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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學校: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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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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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109 年 12 月 25 日臺教師(ㄧ)字第 1090186310 號函備查 教育部109 年 12 月 9 日臺教師(ㄧ)字第 1090177397 號函核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 年 12 月 9 日北市教特字第 1093113422 號函核定 新北市政府109 年 12 月 9 日新北府教特字第 1092391436 號函核定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 年 12 月 10 日桃教特字第 1090113756 號函核定

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簡章彙編

(含聯合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及聯合分發簡章)

主辦學校: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地 址: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 電 話:02-22193700 轉 504

址:http://www.htsh.ntpc.edu.tw

臺灣北區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臺灣北區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編印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1 月 6 日

(2)

目錄

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01

甄 選 入 學 分發作業流程 … … … 0 3 甄選入學各項招生管道招生名額………04

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05

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23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51

附圖、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78

(3)

1

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 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10 年 1 月 6 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 網站並提供下載。

1.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網址:

http://www.htsh.ntp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網址:

https://art.sen.edu.tw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區不發售紙本簡 章。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暨 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0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填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新北市 立新店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231317 新 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報名以郵戳為 憑,逾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 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 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0 元。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新北市 立新店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報名以郵 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寄 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閱以競賽 表現入學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報 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名 參加同區「聯合術科測驗」者,「以 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聲 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 證正本,得於 4 月 14 日(星期三) 17:00 前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聯合 術科測驗報名費,逾時不受理。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錄取通知單 110年4月8日(星期四)

由臺灣北區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委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10年4月12日(星期一) 09:00至16:00錄取考生須到錄取學 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 錄取考生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10年4月13日(星期二)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當日 16:00前由考生或監護人親送至錄取 學校辦理。

(4)

2

公告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各校實際招生人數

110年4月16日(星期五)公告於新北市立 新店高級中學網站,網址:

http://www.htsh.ntpc.edu.tw 聯合術科測驗 110年4月17日(星期六)至

110年4月19日(星期一)

詳臺灣北區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 測驗簡章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單暨線上查詢 110年4月27日(星期二)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110年5月3日(星期一)至

110年5月4日(星期二)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寄發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 110年5月12日(星期三)

登錄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號碼

110年5月13日(星期四)至 110年5月28日(星期五)

請國中端學校上網登錄已完成報名 學生之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聯合術科測驗及資優鑑定

結果通知單補發

110年6月2日(星期三)至

110年6月11日(星期五)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國中教育會考 110 年 5 月 15 日(星期六)至 110 年 5 月 16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暨 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0 年 6 月 7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0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0 年 6 月 7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 繳資料至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教務處 特教組(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1. 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 寄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閱甄選 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2.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 報名。

3.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寄發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資料:

1.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 2.報到須知

110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

17:00 在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公 告,並於網站公布之。

網址:http://www.htsh.ntpc.edu.tw 1.學校報名者:以限時掛號寄至考生

就讀之國中轉發各考生。(報考學生 至國中領取)

2.個別報名者:以限時掛號郵寄各考生。

選校登記序號複查 110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 09:00 至 16:00 至新北市立新店高級 中學教務處特教組洽辦。

現場分發作業

及錄取報到 110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 依報到須知規定時段至新北市立新店 高級中學辦理現場分發及報到。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錄取考

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16:00前由考生或監護人親送至錄取 學校辦理。

(5)

3

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分發作業流程

簡章公告

110 年 1 月 6 日(星期三)

聯合術科測驗 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至 4 月 19 日(星期一)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

至 3 月 29 日(星期一)

依「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 證明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管道一

甄選入學安置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送鑑輔會鑑定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10 年 5 月 15 日(星期六)

至 5 月 16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10 年 6 月 7 日(星期一)

至 6 月 11 日(星期五)

管道一:

學生參加術科測 驗後,原始成績 送鑑輔會鑑定,

通過者始可報名 參加「甄選入學 安置」。

管道二:

