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北區 100 學年度擴大高中職 免試入學、北北基聯測
暨多元入學管道宣導 ( 臺北市 )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召集學校:國立板橋高中
主辦學校:臺北縣立明德高中
協辦學校:臺北市立信義國中、臺北市立中正國中 臺北市立石牌國中
99年 9 月 6 日
、
99年 9 月 9 日2
壹、前 言
貳、多元入學管道簡介 參、招生名額分配原則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陸、免試入學示意圖
柒、結 語
簡 報 大 綱
壹、前 言
減輕學習壓力,發展多元智能 邁向 12 年國教,高中職社區 化
關照各類學生,縮短教育落差
發展辦學特色,提高教學品質
4
貳、多元入學管道簡介
國中畢業生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
在校表現
北北基聯測
全國第二次基測
全國基測基北區 登記分發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登記分 發)
北北基測 登記分發入學
◎ 白色部分代表 尚
未錄取之學生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
北北基測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 登記分發入學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北北基 3 縣市國中畢業生
北北基聯測(北北基自辦)
入學管道選擇
北北基測高中職聯合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高中職聯合甄選入學(音樂、舞蹈、美術、戲劇等)
錄取報到 是否錄取
北北基測高中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錄取報到 是否錄取 全國第 2 次基測(教育部主辦)
全國基測基北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教育部主辦 ,含五專)
北北基 聯測及 招生階 段
第二次基本 學力測驗及 全國各區高 中職登記分 發入學階段
多元入學管道 流程圖
是
未錄取或未報到
是 否
高中職及五專 免試入學
全國第 1 次基測 自辦
是否錄 取
錄取報到 是
合辦 否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
6
參、招生名額分配原則
(1/2)一、免試入學 ( 北星+基北區 )
公立高中:
10%~15%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公立高職:
10%~20%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私立高中職:上限
50%二、北北基聯測申請入學(含免試)
公立高中:
40%為原則 公立高職:
60%為原則 私立高中職:
70%為原則
三、北北基聯測登記分發入學:(詳見下表
2/2 )四、全國基測基北區登記分發入學(保留名額)
以 近 3 年 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錄取人數,占各年度總招 生名額平均比率
(3 % ) 之 2 倍為原則。
以 6% 為基數,上限為 12% 。
參、招生名額分配原則
(2/2)※ 名額流用
免試入學缺額 + 北北基聯測申請入學缺額 北北基聯測登記分發 缺額 全國基測之基北區登記分發
※ 北北基聯測甄選入學名額另計。
入學管道 公立高中
( %)
公立高職
( %)
私立高中職
( %)
免試 3 縣市自辦 5-
7.5
10-15
5-10
10-20
25 上限
50基北區合辦 5-
7.5 5-10 25
北北 基聯
測
申請入學 25-30 40-50 1-30 登記分發
54-59 48-
54
34-39 28-
34
14-19 8-14 全國基測
基北區登記分發 1-6 6-12 1-6 6-12 1-6 6-12
8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1/11)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招生區 北市 共同招生區 基北區 (中區、南區) 北區
招生對象 國中應屆畢業生 北市 3 縣市
國中應屆畢業生
全國
國中應屆畢業生
招生學校 公私立高中職 北市 3 縣市
公私立高中職
全國
公私立五專學校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辦理模式
學生申請模式
國中推薦名額不限 學生申請模式 學生申請 模式
辦理期程
北星申請模式先辦
(期程另訂)
基北區申請模式後辦
暫定配合教育部
4 月初放榜 4 月初放榜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2/11)10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國中畢業生 選擇
1. 在符合各高中職 所
訂招生條件下,
每
位國中畢業生有 1 次申請機會,可 選 擇 1 校
2. 如選擇職業學校 者
,得以該校所設 招
生科別填列志願
。
在符合各高中職所訂招 生條件下,每位國中畢 業生有 1 次申請機會,
可選擇 1 校或 1 科
可跨區報名
在符合各五專所訂招 生條件下,每位國中 畢業生可於報名之招 生區選擇 1 校
