... 4

表 4 調查範圍分佈及戶數 ... 8

表 5 講習場次與受訓訪員數 ... 14

表 6 面訪遭遇問題與處理方式 ... 14

表 7 受訪戶居住之永久屋社區分佈 ... 22

(11)

VII

圖目錄

圖 1 第五期第一順位受訪者編列原則 ... 6

圖 2 第五期第二順位受訪者編列原則 ... 7

圖 3 莫拉克調查項目 ... 11

圖 4 調查時程 ... 13

圖 5 訪問失敗原因 ... 17

圖 6 受訪戶居住遷移情形 ... 19

圖 7 受損房屋重建 ... 21

圖 8 永久屋申請與現住處所 ... 22

圖 9 居住於「颱風前原來住處」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 24

圖 10 居住於「永久屋」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 26

圖 11 居住於「其他自有住宅」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 27

圖 12 居住於「親友家」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 28

圖 13 居住於「租屋」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 29

圖 14 永久屋

VS

.現住處至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 ... 31

圖 15 住所品質評比 ... 33

圖 16 社區環境品質評比 ... 35

圖 17 可接受住所重建或遷移至新居的時間長 (月) ... 36

圖 18 限制土地開發政策意向 ... 38

圖 19 重建物資與住房分配原則政策意向 ... 39

圖 20 受訪者風險認知評估 ... 41

圖 21 從事減災行為之家戶比率 ... 42

圖 22 有無接獲撤離通知與有無撤離行動之家戶比率 ... 44

圖 23 家戶未撤離的主要原因 ... 44

(12)

VIII

圖 24 復原情況 ... 46

圖 25 心理健康平均分數 ... 47

圖 26 社會網絡互動頻率 ... 49

圖 27 社會網絡廣度 ... 50

圖 28 是否有需求的家戶比率 ... 51

圖 29 受訪戶需求項目與家戶比率 ... 54

圖 30 需求獲滿足之家戶比率 ... 56

圖 31 平均戶內失業人口數 ... 57

圖 32 家庭平均月收入 ... 59

圖 33 家庭月開銷 ... 60

(13)

1

第一章 前言

莫拉克颱風於 2009 年重創台灣,該颱風事件造成超過 700 人死 亡(含失蹤) ,經濟損失估計近 2 千億元,為歷年最嚴重的颱風災害 事件。為徹底了解災民的災害衝擊及復原狀況,已於 2010、2011、

2012、2015 年進行災後追蹤面訪調查,其對象為因莫拉克颱風侵襲,

導致房屋毀壞不堪居住,向社會局申請安遷救助金之家戶(以下簡稱 受訪戶) 。本年度( 2019)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第 10 年,辦理第五次面 訪作業,本期同樣延續前幾期調查所關心的面向,包含住所、就業、

生活、身心健康等復原情況、相關需求與社會支持,另新增減災作為

題組,可與第一期資料做比較。同時因為災後 10 年,增加近三年撤

離作為等題目,瞭解災戶近期遭遇颱風豪雨災害侵襲的情況。以及新

增中研院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中,針對重建政策意向的題目,可幫助瞭

解災民與非災民對於重建政策意向上的異同。

(14)

2

第二章 回顧與研究能量

一、 莫拉克災害近兩年相關時事

距離上期調查(2015)已三年有餘,莫拉克災民近幾年於各個生 活面向有哪些變化、問題或革新,以下摘錄部分媒體報導供參(表 1) 。

表 1 2018 年至 2019 年莫拉克颱風重建相關新聞

日期 新聞內容摘要

2018/08/05 日光小林營造「大武壠民族植物園」,復育過往屬於小林村大武壠族的民族植物,結 合產業與觀光,推廣小林村大武壠族植物文化的導覽行程(日光小林社區發展協會,

2018)

2019/04/27 屏東縣新來義部落兩個月內傳出兩起永久屋法拍成交案,縣府擔心有心人從中牟 利,昨對首宗買主啟動訴訟程序,要求拆屋還地;這是莫拉克颱風後,全國首兩件 永久屋法拍成交案,「永久屋只能繼承,不能買賣」(羅欣貞,2019)。

2019/07/28 莫拉克風災摧毀家園,受災戶被迫移至永久屋展開新生活。高雄部分永久屋社區,

為增加生活品質,陸續增建新設施,按照《莫拉克重建條例》規定,其實並不合法,

屏東原住民部落永久屋居民反映,人口持續成長,住的空間不夠用,大嘆法規綁手 綁腳,導致「部落無法長大」(江國豪、徐白櫻,2019)。

2019/08/01 大愛園區牆壁的裂縫越來越大,甚至能塞入厚度有 0.3 公分的 50 元硬幣;另外,好 幾戶人家的流理台也不堪使用,生活環境不如預期,加上人口外移,大愛村漸漸凋 零,不僅曾傳出災民輕生,更成了治安死角(陳璽鈞,2019)。

2019/08/04 莫拉克颱風重創 16 所國中小,透過公私協力投入 13 億 3 千多萬元異地重建,步入 正軌。例如,小林國小推動「法式滾球」課程做為「希望的起點」,協助孩子逐漸走 出傷痛,培養出自信心,教育部選為體育標竿學校。那瑪夏區的民權國小,在台達 電子文教基金會認養下,花費 2 億 8 千萬元重建,校舍建築結合原民文化,兼具生 態、環保、教育及防災避難等多功能,每間教室均備有食物和水電,可自給自足 7 天(林曉雲,2019)。

2019/08/06 屏東縣為協助莫拉克風災災區重建,開始「養水種電」,根據經濟部能源局逐月統計 結果,截至 2019 年 7 月底,屏東縣再生能源設置量已達約 322.5MW,每年約可發 3.39 億度電,約相當於供應 6 萬 2000 戶家庭用電量(羅欣貞,2019)

2019/08/07 嘉義阿里山鄉來吉村的鄒族部落,有 126 戶選擇原地重建,22 戶到逐鹿社區的永久

(15)

