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如學禪師佛教文化博碩士論文獎學金得獎論文摘述
論《維摩詰經》之「罪性觀」
-以天台智者大師觀點為主
釋智定
法鼓文理學院佛教學系碩士
筆者初學佛時參加《水懺》法 會,對懺文中之興七種心懺悔三障,
其第七心「觀罪性空」釋文不瞭解,
乃予探求法義。在學習佛法的過程 中,因緣際會聽聞玅境老和尚宣講 的《維摩詰所說經》(以下簡稱《維 摩詰經》),除從中學習到許多調伏 煩惱的方法外,也觀察到《維摩詰 經 》〈 弟 子 品 第 三 〉 之經 文 「 彼 罪 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與
《水懺》的「觀罪性空」懺文「是 故經言:『此罪性不在內、不在外、
不 在 中 間 , … 。 』」 似乎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據 筆 者 研 究 結 果,《 水 懺 》 所 云 之 「 經 言 」, 似 是指 羅 什 譯 之
《維摩詰經》。
《維摩詰經》含戒、定、慧三 學,古代將本經列為僧人修行之初 始讀本。就現代而言,法鼓山創辦 人聖嚴法師建立法鼓山僧團,所提 倡 的 心 靈 環 保 及 倡 導 建 設 人 間 淨 土 的 理 念 , 即 是 出 於 《維 摩 詰 經 》
〈佛國品〉。1顯見《維摩詰經》對 中國漢傳佛教的重要性及影響力。
《維摩詰經》對「罪性」之闡釋,
法義深奧難解,筆者由漢傳佛教輯 集之《大藏經》中瞭解到:古德對
《維摩詰經》有諸多注疏,其中又 以隋.智者大師之著作尤為顯著,其 對法義之闡釋大多引自漢譯佛典,
皆可言為佛陀聖言量,依循修行,
可以成就聖道。故本論文之主要參 考 文 獻 即 大 部 分 引 自 智 者 大 師 之 著作,爰將本論文題目訂為:論《維 摩詰經》之「罪性觀」-以天台智 者大師觀點為主。
本 論 文 共 分 七 章 , 主 要 探 討
《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佛陀 派 遣 第 八 位 弟 子 優 波 離 尊 者 向 維 摩詰菩薩問疾時,優波離尊者自述
「 不 能 往 詣 維 摩 詰 菩 薩 問 疾 之 原 因 」, 經 意 係 著 重 在 :何 者 是 維 摩 詰菩薩教導優波離尊者之「直除滅 罪法」? 按本論文之 探討邏輯順序,
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維摩詰經》
在中國漢地之傳譯。第三章起之章 節舖排及探討重點如下。
第三章、維摩詰菩薩在《維摩詰經》
中之地位
本章主要探討:維摩詰菩薩已 得無生法忍,為何仍現身有疾?又 其 為 何 呵 斥 佛 陀 的 五 百 弟 子 及 彌 勒等菩薩之行法?探討結論略以:
維摩詰菩薩是一生補處菩薩,果位 當然高過諸聲聞、緣覺;但維摩詰 菩薩並非以位高之故,呵斥諸聲聞 和菩薩;而是「『稱疾俟機說法』,
使 令 聽 法 者 或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提心,或得無生忍(無生法忍)、 或得法眼淨。」的方便利他,行菩 薩道,使聞法者修行更為增上。事 實上,佛陀已知舍利弗等五百弟子 及 彌 勒 菩 薩 等 皆 不 堪 任 往 詣 維 摩 詰菩薩問疾,而仍任命,是藉由佛 陀 的 諸 聲 聞 弟 子 及 四 大 菩 薩 自 述 不堪往詣問疾之緣由,俟機說法。
如智者大師云:令一切聲聞恥小乘,
折 聲 聞 「 四 枯 」( 苦 、空 、 無 常 、 無我)之教;慕大乘「四榮」(常、
樂、我、淨)之教。
第四章、《維摩詰經》之「罪性觀」
法義探討
本 章 主 要 是 探 討 何 者 是 維 摩 詰菩薩向優波離尊者示教之「直除 滅罪法」?重要結論如下:
一 、 為 何 優 波 離 尊 者 向 二 位 比 丘
「如法解說」時,維摩詰菩薩 呵斥優波離尊者是「重增二位 比丘罪」?
