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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青少年外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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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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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檢閱

第一節 自我概念

一、 青少年自我概念

自 我 概 念 的 定 義 , 學 界 擁 有 多 種 見 解 。 例 如 Hoelter(1985) 及 Watkins 和 Dhawan(1989)認為自我概念就是個體對自我的認知,描述自我概念過程時,採用較為客 觀的角度。然而,亦有學者如 Wylie(1974)認為,自我概念就是自己描繪出的自我,反 而與客觀真實無關,應以主觀情感面向的自己為主。Gecas(1982)綜合社會學與心理學 兩 個 學 術 領 域 對 自 我 概 念 的 定 義 , 提 出 自 我 概 念 應 包 括 兩 個 部 分 , 一 為 自 尊 (self-esteem),即透過與周遭他人的比較,衍生出對自我的定義;另一個部分為身分 (identity),即自己經由認知自己在社會體系的位置(position),獲知自己擁有的角色期 待,及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定位。簡而言之,自己與周遭他人進行比較所產生的自我評價,

以及自身多種的社會身份之認知,兩者形成自我概念的主要內容。

大多學者認為自尊和自我概念指涉的內涵有某程度的重疊性,所以常交互使用這兩 個概念,作為彼此的補充和詮釋(Chu, 2002),亦有研究發現自尊與自我概念具有正向 關連的關係,即一個人的自我概念越正向,其自尊越高,也就是對自我的評價亦高,由 此觀之,欲研究一個人自我概念時,自尊為重要的測量指標與解釋依據。

個人到了青少年階段,也就是皮亞傑(J. Piaget)所謂的「形式運思期」,其認知發展 階段才能發展出對自己的看法,個體才較有能力為思考自我,並具有強烈的自我意識,

及反省自己的能力,這與兒童時期的自我發展已有所不同(Piaget, 1972)。青少年會更 重視社會的反應,由別人的觀點看自己,轉而形成自己的看法,亦像是顧里(C. H. Cooley)

「鏡中之我(looking-glass self)」的概念:個人想他人是怎樣看待自己的,即個人感知他 人對自己的觀感與態度,自己再進行評價、解讀,於焉成為自我(self)(Cooley, 1956)。

青少年階段的自我概念發展比兒童期更加複雜,影響的社會化機制更多元,除了家 庭之外,學校與社會亦為影響青少年發展的重要場域(黃德祥,1994)。同儕為青少年 時期進行社會比較的主要對象,藉由與他人的比較,評估出自己的能力與價值。

Seltzer(1980)認為參照團體,是解釋及預測青少年影響與發展的重要來源,除了家庭成 員之外,同儕和其他參照團體亦可能具有強而有力的影響,而隨不同的課題與問題,其 參照團體有不同程度的重要性。

Atwater(1996)研究白人族群的青少年時,將高自尊者以及低自尊者的特徵進行歸 納,發現高自尊與低自尊青少年分別有十個特徵(請見下表二),亦可以當作青少年生 活適應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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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Atwater 區分高自尊與低自尊的十個重要特徵 高自尊青少年 低自尊青少年

1.有準備的發表意見 1.即使被請求,也不表示意見 2.能聆聽他人說話 2.批評他人所說的話

3.能友善地建立關係 3.避免與他人接觸 4.在團體中能與人合作 4.在團體中想支配他人 5.親切地接受讚美 5.拒絕讚美或淡然處之 6. 適當地把榮耀歸於他人 6.嫉妒他人或有諷刺性的論斷 7. 實在的請求他人 7.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8.謙虛 8.過度誇大自己的成就

9.付出與接受情感 9.因恐懼被傷害而吝於付出情感 10.喜歡鏡中自我的儀表 10.避免照鏡子

資料來源:Atwater,E.,Adolescence,4th ed. , 1996.p.306

因此,對於青少年的自我概念,我歸結出幾項的思考觀點:

(一)青少年時期為自我概念發展的重要階段。

(二)從與週遭他人(抑或稱為參照團體)進行社會比較、及自身鑲嵌在社會 體系的多元位置,形成自我與他人的關係,並從而建構自我的概念與感覺。

(三)青少年從自己在社會環境中所擔任的社會角色,進而獲得屬於此角色的觀點 和信念,成為其自我概念的內容。

(四)家庭、同儕、學校、大眾媒體為此時期的重要社會化機制,尤其是同儕,常 做為青少年的比較、參照來源。

個人透過社會比較,形成自我概念和自我評價。而家庭、同儕、學校、大眾媒體主 要為個人參照團體的場域,擁有雙元族群文化背景的跨國家庭青少年,還是可能會因為 父母來自於不同的文化背景,因而與有其特有的社會化歷程與經驗。

