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大學 函
地址:10462 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 70 號
聯絡人:溫國雄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5381111 分機 1585
傳真電話:(02)25337689
受文者:臺中市明台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3 日 發文字號:實進字第 106000791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校進修暨推廣教育部 106 年夏季語言課程招生 資訊,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招生班別開設英語、日語、韓語、法語、西班 牙語、泰語、越南語、印尼語等系列課程,自即日 起報名,詳細招生訊息及報名事宜,請逕至本校進 修暨推廣教育部網頁查詢(網址:http://eec.usc.edu.tw/) 或者 Google 搜尋「實踐推廣」。
二、修畢旨揭課程並符合結業規定者,可登錄公務人員 終身學習時數。
三、歡迎洽詢語言包班課程,本校進修暨推廣教育部將 派專人規劃。
四、課程洽詢專線:(02)25338688。
正本: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
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立故宮博物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大陸委 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中央銀行、客家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文化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科技部、原住民族委 員會、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宜蘭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苗 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南投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 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澎湖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 政府、臺中市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 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本校進修暨推廣教育部推廣企劃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