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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創造力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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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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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西方的創造力觀點

「創造力」是相當複雜且抽象的研究課題,西方關於創造力的研究,主要 是從心理學開始,早期心理學研究者Mooney(1963)認為創造力(creativity)牽涉 到三個 P:創造的個人(person)、創造的過程(process)、創造的產品(product)與 創造的環境(environment),後來將 environment 改成 place 而順口成為創造力的

「四 P」。而西方關於創造力的研究,就由此四個面向逐漸開展與整合。而近 年來,因為企業界對於知識管理的重視,尤其是知識的創造與應用,使得創造 力應用性的議題與實證研究逐漸成為學界關注的焦點;創造力已從概念性、理 論性的研究進一步推演到如何使用的層次。接下來,本章將簡單介紹西方創造 力研究的各種面向,並且瀏覽西方知識創造的管理理論之發展,使吾人對於西 方創造力的研究與知識創造的理論發展 有個整體性與清晰的了解。

第一節 創造力的意涵

西方對於創造力的研究歷經了近半個世紀,因為創造力是個複雜的概念,

研究者往往因研究興趣或取向不同而對創造力有不同的定義。韋氏英文大辭典 中對於創造(create)的解釋即是「生生」(to bring into existence)隱含有「無中生 有」之意。(郭有遹, 1985:1)而創造力(creativity)則是一種創造的能力(ability to create)。也有學者所稱之為創意思考能力(creative thinking abilities)。Mednick 認為「創造力乃是創造者為特殊需要或有用的目的將可聯結的要素加以結合而 成新關係的能力。」(Mednick, 1962:22)Torrance(1966)則認為:「創造是一種 能對各種問題,不完全的東西、漏洞、缺失乃至知識等一切不協調的對象產生 敏感,並能證實困難所在,找尋答案,提出假設、驗證假設,而且能對假設提 出修訂,再驗證,以待後提出問題結果的歷程。」觀察這些定義,有的是從「歷 程」(process)的角度來界定(如 Mednick, 1962; Torrance, 1966),也有的是從「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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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product)的方向來思考(Amabile, 1983),當然也有從「交互作用」的角度 來詮釋(Gardner, 1988; Sternberg, 1988)。創造力研究的提倡者 Guilford (1950, 1968)則認為創造力有四種特徵:「原創性」(originality)、「彈性」(flexibility)、

「流暢性」(fluency)、「更新性」(elaboration)分述如下:(Guilford ,1950:444-454)

一、原創性(originality)

原創性表示一種特殊的或與眾不同的,表現在創造上是一種超乎尋常的獨 特見解,是一種能想出不一樣的答案、新穎的想法的能力。Guilford 曾經採 用一種叫做「命題測驗」(Plot Title Test)以此來測量這種原創性的能力:對 於受測者提示一個故事的情節,然後要他們按照自己的意思給予一個適當 的題目,藉此測驗出受測者的獨特性。原創性指反應的獨特性,想出別人 所想不到的觀念,這種反應是稀有的、新奇的、可接受的。

二、流暢性(fluency)

流暢性即是多樣性。是想出很多可能性或答案的能力,也就是點子源源不 斷,也就是指反應觀念的多少與反應速度的快慢。流暢性的測量與原創性 的測量相似,只是流暢性測量重點在於創造的「量」,而原創性則是聚焦在 創造的「質」上面。Guilford 提出流暢性的要素有三:

1、觀念的流暢力(ideational fluency)

這和產生新觀念的數量有關,也許是一個簡單的字、詞、短句或者是一個複 雜的圖案、標題等等。

2、聯想的流暢力(associational fluency)

這是一種尋找關聯性的能力,也就是在同一類的觀念中提出不同的想法。聯 想的流暢力還有許多一般的功用,例如我們再解決問題時可以用類推的方式 來思考,也就是利用關聯性來思考。

3、表達的流暢力(expressional flu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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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組織、歸納及系統的能力。利用現有的資源與情境來創造出新的東 西。

三、彈性(flexibility)

彈性即是變通、調整。是指一種改變思考方式、擴大思考類別,突破思考 限制的能力。也就是我們能否以不同的觀點來做不同的分類或不同的思 考,從某種思維轉換到另外一種思維。彈性的思考意味著發現方法來改變 觀念、產品、與習慣。具有創造力的人,其思維變化多端,可舉一反三,