另外,青少年正值自我認同形成的重要階段,個人亦透過自己在社會的角色位置,

形成對自己的看法與期待,因而跨國婚姻子女其族群角色的認定亦可能影響其自我概念 之形塑。研究跨國家庭青少年的自我概念,在本研究中將透過兩種理論觀點得以詮釋:

一是認知發展理論(青少年發展階段),一是社會文化理論(跨族群的家庭背景),兩者 交互解釋和援引,期望能在本研究中為跨國家庭青少年提供一個全面的描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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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外表形象

一、 青少年外表形象

外表形象指涉個人如何描述自己和他人的外表。個人常會知覺到周遭他人對自己外 表給予的訊息或評價,進而成為對自我外表的看法,並影響自我態度和行為。莊文芳 (1997)研究台北市國中學生的身體意象時,發現到青少年會與同儕進行身體外表的比 較,同儕的影響甚至多於父母。但是當家人與青少年互動時,家人若不能認知或感受其 身體意象造成的心理或生理影響,未能適時安撫或是開導時,青少年可能擁有壓力感和 緊張感,同時,大眾媒體塑造的審美標準,亦為青少年評價外表的比較基準。青少年在 評估自己外表時,參照大眾媒體塑造的極高理想標準,以致於大多數青少年因為難以未 達到媒體高理想標準,而不滿意自己的外表。

在討論外表形象或身體意象時,性別均為一個重要的因素:青少年女生會隨其年紀 的增長,外表的正向觀感會逐漸下降;相對地,青少年男生對自己外表多感到滿意。至 於外表觀感為何出現性別差異,學者多認為這是因為社會中過度強調女性身體的重要所 因應而生的現象(Bordo, 1993;Lamb,Cassiday & Priest, 1993)。不過,亦有研究發現,

隨著現今大眾媒體逐漸傳遞理想男性外表形象之際,青少年男生也開始重視自我外表,

甚至出現打扮和化妝的行為(Harter, 2000)。

研究並發現,青少年對自己外表的觀感,會隨重要事件發生和時間慢慢轉移,並進 行調整(Ferron, 1997)。這顯示出青少年對外表形象的主觀觀感,會隨著不同社會脈絡 與時間點,而有不同的內容或感受。同時,Harter(2000)發現在某些特定的脈絡和特定 的時間,外表對自我概念有其重要性。像是處於青少年階段的個人,外表形象會內化到 對自我的描述,此時「外表的我」為形容「我」之重要來源。

青少年為身體特徵轉變為成人的過渡階段,對於外表的自我形象有一定程度的敏 感,許多研究亦證實青少年自尊與身體意象有高度的相關性,高自尊者對自己的身體感 覺比較正面(Furnham & Greaves, 1994)。至於個人外表形象與自我概念(或是自尊)

兩者形成的先後,尚未有進一步的定論(Harter, 2000),但是無可置疑地,個人的外表 形象觀感與自我概念具有一定的重要關連。

我們從既有文獻中可以了解,在青少年階段,經由社會影響與社會比較而得的外表 形象,為描述及詮釋自我概念的重要指標。在此過程中,同儕與媒體相較於家庭而言,

更具明顯與直接的影響力。另外,儘管外表觀感的滿意度在青少年階段出現性別差異,

但總體而言,外表常與自我概念建構之間存有重要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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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跨族群外表的意涵

一、 「族群」的意義

雖然早在 1960 年代就已出現「族群」一詞,不過其當中的內涵亦歷經不同階段的 改變,它從一開始與「民族」、「種族」兩個概念的交互通用,到現在族群主要聚焦在個 人「主動地」、「有意識地」使用一些線索進行主觀認定自己屬於某團體的成員(張茂桂,

2002)。族群對於個人來說甚至只具有「象徵性」的意義,也就是自己擁有充分的決定 權可以選擇認同於哪一個族群身份,透過個人如何選擇獲認同族群身份的過程,便能更 了解社會中存有的族群關係以及與其相關的社會文化面向的意涵。王甫昌(2003)對族群 下的定義為:

(一)擁有共同文化、共同起源,然而不一定具有客觀性質。

(二)擁有相對性的集體認同,例如弱勢團體族群認同形成必定有相對於弱勢團 體的主流團體。

(三)弱勢團體會形成族群認同,主要可能搭配於幾個因素的形成:差異(區分 我群和他群的證據)、不公平(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均)、集體行動的必要性 認知(族群成員共同採取行動)等等。

本研究欲討論跨國家庭青少年的族群認同,主要在於探討這些青少年是否能歸類 自己的族群身份以及是否能運用一些相關線索區分「我群」與「他群」,並對自己所屬 族群團體與其他團體界線的理解,為上述族群定義中的第一類。

二、 跨族群家庭背景者的外表特徵

個人在建立族群身份的過程,可能會因膚色、生活習慣、語言、外表特徵、以及社 會長期建構出來的刻板印象,而對族群身份有不同感受和選擇。其中,主流社會對於膚 色的偏好和刻板印象,較可能在弱勢族群的身分建立過程中具有影響。弱勢族群經由容 易辨識的族群外表,進而被大眾貼上屬於某族群的標籤,便擁有「不一樣」的族群身份

(Spencer & Markstrom-Adams, 1990)。

外表特徵指涉關於外觀的所有線索和資訊,主要包括外表特徵、語言、衣著等。其 中外表特徵與語言、衣著,性質明顯地不太相同,個人可以相對輕易地操弄(manipulate) 語言和衣著,決定自己在此互動場域中想要扮演的角色。但是,與生俱來的外表特徵,

尤其與辨識族群身份相關的膚色和五官,一般人並無法輕易加以操弄或掩飾。人與人進 行互動時,外表特質所隱含的印象和初步線索是彼此互動的重要來源,因此擁有「不一 樣」、難以辨識屬於哪一族群外表的個人,他人可能透過言語或是非言語的動作,塑造 了對其步認定的印象(尤其是關於族群身分的認定),而個人再進一步詮釋、解讀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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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互動並加以回應。在此協商的過程中,逐漸描繪出族群身份對其個人的意義。

在一份以討論美國白人如何選擇族群身份的相關研究中,揭櫫即使屬於同種族的白 人之中,還是會依照一些線索來認定自己的族群身份,其中之一為外表特質(psysical appearance),個人透過自身是否具有「典型」屬於某一族群的外表特徵來認定自己的族 群身份,並且內化這樣的認定方式,詮釋自身家庭族群背景,甚至因而強化族群認同對 自我的重要性,成為自我認同的首要部分(Waters, 1990)。同時,儘管到了第三代或第 四代,人們還是會依其祖先、承襲的文化資產而選擇認同的族群身份(Waters, 1990),

亦顯示出族群所隱含的社會意義展現在一些人的生活經驗之中。

在區辨台灣籍和東南亞籍外表差異時,五官、輪廓和膚色是最常被引用的外表特 徵。一般認為東南亞國籍者,其膚色比台灣人膚色較深、較黑,而五官、輪廓也會與台 灣人有些不同,所以當這些跨國家庭青少年被認定為台灣人或外國人時,從中塑造的印 象當然有所差異。

在先天條件下,跨國家庭青少年有較多的機會擁有特殊的外表特徵。然而,其外表 特徵對於他們是扮演著何種意義?是否只侷限於一般大眾審美觀的層面,抑或具有影射 族群身份的意涵? 此外,週遭他人是否透過跨國家庭青少年的外表賦予其族群身分認 定上的相關意義,而青少年是否承載到這樣的期待?這些是我在本研究中想要探究的問 題。

第四節 族群認同

一、 青少年的族群認同

Erickson 認為雖然認同是一生持續發展的過程,但是青少年時期是最為重要的階段

(Erickson, 1964)。青少年在生理方面和心理方面(主要為認知的發展)面臨改變,然 而,社會對青少年有著雙面的期待:一下子希望他們是小孩,一下子又希望他們能像成 人一樣,承擔起社會責任,於是青少年對自己的定位出現混亂感,然而,他們會努力找 出自己的定位,獲得一致性的感覺。

Bourne(1978)認為認同不只指涉結構面向與經驗面向,還包括關係面向,即社會關 係的內容與性質。所以個人在不同團體的社會關係為認同的重要部分,經由與他人的互 動,逐漸形塑出認同。這樣的發現主要是來自於在性別認同的研究,個人基於性別範疇,