二 位 比 丘 犯 戒 行 是 因 為 心 有 妄想,沒有如理作意,才會犯戒。
但犯戒之後已感到羞恥慚愧,且驚 懼會障道行,又不敢問佛懺悔;乃 冀求藉由向佛陀聲聞弟子中持律、
解 律 第 一 的 優 波 離 尊 者 請 益 出 罪 法。優波離尊者即依二位比丘所訴 說 的 罪 行 , 為 其 解 說 聲聞 ( 小 乘 ) 的懺悔出罪法,也就是集結眾僧羯 摩法。此法是要犯戒僧在大眾僧面 前重述自己所犯的戒行,這樣的懺 悔作法,會令已犯戒行而深感羞愧 的二位比丘更覺羞恥和害怕,而使 心更加不清淨,故而更無法如理作 意。因此,持戒就易有缺失,進而 障礙止觀;定、慧不發,持戒清淨 就更為困難,因而增加犯錯的機會。
故維摩詰菩薩訶斥優波離尊者說:
「是重增此二比丘罪!」
二、維摩詰菩薩向優波離尊者示教
「當直除滅,勿擾其心」之涵 意若何?
綜合古德對於《維摩詰經》經 文「直除滅罪」的涵意,略以:犯 律行者應「諦觀心不可得」,因為造 罪是心造,心若不動,那有罪呢?所 以 「 罪 從 心 生 還 從 心 滅」。 造 罪 之 後,先直接觀心不可得,也就是觀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 來心不可得;心不可得,一切法也 不 可 得 , 畢 竟 空 。 羅 什云 :「 心 玄 無寄」、僧肇云:「直說法空,悟罪 不實。」此時,再觀罪性當然也不 可得,罪行當然就除滅了。故「諦 觀心不可得」才是維摩詰菩薩所示 教的「直除滅罪」法。智者大師在
《摩訶止觀》以「觀罪性空」稱之;
但在《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及《維 摩 經 文 疏 》 則 是 用 「 觀無 生 懺 法 」 論之。
三、維摩詰菩薩如何向優波離尊者 示 教 「 觀 『 罪 性 空 』」 的 懺 悔 滅罪法?
「 觀 『 罪 性 空 』」 懺 悔 法 , 就 是 於 止 觀 時 ,「 觀 罪 性不 在 內 、 不 在外、不在中間。心亦不在內、不 在 外 、 不 在 中 間 … 」 等「 罪 性 空 」 之意涵。智者大師用「大乘三假-
因成假、相續假、相待假」論入空 觀。此三假入空,若見即真、即假、
即中,則無罪相;此即是維摩詰菩 薩 向 優 波 離 尊 者 所 示 教 之 大 乘 直 除滅罪法。
止 觀 行 者 了 知 大 乘 直 除 滅 罪 法後,應如何運用在止觀修行上?
智 者 大 師 認 為 行 者 持 戒 不 清 淨 將 障止觀,故應行懺悔。若懺罪清淨,
即不障止觀,定、慧可發。是以,
行者應了知如何持戒?若有犯戒,
應如何懺悔清淨之法。
第五章、持戒清淨與懺悔之關係 智者大師將「持戒清淨與懺悔」
列 為 修 行 止 觀 二 十 五 個 前 方 便 的 第一個前方便。因此,在進入探討 第六章「理觀懺悔在止觀上的運用」
之前,宜先令行者瞭解:應持那些 戒,對止觀修行才能有幫助?又行 者應如何持戒,才是持戒清淨?