觸類旁通,不易受到固有思維模式的影響。Guilford 採用一種叫做「非常用 途測驗」(Unusual Uses Test)以此來測量這種變通的能力:對於受測者提示 一個線索,然後要他們進行想像、聯想,藉此測驗出受測者的彈性。彈性 的要素有二:

1、自發性的變通力(spontaneous flexibility)

針對一個問題,作出不同層次或類別的反應能力。當一個人在自發性的變通 能力上獲得的分數較低,表示他的創造只限於在一小範圍內,無法突破固有 思維的範疇。

2、適應性的變通力(adaptive flexibility)

這是在解釋和分析策略或答案上的改變,表示一個人如何針對情境與問題來 產生新的思考方式。

四、更新性(elaboration)

更新性即是附加(add on),是一種補充概念和組成相關概念群的能力,在原 來的構想或基本觀念再加上新觀念,增加一些具有創造力的細節。

「創造力」(Creativity)與「創新」(Innovation)兩個名詞經常被混用,但是 兩者之間,仍存在某些基本的差異。簡單來說,創新則屬於組織集體的實踐歷 程,而創造所涉及的是個體的思考與歷程。傳統以來,「創造」一詞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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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或從產品(product)、或從個人能力(abilities)與人格特質(personality)、或從 歷程(process)的觀點來詮釋之。基本上,這些界定並未離開以個體為中心的分 析立場,以Amabile(1983, 1988)的定義為例,創造(creativity)是指「在任何一 種人類活動領域中,所產生的新奇產品或對於開放性問題所產生適當的解決方 案」(the production of novel and appropriate solutions to open-ended problems in any domains of human activities),而以個體創造力(individual creativity)稱之。

至於「創新」(Innovation)一詞,所著重的則是創造性的概念具體獲得成功 實踐的整體歷程,也就是「個體新奇與適切觀念的實踐的過程。」(the

implementation of those novel, appropriate ideas)(Amabile, 1997:40)Amabile 認 為,「創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的主要核心概念,就是一種創新的過程。Kanter (1988:169-211)的看法,則認為創新是將新奇的觀念或問題解決策略地加以實 踐的一種集體歷程(collective process)。對於組織的創造性活動,以組織創新 (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視之。事實上,雖然可以從概念的層面將創造與創新 兩者加以區隔,但是在現實層面,兩者經常是交疊存在。而Amabile(1988)試 圖為這兩個概念加以銜接,認為個人創造性觀念的產生是創新過程的核心建構 成份,而組織創新則為組織將個人創造力加以成功實踐的展現。簡言之,個體 創造的過程是創新活動的核心要素,但是個體的創造表現僅是一個必要因素,

必須能夠達到成功的實踐(implementation)。

第二節 創造力的研究面向

自 Guilford(1956)在擔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時所發表的演溝中,提醒心理 學家應該認真重視創造力的研究以來,有關創造的研究就如雨後春筍般發展。

近半世紀來西方學界在有關創造力的研究取向上,大致都不外乎下列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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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Person):探討創造力高的人具有什麼樣的特質。

2、產品(Product):探討什麼樣的產品創意高。

3、過程(Process):創意產生於什麼樣的歷程。

4、壓力、環境(Press/Place):探討什麼樣的壓力或環境因素有利於創造。

以「個人」為研究重點的學者認為創造力是個體的特質,辨別具創造力者 與他人的差異;以「環境」為研究重點的學者主要探討工作環境如何影響個體 的創造力的表現;以「過程」為研究重點的學者在於將創造的行動視為一種特 別的問題解決歷程(process of creative problem),是從過程的角度研究創造力 中重要的議題;探討「產品」的研究則是從創造的產出結果來研究創造力。然 而,經過多年的發展,人類對於「創造力」已有較多的了解。也逐漸察覺創造 力是一個相當復雜的建構。「創造力」是多向度的,而且各向度之間也是相互 相連的。並沒有單一的指標即可界定創造力。所以創造力是指產生新的觀念或 產品的歷程,這種歷程涉及個人的特質或心理屬性與情境屬性之交互作用所呈 現的種種徵候。以下介紹這五種取向:

