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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類組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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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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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類組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98.11.17 教育部台中(二)字第 0980198728 號函核定 103.3.12 本校 102 學年度第 2 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會議審議通過 103.3.28.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30043213 號函修正核定 103.4.21 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30056008 號函補正

類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一般教育 專業課程

教育概論 2 應修至少 10 學分。

教育心理學 2

教育哲學 2

教育社會學 2

教學原理 2

班級經營 2

學習評量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教學媒體與運用 2

特殊教育 共同專業 課程

特殊教育導論 3 為必修。

特殊教育學生評量 3

特殊教育教學實習(1)(2) 4

特 殊 教 育 各 類 組 專 業 課 程

身 心 障 礙 組

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與實施 2 1.為必修。

2.應修至少 10 學分。

身心障礙學生教材教法(輕/重)(1)(2) 4 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

3 選 2

2

融合教育理論與實務 2

特殊教育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 2

資 賦 優 異 組

資優教育概論 2 為必修。

資賦優異學生教材教法(1)(2) 4

資優學生心理輔導與情意教育 2

創造力教育 2

特 殊 教 育 各 類 組 選 修 課 程

身 心 障 礙 組

資源教室方案與經營 2

特殊兒童發展 2

特殊教育論題與趨勢 2

親師合作與家庭支援 2

身心障礙學生溝通訓練 2

定向行動 2

行為改變技術 2

智能障礙 2

聽覺障礙 2

視覺障礙 2

重度與多重障礙 2

溝通障礙 2

(2)

p.2

學習障礙 2

情緒行為障礙 2

自閉症 2

特 殊 教 育 各 類 組 選 修 課 程

資 賦 優 異 組

領導才能教育 2

資優學生獨立研究指導 2

資優教育專題研究 2

資優學生親職教育 2

資優教育模式 2

高層思考訓練 2

特殊族群資優教育 2

資優學生生涯輔導 2

資源教室方案與經營 2

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 2

數學資優教育 2

科學資優教育 2

語文資優教育 2

藝術資優教育 2

說明

1. 特殊教育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應修至少40學分,包含以下4項:

(1) 一般教育專業課程至少10學分。

(2) 特殊教育共同專業課程至少10學分。

(3) 特殊教育各類組(身心障礙組或資賦優異組)專業課程至少10學分。

(4) 特殊教育各類組(身心障礙經或資賦優異組)選修課程。

2. 本校修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須於修習教育專業課 程期間至特殊教育學校(班)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實地學習,包含見習、試教、實習、補救 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至少54小時,並經本校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後,始 完成教育專業課程之修習,得申請參與教育實習。

3. 自103學年度起修習師資生適用,102學年度(含)以前得適用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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