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簡章
校名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 0 7
校址 (30093)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 124 號 電話 03-5384332 轉 307 網址 http://www.hhjh.hc.edu.tw/ 傳真 03-5403642
招生科班別 體育班
招生類別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單獨招生)
招生區範圍 全部 15 個招生區
招生目標 提供運動成績優良或具運動潛能之國中畢業學生,繼續升學就讀體育班之招生 管道及名額,以利施以專業體育及運動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培育運動專業 人才。
運動成績符合『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 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成績規定;或對 招生種類之運動有興趣,並具有實際比賽 經驗者,請附國中三年內參賽證明。
招生種類 名 額 男生 女生 橄欖球 15 -
桌球 10 5
手球 7 -
射箭 3
合計 40
外加原住民 1
外加身障生 1
甄選方式
測驗種類 橄欖球 桌球 手球 射箭
測驗時間 103 年 5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
測驗地點 田徑場 體育館 手球場 生活廣場
測驗項目 及計分方 式(含各項目及其 配分)
基本體能測驗 30﹪
基本動作測驗 70﹪
基本動作測驗 30﹪
現場比賽測驗 70﹪
基本體能測驗 30﹪
基本動作測驗 70﹪
基本動作測驗 30﹪
現場比賽測驗 70﹪
備註:各招生甄選種類僅採計術科成績,總分為 100 分。
1.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 60 分(含)者,不予錄取。
2.如總成績相同時,參酌測驗項目比例高低順序錄取,不列備取。
備註
名時間:
2. 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
(1) (2) (3)
(4) (5) (6) (7) (8) (9)
名費用:
台幣
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報名時應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a.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
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b.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低收入戶子女,報名費減免 5. 測驗時間:103 年 5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整。
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者,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7. 放榜日期:10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 9. 報到日期:103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09:00-12:00。
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學校。
取且已完成報到之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如欲放棄錄取資格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者,應於 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始可憑以參加其他入學管道。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本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之學生,在校成績考查高級中學學生依「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
關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分認定、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方式,依「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報名學生應依上開規定檢附相關身分認定文 件。
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
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報名表
項目:□橄欖球□桌球□手球□射箭 編號:
姓名
【照片黏貼處】
照 片 1 式 3 張 , 1 張 實 貼、1 張浮貼,1 張貼於 下方准考證上,請於照面 背面填寫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身高 公分 體重 公斤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家裡電話 學生手機 家長公司 家長手機
畢業學校 民國 年 月 日畢業 (縣、市) (國)中學
通 訊 處 □□□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各欄位請學生詳實填寫,字體工整清晰。
2. 請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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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審查人 報名收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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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准考證
請實貼
2 吋 照片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甄選測驗種類
測驗報到時間 103 年 5 月 10 日(星期六)
上午
○時
附件 1
家 同 意 長 書
敝 子
弟 開 , 甄 選 錄 取 經 公 為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103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學
生
。
茲 學 期 間 意 範 同 意 在 願 遵 守 學 校 規 及 代 表 隊 訓 練 規 定 。
入 學
後 如 不 願 接 受 訓 練
附件 2
、 參 加 比 賽 或 違 反 學 校 相
關 範 規
者
,
同 遵 守 學 校 輔 導 其 轉 班 或 轉 定 及 措 意 校 之 決 施。
謹 此
學 簽 生
名
:
父 母
( 監 護 人 ) 簽 或 章 :
:
中
華 國 民 年 月 日
健康聲明切結書
敝 子弟 ,參加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確定無患有氣喘、
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體育訓練之情形。
倘患有痼疾不適宜訓練時,願意依學校之決定,辦理轉班 或轉學,絕無異議。
謹此
學生簽名:
父 母(或監護人)簽章: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 3
報
考 切 結 書
本
人 報
考 新 103 竹 市 立 香 山 高 級 中 學
學 前 年 度 體 育 班 特 色 招 生 甄 選 入 學
, 未 經
由 103
學 年 度 各 項 入 學 方 案 及 考 試 升 學 管 道
附件 4
獲 得 錄 取
, 且 至 各 公 私 立 高 中 職 報 到 之 情 事
。 有 願 被 撤 銷 貴 若 違 背 , 意 校 之 錄 取 資 格 。 特 此 切 結
此
致
新 竹 市 立 香 山 高 級 中 學
立
切 書 人 結 :
父 母 ( 或
監 人 章 護 : ) 簽
聯 絡
電 話 : ( 日 )
(
手 機 )
中
華 國 民 年 月 日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 別 □ □ 男 女
畢(肄)業學校 縣(市) 國中/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浮 貼)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填寫申請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特殊需求 □是
□否
考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 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
審查單位核章:
附件 5
附件 6
生於完成本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校因作業需要,作為學生身分確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使用,考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校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 科測驗成績資料及由「
校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考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 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甄選
注意。
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校及教育部對於學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