學生在國中階段 若有獲得政府機 關或學術研究機 構舉辦之國際性 或全國性競賽表 現特別優異,提 出 申 請 鑑 定 安 置,依「競賽表現 優異具體事蹟證 明文件」進行書 面審查,審查結 果 送 鑑 輔 會 鑑 定,經鑑定通過 者則依「以競賽 表現入學」簡章 (詳見簡章)安置 入班。

備註:

報名「以競賽表 現入學」同時報 名參加同區「術 科測驗」者,「以 競賽表現入學」

辦理完成後,若 聲明不參加術科 測驗且繳還准考 證正本者,

得於4月14日(星 期三)17:00前向 主辦學校申請退 還術科測驗報名 費,逾時不受理。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

至 3 月 5 日(星期五)

管道二 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到 110 年 7 月 7 日(星期

三)

送鑑輔會鑑定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10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

通過 通過

鑑定 結果

不予 安置 鑑定

結果

不通過 不通過

(6)

- 4 -

臺灣北區 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各項招生管道招生名額

學校 類別 以競賽 表現入學 招生名額

甄選入 學聯合 分發招 生名額

招生名額 總計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外加名額 身心障礙 備註

學生

原住民 學生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資優類 3 人 25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

中壢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臺北巿立

復興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臺北巿立

中正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立

新北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立

新店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

武陵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私立

淡江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天主教光仁學校

財團法人新北市

光仁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6 人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訂於110年4月16日公告於新北市立 新店高級中學網站(網址:

http://www.htsh.ntpc.edu.tw

)。

(7)

- 5 -

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臺灣北區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8)

- 6 -

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10 年 1 月 6 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 網站並提供下載。

1.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網址:

http://www.htsh.ntp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網址:https://art.sen.edu.tw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區不發售 紙本簡章。

聯合術科測驗 線上報名登錄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09:00 至 110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新北市 立新店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報名以 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 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2,800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 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術科 測驗」者,「以競賽表現入 學」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 參加聯合術科測驗且繳還准 考證正本,得於4月14日(星 期三) 17:00前向主辦學校 申請退還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費,逾時不受理。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准考證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 指定曲公告 11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三) 聯合術科測驗 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至

110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

考場地點:新北市立新店高級 中學(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單暨線上查詢 110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

由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 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寄發。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複查

110 年 5 月 3 日(星期一) 至 110 年 5 月 4 日(星期二)

寄發藝術才能(音 樂類)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結果通知單 暨線上查詢

110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由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審核。

登錄國中教育會 考准考證號碼

110年5月13日(星期四)至 110年5月28日(星期五)

請國中端學校上網登錄已完成 報名學生之國中教育會考准考 證號碼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單及藝術才能(音樂 類)資賦優異鑑定結 果通知單補發

110年6月2日(星期三)至 110年6月11日(星期五)

(9)

- 7 -

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目錄

壹、依據……… 08

貳、目的………08

參、辦理單位………08

肆、報名資格………09

伍、報名辦法………09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12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13

捌、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14

玖、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14

拾、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15

拾壹、資優鑑定結果通知 ………15

拾貳、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15

拾參、試務作業申訴………16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16

附件一、主、副修測驗內容………18

附件二、主、副修代碼對照表………20

附件三、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21

(10)

- 8 -

臺灣北區 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 招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10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工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目的

ㄧ、測驗成績作為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之依據。

二、測驗成績作為臺灣北區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作業之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學校: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205001 基隆巿暖暖區

源遠路20 號 (02)2458-2052 轉350、351 http://www.klsh.kl.edu.tw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106348 臺北巿大安區

信義路三段143 號 (02)2707-5215 轉181 http://www.hs.ntnu.edu.tw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

中壢高級中學

320322 桃園市中壢區

三光路115 號 (03)493-2181 轉26 http://www.clhs.tyc.edu.tw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300193 新竹巿學府路