一、創造力的個人面向

有關個人的創造力,主要有三種討論的方向:創造力的人格與動機、認知 的特質、與個人獨特的生活經驗或發展的觀點。

1、人格特質的觀點

1950 年,Guilford 在擔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時發表了一場演說,演說中他 呼籲心理學家應重視創造力(尤其是創造的人格)的研究。自此之後,從「人格 特質」(personality)的觀點研究創造力,即主導了創造力研究的方向。尤其是 在過去三十年,創意者的人格特質ㄧ直是創造力研究的主要重點。Guilford (1950) 認為「創造的人格即具有創意者的人格中之特質組型」(Guilford, 1950:

444)。西方研究創造力人格的學者認為人格就是使個體與別人不一樣的個人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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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特質及特性的總合。人格的來源與形成、較受先天或後天的影響等問題一 直為學者們所爭論,Bonoma & Zaltman 就提出三種觀點,如下表所示(Bonoma

& Zaltman, 1985):

(1)、特質觀點:

此觀點認為人格式與生俱來的,強調遺傳對人格的影響甚大,此派學者並且認 為個體早期(嬰兒、兒童期)的經驗會決定日後的性格型態。

(2)、情境觀點:

此觀點認為個體會因為處於不同的環境之下,而表現出許多不同的人格類型。

情境論者認為生活經驗是形成人格特質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3)、複合觀點:

人格既非決定於特質與先天遺傳、也非全然決定於情境、後天環境,而是兩者 交互作用的結果。

有關人格特質的研究,歷來學者對其界定各有不同,早期對於人格特質之 研究,主要的重點在於尋找描述個體行為的持續性特徵上,如害羞、具攻擊性、

順從等。若這些特徵持續的出現在不同的情境之中,則稱為「人格特質」。事 實上人格是一個體的整體表現,無法以單一特質對某個體的特性進行完整描 述,又由於過多的人格特質種類使得在預測個體行為時,需要考慮太多的特 質,使整個作業窒礙難行,因此,創造力的人格特質觀點致力於簡化眾多特質 到可以控制的範圍內,故學者們便對人格特質進行分類,並找出能掌握、並能 完整描述個體人格的特質種類。例如,Costa & McCrae提出人格特質五大因素 (Big five factors),這五大因素是:1、神經質(Neuroticism);2、外向性

(Extraversion);3、開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4、友善性(Agreeableness);

5、嚴謹性(Conscientiousness)。心理學家Maslow認為創造力是每個人天生擁有 的資產(creativity is the universal heritage of every human being),而且與健康的 心理有很大的相關,並且將像莫扎特那樣的特殊天才型創造性(special ta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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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iveness)和自我實現型創造性(self-actualizing creativeness)加以區別。而他 認為自我實現型創造性是源自人格特質,且可以從平常的事件看得到(Kao, 1989)。從這些創造力的定義中可以發現發現個人的人格特質及組織環境與創 造力的發展息息相關。在創造力的研究取向中,在人的研究面向方面,經常探 討智力、性別、年齡、動機以及人格特質等因素與創造力之關係,在該研究面 向中,學者對人格特質與創造力、創新行為關係之研究主要植基於心理學或組 織行為中人格特質與個體行為之關係,在該領域經常將人格特質用來解釋及預 測個體的行為。許多研究發現:個人的人格特質及組織環境將會影響創造力的 發展。此外,家庭因素也是影響創造力發展的因素(如Amabile, 1988; Oldham &

Cummings, 1996)。研究創意者人格特質的方法主要有下列三種方法(Conti, Lazenby, & Amabile, 1996):

(1)、研究眾所周知的創意個人之傳記或自傳,以定義其獨特的智能和人格 特質。

(2)、在實驗室中研究一個或少數具有創意者,以了解創意能力的個別差異。

(3)、對一群樣本施以人格、智能和創造力測驗;藉由比較創造力的高分者 比低分者,以了解個別差異。此為最常用的方法。

2、認知的觀點

Donnelly(1994:4)認為創造力乃洞悉將物質或物體轉換成新的及具有獨創 性的能力。Guilford(1950)也認為創造力屬於擴散性思考(divergent thinking),

為人類的一種認知能力。可見創造力的展現需要具備一些認知的技巧或策略。

Sternberg 整合了多位創造力研究者對於創造性認知特質的討論之後,認為創造 者人格有三種類型的認知因素:特質(traits)、能力(abilities)、處理風格(processing styles)。這三個因素的指標分別為:(Sternberg, 1988:125-147)