因而出現不同的認同,相較於此,以族群作為比較範疇而形成的青少年研究卻相對較為 缺乏,對於跨國家庭青少年而言,他們可能在家中面對來自不同國家與族群文化下的價 值觀與期待,進而出現認同的兩難,難以整合兩種族群文化的不同期待,另外,當家庭 所給予的期待與主流社會的期望不一致時,亦可能讓青少年難以抉擇和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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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認為族群認同包括個人與所屬族群團體的互動、以及其族群團體的社會地 位;也就是說,族群認同具有兩個層面:與族群成員互動的微觀層面、以及了解和感知 所屬族群團體的社會位置(包括能夠掌握的社會資源、社經地位等等)(Xie & Goyette, 1997)Giles 和 Johnson(1981)提出三個界定族群界線的指標:distinctiveness (能清楚區 分我群與他群的特徵)、strength(在眾多社會活動、習俗裡,能找出屬於我群特有社會 習俗)、value(基於族群成員身分,賦予某些行為正面或是負面的價值),他們認為越 能區分我群與他群,族群認同會更加穩定。

因為社會資源和權力的有限,族群之間會形成競爭,因而在不同族群組成的社會 裡,必定存在於主流族群和弱勢族群的相對結構。同化論(assimilation)觀點認為弱勢族 群為了獲得更多的權力與資源,所以會試圖融入主流族群,傾向認同於主流族群。從族 群競爭論的角度觀之,認為少數族群因想要進入主流社會,遭遇到許多衝擊和競爭,從 這樣的經驗中更加提升他們對於族群的感知與族群意識,傾向認同於自身的弱勢族群

(Herman, 2004)。

有學者指出,由於族群之間的差距遠低於種族之間的差距。因此,父母分屬不同族 群的跨國婚姻子女,自己選擇認同於哪一族群,帶有更強的社會建構性質,其族群認同 相關經驗可能透露出目前社會存有的族群關係(Xie & Goyette, 1997)。但是,另有文獻 認為雙元文化身份是種彈性上的優勢:他們學習多種的語言、擁有不同文化的生活習 慣、接納於其他文化等生活經驗,讓他們在不同的社會脈絡中,可以選擇較為有利的族 群身份,進而獲得優勢與權力。換言之,雙元文化身份提供了跨國族群家庭背景者彈性 轉換族群能力,擁有某程度的利基(Bradshaw, 1992)。

另外,從家庭動力理論(the family dynamics)的觀點來看,家庭為子女習得文化價值 和傳統的重要場域(Alba, 1990),異族群婚姻相對於同族群婚姻,常有更多衝擊與衝突 的可能,其中亦包括對其子女的族群認同有不同意見,而父母是否能與子女對於族群身 份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和溝通,並容許子女的族群認同與自己期望具有落差等等,屬於 家庭動態觀的詮釋角度。

無論在屬於弱勢族群或屬於主流族群家庭裡,處於青少年階段的子女均可能會和父 母產生衝突。同時,若同儕(此時為青少年重要參考團體)與家人擁有不同的價值或看 法,亦可能形成家庭衝突(Rosenthal, 1987),所以當青少年與家庭出現衝突或矛盾時,

必須審視衝突的來源和類型,才能了解是否與族群身份有所關連。綜上所述,家庭和同 儕均為青少年形成族群認同的重要社會化機制。

個人在孩童時期時,已能初步建立族群界線,即區分內團體和外團體,然而,分類 的標準不一定是完全客觀的(Tajfel &Turner, 1986;Hirschefeld, 1993)。在一個以台灣 兒童族群概念為主題的相關研究發現,認知尚未發展成熟的兒童能依循族群外在特徵來 歸類他群與我群,而透過這樣的分類過程,進而形成他們對於族群成員與非族群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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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感,甚至他們會採用一些不甚明顯的標準進行區分。該研究亦發現,年紀較大的小孩 比年紀較小的小孩,傾向選擇同族群身份者作為自己的朋友,表示隨著年紀增長,逐漸 擁有族群敏感度(Kowalski & Lo, 2001),於是,我們可以進一步推想,處於青少年階 段的跨國婚姻子女,應已發展出初步的族群認同,像是會運用族群相關線索描述自己的 族群身份、或是進行我群和他群的區分等等,但是是否亦發展出更深一層族群意識,以 更較為鉅觀的方式覺知、內化族群的結構性、不平等意涵,則可能因為其心智發展程度 及生活經驗的差異而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歸結現有相關文獻,我們可以得知青少年已發展初步的族群認同,運用族群線索與 資訊區分我群和他群,也就是擁有族群意識(ethnic awareness)。與周遭他人的互動經驗,