36 號 (03)573-6666 轉534、107 http://www.hchs.hc.edu.tw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265002 宜蘭縣羅東鎮

公正路324 號 (03)956-7645 轉205 http://www.ltsh.ilc.edu.tw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970019 花蓮縣花蓮市

民權路42 號 (03)824-2236 轉305 http://www.hlhs.hlc.edu.tw

(11)

- 9 -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臺北巿立 復興高級中學

112056 臺北巿北投區

復興四路70 號 (02)2891-4131 轉8101、8705 http://www.fhsh.tp.edu.tw 臺北巿立

中正高級中學

112046 臺北巿北投區

文林北路77 號 (02)2823-4811 轉250 http://www.ccsh.tp.edu.tw 新北市立

新北高級中學

241301 新北市三重區

三信路1 號 (02)2857-7326 轉505 http://www.ntsh.ntpc.edu.tw 新北市立

新店高級中學

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

中央路93 號 (02)2219-3700 轉504 http://www.htsh.ntpc.edu.tw 桃園市立

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338010 桃園市蘆竹區

仁愛路2 段 1 號 (03)352-5580 轉655 http://www.nksh.tyc.edu.tw 桃園市立

武陵高級中等學校

330064 桃園市桃園區

中山路889 號 (03)369-8170 轉250、251 http://www.wlsh.tyc.edu.tw 新北市私立

淡江高級中學

251305 新北市淡水區

真理街26 號 (02)2620-3850 轉121、124 http://www.tksh.ntpc.edu.tw 天主教光仁學校

財團法人新北市 光仁高級中學

220089 新北市板橋區

中山路二段255 巷 18 號 (02)2961-5161 轉150-152 http://www.kjsh.ntpc.edu.tw

肆、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畢業 或修畢九年級課程者。

二、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伍、報名辦法

一、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10年1月6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並提供下載。

1.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網址:http://www.htsh.ntp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12)

- 10 -

四、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學校 報名

1.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人 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時 間:

110年2月22日(星期一 ) 09:00至110年3月5日 (星期五)17:00,系統 關閉為止。

※逾時不受理 個別

報名

1.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人證件照規 定格式之相片檔,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二)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址:

https://art.sen.edu.tw,系統操作請洽詢049-2910960轉3951或3785。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110年3月5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或 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逾時不受理。郵遞地址:231317新北市新店 區中央路93號。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2)2219-3700轉504。

五、報名應繳資料

(一)學校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 檢核列印並經監護人簽名。

2. 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表:考生自行列印。

3. 學校報名名冊:考生就讀學校自行列印。

4. 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請推薦人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填寫,無須列印。

5.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280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使用同 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手續費 由報名學校自行負擔)。

6. A4 回郵信封 3 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印 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 12 頁),

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

每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學校報名名冊順序 排好,勿拆開分類;並將學校報名名冊置於第1 頁。

◎ 各 式 表 格 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之 正 式 表 單為主。

(13)

- 11 -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 檢核列印並經監護人簽名。

2. 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表:考生自行列印。

3. 身分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影本1份,並在影本上加註「與正本 相符」及考生簽名。

4. 音樂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請推薦人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填寫,無須列印。

5.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2800元。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 頭請寫「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手續費由報名者自行負擔

)。

6. A4回郵信封3個:

回郵

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 印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12頁), 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

※考生

個人

應繳交資料請依序(由上而下)排列。

◎ 各 式 表 格 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之 正 式 表 單為主。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報名登錄及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姓名有罕見字需造字者,需影印身分證正面並將罕見字圈記,註記考生 姓名、身分證號、連絡電話、「網路報名資料需造字」字樣,於報名期間內 傳真02-2219-5471或寄信[email protected]至主辦學校,並以電話聯 繫確認資料是否查收。