成績採計
1. 七大學習領域 學
業成績總平均之 全校排名百分比 2. 採計 3 學期
(採計學期研議中)
※ 北市:同北星
※ 基市:同五專
※ 北縣
1. 四大學習領域定期 評
量總平均之全校排名 百分比
2. 依學生個人、 5 學 期
15 次 擇優 6 次
1. 七大學習領域學 業
成績總平均之全校 排名百分比
2. 採計 3 學期 ( 八上、八下及九
上 )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3/11)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招生條件
1. 公立高中:在校成績全校排名前 40%
2. 公立高職:在校成績全校排名前 50%
3. 私立高中職: 各校自訂
各校自訂
同分比序條件
1. 第 1 比序條件 :國 中在校成績之全校排名 百分比
2. 第 2 比序條件 :依 各高中職自行訂定之各 單一領域(科目)比序 條件順位,依序逐一進 行比序
※ 北市:若申請學生國中 第一順位在校學業成績之全 校排名百分比相同時,則依 特別條件進行比序。
註:同分比序特別條件:係 指各高中高職特別要求之條 件(如:競賽成果、優良品 德、特殊事蹟或技藝技能優 良學生等)。
※ 基市及北縣:由各高
各校自訂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4/11)12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招生名額 分配比例
1. 基北區
合辦 50%、三縣市自辦
50%2. 公立高中:核定招生總名額
10~15%
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
3. 公立高職:核定招生總名額
10~20%
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
4. 私立高中職:核定招生總名額上限
50 %5. 招生
餘額一律流用至「北北基聯測登記分發」
核定招生 總名額
35%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5/11)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錄取名額 原則
1. 以國中畢業生在 校成績之全校排名 百分比與各高中職 自訂之領域 ( 科目 ) 成績之比序順位,
依序錄取
2. 排名百分比相同 時,依各高中職訂 定之同分比序辦理
各高中職依縣市分配 招生名額及各校招生 條件,分別擇優錄取
。
以國中畢業生 在校成績之全 校排名百分比 與各五專自訂 之領域 ( 科 目 )
成績之比序順 位,依序錄取 排名百分比相 同時,依各校 訂定之同分比 序辦理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6/11)14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錄取名額 比例
1. 公立 高中錄取 各
國中至多 1 校 1 名
2. 公立 高職錄取 各
國中至多 1 科 1 名
3. 私立高中職:
不限 4. 無備取
1. 依 96-98 學年度 3 縣
市國中畢業生就 讀
各高中職之平均 比
率分配
2. 最低錄取名額 1 名
3. 無備取
1. 符合五 專
各校門檻者 2. 無備取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7/11)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簡章彙編
北星計畫 100 學年 度
免試入學簡章彙編
※ 簡章免費
基北區 100 學年度 免試入學簡章彙編
※ 簡章販售
( 研議 中 )
報名費 0 元 100 元 ( 研議
中 )
轉學生 ( 研議中 ) 納入 納入
非應屆畢業生 不納入 不納入 不納入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8/11)16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9/11)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原住民學生 及身障學生
不另辦理原住民 學生外加名額方 式
身障生另外辦理
以核定招生名額之 2% , 採外加方式
蒙藏生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境外優秀科
學人才子女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僑生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海外設立之臺灣 學校及大陸台商
子女學校學生 不納入 可報名參加、不予優待
非學校實驗型態 學生
高中職每校至多 錄取 1 名,採外
加方式 不納入 研議中
退伍軍人 不予優待 不予優待 不予優待
派赴國外工作人
員子女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比照原住民優 待方式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10/11)18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宣導規劃 設計宣導摺頁 另行印發
由 基北區免試入學委 員會(北縣) 設計宣 導摺頁
統一印發 3 縣市