綜合智者大師的觀點。行者欲 持戒清淨,約持十種戒,此十種戒,
在智者大師的不同著作中,戒名小 有不同。筆者在論文中對智者大師 各 部 著 作 之 十 種 戒 名 已 分 別 作 整 理及論述,其中《摩訶止觀》論述 較為詳盡,爰舉《摩訶止觀》之論 戒作綜合探討及分析。智者大師之 觀點認為行者欲持戒清淨,須同持 事戒和理觀觀心持戒二種,不論事 戒、理戒,戒名皆同,但意涵則不 同。所持之戒如有違犯,即應懺悔
清淨,方不障止觀。茲將事戒及理 觀觀心持戒,分述如下:
一、十種事戒名及其意涵、判位如 下:第一、不缺戒,即是持於性戒 乃至四重,比丘應清淨守護,如犯 則失比丘身分,亦即強迫還俗,不 能再為僧人。第二、不破者:即是 持於十三僧殘,無有破損,故名不 破。若有毀犯,如器破裂也。第三、
不穿者:是持波夜提等也。若有毀 犯,如器穿漏,不能受道,故名為 穿。上述三戒屬律儀戒,為散心凡 夫所持,三藏教攝。第四、持不雜 戒者,可能已入初禪、二禪等諸禪 定 , 所 以 亦 名 「 定 共 戒」。 為 入 定 凡夫所持,亦是三藏教攝。第五、
持隨道戒者,已能隨順諦理,破見 惑;為初果聖人所持,通教攝。第 六、無著戒者,已是見真成聖,斷 思惑;為三果聖人所持,通教攝。
第五、六戒都是約真諦持戒。第七、
智所讚戒和第八、自在戒者,是見 真成聖後發菩提心,故迴向娑婆度 眾生;是約俗諦持戒。為利他菩薩 所持,別教攝。第九、隨定戒、第 十、具足戒,用中道慧遍入諸法,
中道第一義戒。為大根性人所持,
圓教攝。
二、理觀觀心持戒有四種涵意:
前 四 戒 ( 1.不 缺 戒 、 2.不 破 戒 、 3.
不穿戒、4.不雜戒),但是因緣所生 法,通為觀境;藏教攝。
次二戒(5.隨道戒、6.無著戒),即是 觀因緣生法即空,空觀持戒;通教 攝。
次兩戒(7.智讚戒、8.自在戒),觀因 緣即是假,假觀持戒;別教攝。
次 兩戒 (9.隨 定 戒、 10.具 足 戒 ),觀 因緣生法即是中,中觀持戒;圓教 攝。
三、本章探討重要心得
一般而言,修行者較常理解到的持 戒,約略是:優婆塞戒、優婆尼戒、
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
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等之持 守 , 並 未 思 維 到 智 者 大 師 所 說 的
「理觀觀因緣所生法」持戒。行若 能同持此戒,可助「事戒」的持守 善順成就,無毀損。
第六章、《維摩詰經》之「罪性觀」
在止觀上之運用
本章主要探討:止觀修行者若 有犯戒及障止觀時,應行何種懺悔 法滅罪?
在智者大師的著作中,懺悔方 法 可 分 二 類 : 第 一 種 分 類 法 是 在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及《維摩 經文疏》中所列舉的三種懺法:作 法懺、觀相懺及觀無生懺;第二種 分類法:理懺及事懺,則是《摩訶 止觀》之分法。二類分法是相通的。
說明如下:
一 、 作法 懺: 比丘 僧 等 犯 違無 作 罪 時 , 如 不 懺 悔 滅 罪 , 將 障 持 戒 清 淨 。 故 比 丘 僧 等 如 犯 此 罪 , 依 小 乘 律 法 , 就 必 須 在 大 眾 僧 前 或 一 位 大 德 前 自 舉 罪 , 發 露 懺 悔 ; 此 種 懺 悔 法 雖 可 滅 違 無 作 罪 , 但 不 能 滅 性 罪 和 奪 眾 生 命 罪 ; 又 此 種 懺 悔 法 作 法 紛 動 , 故 屬 於 事 懺 , 所 以 非 維 摩 詰 菩 薩 所 云之「直除滅罪法」。 二 、 觀相 懺: 是扶 定法 , 以明 懺
悔 ; 故 此 懺 法 是 已 修 禪 定 者 在 修 止 觀 時 , 專 心 用 意 , 於 靜 心 中 , 見 種 種 諸 瑞 相 , 罪 方 得 滅 。 若 不 見 好 相 , 雖 懺 無 益 。 此 種 懺 法 不 只 可 以 滅 違 作 罪 , 性 罪 亦 滅 , 但 根 本 罪 不 滅 。 因 為 此 種 懺 法 必 須 取相而使心動,故亦屬事懺,
非 維 摩 詰 菩 薩 所 云 之 「 直 除 滅罪法」。
三 、 觀無 生懺 :行 此大 懺 悔者 , 應 當 起 大 悲 心 , 憐 憫 一 切 , 深 達 罪 源 ; 並 當 反 觀 如 此 心 者從何處起?