(三)考生應依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規定及說明登錄資料,填畢檢查無誤後,請以雷 射印表機及一般白色A4影印紙列印報名表(准考證由主辦學校製發,號碼由 主辦學校編碼,勿自行填寫);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繳交清晰之影 印本,再將照片貼在影印本寄交。倘若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本委 員會概不負責。

(四)非應屆之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系統登錄各項資料,並請 到原就讀國中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五)考生對其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六)考生報名表與准考證之照片須為同式,且為聯合術科測驗報名前3個月內所 拍攝;照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須更換後始准予報名。

(七)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聯合術 科測驗報名費。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術科測驗

」者,「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且繳還准 考證正本,得於4月14日(星期三) 17:00前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聯合術科測 驗報名費,逾時不受理。

(14)

- 12 -

(八)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網路填寫「身心障礙及重 大傷病考生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申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 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 印,並於郵寄報名資料時一併提出申請。

(九)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 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十)報名回郵信封(A4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 2-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3 51 67 99 139 187

(十一)准考證之寄發、使用及補發:

1.准考證自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寄發。學校報名者寄交報名學校轉 發考生;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考生若至 110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仍 未收到准考證,請洽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申請補發,電話:

(02)2219-3700 轉 504。

2.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 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08:00 前,攜帶身分 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2 吋照片一張,向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聯合術 科測驗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

一、科目:聽寫、樂理與基礎和聲(以上為團體測驗)、視唱、主修科目、副修科目(以上 為個別測驗,測驗內容及代碼對照表詳見附件一、二,第18-20頁)。

二、地點: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地址: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 三、日程:

110 年 4 月 17 日

(星期六) 110 年 4 月 18 日

(星期日)

110 年 4 月 19 日

(星期一)

上午

09:00

預備

08:10

預備

08:10

預備

09:10

| 11:40

聽寫 樂理與基礎和聲

08:20

| 12:00

分組測驗

08:20

| 12:00

分組測驗

中午

休 息 休 息 休 息

下午

13:10

預備

13:10

預備

13:10

預備

13:20

| 17:00

分組測驗

13:20

| 17:00

分組測驗

13:20

| 17:00

分組測驗

(15)

- 13 -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就下列西樂或國樂中選擇一項為主修科目,另一項為副修科目;以鋼琴 為主修科目者,須選其他各組之一項為副修科目;以其他各組為主修科目者,

必須以鋼琴為副修科目。

(一)鋼琴組。

(二)弦樂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

(三)管樂組: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薩氏管;

銅管樂器-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

(四)敲擊樂組。

(五)聲樂組。

(六)理論作曲組。

(七)國樂組:琵琶、柳葉琴、中阮、大阮、古箏、箜篌、高胡、二胡(南胡)、 中胡、革胡、揚琴、笛、笙、嗩吶、擊樂。

二、主修指定曲訂於考前一個月(110年3月17日星期三)在術科測驗主辦學校公佈

,查詢網址:http://www.htsh.ntpc.edu.tw

三、列有指定曲之樂器項目,須依公告之指定曲演奏,不得以其他樂曲替代,違反 者酌予扣分。

四、樂理與基礎和聲科目之音樂常識及欣賞部份,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音樂部分之能力指標內容為基本範圍。

五、測驗預備時間:110年4月17日(星期六)09:00預備、110年4月18日(星期日)

及110年4月19日(星期一)08:10預備;下午場測驗預備時間均從13:10開始。

六、考生應憑准考證入場,並遵守一切試場規則與主辦單位之應試規定。

七、聽寫及樂理與基礎和聲兩科所有考生同時筆試,視唱及主、副修科目均分組舉 行個別測驗。考生應依排定的試場及測驗時間應試,並聽從試場人員引導。

八、主、副修個別測驗應自備伴奏。

九、除鋼琴、木琴(61鍵)、定音鼓(32、29、26、23、20吋)、小鼓、大鼓、排鼓 外,其他樂器由考生自備。

十、主、副修測驗內容及代碼對照表(如附件一、二,第18-20頁)。

十一、其他有關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如附件三,第21-22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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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