亦可能影響其族群社會化經驗與感受。

然而,擁有兩種不同文化背景的個人,雙重社會化的經驗對他們究竟是利基或是阻 礙?有學者認為,擁有雙文化背景不等同於擁有雙文化能力(bicultural competence),也 就是說,在跨族群家庭背景者的發展過程中,不一定受到兩種文化的薰陶,可能只接觸 一種文化(通常是社會中的主流文化),於是,他們便不具有雙元文化能力,不能彈性 轉換族群身份,也沒有選擇「哪一種文化」的可能(Phinney & Rotheram, 1987),這反 映出社會現存的族群關係。如果某一個文化在主流社會中被建構弱勢、問題、需要幫助 的形象,或是其文化不具明顯的工具性用途(例如語言的使用度低、衣著打扮的能見度 低),均影響父母教導和傳遞其原生文化資產的意願。於是,在本研究中,我想了解跨 國家庭青少年的雙元文化身份和能力所蘊含的意義。

第五節 身份認同的社會心理機制

一、 刻板印象

所謂刻板印象(stereotype)指的是對某一社會團體成員之行為與特質的一套看法(陳 杏枝,2002),往往是由於與此社會團體缺乏較多的接觸,因而形成過於簡化的印象,

刻板印象不一定完全是負面,也有屬於正面的刻板印象。簡而言之,刻板印象的形成原 因通常為缺少與此團體接觸的機會,進而形成對此團體錯誤或過於偏頗的看法或態度,

因此,為改善對某社會團體的刻板印象,必須透過多加與此團體的實際相處,以減弱其 刻板印象。

在研究族群相關議題時,亦使用刻板印象的概念來觀察社會中主流與少數族群的關 係。例如有些學者運用「族群意向」(ethnic images)一詞(等同於族群刻板印象),並指 出此概念為族群關係認知面和情感面的根基,而透過由此概念的探索,便能更為了解社 會中對某一族群的基本認知與態度(Smith, 1991;Kleinpenning & Hagendoorn, 1993;

傅仰止,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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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標籤理論

在研究偏差(deviance)這個概念時常常會提及的標籤理論(labeling theory),其主要論 點在於強調偏差的建構性質。該理論主張,關於偏差的規範,其實都是社會中主流團體 與既得利益者為了保持其一定的優勢地位而使用來進行控制的一項工具。此理論在 1950 末期由貝克(H. Becker)提出。他認為偏差是一種相對性的概念,在不同時間、不同 地點、不同互動對象,同樣的行為不見得都會定義成偏差(Becker, 1963)。由此說來,

偏差是人為建構出的情境定義,當被他人貼上標籤時,若個人接納此標籤所賦予的意 義,則可能出現「自證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的結果,而產生符合此標籤下的行 為和態度。雖然標籤理論主要運用於詮釋偏差行為,但是因為界定偏差的規範象徵主流 團體所設計用來維持自身優勢的一種工具,顯示社會中弱勢族群便較有可能擁有這樣被 標籤化的經驗。目前在台灣存有負面刻板印象的跨國婚姻和家庭,其成員亦可能承載負 面的期待,進而做出符合期待的舉動,透過標籤理論,我們必須加以檢討規範者(當權 者)定義規範、歸咎問題的方式與角度,以降低個人被貼上標籤之後的負面影響。

三、 污名化

污名化(stigmatization)此概念最早由 Goffman(1963)所提出,最初用來指涉在特定對 象身體上標示警告的標記,讓對象孤立,而達到社會控制的目的。之後,延伸的意義為 一群人透過命名、賦予某項特徵意義的方式,使大眾容易產生負面的聯想和印象,達到 劃界的目的,而被污名化的個人或團體,亦可能因受到大眾對自己的負面聯想作用,因 而對感到沒自信甚至是羞愧(Goffman, 1963)。

Goffman 在提到污名時,提到三種類型,其中一種為人種、民族及宗教上的「部族 污名(tribal stigma)」,他認為此種污名可能隨世代而被延續傳承(Goffman, 1963:4)。