3

日期 新聞內容摘要

屋,十年後有些人不適應山下,重返山上務農,有些人則致力發展社區找出路,努 力延續部落文化。另一部分的來吉村民往深山遷移,向政府爭取到 152 林班地,開 闢出最美的秘境 42 棟永久屋「得恩亞納」,並發展部落小旅行,帶動產業與觀光(華 視新聞,2019)。

2019/08/08 位於嘉義阿里山山的達娜伊谷是全國第一處以社區力量保育成功的生態河流公園,

但風災帶來洪水摧殘重創,在莫拉克重建委員會、嘉義縣政府與紅十字會等支持下,

鄒族族人投入重建,2018 年入園旅客超過 33 萬人次,比災前高峰 22 萬多人次成長 五成,被譽為八八風災重建奇蹟(蔡宗勳,2019)。

2019/08/11 台東縣金峰鄉嘉蘭村風災後族人並未因此放棄家園,成為「離災不離村」的示範部 落。將部落原有文化的復原納入重建計畫,透過「家屋建築文化語彙重現計畫」建 構具有原住民自身傳統文化的建築風貌,藉此慰藉族人心靈並適度結合地方產業帶 動部落新亮點(陳賢義,2019)。

2019/09/29 位於屏東縣、高雄市等地永久屋社區之產業建築設施,其興建經費原由各界善款興 建,用以協助社區民衆發展產業增進就業機會,政府僅提供永久屋社區之土地供 NGO 所興建。這些建完提供給社區災民發展地區產業的工坊、產業館等,重建後產 權屬於地方政府,變成國有財產,部分地區政府要收回自行發展。政府應以協助產 業重建為主,莫忘大眾善心捐款之初衷(陳振川,2019)。

2019/10/20 高雄六龜組成的「十八羅漢山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暨解說服務團隊」,除了進 行生態解說,也擔起巡護監測的工作,記錄區內環境及動植物的概況。同時也串聯 周邊民宿、特色店家、友善果園等,規劃深度的旅遊路線,集結眾人力量讓六龜形 成共享共好的平台,是落實「山村經濟」的良好範例(高嘉聆,2019)。

2019/10/25 住在高雄杉林區大愛園區的永久屋居民一直苦於無預警停水問題。不能改變永久屋 外觀,加上屋頂非水泥構造,無法承受水塔的重量。且送水到大愛園區的大林加壓 站屬水路末端,一旦水源不足就會送不到水尾。大愛園區的地勢較高,恢復供水的 困難度也較高(李慧宜,201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過去四期調查促成之研究能量

本調查前四期之資料目前皆已開放申請,申請管道有二:(1)中央

研究院的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Survey Research Data Archive, SRDA) ,

(2)本中心官網及防災易起來網站。

(16)

4

統計過去申請下載次數共 216 筆(見表 2),以第一期調查成果 下載的比率較高,下載身分別中又以碩博士生的下載率為多,目前可 知引用調查資料已發表的期刊論文著作詳見表 3。

表 2

莫拉克災後調查一至四期資料下載(依身分別統計)

下載者身分別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總計

學生 3 1 4

大學生 10 1 11

碩士生 55 33 15 3 106

博士生 11 9 4 1 25

講師 4 4

助理教授 5 2 2 2 11

副教授 10 5 4 2 21

教授 7 3 1 2 13

研究助理 5 3 2 10

助理研究員 1 1

副研究員 1 1

研究員 4 2 1 7

醫師 1 1

律師 1 1

總計 118 57 30 11 216

表 3

過去利用本調查資料發表之期刊文章

1

作者名稱 時間 題目 期刊/學位論文

Kuan-

Hui Elaine Lin, Hsiang-

Chieh Lee,

Thung-Hong Lin,

2017 How does resilience matter? An empirical verific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resilience and vulnerability

Nat Hazards (2017) 88:1229-1250

1 本表僅整理目前已知。

(17)

5

盧鏡臣 2017 公共避難安置場所需求及其社 會經濟影響因子:

莫拉克颱風的經驗研究

防災科學,第二期 (2017),P.1-27

劉信恩 2017 莫拉克風災與環境正義-社會 工作的再思考

成功大學經濟系碩士 學位論文

李欣輯、鄧傳忠、

陳怡臻

2018 莫拉克颱風坡地災害家戶損失 模型之建立

臺灣水利,第 66 卷,

第 4 期(107/12),P.1- 8

林美君、鄧傳忠 2018 身心壓力指標之空間趨勢分析

-莫拉克颱風安遷戶為例

中國地理學會會刊;

60 期 (2018 / 06 / 01),P.51-65 楊惠萱、李香潔、

鄧傳忠

2018 莫拉克颱風永久屋政策下高雄 市受災戶的資源獲取與復原

都市與計劃;45 卷 4 期 (2018 / 12 / 31),

P.257-281 陳振川 2019 莫拉克颱風災後十年之重建成

果及省思(二)-彩虹永續家 園建設

土木水利;46 卷 3 期 (2019 / 06 / 01),P.14- 30

(18)

6

第三章 調查實施

一、 調查區域範圍及對象

(一) 調查名冊及範圍

第五期調查對象設定以第一期受訪者為第一順位受訪者,以第四 期受訪者為第二順位受訪者為原則編列。編列中若有無法編列的情況 時,遞補原則如下圖 1 及圖 2。此外,本年度調查不再規劃代答者,

依據往年問卷填答經驗,對代答者之資料正確性仍有疑慮,因而取消,

因此若過去有代答者的情況時,將替換為其他年度合格受訪者遞補。

調查範圍如表 4。

圖 1 第五期第一順位受訪者編列原則

第一順位(W1)

W1

W1為代答

W4(含拒訪及三次未遇)

W4為代答 W3

W2訪問失敗後

至W4未列冊 不列冊

W1死亡

W4

W4為代答

W3及以此類推

若無其他人選,仍列冊但需確 認居住事實

W2及其後為刪除樣本 不列冊

(19)

7

圖 2 第五期第二順位受訪者編列原則

(二) 合格受訪者資格

本調查採名冊全查,但對象需符合下列四項條件:

1. 為向社會局申請莫拉克安遷救助金之家戶成員。

2. 莫拉克颱風前,居住於「申請莫拉克安遷救助金之地址」

至少三個月以上。

3. 二十歲以上。

4. 為名冊所列第一或第二順位受訪者,或戶內其他符合上述 1-3 項條件者。

第二順位(W4)

W4(含拒訪及 屢訪三次未遇)

W4遞補為第一順位 W3

W4與W1同 W3

W4與W3與W1同 W2

W4與W3與W2與W1

皆同 無其他人選可列冊

W4因為代答而刪除樣本

W3

W3代答 W2 無其他人選可列冊

若無其他人選,以W4代答列冊,

但需確認其居住事實 W2及其後為

刪除樣本(重複) 不列冊

(20)

8

表 4

調查範圍分佈及戶數

縣市 鄉鎮 戶數 縣市 鄉鎮 戶數 縣市 鄉鎮 戶數 縣市 鄉鎮 戶數 花蓮縣 鳳林鎮 1 苗栗縣 苑裡鎮 1 雲林縣 二崙鄉 1 臺北市 內湖區 1 南投縣 水里鄉 11 桃園市 桃園區 1 北港鎮 2 臺東縣 大武鄉 16 名間鄉 15 觀音區 1 古坑鄉 1 太麻里鄉 52

竹山鎮 1 高雄市 三民區 7 西螺鎮 1 卑南鄉 4

信義鄉 3 大社區 3 新北市 三重區 2 金峰鄉 46

南投市 3 大寮區 9 土城區 1 達仁鄉 3

草屯鎮 1 大樹區 4 板橋區 1 臺東市 3 魚池鄉 1 小港區 4 林口區 1 蘭嶼鄉 1 鹿谷鄉 2 仁武區 7 新莊區 2 臺南市 七股區 7 屏東縣 九如鄉 1 內門區 15 嘉義市 東區 4 大內區 1 三地門鄉 7 六龜區 73 嘉義縣 大林鎮 2 仁德區 4 內埔鄉 6 左營區 2 大埔鄉 5 六甲區 2 竹田鄉 5 田寮區 8 中埔鄉 16 北門區 1 牡丹鄉 4 甲仙區 60 布袋鎮 1 北區 6 里港鄉 1 杉林區 385 民雄鄉 6 左鎮區 3 佳冬鄉 7 那瑪夏區 10 朴子市 1 永康區 4 來義鄉 11 岡山區 3 竹崎鄉 38 玉井區 6 東港鎮 1 林園區 1 阿里山鄉 39 白河區 4

枋寮鄉 3 前鎮區 1 梅山鄉 25 安平區 3

長治鄉 1 美濃區 10 番路鄉 60 安定區 1

屏東市 15 苓雅區 3 新港鄉 1 安南區 2

恆春鎮 2 茂林區 7 溪口鄉 2 西港區 2 崁頂鄉 2 桃源區 39 義竹鄉 1 東山區 11 泰武鄉 88 梓官區 2 彰化縣 花壇鄉 1 東區 2 琉球鄉 3 鳥松區 1 員林市 1 南化區 5

高樹鄉 7 湖內區 1 臺中市 大雅區 2 南區 1

新園鄉 1 新興區 3 太平區 1 後壁區 1 萬丹鄉 1 楠梓區 8 北屯區 1 善化區 3 滿州鄉 3 路竹區 3 沙鹿區 1 新化區 1 瑪家鄉 6 鼓山區 5 和平區 1 新營區 1

潮州鎮 16 旗山區 14 南屯區 1 楠西區 4

霧臺鄉 134 鳳山區 7 潭子區 1 龍崎區 2 麟洛鄉 1 燕巢區 1 龍井區 1 歸仁區 5

無地址 3 彌陀區 1 豐原區 2 關廟區 3

總計 1504

(21)

9

二、 調查項目

本調查關心議題有七大項(圖 3),包含居住狀況、需求與協助、

社會情況、減災、人力資源、身心狀態、社會情況與基本資料等(鄧 傳忠、李香潔、楊惠萱、簡頌愔、盧鏡臣、李欣輯、陳怡臻、廖楷民,

2017),總計題目(含題組)共計 53 題,問卷題目請參見附件一,各 大項的問卷內容說明如下:

1. 居住現況:此類型主要調查莫拉克安遷戶目前的主要居住處 所類型、就業的通勤時間、災前與現在的居住處所的品質(包 含烹飪、衛浴、就寢、隱私、空間大小) 、災前與現在的社區 環境(包含交通、社區設施、生活機能、社區認同) 。以利於 瞭解莫拉克安遷戶的居住品質與災後社區環境的重建現況。

2. 需求與協助:調查莫拉克風災十年後,家戶現今仍需要的協 助,以及親友或政府組織在最近一年內所提供的協助,瞭解 親友與災後重建組織所提供之資源是否符合家戶需求。另詢 問安遷戶對於災後資源分配的公平性與效率性的重要性,俾 瞭解民眾對於災後資源分配關切的重點。

3. 社會情況:家庭互動與信任感,瞭解莫拉克安遷戶現今與親

友情感狀態與接觸狀況,以及對災後重建單位的信任程度。

(22)

10

4. 減災:欲探討經過長時間的災後復原情況下,家戶的減災作 為是否有所改變,調查近期內安遷戶的疏散撤離經驗、接收 疏散撤離訊息狀況與風險認知。可與第一期調查相互比較,

分析災後復原時間對於受災戶的減災作為影響程度。

5. 人力資源:莫拉克安遷戶的家戶中的男女人數、行動不便者 人數、 14 歲以下人數、是否為原住民家庭、失業人數等,俾 瞭解莫拉克安遷戶的勞動人力。

6. 基本資料:調查受訪者之職業、學歷、婚姻狀況、宗教信仰、

性別與家戶收支資料等。

7. 身心狀態:受訪者面對壓力的處理方式、近兩週的身心健康,

以及是否恢復生活作息。比較歷年的調查資料,可歸因出莫

拉克安遷者的復原歷程。

(23)

