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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報 大 綱簡 報 大 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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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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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基北區 100 學年度擴大高中職 免試入學、北北基聯測

暨多元入學管道宣導 ( 臺北市 )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召集學校:國立板橋高中

主辦學校:臺北縣立明德高中

協辦學校:臺北市立信義國中、臺北市立中正國中 臺北市立石牌國中

99年 9 月 6 日

99年 9 月 9 日

(2)

2

壹、前 言

貳、多元入學管道簡介 參、招生名額分配原則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陸、免試入學示意圖

柒、結 語

簡 報 大 綱

(3)

壹、前 言

減輕學習壓力,發展多元智能 邁向 12 年國教,高中職社區 化

關照各類學生,縮短教育落差

發展辦學特色,提高教學品質

(4)

4

貳、多元入學管道簡介

國中畢業生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

在校表現

北北基聯測

全國第二次基測

全國基測基北區 登記分發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登記分 發)

北北基測 登記分發入學

◎ 白色部分代表 尚

未錄取之學生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

北北基測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 登記分發入學

免試 入學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

(5)

北北基 3 縣市國中畢業生

北北基聯測(北北基自辦)

入學管道選擇

北北基測高中職聯合申請入學 北北基測高中職聯合甄選入學(音樂、舞蹈、美術、戲劇等)

錄取報到 是否錄取

北北基測高中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錄取報到 是否錄取 全國第 2 次基測(教育部主辦)

全國基測基北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教育部主辦 ,含五專)

北北基 聯測及 招生階

第二次基本 學力測驗及 全國各區高 中職登記分 發入學階段

多元入學管道 流程圖

未錄取或未報到

高中職及五專 免試入學

全國第 1 次基測 自辦

是否錄

錄取報到

合辦

北北基測甄選入學

(6)

6

參、招生名額分配原則

(1/2)

一、免試入學 ( 北星+基北區 )

公立高中:

10%~15%

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公立高職:

10%~20%

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私立高中職:上限

50%

二、北北基聯測申請入學(含免試)

公立高中:

40%

為原則 公立高職:

60%

為原則 私立高中職:

70%

為原則

三、北北基聯測登記分發入學:(詳見下表

2/2 )

四、全國基測基北區登記分發入學(保留名額)

  以 近 3 年 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錄取人數,占各年度總招 生名額平均比率

(3 % ) 之 2 倍

為原則。

以 6% 為基數,上限為 12% 。

(7)

參、招生名額分配原則

(2/2)

※ 名額流用

免試入學缺額 + 北北基聯測申請入學缺額 北北基聯測登記分發 缺額 全國基測之基北區登記分發

※ 北北基聯測甄選入學名額另計。

入學管道 公立高中

( %)

公立高職

( %)

私立高中職

( %)

免試 3 縣市自辦 5-

7.5

10-

15

5-10

10-

20

25 上限

50

基北區合辦 5-

7.5 5-10 25

北北 基聯

申請入學 25-30 40-50 1-30 登記分發

54-

59 48-

54

34-

39 28-

34

14-

19 8-14 全國基測

基北區登記分發 1-6 6-12 1-6 6-12 1-6 6-12

(8)

8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1/11)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招生區 北市 共同招生區 基北區 (中區、南區) 北區

招生對象 國中應屆畢業生 北市 3 縣市

國中應屆畢業生

全國

國中應屆畢業生

招生學校 公私立高中職 北市 3 縣市

公私立高中職

全國

公私立五專學校

(9)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辦理模式

學生申請模式

國中推薦名額不限 學生申請模式 學生申請 模式

辦理期程

北星申請模式先辦

(期程另訂)

基北區申請模式後辦

暫定配合教育部

4 月初放榜 4 月初放榜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2/11)

(10)

10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自辦)

基北區免試入學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國中畢業生 選擇

1. 在符合各高中職 所

訂招生條件下,

位國中畢業生有 1 次申請機會,可 選 擇 1 校

2. 如選擇職業學校 者

,得以該校所設 招

生科別填列志願

在符合各高中職所訂招 生條件下,每位國中畢 業生有 1 次申請機會,

可選擇 1 校或 1 科

可跨區報名

在符合各五專所訂招 生條件下,每位國中 畢業生可於報名之招 生區選擇 1 校

成績採計

1. 七大學習領域 學

 業成績總平均之  全校排名百分比 2. 採計 3 學期

(採計學期研議中)