另外,謝世忠在定義「族群污名」這個概念時提出了以下的見解:「一個族群,特別是 少數民族,具有某種確實地或虛構地或想像出來的特質,同時也是他們本身所厭惡的。

這個特質常常就是該族群本身。」,當然並非所有社會中的少數族群皆有認同的污名感,

亦有「暫時地,依不同時空而定的劣勢」以及「永遠地,沒有時空限制的劣勢」的差異。

(謝世忠,1987:28),也就是說,個人可能因為其族群身份而遭受污名化,但是,這 種污名不一定持續地、永久地存在,可能因為不同的時空環境,污名化選擇性地出現在 互動過程中。

第六節 台灣與東南籍跨國婚姻家庭形象

一、 以「商品化的跨國婚姻」解讀在台外籍配偶現象

從 1980 年代起,嫁入台灣的東南亞籍女性日益增加,形成一波波東南亞女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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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台灣的浪潮(夏曉鵑,2002),亦引起學界、媒體界對此現象的重視與討論。許多 相關研究從「資本主義國際化的再製」、「商品化的跨國婚姻」的觀點出發。這些觀點指 出,台灣與東南亞籍跨國婚姻的形成,係來自於資本主義國際化現象:低度發展國家人 口欲獲得向上流動機會、更多的社會資源,於是移往高度發展國家。進行跨國遷移有多 種管道,其中之一就是所謂的婚姻移民。東南亞籍女性透過與台灣男性結婚而取得來台 生活的機會,台灣低教育、低社經地位的男性,因為其不易找到結婚對象,因而透過所 謂的仲介,經過類似買賣商品的過程,而與來自於東南亞國籍女性成婚,這樣的婚姻形 式被稱為「商品化的跨國婚姻」(王宏仁、張書銘,2003)。

基於東南亞國家在全球體系的邊陲位置,加上台灣媒體與官方論述「外籍新娘」、「外 籍配偶」等相關議題,經常採用「社會問題」的建構方式,把他們視為降低人口素質、

擠壓勞動力市場的元兇,由此觀之,在台灣社會中,外籍配偶被塑造出負面的形象,而 跨國婚姻家庭被視為容易有問題的家庭。

因此,在台灣的跨國婚姻,透過兩種意識型態的強化,更顯其弱勢的形象:一個是 其婚姻形成過程等同於買賣商品,另一個則為東南亞國家在全球體系中,處於邊陲、落 後的定位。兩者相輔相成,進而合理化我們對台籍與東南亞籍跨國婚姻與家庭的刻板形 象。

然而,從台灣社會對於跨國婚姻形象建構過程與詮釋,以及在社會中呈現族群層級 化(台灣優於東南亞國家)的思考方式,亦展現在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像是日常生 活產生的差異與衝突,往往被詮釋這是屬於「這個族群的固有特質」,進而強化東南亞 國家必定落後的刻板印象(夏曉鵑,2002)。進一步推想,台籍與東南亞籍跨國家庭中 的跨國婚姻子女,可能遭遇他人過度突顯自己的外籍族群身份血統,可能承載社會對外 籍配偶、跨國婚姻的期待與印象,並具體化於人際互動之中。

綜上所述,現今台灣社會對於台籍與東南亞籍的跨國婚姻組合具有既定的刻板印 象,而這樣的印象可能會透過具體的人際關係一再地被複製、被強調。而身為此家庭一 員的跨國家庭青少年,亦可能感受到自己被他人加諸於這樣的負面想像,就像是被貼上 一個負面標籤,進而對其族群認同或是自我概念產生影響。

第七節 總結

一、 歸納與檢討

(一) 歸納

透過以上相關文獻之檢閱,我們可以發現,個人處於青少年階段時,已能深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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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自我概念,以及期望擁有穩定而具連續性的自我認同,所以對於自我(self)的思考來 的比兒童階段的自己更為抽象與廣泛。青少年亦處於第二性徵發展時期,身體逐漸產生 成熟與變化,所以基於生理特徵的改變以及對於自我概念的重視,因而期望自己在他人 面前具有正面的外表形象,進而強化自我概念。同時,青少年已發展出族群意識,能運 用族群線索與知識去想像自己與他人的族群身份,透過與他人的互動,逐漸形塑對自身 族群的相關想像。對跨族群背景者而言,可能因為其父母分屬不同文化的背景,而讓他 們有著雙文化的社會化經驗,但是,這並不是完全只由先天環境所造成,還必須視父母 是否真正傳遞其文化的知識與資訊,所以擁有雙文化背景的先天因素不見得等於擁有雙 文化能力,跨族群身份的與眾不同性在於跨族群背景者在其日常生活中,逐漸累積跨文 化的互動經驗與感受。