11

圖 3 莫拉克調查項目

三、 調查方法

由本中心提供名冊,進行全查。委託公司需依據名冊與受訪者取 得聯繫,確認現居地址後,在取得同意的前提下,派員進行家戶面對 面訪談。

四、 調查受託單位

本期調查委託「典通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工作內容包含預試、

贈品購置、面訪、審查、複查與資料檢誤工作(詳細的工作內容詳見

附件三)。

(24)

12

五、 資料標準時期

(一) 動態資料:民國 108 年 7 月 01 日至 108 年 8 月 31 日。

(二) 靜態資料:依調查問項實際訪問時間為主。

六、 執行調查概況說明

(一) 調查時程

在本次調查的進度概況,規劃如圖 4 所示。工作項目包括調查規 劃、設計問卷、名冊彙整、檢送實施調查計畫書、調查講習、面訪作 業、調查督導、資料過錄/檢誤、調查分析與報告撰寫等,其中,期 中調查講習、面訪作業、調查督導、資料過錄/檢誤等四部分,委託

「典通」執行。為了減少民眾對於本調查的疑慮,由委託公司建議於 調查前置作業增加幾項作為:

1. 由本中心於 108 年 6 月 4 日行文至調查範圍內之鄉鎮公所,

告知地方機關,本調查執行時程與目的。

2. 本中心於官網公告「莫拉克颱風社會衝擊與復原調查(第五 期)」作業於 6 月 17 開始執行。委託廠商之網頁也一併公告 周知。

3. 提供反查證專線。

4. 寄發面訪通知函給受訪者與發送手機簡訊,並事前電話約訪。

(25)

13

5. 於永久屋社區,張貼調查海報。

6. 利用 Line@通知村里長。

圖 4 調查時程

(二) 訪員訓練

因本調查約有四成原住民家戶,居住地點較偏鄉,因此面訪員的

經驗格外重要,可影響調查品質,委託公司因其訪員具有面訪調查經

驗,如:衛福部「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或「中低收生活

需求調查」,部分同時具有原民調查經驗,如參與原委會「原住民就

業調查」等資歷,可提升本調查完訪率。本次調查計實際執行面訪員

有 53 名,督察 3 名,面訪員皆具有 1 年以上調查經驗,54%訪員經

驗超過 5 年以上。由委託公司於調查前辦理主要四個場次的訪員講習

詳見表 5。訪員講習提供調查操作手冊、提示卡、問卷題意說明(詳

(26)

14

見附件二)等文件,供訪員於調查時使用。

表 5 講習場次與受訓訪員數

場次 地區 日期 時間 訪員數

1 北部地區-臺北市 05 月 31 日(五) 上午 09:00 8 2 中部地區-臺中市 06 月 01 日(六) 下午 13:00 9 3 南部地區-高雄市 06 月 02 日(日) 下午 13:00 23 4 東部地區-臺東市 06 月 03 日(一) 下午 13:30 5 5 其它場次 針對未參加上述訪訓場次的訪員,將由督導

透過面對面或網路進行一對一補訓。 12

(取自典通執行報告,詳見附件三)

(三) 預試

調查前,為確保執行面訪時的題項問法妥適,同時,因本調查距 離上次辦理時間事隔三年有餘,須預先瞭解受訪者的連絡資訊有效性 與可能面臨的接觸難題,由委託公司於 108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30 日 進行試測,共計 14 份,其中 8 份為居住在永久屋之受訪戶,6 份為 非永久屋受訪戶。每次的面訪時間約 20-30 分鐘。表 6 彙整本次預試 結果遭遇的問題與處理方式,可供後續正式調查時參考。

表 6 面訪遭遇問題與處理方式

個案狀況 訪員處理方式與因應措施

問項3.1:非居住在永久屋社區的 受訪者易無法評估交通時間。

已於訪訓會議加強說明,請受訪者估算,若 仍無法估算,則請訪員標註不知道。

問項4.1:請問你們家所遷入的永 久屋社區名稱,訪員容易漏填,或

已於電子問卷上設置跳題邏輯及漏填的提 示,並請面訪督導審卷加強檢視。

(27)

15

者是永久屋申請通過,但非居住 在永久屋的受訪者,卻沒有跳答 而填寫永久屋社區名稱。

問項 30.1、30.2 應依受訪者是否 為原住民家庭而選擇回答其一,

訪員易兩者皆詢問。

已於電子問卷上設置跳題邏輯,並請面訪 督導加強宣導及問卷審卷檢視。

問項29-34:受訪者易弄錯家戶人 數。

已於訪訓會議加強說明,並請面訪督導針 對這些題項加強審卷。

問項42-53:心理健康題組,在受 訪者自願且教育程度在高中職以 上者,可由受訪者自行填答。但少 數訪員誤會只有高中職以上的受 訪者才需填答此部分。

已於訪訓會議加強說明,並請面訪督導透 過 LINE@公告提醒訪員,並請督導針對這 些題項加強審卷。

名冊地址無人居住,且電話錯誤 無法聯繫。

1. 詢問鄰居、村里長受訪者新的聯絡資料。

2. 回溯受訪者在第二期至第四期的居住地 址及聯繫資料,再提供給訪員。

列冊受訪者已死亡、住到安養院、

或被子女接到他處照顧。

1. 若列冊受訪者已死亡,記錄其死亡年度,

詢問受訪家戶他人的聯繫電話,確認是 否有其他符合資格受訪者。

2. 若受訪者另住他處,詢問受訪者健康狀 況與留下聯絡方式。

3. 留下訪員聯繫方式給鄰居或村里長,代 為轉達面訪作業。

列冊家戶因沒有申請到補助,表 示不滿,覺得本調查對毫無幫助。

1. 安撫受訪者情緒,並說明調查對於災害 防救的重要性。

2. 若受訪者仍拒訪且無其他合格受訪者,

則尊重受訪者意願,填寫拒訪原因。

南部地區連日豪雨,部分地區封 山或撤離(如大武里撤離、佳暮里 下山避難),影響調查進度。

1. 訪員出發前務必電話聯繫瞭解受訪者所 在當地的天氣、交通情況,確保自身安 全。

2. 對因天候狀況而暫時離開居住地的受訪 者,請訪員持續聯繫瞭解當地情況。

受訪地址的住戶因沒有訪員要找 的受訪者,懷疑訪員身份及調查 真實性進而與訪員起爭執,導致 員警介入處理,員警雖有致電貴 單位求證但求證未果,最終以該 戶拒訪終結。