由五專招生委 員會自行辦理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11/11)19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 錄取示 例
招收縣市 招生名額 ( 以 A 校高中招生為例 ) 報名學生數 錄 取 決 定
臺北市 25 150 1. 依 A 校所訂 招生條件
擇優錄取。
2. 從臺北市報名的 150 位學生中,擇優錄 取 25 位。
3. 從 臺北縣報名的 110 位學生中,擇優錄 取
12 位。
4. 從基隆市報名的 45 位
學生中,擇優錄取 3
臺北縣 12 110
基隆市 3 45
合 計 40 305
20
評量學生於國中教育階段所習得之基本能力。
以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命題依據。
測驗試題難度分配與全國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一致,採「中 等偏易」為原則 。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1/3)北北基聯測命題原則
在「未違反教育政策,不妨害考生權益」之原則下,
以國民中學「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國中階段能力指標為命題依據,
並且部分試題以北北基共同推薦的版本為取材範圍或做合理的延伸,
亦將北北基考生相關之生活情境入題。
內容/方案 北北基聯測 全國第 1 次基
測 全國第 2 次基測
命題單位 師大心測中心
辦理日期 100 年 5 月 21 日 ~ 22 日 100 年 7 月 9 日
~10 日
報名資格
1.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 相同
2. 外縣市學生可以報名北北基聯測 ( 但只可以參加北北 基
測甄選入學、登記分發入學
)3. 北北基及全國第一次基測僅能 擇一報名
測驗學科 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寫作測驗
命題與計分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相同
報名費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相同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2/3)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的異同表
22
內容/
方案
北北基 申請入學
北北基 甄選入學
北北基 登記分發
全國基測 基北區 登記分發 招生學校
3 縣市所有高中職3 縣市設有音樂、舞 蹈、美術、戲劇等
特殊班之高中職
3 縣市所有 高中職
3 縣市所有 高中職和五專
招生對象
1.3 縣市國中畢業生 2. 金門、馬祖地區國
中 畢業生
3. 華東、上海、東筦 三
所臺商子弟學校
國中畢業生 國中畢業生 國中畢業生
採計成績
(得加權北北基聯測計分 ) 以北北基聯測或全國第 1 次基測為門檻
北北基聯測 ( 不得加權計
分 )
全國 1.2 次基 測成績擇優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3/3)
北北基多元入學管道簡介
23
陸、北星計畫入學示意圖
(1/2)國中應屆畢業生
1. 瞭解個人在校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
2. 符合各高中職招生 條件:
(1) 公立高中:在校 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 比
前 40%
(2) 公立高職:在校 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 比
前 50%。 (3) 私立高中職:各 校自訂。
3. 依個人意願申請參 加北星計畫招生
。
各國民中學學校
1. 各國中成立推薦 委員會,訂定 推
薦原則及程序
。
2. 各校推薦名額不 限。
3. 同一名學生僅得 推薦至一所高中 職學校,推薦至 職業學校者,並 得以該校所設招 生科別填列志願
。
各高中職學校
1. 組成聯合招生委員 會,研訂招生簡 章
及各校招生條件
。
2. 錄取原則:
‧以國中畢業生在校 成績之全校排名 百
分比與各高中職 自
訂之領域( 科 目 ) 成
績之比序順位,
依
序錄取。
‧全校排名百分比相 同時,依各高中 職
訂定之同分比序 辦
理。
‧公立高中職( 科 ) 錄
取各國中1 校 1 名為
最大前提;私立 高
24
陸、基北區入學示意圖
(2/2)國中應屆畢業生 1. 瞭解個人在校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 比。
2. 不同學校類型招 生條件。
(1) 公立高中:全校 前 40%。 (2) 公立高職:全校 前 50%。 (3) 私立高中職:各 校自訂。
4. 依個人意願申請 報名。
5. 詳閱簡章,了解 各高中職招生錄 取名額。
各國民中學學校
1. 針對親師生加強 高中職多元入學方 案宣導。
2. 結算學生在校成 績並印給學生個人 成績單。
3. 輔導學生申請適 性發展的學校,受 理學生申請報名。
4. 同一名學生只能 報名一所高中或高 職;如報名高職,
只能以該校所設招 生科別擇一報名。
各高中職學校
1. 組成聯合招生 委
員會,研訂招 生
簡章。
2. 錄取原則:
(1) 以國中在校成 績全校排名 百
分比,擇優 錄
取。
(2) 全校全校排名 百分比相同 時,依各校 訂
定之同分比 序
辦理。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