一、本術科測驗分數採百分制,各科以100分為滿分計算。各科目原始成績,係以各 測驗科目評審平均分數取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含)以下四捨五入計算並登載。

各科目加權成績,係以登載之原始成績依簡章加權採計方式計算。

術科測驗成績

科目 滿分 加權採計方式

主修 100 × 5

副修 100 × 2

聽寫 100 × 1

樂理與基礎和聲 100 × 1

視唱 100 × 1

術科加權後滿分

(甄選總成績) 1000

二、本術科測驗成績的採計,依臺灣北區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 入學聯合分發簡章規定辦理。

三、一般生及特殊身分學生鑑定標準均採用原始分數。

四、110年4月27日(星期二)寄發考生術科測驗成績單暨線上查詢。

玖、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一、申請日期:110年5月3日(星期一)至5月4日(星期二)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網路填寫「複查成績申請表」(申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 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 ),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 列印。

(三)檢附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43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新北市立新店高級 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231317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93號,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教務處特教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若延誤相 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三、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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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110年6月2日(星期三)至6月11日(星期五)提出申請,以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 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網路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申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 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https://art.sen.edu.tw),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

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 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231317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93號,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教 務處特教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成績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 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壹、資優鑑定結果通知

ㄧ、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

(ㄧ)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略以,「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 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特制定本法。」故非本國之國民無法取得 資優鑑定之資格。

(二)申請高級中等學校音樂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辦法」之規定通過鑑定。

二、藝術才能(音樂類)學生鑑定

(ㄧ)依據藝術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略以,「藝術教育以培養藝術人才...,充實 國民精神生活...為目的。」故非本國之國民無法取得具藝術才能鑑定之 資格。

(二)申請高級中等學校音樂藝術才能班分發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之規定通過鑑定。

三、考生參加術科測驗後,本委員會將術科測驗分數送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鑑定。

四、110年5月12日(星期三)寄發考生鑑定結果通知單(一式二份)暨線上查詢。

拾貳、資優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110年6月2日(星期三)至6月11日(星期五)提出申請,以郵戳 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8)

- 16 -

二、辦理方式:考生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單若有遺失或其他 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網路填寫「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申 請表可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下載,網址:

https://art.sen.edu.tw ),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

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 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231317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93號,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教 務處特教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結果通知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 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參、試務作業申訴

一、考生對於本術科測驗各項試務作業認為有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至損害權益者,或對身 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審查結果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訴 ( 申 訴 書 可 至 「 高級 中等學校藝 術 才 能 班 線 上 報 名 登 錄 系 統 」 下 載 , 網 址 https://art.sen.edu.tw),內容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事由與 請求事項。)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新北市立新店高級 中學教務處特教組(地址:231317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93號),信封上註明「申訴 書」字樣,逾時不受理(以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

三、針對各項試務作業申訴,主辦單位將進行查證作業後,提請本術科測驗委員會審 議,於會議後七個工作日內,依審議決議書面回覆。

四、申訴事項經本委員會書面答覆後,若無新事證,就同一事件重複申訴者本委員會 不予受理。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 範,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法 律授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19)

- 17 -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資料,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

登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 至各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會報名 表所列各項內容及由「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 基本資料、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 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 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 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 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 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 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委員會將無法進行 該學生之分發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 圍、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 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報名或測驗必須改期時,除在大眾傳播媒體 發布,並在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網站公告,

網址:http://www.htsh.ntpc.edu.tw。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20)

- 18 -

附件

主、副修測驗內容

演奏(唱)樂曲,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均須背譜

西

樂 鋼 琴 組

主 修

1. 音階及琶音〈不反覆〉: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一組四個八度 上下行音階、琶音及終止式。速度: = 112 以上,以 演奏。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修 自選曲一首。

弦 樂 組

主 修

1. 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1) 小提琴、大提琴: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一組三個八度上 下行音階及琶音,弓法不限。速度: =80 以上,以 或 演奏。