行者遇障礙止觀時,《維摩 經文疏》是以三種懺悔法滅罪,
其中第三種「觀無生懺悔法」
是端坐念實相滅罪。而《摩訶 止觀》則是先以「逆流十心」
中的「觀罪性空」懺悔法,了 達貪、欲、瞋、癡之心,皆是 寂靜門,懺鈍使罪(貪、瞋、
癡、慢、疑),對治「無明昏闇」。 再以「理懺十法」中之「觀罪 性空」懺悔法,了知見思、塵 沙、無明等三惑本來寂靜;…
空即罪性、罪性即空,懺五利 使罪(身見、邊見、邪見、見 取見,戒禁取見),以對治顛倒 心。這是屬理懺法。
然不論是「觀無生懺法」或是
「觀罪性空懺法」,皆是在滅見思、
塵沙及無明等惑。行者因尚有三惑,
是以持戒尚未清淨,不能成佛,必 須 行 「 三 觀 」 滅 「 三 惑」。 所 以 智 者大師認為:鈍根者修「次第三觀」
滅「三惑」,即:修「從假入空觀」
滅見思惑、修「從空入假觀」滅塵 沙惑、修「中道第一義觀」滅無明 惑 , 方 能 成 佛 。 因 此 ,「 唯 佛 一 人 具淨戒。」如果是利根大菩薩,行
「 一 心 三 觀 」, 一 念 心即 具 十 二 因 緣、十法界三諦,並證入「即空即 假 即 中 」, 中 道 不 二 之 不 思 議 境 界。
第七章、重要結論及建議
一、大乘懺法除上文所述之懺法外,
誦讀大乘經典及念佛,亦可滅罪。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及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皆有此記 載。
二、凡夫犯傷人生命重罪,行「觀無 生」或「觀罪性空」懺悔,能否 滅罪?凡夫雖為佛教徒,並未證 悟真諦,見諸法實相,因此,犯 重罪後,雖知「觀無生」或「觀 罪性空」懺悔滅罪法而禮懺,仍 只是相似法,不能滅所犯重罪。
但因誠心懺悔,故在罪報現前時,
因理解因緣所生法而可能較不 怕所受之諸苦難。換言之,觀「罪 無生」和「罪性空」懺悔能滅諸 根本罪,是因行者長久熏習佛法,
勤修止觀,至終證悟即空、即假、
即中之境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故其所謂犯諸罪,是為未 斷見思、塵沙、無明等惑,故云 違犯。因此,修「三觀」懺悔滅 三惑,與一般凡夫無故傷人生命 之犯重罪,情節不同。
三、目前佛教界流布之懺悔禮拜偈 頌:
「往昔所造諸惡業…,…我今皆 懺悔。」之懺悔文,若能參酌唐.
湛然法師之「事一心」、「理一心」
的「六禮佛法」,應有助行者行 事、理合懺及助止觀。爰建議法 鼓山僧團錄製事、理合懺之偈頌 梵唄發行,使令佛教徒定、慧能 夠增上。偈頌如下: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罪根皆懺悔。
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
我此道場如帝珠,釋迦牟尼影現中,
我身影現如來前,頭面接足歸命禮。
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
罪亡心滅兩俱空,此則是名真懺悔。
1 引自聖嚴法師著,《修行在紅塵- 維摩詰經六講》,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