(1)、具有創造力的四種認知的「特質」為:較高的智力、原創力、語言流 暢性(articulateness and verbal fluency)、以及良好的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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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認知的「能力」包括:譬喻性思考能力、變通力、決策能力、獨力判 斷能力、新奇事物的因應能力、邏輯思考力、內在的視覺思考力、知覺限制 的跳脫能力、發現原則與架構的能力。

(3)、個人問題「處理的風格」包括:主動性地提問、非口語溝通的特殊風 格、主動創造結構而非延用舊架構、對於現存規範的質疑、對於知識缺口的 高度警覺、基本知識的有效運用等。

傳統以來大部分的創造力測驗均是以認知的能力來了解人類的創造力,並 以流暢力(fluency)、變通力(flexibility)、獨創力(originality)、及精進力(elaboration) 作為創造力測驗的核心成分。

3、個人經驗與發展的事件:發展的觀點

個人的獨特的發展經驗,是造成個別差異的主要因素。除了上述與創造力 關係密切的人格、情意、與認知特質,許多研究者特別著重於個人發展的經驗 對於創造能力的影響。例如,長子的身分、早年便經歷單親家庭或親人雙亡的 發展經驗、富有或充份刺激的家庭環境等等,對於日後傑出人物的催生有重要 的影響(Simonton, 1988; Gardner, 1988)。此外,快樂的童年、喜歡學校生活、

課業表現良好、大量而廣泛的閱讀、優越的工作態度、多方的興趣與嗜好等也 都不約而同地出現在許多高創造力的身上。為了面對成長中的種種經驗,創造 者會擁有挑戰的性格並且以超越的精神從事創造。如藝術家畢卡索(Pablo Picasso)認為創作的目的是:「要將我的思想以大眾不熟悉的方式畫出。我要點 醒每個人;我要讓看畫的人必須經過我才能發現新意。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強調

『不同』(dissimilarity),其目的就是要讓事物動起來。用矛盾的張力、相反的 力量來激發出動力。」(黃奕光, 2003:42)

事實上,上述這些研究觀點指出了教育與學習的重要性,也就是說,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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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程方得以實現。Runco 與 Walberg(1998)在一項以研發人員為研究對象的研 究中發現:有創意的人通常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及背景知識;他們的知識基礎 深厚。能建立新的知識結構,而且對知識基礎本身的缺陷具有高度的警覺性。

Feldhusen(1995)也認為知識基礎是創意產生的必備條件;他認為 Wallas 所提出 創造歷程的四個階段皆須以知識為基礎。Feldhusen 發現具有創意且多產的 人,通常在早年就已精熟某些專業。(Feldhusen, 1995:255-268)另外,Amabile 所提出九項有助於問題解決者之創造力發展之特質中的「豐富的專業經驗」及

「廣泛的經驗」均與知識有關。

二、創造力的過程取向

早期的研究多從「過程」的觀點研究創造力,完形心裡學派學者認為創造 的過程是一種從不穩定狀態到得到解答狀態之過程(Getzels, 1975)。心理分析 學派學者Arieti(1972)認為創造過程是一種結合初級過程(primary process)與次 級過程(secondary process)的三級過程(tertiary process)。Arieti 認為三級過程乃 是一種特殊的機制和型態,混合了心靈與物質兩個世界,並同時存有了理性與 非 理 性 , 然 後 整 合 成 為 具 有 邏 輯 性 的 創 造 性 心 理 過 程(Arieti, 1976) 。 Torrance(1966)認為「創造思考」起於對問題的缺陷、知識的溝隙遺漏之要素 以及不和諧等的察覺,進而發覺困難,尋求答案,並提出有關的推測和假設;

經過一再地求證及修正假設後,最後將所獲致的結果提出,並傳遞給別人。

Torrance 把創造的過程分為六個階段:對不協調的現象產生敏感、證實困難之 所在、提出假設、驗證假設、對假設提出修正案、重複前二階段所得到的答案。

另外,Wallas(1926)認為創造是一種歷程;此一歷程包含如下四個階段:

1、準備期(preparation):蒐集相關資料,並將新舊知識融合;

2、醞釀期(incubation):暫時將問題擱置,但潛意識仍繼續思考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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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頓悟期(illumination):突然頓悟解決問題的方法;