1. 督導協助瞭解事件全程,安撫訪員,並 藉由 LINE@告知訪員調查切莫急切,要 先釐清受訪者資格,避免與受訪者起爭 執。

2. 加強 NCDR 內部同仁宣導工作,以利相 關人員查證調查真實性。

3. 專案聯絡人員下班桌機電話轉接手機。

少數受訪者回到當初受災地區或 山上生活,居住的地方偏遠且沒

委託單位雖建議此類受訪者由訪員採電話 訪問的方式進行並回饋給本中心。但本中 心考量電話訪問可能造成部分問卷題容易

(28)

16

有門牌地址,難以確切位置,訪員 在尋找過程中必須沿途與受訪者 聯繫透過電話指引,然此過程往 往過度打擾受訪者,易引起受訪 者中途拒絕協助。

受訪者造成誤解,故維持面訪方式。

(本表由典通提供)

(29)

17

第四章 調查結果概述

本期調查共計成功完訪 1,306 戶,完訪率 86.8%。訪問失敗之 主因包含中途拒訪 (4.4%)、搬遷後找不到人(4.1%)、接觸失敗(2.3%) 與死亡 (2.3%),共計 198 戶(圖 5)。

圖 5 訪問失敗原因

以下針對本年度調查重點分別說明各項調查結果。因莫拉克災害 的家戶重建政策以永久屋為主要,本文將比較不同居住處所的災民,

其於災後第 10 年的社會、經濟與心理等層面的復原情況,可同時檢 視永久屋居民與非永久屋居民之情況。本章摘錄之調查重點包含:居 住處所(變遷、重建、通勤、滿意度、居住品質等層面) 。風險認知與 減災行為(為第一期的題目,可與第一年作比較) 、應變情況(撤離 與通知) 、生活恢復與心理健康、社會網絡與社會支持、就業與經濟,

2.3%

4.1% 4.4%

2.3% 接觸失敗(拒訪、屢訪未遇三次以上) 中途拒訪

搬遷後找不到人

合格受訪者死亡(且無其他合格受訪者)

(30)

18

分述如下(其他描述統計,詳見附件三第四章)。

一、 居住處所 (一) 地址變遷

本期調查距離上一期 (2015)已超過三年,許多受訪戶聯絡方式更 替,住處搬遷等問題而較難以接觸,圖 6 顯示本期受訪戶的居住處所 與其地址遷移情況,總計約有 17.8%的受訪戶已經搬遷至其他住址,

八成左右仍居住於上一期訪問地點。另有少數受訪者居住於沒有地址 的工寮、鐵皮等處所,占 1.2%。

若依據訪問題目:「請問你現在主要居住的地方是屬於下列何 者?」來檢視地址變遷情況,會發現原本居住於永久屋 (93.1%)、颱風 前原來住處 (83.3%)者,有八成以上的家戶並未再遷移。其他自有住宅

(含新建 67.6%及已持有 64.4%)及親友家中或親友提供之無償住所

(64.3%),約有六成未搬遷。租屋者(48.5%)搬遷比率較高,約近 5 成。

(31)

19

圖 6 受訪戶居住遷移情形

2

(二) 受損房屋重建

為使得以下的分析能較好閱讀與比較,整併居住處所性質類似及 筆數較少的選項如下:颱風前原來住處、永久屋、其他自有住宅(含 新建及已持有) 、親友家(含親友提供之無償住所) 、租屋及其他(含 組合屋、安/養護機構、非正式建屋及其他) 。可依據其居住處所來

2 組合屋仍有 2 筆資料,主要是因為題目選項並未定義”組合屋”必須是等待永久屋興建完成前的 臨時性住所之故,填答時由受訪者主觀認定。

644, 93.1%

194, 83.3%

46, 67.6%

65, 64.4%

45, 64.3%

3, 60.0%

1, 50.0%

46, 47.4%

13, 37.1%

1, 33.3%

81.0%

48, 6.9%

39, 16.7%

22, 32.4%

35, 34.7%

22, 31.4%

2, 40.0%

1, 50.0%

47, 48.5%

15, 42.9%

1, 33.3%

17.8%

1, 1.0%

3, 4.3%

4, 4.1%

7, 20.0%

1, 33.3%

1.2%

0.0% 20.0% 40.0% 60.0% 80.0% 100.0%

永久屋(含承租) 颱風前原來住處(自家中) 災後異地新建或新購之自有住宅 其他災前已持有的自有住宅 親友家中或親友提供之無償住所 其他 組合屋 租屋(含親友提供之有償住所) 非正式建屋(工寮、農舍) 安/養護機構 總計

n=1306 (次數, %) 未搬遷 搬遷 非正式地址

(32)

20

檢視各層面的復原情況。圖 7 顯示因颱風而受損房屋的重建情況,總

計有 14.7%的受災戶重建房屋。比較災戶所居之各類居住處所間,其

重建房屋的比率,以居住於颱風前住處者比率最高,達 48.1%。其他

自有住宅者則有 15.4%的災戶進行重建,與親友家(14.3%)或租屋

(13.4%)者重建房屋的比率頗為接近。居住於永久屋的災戶重建比率最

低,僅 3.8%,此項結果與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有關,其中第

20 條「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

方式。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

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

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入住永

久屋之災戶,災前居住處所若取得共識後被劃定為特定區域,該房屋

會被限制居住,因此災戶較少選擇重建。

(33)

21

圖 7 受損房屋重建

(三) 永久屋居住情況

莫拉克颱風後,各縣市政府協同非營利組織共同協助災戶進行家 園重建,永久屋為當時主要家園重建政策,希望能將居住於高風險區 的民眾、社群或部落遷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區,並協助災戶建屋,供其 居住並加速復原。但遷居涉及的選址、住所規劃、就業環境等問題,

在後續的重建歷程中,各地方多有紛擾,重建進度不一,部分地區永 久屋如大愛園區興建快,但早期爭議多,又如日光小林、德恩亞納等 原住民部落重建較慢但成果較符合居民期待。