(2) 中提琴:五個升降以內之大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一組三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 琶音,弓法不限。速度: =80 以上,以 或 演奏。

(3) 低音提琴:自 E、F、G、A 之大調及其關係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一組二個八 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弓法不限。速度: = 60 以上,以 或 演奏。

(4) 豎琴: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一組三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 琶音。速度: =86 以上,以 演奏。

(5) 古典吉他: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曲調小音階〉中,抽考一組二個八度上下行音 階及琶音。速度: =86 以上,以 演奏。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修 自選曲一首。

管 樂 組

主 修

1. 音階及琶音:

(1) 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和聲或曲調小音階〉中,抽考一組上下行音階與琶音。

(2) 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一次滑奏、一次斷奏。

(3) 限由主音開始,主音結束。

(4) 二個八度係指音階與琶音之最高音與最低音需二個八度之音域,此最高音與最低音非 限定為主音,請參考範例。

(5) 速度:木管 =86 以上,以 演奏。銅管 =60 以上,以 演奏。

範例 1

範例 2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修 自選曲一首。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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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 擊 樂 組

主 修

1. 木琴音階及琶音〈不反覆〉: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一組二個八 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2. 小鼓視奏。

3. 木琴指定曲一首。

4. 定音鼓及小鼓自選曲各一首。(不需背譜)

5. 木琴自選曲一首。

副 修

1. 定音鼓或小鼓自選曲一首。(不需背譜)

2. 木琴自選曲一首。

聲 樂 組

主 修

1. 基本發聲:當場以個人平時發聲練習方式自由發聲,包括最高及最低音域,每人以 2 分鐘 為限。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歌曲一首〈不限中外歌曲,但必須有鋼琴伴奏〉。 副

修 自選歌曲一首〈不限中外歌曲,但必須有鋼琴伴奏〉。

主 修

、 副 修

1. 筆試:(1)和聲學〈數字低音、高音曲調配和聲〉 (2)作曲〈動機發展〉。

2. 面試:(1)鍵盤和聲〈數字低音〉 (2)鍵盤近系轉調 (3)鋼琴彈奏 (4)筆試作品〈繳交作品 或作業並說明作曲理念與其他相關知識〉。

主修

1. 音階及琶音〈不反覆〉:

箏:與指定曲同調之二個八度上下行。

箜篌:與自選曲同調之二個八度上下行。

笙:17 簧笙 G 調及 D 調傳統和聲一個八度上下行;36 簧笙 G、D、C、F 調二個八度單 音上下行。

笛、嗩吶:筒音分別為 Sol、Re、Do、La 四個指法,自筒音起二個八度上下行;笛考生 應自備G 調、D 調笛子應考。

擊樂:木琴音階及琶音〈不反覆〉,自全部大調及其關係小調〈和聲小音階〉中,抽考一 組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其他國樂器:G、D、C、F 調,二個八度上下行。

速度均為: =88 以上。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

擊樂:自選曲二首(1.木琴自選曲一首。2.排鼓或大鼓自選曲一首。) 其他國樂器:自選曲一首

副修 擊樂:自選曲二首(1.木琴自選曲一首。2.排鼓或大鼓自選曲一首。) 其他國樂器:自選曲一首

備註 1.一律背譜演奏 2.伴奏以二人為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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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主、副修代碼對照表

代碼 組別 中文名稱 代碼 組別 中文名稱 101 鋼琴組 鋼琴 701 國樂組 琵琶 201 弦樂組 小提琴 702 國樂組 柳葉琴 202 弦樂組 中提琴 703 國樂組 中阮 203 弦樂組 大提琴 704 國樂組 大阮 204 弦樂組 低音提琴 705 國樂組 古箏 205 弦樂組 豎琴 706 國樂組 箜篌 206 弦樂組 古典吉他 707 國樂組 高胡 301 管樂組 長笛 708 國樂組 二胡(南胡)