4、驗證期(verification):將頓悟的觀點付諸實施,以檢驗其可行性。

Gallagher(1975)根據 Wallas 所提出的創造歷程四階段理論,進一步定義每一階 段所須具備的思考運作及要素。其定義如下表。

表3-1 創造過程四階段理論與其所須具備的思考運作及要素

階 段

思考運作 要素

準 備 期

認知記憶 好學、維持注意力

醞 釀 期

個人思考 智能的自由

頓 悟 期

擴散性思考 冒險、容忍失敗及曖昧

驗 證 期

聚斂性思考、評鑑思考 智能訓練、邏輯推理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Olson 將創造的過程分為四個階段,提出創造性「DO IT」過程:(陳龍安, 1993: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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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定問題(Define the problem):了解問題、陳述問題。在此一階段中,要 集中焦點於要解決的問題上,對於問題的要素能夠把握並擴展這些要點,以 確定問題的界限。

2、開放的心胸以容納各種可能的解決方法(Open yourself to any possible solutions):在確定構想的階段前,對各種不同的構想先暫緩判斷,先列出心 中構想,然後徵詢別人的意見,以刺激自己的思考,也可以列舉一些奇想,

或做自由幻想,以激發新構想。

3、確定最佳的解決方法(Identify the best solution):首先統整構想,選擇最 好的,然後修改缺點、增加優點,使構想強化,並決定是否可以付諸實行。

4、付諸行動(Transform it into action):創造過程是從有構想後就開始,要使 構想有計畫的行動,而構想要有可修改的彈性,盡量力求適中,在行動中意 志要堅毅,要有不怕失敗的勇氣,能夠越措越勇地奮進,如此才能成功。

對於創造過程面向的研究之中,學者們仍有著不同的見解。 例如,

Arieti(1976)認為對於創作過程之描述只是觸及問題之表面,而未談到深處,一 個好的心理學者應該嘗試去了解引起這些現象之深層機制以及這些現象所隱 含的意義。而Vinacke(1952)則認為每一階段的發生並沒有一定的系統與順序,

以及Sternberg 所認為的:創造是一個突破的點,像是「頓悟」,而不是一段期 間。

三、創造力的產品面向

另一個主要的創造力研究取向,是由產出面來詮釋創造力。Chop(1919) 認為創造是一種力量,可以將事實、制度與觀察結果綜合起來,而產生許多 新奇與有用的事物。Stein(1956)認為創造行為是一個為某群體於某一時間點接 受為合理有用而滿足的新奇產品。另外,Jackson 和 Messick 認為創造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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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符合下列條件:(Jackson & Messick, 1965:309-329)

1、新奇性(unusualness):產品的性質必須是稀少的。

2、適當性(appropriateness):在常模的脈絡中是不尋常的、恰當的,而且產 生令人驚奇與滿足的效果。適當性是一連續性的向度,是一種層次的差別,

而非「全有或全無」(all or nothing)。

3、轉換性(transformation):必須超越傳統的限制並產生新的型式,而不僅 是改善舊有的事物。

4、壓縮性(condensation):必須具有「創意壓縮(creative condensation)」的特 性,即創意的產品應兼具簡單性與複雜性。

Amabile(1997:39-58)則認為一項有創意的產品必須是新奇的、適切的、

有 用 的 、 正 確 的 、 和 有 價 值 的 。Amibile(1983) 提 出 創 造 力 的 成 分 模 式 (Componential Model)做為社會心理領域研究創造力的理論基礎。根據 Amabile 的看法,所謂創造力的表現即經過專家評定為有創意的反應或工作的「產出」。 認為創意產品的誕生至少必須仰賴三個基本成分:(Amabile, 1983)

1、領域相關的技能(domain-relevant skills)

有關這個領域內的知識、技能與應有的能力,並能夠解決啟發式問題和完 成工作時的認知路徑。

2、創造力相關的技能(creativity-relevant skills)

指一個人的認知能力,有利開拓新的認知路徑,使人對工作堅持且充滿活 力。例如,開放性思維、對不確定感的忍受性。

3、工作動機(task motivation)

可能同時擁有內在或外在動機,原始的內在動機較外在動機更有助創造 力;它是三成分中最易受環境支配的,缺乏內在動機時無法由領域中的任 何技能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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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成分在創造經歷程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創造力相關技能」位於 最基本的層次,對於任何領域的素材皆可發生作用;「領域相關技能」屬於特 定的調節層次,是指某一領域內所共同具有的基本技能,而非專屬於某一特定 作業;「工作動機」則位於最特殊的層次,不僅隨領域、作業性質而有不同,