災後 10 年,圖 8 顯示申請當年「永久屋申請且通過」及「未申 請/未通過/放棄者」之家戶居住處所現況。獲取永久屋的家戶有

121, 51.9%

143, 84.6%

60, 85.7%

84, 86.6%

40, 88.9%

666, 96.2%

1114, 85.3%

112, 48.1%

26, 15.4%

10, 14.3%

13, 13.4%

5, 11.1%

26, 3.8%

192, 14.7%

0% 20% 40% 60% 80% 100%

颱風前原來住處 其他自有住宅 親友家 租屋 其他 永久屋 總計

n=1306 (次數, %) 未重建 重建

(34)

22

74.8%仍居住於永久屋處所,比率高。「未申請/未通過/放棄者」之 家戶,主要的居住處所為颱風前原來住處,占 52.5%,最多。

圖 8 永久屋申請與現住處所

調查災戶居住之永久屋分佈情況見表 7,比率最高者為高雄市杉 林大愛園區 34.2%,吾拉魯滋部落次之,占 11.8%,長治百合與禮納 里部落各占 8.4%,其他永久屋社區比率皆在 5%以下。

表 7 受訪戶居住之永久屋社區分佈

縣市 永久屋社區 次數 %

南投縣 長利園社區 10 1.4%

新信義之星 5 0.7%

神木社區 1 0.1%

嘉義縣 日安社區 34 4.9%

日滿社區 23 3.3%

逐鹿社區 17 2.5%

樂野 8 1.2%

33, 3.6%

200, 52.5%

692, 74.8% 79, 8.5%

90, 23.6%

35, 3.8%

35, 9.2%

55, 5.9%

42, 11.0%

31, 3.4%

14, 3.7%

0% 20% 40% 60% 80% 100%

申請永久屋通過 未申請/未通過/

放棄者

n=1306 (次數, %) 颱風前原來住處 永久屋 其他自有住宅 親友家 租屋 其他

(35)

23

縣市 永久屋社區 次數 %

得恩亞納 3 0.4%

山美社區 2 0.3%

日好社區 1 0.1%

屏東縣 吾拉魯滋部落 82 11.8%

長治百合部落 58 8.4%

禮納里部落 58 8.4%

新來義部落 9 1.3%

新豐村 3 0.4%

普力姆 1 0.1%

高士部落 1 0.1%

臺東縣 泰和村永久屋 22 3.2%

嘉蘭村(紅十字會) 22 3.2%

嘉蘭村(世展會) 20 2.9%

金崙永久屋 10 1.4%

大鳥部落 9 1.3%

富山部落 2 0.3%

高雄市 杉林大愛園區 237 34.2%

五里埔 24 3.5%

日光小林 21 3.0%

勤和部落 4 0.6%

龍興社區 3 0.4%

臺南市 玉井大愛園區 2 0.3%

總計 692 100.0%

(四) 居住地點滿意/不滿意因素

調查關心受訪戶對於其居住地點的滿意及不滿意因素,題目為:

「你現在的主要居住地點,讓你不滿意的最主要(最多三項)因素是 什麼?」及「你現在的主要居住地點,讓你滿意的最主要(最多三項)

因素是什麼?」 ,此題型皆為複選題。選項依據題目設計成對照之正 負向問法,如圖 9 至圖 13 所示。以下依據受訪戶居住處所作個別說 明。

1. 颱風前原來住處(圖 9):

不滿意颱風前原來住處的因素,比率最高是易受災害影響,占

(36)

24

42.1%,其次是生活與交通便利性、醫療,占 23.6%。無不滿意者,占 21.9%。對於原住處的就業機會(12.0%)及建築品質(10.7%)各約有一成 表示不滿意,其他不滿意因素則皆在一成以下。

因為莫拉克颱風後這些受訪戶並未搬遷,在地的社會網絡(與親 友距離,占 35.2%)、工作環境(有耕作的土地,占 27.0%、有土地產 權,占 23.6%)及生活環境(與原居地的生活差異不大,占 27.0%)

仍保持與災前相同,因此皆為受訪戶較多表示滿意之因素。

圖 9 居住於「颱風前原來住處」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3

3 圖 4 屬複選題,每個項目各自獨立計算百分比,n=233。

98, 42.1%

6, 2.6%

3, 1.3%

17, 7.3%

8, 3.4%

2, 0.9%

4, 1.7%

11, 4.7%

55, 23.6%

28, 12.0%

55, 23.6%

7, 3.0%

25, 10.7%

12, 5.2%

6, 2.6%

51, 21.9%

0.0% 20.0% 40.0% 60.0%

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過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沒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過久 文化無法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不足 建築品質 沒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不滿意

不滿意因素(次數,%)

19, 8.2%

63, 27.0%

8, 3.4%

55, 23.6%

82, 35.2%

0, 0.0%

23, 9.9%

6, 2.6%

26, 11.2%

22, 9.4%

12, 5.2%

15, 6.4%

4, 1.7%

63, 27.0%

13, 5.6%

27, 11.6%

0.0% 20.0% 40.0% 60.0%

不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不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快 文化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充足 建築品質 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滿意

滿意因素(次數,%)

(37)

25

2. 永久屋(圖 10):

居住於永久屋的受訪戶中,較多人不滿意沒有土地產權,占 58.8%,

其次是建築品質 (36.7%),沒有耕作土地(32.7%)及就業機會(22.0%)。其 他項,不滿意的原因很繁雜,也占了 22.1%,如:「廚房管路不通、鄰 居的狗很吵、環境髒亂、無車庫、無法增建、遊客滋擾頻繁、隱私不 夠好 …等層面。

4

居住於永久屋的受訪戶,對於永久屋選址的生活與交通便利性感 到滿意,比率最高達 54.8%。此外,永久屋政策的落實,除協助災戶 住所復原外,另一項重要的目的是為避免災害風險,因此居住於永久 屋的居民相較之下約半數滿意能不受災害影響 (49.9%)。另,永久屋居 民也滿意該地區醫療 (30.8%)、學童教育環境(17.2%)及與親友的距離 (15.5%),其他滿意的因素皆在一成以下,詳見圖 10。