302 管樂組 雙簧管 709 國樂組 中胡 303 管樂組 單簧管 710 國樂組 革胡 304 管樂組 低音管 711 國樂組 揚琴 305 管樂組 薩氏管 712 國樂組 笛 306 管樂組 法國號 713 國樂組 笙 307 管樂組 小號 714 國樂組 嗩吶 308 管樂組 長號 716 國樂組 擊樂 309 管樂組 低音號

310 管樂組 上低音號 401 敲擊樂組 敲擊樂 501 聲樂組 聲樂 601 理論作曲組 理論作曲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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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臺灣北區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

一、試場規則

(一) 筆試試場:

1. 不可攜帶入場之物品: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功能之物品(如 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 類、耳機類等》、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播放器》等。)違反本項 規定者,扣該科測驗成績6分計算。

2. 聽寫測驗開始播放後,考生即不得再進出場,須待聽寫播畢始得再進場參 加樂理與基礎和聲筆試;筆試(樂理與基礎和聲、理論作曲筆試等科)測 驗,考生逾時15分鐘未進場者,以棄權論。未滿50分鐘,不准出場。

3. 參加聽寫、樂理與基礎和聲兩科之考生必須於測驗當天(4月17日)上午9:00依 序進入考場預備就座,9:10測驗開始,測驗中間不休息。

4. 筆試科目可使用黑色鉛筆、藍色原子筆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5. 准考證置於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驗,可用墊板,但墊板上不可有符號或文 字。除准考證、文具外,不准放置其他物件。

6. 核對答案卷上、座位上的號碼與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

7. 每節測驗鈴聲響起開始作答,未響時不准動筆,並不得翻閱答案卷與試題 卷。

8. 答案須寫在答案卷上,否則不予計分。

9. 作答時須先閱讀試卷上所列注意事項。

10. 測驗進行中,除試卷印刷不明准予發問外,其餘一概不得發問。

11. 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號碼、任何記號,否則以零分計算。

12. 答案卷上准考證號碼不准撕去、彌封不准弄破亦不得毀損答案卷,否則以 零分計算。

13. 每節測驗結束鈴聲響起,應立即停筆靜坐,待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 始可離場。

(二) 個別分組測驗:

1. 出入各試場請聽從服務同學引導並主動出示准考證以便登記查驗,考完後 立即取回並妥善保管。

2. 主、副修及視唱之各項個別測驗,考生必須依照排定之順序時間,提前向「考 生服務中心」報到,等候應考。唱號3次未到場應考視同「缺考」,「缺考」

考生得於該場次補考,但不得延至別的場次應考。若各項個別測驗時間或順 序有所衝突,考生應自行選擇科目參加測驗,同時向「考生服務中心」報備,

以便更換順序或時間(以當日該場次為限),未報備者以「缺考」論。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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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弦樂、管樂、國樂考生之樂器若需要預先調音,可在叫號後至「調音室」

先行調音,進入試場應試不再調音。

4. 主修鋼琴、弦樂、管樂、國樂、敲擊樂之考生,應依序先考抽考之音階及 琶音(敲擊樂加考視奏),再演奏指定曲和自選曲,音階(管樂除外)、

琶音(管樂除外)、指定曲及自選曲皆不反覆。

5. 主修聲樂的考生入場後,應先作基本發聲,再演唱指定曲和自選曲。

6. 演奏(唱)樂曲,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均須背譜。

7. 參加主副修測驗之考生,若需伴奏者,請自備伴奏並隨同考生一起進出試 場。

8. 視唱測驗共分三個試場,請考生務必考完三個試場後才能離場,否則視唱 科目成績一律以缺考論。

9. 各場次測驗時間得視實際情況延長之。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 考生憑准考證入場,遺失或未帶准考證者,經查核無誤並同意由試務中心人 員拍照後,先行參加測驗。遺失者須以原照片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未帶准 考證者須測驗結束前送達補驗。上午缺證者下午必須辦妥(餘類推),否則不 准繼續參加測驗。