甚至在同一作業內的動機也會因時而異。在創造歷程中,這三個成份會不斷地 互動。領域相關技能構成創造的準備狀態;創造力相關技能則關係著對訊息反 應的搜尋。一個人工作動機的高低,會影響其在領域相關技能和創造力相關技 能上的學習與準備,也會影響其創造過程中對任務的認知與對訊息的搜尋;而 創造的結果也會回過頭來影響一個人的工作動機。

最近,Amabile(1996:1154-1184)又在其成分模式中加入了「社會環境」

(social-environment)的成分;她認為產品的創意是透過環境脈絡的襯托才得以 突顯。由於所關心的焦點是「產品是否有創意」的影響因素,Amable 在創造 力的評量上強調:「產品或可觀察的反應才是創造力最終的證明」(Amabile, 1983; Hennessey & Amabile, 1988)。因此,不同領域的產品需要由熟悉該領域 的專家來評斷產品創意的高低,並發展一套評量產品創意的方法;此一方法即

「共識評量」(a consensual assessment)。

四、創造力的環境面向

綜觀過去的創造力研究,僅少數的創造力研究注意到特殊社會和物理環境 對創造力的影響。因此,Amabile (1996)最近呼籲發展「創造力的社會心理學」。 環境因素對創意產品的產生深具影響力(Amibile, 1988; Amibile et al., 1996;

Oldham & Cummings, 1996)。Oldham 和 Cummings 發現:當員工處於具有兼具 複雜性及挑戰性的工作情境中,而且主管人員是抱持支持的態度時,員工最能 產生富有創意的產品。(Oldham & Cummings, 1996:22-38)Amabile(1988)歸納 出九項促進創造力及九項阻礙創造力發展的環境因素。這九項促進創造力發展 的環境因素為:自由、良好的專案負責人、充足的資源、鼓勵、正面的組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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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認同與回饋、充裕的時間、具挑戰性、以及適當的壓力。而九項阻礙創造 力發展的環境因素則為:負面的組織特徵、限制多、缺乏組織熱忱、不良的專 案負責人、不適當的評鑑、不足的資源、缺乏時間壓力、過分強調現狀、以及 組織內的競爭。

Mellou(1996:126-149)也指出創造力的展現需要來自於環境的刺激,如同 儕的接觸、父母的同意與接觸、以及足夠的時間與空間;創意產品的產生視個 人的特質、能立及社會—環境(social-environment)的條件而定。Ripple(1989:

189-202)認為創造力起源於人們於實際的生活情境中遭遇問題時,為解決問題 所產生的獨特方法。他認為創造力的本質是多向度的;創意的行為必須是原創 的、新奇的,而創意行為的調適則與問題解決有關。

Nonaka 和 Takeuchi 認為組織中創造性渾沌(creative chaos)的環境有助於提 升創造力,這是一種對於既有習慣與舒適性的中斷,使員工有機會重新去思考 本身的思維與見解,進而幫助創造新的觀點。另外,創造性渾沌也是組織領導 人刻意對組織成員提出挑戰性的目標,營造危機意識。它可以增加組織內部的 張力,使組織成員更加專注於界定問題和解決危機。(Nonaka & Takeuchi , 1995:79)

五、創造研究的大整合:多向度匯合觀點

在American Psychologists 的一文中,Sternberg 及 Lubart (1996)認為創造 的界定會因不同的學者或研究領域而有差異的界定。例如,Sternberg 研究發現 藝術領域的教授會較重視想像力、原創力、以及願意嘗試新的意念。哲學領域 的教授則較注重觀念提出及觀念結合的能力、以及創造知識的分類與系統化之 動力。物理學領域的教授則較特別關切發現、在混亂中求得秩序的能力、及質 疑基本原則的能力。商學領域的教授則較強調探索新奇商業產品及服務的新創 意之能力。因此,早期關於創造力各個領域的研究就如同「瞎子摸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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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匯合的途徑。

進一步的,Amabile(1983,1996)近來對於創造力的定義,主要採系統理 論(system theory)的觀點,認為創造力是工作動機(working motivation)、該領域 相關的知識能力(domain-relevant knowledge and abilities)、及創造性相關技巧 (creativity-relevant skills)等項的匯合(confluence)。而且她認為這些成份會與創 造性的問題解決過程相關連。另一群研究者,Gruber & Davis (1988)則主張「發 展性進化模式」(developmental evolving model)來了解創造性。就長時間而言,