4 引號中的文字為受訪者回覆開放式問題的內容。

(38)

26

圖 10 居住於「永久屋」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5

3. 其他自有住宅(圖 11):

居住於其他自有住宅者(含新建或災前已持有) ,無不滿意比率 最高,達 42.6%。各因素中,以沒有耕作土地(14.8%)及土地產權(11.8%) 為不滿意因素中相對較多者,其他不滿意因素,如:生活與交通便利 性 (10.7%)、就業機會(10.7%)與醫療(10.1%),但皆在一成左右。相較之 下,對於自有住宅,受訪戶滿意比率高於一成的項目,數量較多。其 中,以生活與交通便利性為最多 (44.4%),不受災害影響(38.5%),顯示

5 圖 4 屬複選題,每個項目各自獨立計算百分比,n=692。

8, 1.2%

66, 9.5%

51, 7.4%

407, 58.8%

36, 5.2%

9, 1.3%

24, 3.5%

8, 1.2%

35, 5.1%

152, 22.0%

54, 7.8%

17, 2.5%

254, 36.7%

226, 32.7%

77, 22.1%

76, 11.0%

0.0% 20.0% 40.0% 60.0% 80.0%

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過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沒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過久 文化無法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不足 建築品質 沒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不滿意

不滿意因素(次數,%)

345, 49.9%

48, 6.9%

12, 1.7%

6, 0.9%

107, 15.5%

13, 1.9%

24, 3.5%

119, 17.2%

379, 54.8%

51, 7.4%

213, 30.8%

59, 8.5%

54, 7.8%

8, 1.2%

22, 3.2%

32, 4.6%

0.0% 20.0% 40.0% 60.0% 80.0%

不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不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快 文化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充足 建築品質 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滿意

滿意因素(次數,%)

(39)

27

受訪戶選擇之其他自有住宅近四成也考量到了避免災害風險。其他如 醫療 (18.9%)、就業機會(18.3%)、與原居地生活差距不大(17.2%)、與親 友距離 (17.2%)比率近兩成。學童的教育環境(12.4%)約占一成。

圖 11 居住於「其他自有住宅」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6

4. 親友家(圖 12)

受訪戶居住於親友家(含親友提供之無償住所) ,約有四成表示 無不滿意 (42.9%)。但沒有土地產權(21.4%)與沒有耕作土地(17.1%)兩

6 圖 6 屬複選題,每個項目各自獨立計算百分比,n=169。

10, 5.9%

11, 6.5%

6, 3.6%

20, 11.8%

11, 6.5%

1, 0.6%

6, 3.6%

5, 3.0%

18, 10.7%

18, 10.7%

17, 10.1%

10, 5.9%

12, 7.1%

25, 14.8%

6, 3.6%

72, 42.6%

0.0% 20.0% 40.0% 60.0%

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過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沒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過久 文化無法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不足 建築品質 沒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不滿意

不滿意因素(次數,%)

65, 38.5%

29, 17.2%

3, 1.8%

22, 13.0%

29, 17.2%

0, 0.0%

7, 4.1%

21, 12.4%

75, 44.4%

31, 18.3%

32, 18.9%

11, 6.5%

9, 5.3%

8, 4.7%

5, 3.0%

7, 4.1%

0.0% 20.0% 40.0% 60.0%

不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不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快 文化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充足 建築品質 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滿意

滿意因素(次數,%)

(40)

28

項不滿意因素,約占兩成。其他一成左右的不滿意因素如:就業機會 (12.9%)、與原居住地生活差距過大(10.1%)。反之,滿意的因素,比率 較高者依序是:不易受災害影響 (35.7%)、生活與交通便利性(34.3%)、

與親友的距離 (20.0%)、醫療(17.1%)、與原居住地生活差異不大(11.4%)、

就業機會 (10.0%)。最後兩個因素,滿意與不滿意的比率接近,顯示居 住於親友家,部分能滿足受訪者於就業需求、部分則不能,生活差異 的大小亦同。

圖 12 居住於「親友家」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7

7 圖 7 屬複選題,每個項目各自獨立計算百分比,n=70。

4, 5.7%

7, 10.0%

1, 1.4%

15, 21.4%

4, 5.7%

0, 0.0%

2, 2.9%

2, 2.9%

6, 8.6%

9, 12.9%

5, 7.1%

2, 2.9%

4, 5.7%

12, 17.1%

4, 5.7%

30, 42.9%

0.0% 20.0% 40.0% 60.0%

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過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沒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過久 文化無法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不足 建築品質 沒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不滿意

不滿意因素(次數,%)

25, 35.7%

8, 11.4%

2, 2.9%

1, 1.4%

14, 20.0%

1, 1.4%

5, 7.1%

5, 7.1%

24, 34.3%

7, 10.0%

12, 17.1%

4, 5.7%

1, 1.4%

4, 5.7%

2, 2.9%

5, 7.1%

0.0% 20.0% 40.0% 60.0%

不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不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快 文化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充足 建築品質 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滿意

滿意因素(次數,%)

(41)

29

5. 租屋(圖 13)

租屋者不滿意的居住因素,主要為沒有耕作土地 (26.8%),比率最 高,其次是土地產權 (25.8%)。居住於當地的花費(20.6%)、就業機會 (18.6%),比率約莫兩成上下。其他像與親友的距離(13.4%)、文化無法 傳承 (12.4%)、建築品質(12.4%),則是約有一成。另值得注意沒有不滿 意的比率占 20.6%。

圖 13 居住於「租屋」之滿意與不滿意因素

8

8 圖 8 屬複選題,每個項目各自獨立計算百分比,n=97。

6, 6.2%

5, 5.2%

20, 20.6%

25, 25.8%

13, 13.4%

0, 0.0%

12, 12.4%

2, 2.1%

3, 3.1%

18, 18.6%

7, 7.2%

1, 1.0%

12, 12.4%

26, 26.8%

9, 9.3%

20, 20.6%

0.0% 20.0% 40.0% 60.0%

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過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沒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過久 文化無法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不足 建築品質 沒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不滿意