※ 北市:同北星

※ 基市:同五專

※ 北縣

1. 四大學習領域定期 評

量總平均之全校排名 百分比

2. 依學生個人、 5 學 期

15 次 擇優 6 次

1. 七大學習領域學 業

成績總平均之全校 排名百分比

2. 採計 3 學期 ( 八上、八下及九

上 )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3/11)

(11)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招生條件

1. 公立高中:在校成績全校排名前 40%

2. 公立高職:在校成績全校排名前 50%

3. 私立高中職: 各校自訂

各校自訂

同分比序條件

1. 第 1 比序條件 :國 中在校成績之全校排名 百分比

2. 第 2 比序條件 :依 各高中職自行訂定之各 單一領域(科目)比序 條件順位,依序逐一進 行比序

※ 北市:若申請學生國中 第一順位在校學業成績之全 校排名百分比相同時,則依 特別條件進行比序。

註:同分比序特別條件:係 指各高中高職特別要求之條 件(如:競賽成果、優良品 德、特殊事蹟或技藝技能優 良學生等)。

※ 基市及北縣:由各高

各校自訂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4/11)

(12)

12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招生名額 分配比例

1. 基北區

合辦 50%

、三縣市自辦

50%

2. 公立高中:核定招生總名額

10~15

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

3. 公立高職:核定招生總名額

10~20

為原則 ( 得專案報准上限至 30

% )

4. 私立高中職:核定招生總名額上限

50

5. 招生

餘額一律流用至「北北基聯測

登記分發」

核定招生 總名額

35%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5/11)

(13)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錄取名額 原則

1. 以國中畢業生在 校成績之全校排名 百分比與各高中職 自訂之領域 ( 科目 ) 成績之比序順位,

依序錄取

2. 排名百分比相同 時,依各高中職訂 定之同分比序辦理

各高中職依縣市分配 招生名額及各校招生 條件,分別擇優錄取

以國中畢業生 在校成績之全 校排名百分比 與各五專自訂 之領域 ( 科 目 )

成績之比序順 位,依序錄取 排名百分比相 同時,依各校 訂定之同分比 序辦理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6/11)

(14)

14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錄取名額 比例

1. 公立 高中錄取 各

國中至多 1 校 1 名

2. 公立 高職錄取 各

國中至多 1 科 1 名

3. 私立高中職:

不限 4. 無備取

1. 依 96-98 學年度 3 縣

市國中畢業生就 讀

各高中職之平均 比

率分配

2. 最低錄取名額 1 名

3. 無備取

1. 符合五 專

各校門檻者 2. 無備取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7/11)

(15)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簡章彙編

北星計畫 100 學年 度

免試入學簡章彙編

※ 簡章免費

基北區 100 學年度 免試入學簡章彙編

※ 簡章販售

( 研議 中 )

報名費 0 元 100 元 ( 研議

中 )

轉學生 ( 研議中 ) 納入 納入

非應屆畢業生 不納入 不納入 不納入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8/11)

(16)

16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9/11)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免試入學

(合辦) 五專

免試入學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原住民學生 及身障學生

不另辦理原住民 學生外加名額方 式

身障生另外辦理

以核定招生名額之 2% , 採外加方式

蒙藏生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境外優秀科

學人才子女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僑生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17)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 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海外設立之臺灣 學校及大陸台商

子女學校學生 不納入 可報名參加、不予優待

非學校實驗型態 學生

高中職每校至多 錄取 1 名,採外

加方式 不納入 研議中

退伍軍人 不予優待 不予優待 不予優待

派赴國外工作人

員子女 ( 研議中 ) ( 研議中 ) 比照原住民優 待方式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10/11)

(18)

18

內容/方案 臺北市北星 ( 自辦

)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

五專 免試入學

宣導規劃 設計宣導摺頁 另行印發

由 基北區免試入學委 員會(北縣) 設計宣 導摺頁

統一印發 3 縣市

由五專招生委 員會自行辦理

肆、免試入學方案說明

(11/11)

(19)

19

基北區免試入學 ( 合辦 ) 錄取示

招收縣市 招生名額 ( 以 A 校高中招生為例 ) 報名學生數 錄 取 決 定

臺北市 25 150 1. 依 A 校所訂 招生條件

擇優錄取。

2. 從臺北市報名的 150 位學生中,擇優錄 取 25 位。

3. 從 臺北縣報名的 110 位學生中,擇優錄 取

12 位。

4. 從基隆市報名的 45 位

學生中,擇優錄取 3

臺北縣 12 110

基隆市 3 45

合 計 40 305

(20)