個體的行為目的、知識、及情感會漸增而成熟,乃至於產生了創造性的產品。

一般而言,是以個案方式來記錄知識系統中的發展性之進化系統的改變,例如 達爾文之演化思想。行為目的指的是一套相互關連的目標,進而發展及指引個 體的行為。而心智系統及情感則是包含了執行計劃的喜悅或挫折之影響。

(Sternberg & Lubart, 1999:10)

Csikszentnlihalyi(1988)採取不同的系統取向,說明了個體(individual)、領 域(domain)及場地(field)之互動狀況。他認為個體會投注某一工作領域的訊 息,並進一步透過認知歷程、人格特質、及動機等來加以轉換或延伸。「領域」

乃是一種以文化方式界定的符號系統,會保有及傳遞創意產品至其它的個體或 下一個世代,這部分包括許多象徵式的規則。「場地」則是指控制或影響該領 域的人,來針對新的創意進行評估及選擇,他們就如同領域的守門員,專職決 定一個新的想法或產品。「個體」就是個人,他們熱切的改造這個領域中的傳 統規則,並且說服守門員接受創意或變革。(Sternberg & Lubart, 1999:10) Sternberg 及 Lubart(1989)提出了「創造的投資理論」(Investment Theory of

Creativity)。他們的理論是建立在經濟學之基本概念––高創造者在創意範圍 內,會採取「買低賣高」(buy low and sell high)的方式。買低是指追求未知但 具潛在成長空間的創意。一般人通常在第一次處理此創意時會產生抗拒,但是 創造者會持續堅持以至於能夠賣高,進而再移至下一個新的或陌生的意念。可 是,有時會因為個體未能純熟地推出創意,而形成原先的創意變得普通或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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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以致於阻礙了個體的創造性。依據創造性的投資論,若個體能注入智力、

知識、思考型式、人格、動機、及環境等六個不同但彼此相關連的資源 (resources),則會有高創造性的表現。「創造的投資理論」強調,創造行為中存 有一定的「風險」。所謂「風險」是指創造者所提出的構想理論可能會失敗,

或是不被大眾所接受。Sternberg 及 Lubart 認為避免風險害怕失敗不可能成為 創造者,如果想要成為一個有創造力的人,就必須學習勇敢面對不確定的挑戰 及接受失敗。(Sternberg & Lubart, 1999:10-12)

Runco 認為創造力是一種適應(adaptation)的表現。創造力涉及經驗的轉 換 、 個 人 的 主 觀 詮 釋 、 動 機 性 的 決 策 、 知 識 與 經 驗 的 運 用 。Runco 與 Walberg(1998:1-17)綜合以 143 位研究者為對象的研究結果,提出創造力應包 含人格特質、知識、認知能力等層面,且教育、文化、社會、家庭背景等因素 會影響創造力的發展。最近,則有學者強調情緒和情意變項的重要性。Lubart 與 Gatz 認為創造力是人格特質、動機、社會環境、和認知統整後的表現,而 情緒和情意變項則是創造力的潛在關鍵變項。情緒可能是引發創造動機的驅 力、可以使創造者處於高度覺醒(awareness)的狀態,也可能引出有助於創意思 考的特殊概念。(Lubart & Gatz, 1997:285-30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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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 並成立牛津正念中心 (Oxford Mindfulness Center) 。 喬.卡巴金為馬克.威廉斯所著《正念:八 周靜心計畫,找回心的喜悅》寫下序言:「正念

 以圖像方式進行樂理的認 知與創作,發揮創造力,.

對於培養創造力的方法或好習慣,學者朱湘吉提到「五隨四定」,請舉實例說明其內涵.

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奇克森特米海伊(Mihaly Csikszentmihalyi)則跳開「創 造力是什麼?」這個問題,轉而提出「創造力在哪裡?」 ,他認為:我們不能單 獨定義「創造力」

基礎能力 思考能力 思考能力 思考能力 思考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溝通能力 明辨性思考 2 能力 自我管理能力 數學能力 3

基礎能力 思考能力 思考能力 思考能力 思考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溝通能力 明辨性思考 2 能力 自我管理能力 數學能力 3

好奇 →求真 探究能力 創造力.

This research is conducted with the method of action research, which is not only observes the changes of students’ creativity, but also studies the role of instructor,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