現今台灣社會廣泛討論的跨國婚姻子女,主要指涉台灣人與東南亞籍人士的下一 代,而對於這樣的家庭,社會對其存有一些的既有刻板印象,例如「買賣婚姻」、「假結 婚」,或者是「造成社會問題」等等。這樣的社會形象不僅影響外籍配偶如何看待及評 價自己的族群身份,並體現在其日常生活中影響其與主流社會之間的互動經驗,而他們 的下一代,亦可能感受到外籍父母解讀族群身份的方式與意涵,而對自己的族群身份產 生影響。

綜上所述,在台跨國家庭青少年,其外表形象與族群認同的建構過程,對於其自我 概念皆可能具有一定的重要性,而其中族群外表特質的意涵值得更進一步地探討。

(二) 檢討

在檢閱外表形象和族群認同的相關研究之後,我發現目前少有把這兩者連結在一起 的研究。在外表形象相關研究中,雖然亦探討外表形象所蘊含的主觀意義,但是仍多以 自尊或是社會關係等等概念作為外表形象的解釋基礎。而以族群認同為主題的相關文 獻,也很少探討族群外表特徵在族群社會化經驗中的意義。

擁有明顯族群外表特徵者,例如膚色明顯、穿著打扮具有濃厚族群色彩的個人,在 與他人互動時,其明顯族群外表特徵就可能成為人際互動的憑據之一。於是,他人對其 族群身份的想像與期待,可能便透過明顯族群外表特徵的解讀過程,展現在互動之中。

因此,我們可以推斷具備明顯族群外表特徵的人,在其外表形象和族群認同的建構過 程,有其對話的可能。也就是說,外表特徵作為一個重要而能明顯辨識族群身份的個人 線索,對於族群身份的詮釋與理解具有相當程度的引導。他人透過其外表判定族群身 份,以及相關的互動經驗,對其族群認同建構有所影響。另外,個人對其族群外表特徵 的觀感、解讀方式,亦可能對其外表形象的詮釋有所作用。總而言之,個人族群外表特 徵在兩個場域產生意義:一個形塑外表形象相關經驗的場域,另外一個則是形塑族群認 同、族群身份相關經驗的場域。探討族群外表特徵對個人的意義,可以更加了解個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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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考族群認同、外表形象之間的關連,並可在研究領域中結合族群認同與外表形象的 討論面向。

此外,在台灣跨國婚姻子女的現有相關研究中,仍多關注在他們在學業成就、生活 適應上的表現,缺乏對其他方面的探究。同時,在本土相關研究中,多半從「他者」的 角度描述其想法或態度,以跨國婚姻子女作為主體的研究仍十分有限。

二、 本研究的突破

(一) 從跨國婚姻子女的視角出發

目前台灣仍少有全然以跨國婚姻子女為發聲主體的相關研究,然而,本研究以台籍 與東南亞籍跨國家庭青少年主觀經驗為研究主題,試圖從他們的角度探索其外表形象、

族群認同、自我概念之間的關連,直接站在他們的立場進行相關思考與詮釋。

(二) 探討族群認同建構過程與外表形象建構過程的可能連結

對於原生父母涉及跨族聯姻的跨國家庭青少年,其族群外表特徵的明顯與否,隱含 在他人面前揭露族群身份的可能性。而他們是否會依照他人評價,詮釋其族群外表特徵 及其族群身份,進而影響其外表形象以及其族群認同建構過程,在目前研究跨國婚姻子 女或混血兒相關文獻中少有觸及。本研究企圖探索跨國家庭青少年在建構其外表形象 時,族群外表特徵所具有的特殊意涵。跨國婚姻青少年很可能透過對於族群外表特徵的 詮釋與評價,而在其族群認同與外表形象出現了對話的可能。像是擁有明顯族群特徵的 青少年,對於自己特殊膚色的評價與感受,不僅僅來自於其審美觀標準,亦可能隱含對 自己族群身份的態度。而這是一般青少年在描述、評價自己外表時,所不會存有的另一 層想像。主流族群的青少年在生活經驗中,通常不會遭遇到必須澄清、說明自己族群身 份的情境,因一般大眾均存有「大家都是台灣人」的理所當然假設,所以當在他們描述 其外表形象時,就較少帶進族群身份意涵的思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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