不滿意因素(次數,%)

28, 28.9%

9, 9.3%

1, 1.0%

1, 1.0%

14, 14.4%

0, 0.0%

2, 2.1%

12, 12.4%

41, 42.3%

24, 24.7%

21, 21.6%

6, 6.2%

3, 3.1%

3, 3.1%

3, 3.1%

11, 11.3%

0.0% 20.0% 40.0% 60.0%

不易受災害影響 與原居住生活差距不大 居住於當地的花費 有土地產權 與親友的距離 入住時間快 文化傳承 學童的教育環境 生活與交通的便利性 就業機會 醫療 公園綠地充足 建築品質 有耕作土地 其他 無滿意

滿意因素(次數,%)

(42)

30

租屋者滿意的居住因素,以生活與交通便利性為大宗 (42.3%),同 時也滿意租屋處不易受災害影響 (28.9%),擁有就業機會(24.7%),醫療 (21.6%)。約有一成滿意租屋處與親友的距離(14.4%)、學童的教育環境 (12.4%)。但仍有一成左右的受訪戶表示沒有滿意(11.3%)之處。

(五) 居住地點與工作交通時間

圖 14 顯示兩種情境的工作所需交通時間,左半邊顯示對於申請 過永久屋(含申請後放棄)的受災戶 (n=520),自永久屋至其工作地點 的交通時間平均數及盒鬚圖

9

。因為申請到永久屋者目前之居住處所 可能並非永久屋,因此右側另外顯示現住處至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

除申請到且現居住於永久屋者,於左右兩側的交通時間皆同外,其他 各類居住處所的平均交通時間略有差異。以圖左側(永久屋至工作地 點)來看,交通時間最短的是現住永久屋( 35.6 分鐘)的受訪戶。顯 示其工作地點與永久屋有地緣關係。交通時間最長的是申請到永久屋 但現居住於租屋處者( 119.6 分鐘),兩小時的交通時間可能說明了受 訪戶選擇租屋的可能理由。其他居住處所交通時間約莫 1 到 1.5 小時,

這可能也是受訪戶並未居住在永久屋或放棄永久屋的原因之一。

圖 14 右側(現住處至工作地點)的平均交通時間以居住於颱風

9 盒鬚圖呈現各受訪戶所需交通時間的分布情況。深黃與淺黃連接處為中位數。紅點為極端值。

(43)

31

前原來住處者最短,交通時間平均為 21.1 分鐘。其他自有住宅者次 之,平均為 25.1 分鐘。除居住於永久屋、親友家者交通時間超過半小 時外,其他居住處所至工作地點的平均交通時間皆在半小時內。

比較圖左右兩側顯示的交通時間會發現左側永久屋至工作地點 的交通時間較分散,同時平均交通時間較長(除永久屋外),極端值 較多。右側現住處至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分布較集中,且極端值較少,

平均交通時間也較短(除永久屋外)。

圖 14 永久屋

VS

.現住處至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

(六) 住所品質評比

10

調查請受訪戶針對居住處所之品質做評比,共分五個層面:烹飪、

10 有關品質評比的項目,因其數值敏感度較低,皆改以小數點兩位呈現較能看出差異。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永久屋→工作地點 (分鐘)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現住處→工作地點 (分鐘) 颱風前原來住處

永久屋

其他自有住宅

親友家

租屋

其他

240.0 150.0

240.0

420.0

300.0

120.0

240.0 150.0

120.0

120.0

100.0 150.0

60.0 90.0

90.0

60.0

75.0 mean=51.6

mean=35.6

mean=73.1

mean=65.2

mean=119.5

mean=80.7

mean=21.1

mean=35.6

mean=25.1

mean=32.2

mean=27.8

mean=28.5

(44)

32

衛浴、就寢、隱私、空間,各別評比,選項為:極差( 1 分)、差(2 分)、佳( 3 分)、極佳(4 分)。圖 15 則依據受訪戶居住處所羅列各 層面品質評比的平均得分,若以總平均數作為基準檢視,會發現居住 於其他自有住宅者,對其住所品質的評價最高,平均皆超過 3 分。居 住在颱風前原來住處的受訪戶,對居住品質的評價以空間( 2.98 分)、

隱私( 3.00 分)最高,其他層面與總平均沒有太大差異。居住於親友 家之受訪戶對居住品質的評比不低,五個層面平均皆超過 2.80 分,

其中又以衛浴( 2.97 分)跟就寢較高(3.00 分)。

居住於永久屋的受訪者,對於居住品質的評價並未如颱風前原來

住處、其他自有住宅及親友家那麼高,與總平均比較起來,各層面分

數略低些,其中,隱私( 2.63 分)與空間(2.59 分)又是相對較低的

部分。租屋的部分,各層面差異不大,皆達 2.80 分以上,其中,又以

就寢( 2.87 分)與隱私的部分評價略高(2.89 分)。其他居住處所的

部分,評價都不高,相對較高的是就寢的品質( 2.69 分)、空間(2.67

分),評價較低者為烹飪( 2.60 分)、隱私(2.60 分)。

(45)

33

圖 15 住所品質評比

11

11 其他含組合屋、安/養護機構、非正式建屋及其他。

2.40 2.60 2.80 3.00 3.20

烹飪

衛浴

就寢 隱私

空間

【颱風前原來住處】 颱風前原來住處

總平均

2.40 2.60 2.80 3.00 3.20

烹飪

衛浴

就寢 隱私

空間

【永久屋】 永久屋 總平均

2.40 2.60 2.80 3.00 3.20

烹飪

衛浴

就寢 隱私

空間

【其他自有住宅】 其他自有住宅

總平均

2.40 2.60 2.80 3.00 3.20

烹飪

衛浴

就寢 隱私

空間

【親友家】 親友家 總平均

2.40 2.60 2.80 3.00 3.20

烹飪

衛浴

就寢 隱私

空間

【租屋】 租屋 總平均

2.40 2.60 2.80 3.00 3.20

烹飪

衛浴

就寢 隱私

空間

【其他】 其他 總平均

數據

圖 2.4.4  海報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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