20

評量學生於國中教育階段所習得之基本能力。

以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命題依據。

測驗試題難度分配與全國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一致,採「中 等偏易」為原則 。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1/3)

北北基聯測命題原則

在「未違反教育政策,不妨害考生權益」之原則下,

以國民中學「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國中階段能力指標為命題依據,

並且部分試題以北北基共同推薦的版本為取材範圍或做合理的延伸,

亦將北北基考生相關之生活情境入題。

(21)

內容/方案 北北基聯測 全國第 1 次基

全國第 2 次基測

命題單位 師大心測中心

辦理日期 100 年 5 月 21 日 ~ 22 日 100 年 7 月 9 日

~10 日

報名資格

1.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 相同

2. 外縣市學生可以報名北北基聯測 ( 但只可以參加北北 基

測甄選入學、登記分發入學

)

3. 北北基及全國第一次基測僅能 擇一報名

測驗學科 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寫作測驗

命題與計分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相同

報名費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相同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2/3)

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的異同表

(22)

22

內容/

方案

北北基 申請入學

北北基 甄選入學

北北基 登記分發

全國基測 基北區 登記分發 招生學校

3 縣市所有高中職

3 縣市設有音樂、舞 蹈、美術、戲劇等

特殊班之高中職

3 縣市所有 高中職

3 縣市所有 高中職和五專

招生對象

1.3 縣市國中畢業生 2. 金門、馬祖地區國

中 畢業生

3. 華東、上海、東筦 三

所臺商子弟學校

國中畢業生 國中畢業生 國中畢業生

採計成績

(得加權北北基聯測計分 ) 以北北基聯測或全國第 1 次基測為門

北北基聯測 ( 不得加權計

分 )

全國 1.2 次基 測成績擇優

伍、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介紹

(3/3)

北北基多元入學管道簡介

(23)

23

陸、北星計畫入學示意圖

(1/2)

國中應屆畢業生

1. 瞭解個人在校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

2. 符合各高中職招生 條件:

(1) 公立高中:在校 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 比

前 40%

(2) 公立高職:在校 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 比

前 50%。 (3) 私立高中職:各 校自訂。

3. 依個人意願申請參 加北星計畫招生

各國民中學學校

1. 各國中成立推薦 委員會,訂定 推

薦原則及程序

2. 各校推薦名額不 限。

3. 同一名學生僅得 推薦至一所高中 職學校,推薦至 職業學校者,並 得以該校所設招 生科別填列志願

各高中職學校

1. 組成聯合招生委員 會,研訂招生簡 章

及各校招生條件

2. 錄取原則:

‧以國中畢業生在校 成績之全校排名 百

分比與各高中職 自

訂之領域( 科 目 ) 成

績之比序順位,

序錄取。

‧全校排名百分比相 同時,依各高中 職

訂定之同分比序 辦

理。

‧公立高中職( 科 ) 錄

取各國中1 校 1 名為

最大前提;私立 高

(24)

24

陸、基北區入學示意圖

(2/2)

國中應屆畢業生 1. 瞭解個人在校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 比。

2. 不同學校類型招 生條件。

(1) 公立高中:全校 前 40%。 (2) 公立高職:全校 前 50%。 (3) 私立高中職:各 校自訂。

4. 依個人意願申請 報名。

5. 詳閱簡章,了解 各高中職招生錄 取名額。

各國民中學學校

1. 針對親師生加強 高中職多元入學方 案宣導。

2. 結算學生在校成 績並印給學生個人 成績單。

3. 輔導學生申請適 性發展的學校,受 理學生申請報名。

4. 同一名學生只能 報名一所高中或高 職;如報名高職,

只能以該校所設招 生科別擇一報名。

各高中職學校

1. 組成聯合招生 委

員會,研訂招 生

簡章。

2. 錄取原則:

(1) 以國中在校成 績全校排名 百

分比,擇優 錄

取。

(2) 全校全校排名 百分比相同 時,依各校 訂

定之同分比 序

辦理。

(25)

25

柒、結 語

關懷普羅 v.s. 照顧菁 英

多元發展 v.s. 過度練 習

積極嘗試 v.s. 堅持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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