(二) 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場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110年4月16日(星期五)15:00 至17:00,至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查看或網路查詢(網址:

http://www.htsh.ntpc.edu.tw)。為了試務之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 量,測驗試場不開放。

(三) 考生應遵守本委員會所訂之ㄧ切考場規定,如有違規情事發生,依前述規定 辦理。如遇臨時突發狀況,則由試務中心緊急處理。

(25)

- 23 -

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臺灣北區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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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 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 09:00 至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 17:00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 登錄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rt.sen.edu.tw 郵寄繳件: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新北 市 立 新 店 高 級 中 學 教 務 處 特 教 組 (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

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 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 校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

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 術科測驗」者,「以競賽 表現入學」辦理完成後,

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 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得 於4 月 14 日(星期三) 17:00 前向主辦學校申請 退還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費,逾時不受理。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錄取通知單 110年4月8日(星期四)

由臺灣北區110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 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 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10年4月12日(星期一) 09:00 至 16:00 錄 取 考 生 須 到錄取學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錄 取考生聲明放棄

錄取資格

110年4月13日(星期二)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書」於當日16:00前由考生 或監護人親送至錄取學校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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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目錄

壹、依據………27

貳、目的………27

參、辦理單位………27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29

伍、報名資格………30

陸、報名辦法………30

柒、報名應繳資料………31

捌、報名注意事項………31

玖、招生錄取名額………32

拾、放榜暨寄發錄取通知單………32

拾壹、報到………32

拾貳、放棄錄取………33

拾參、申訴處理………33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33

拾伍、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附表目錄參閱次頁)…………3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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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學校名稱 頁碼

01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35

0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36 03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37

04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38

05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39

06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40

07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41

08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42

09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43

10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44

11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45

12 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 46

13 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48

14 天主教光仁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光仁高級中學 4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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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 招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10學年 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目的

落實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7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及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8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國中階段參加政府機關或 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並 符合各招生學校招生資料所訂辦法者,經鑑定通過,依各校招生條件及提供之名額 予以安置入班。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學校: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205001 基隆巿暖暖區

源遠路20 號 (02)2458-2052 轉350、351 http://www.klsh.kl.edu.tw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106348 臺北巿大安區

信義路三段143 號 (02)2707-5215 轉181 http://www.hs.ntnu.edu.tw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

中壢高級中學

320322 桃園市中壢區

三光路115 號 (03)493-2181 轉26 http://www.clhs.tyc.edu.tw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300193 新竹巿學府路

36 號 (03)573-6666 轉534、107 http://www.hchs.hc.edu.tw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265002 宜蘭縣羅東鎮

公正路324 號 (03)956-7645 轉205 http://www.ltsh.ilc.edu.tw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970019 花蓮縣花蓮市

民權路42 號 (03)824-2236 轉305 http://www.hlhs.hlc.edu.tw

(30)

- 28 -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臺北巿立 復興高級中學

112056 臺北巿北投區

復興四路70 號 (02)2891-4131 轉8101、8705 http://www.fhsh.tp.edu.tw 臺北巿立

中正高級中學

112046 臺北巿北投區

文林北路77 號 (02)2823-4811 轉250 http://www.ccsh.tp.edu.tw 新北市立

新北高級中學

241301 新北市三重區

三信路1 號 (02)2857-7326 轉505 http://www.ntsh.ntpc.edu.tw 新北市立

新店高級中學

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

中央路93 號 (02)2219-3700 轉504 http://www.htsh.ntpc.edu.tw 桃園市立

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338010 桃園市蘆竹區

仁愛路2 段 1 號 (03)352-5580 轉655 http://www.nksh.tyc.edu.tw 桃園市立

武陵高級中等學校

330064 桃園市桃園區

中山路889 號 (03)369-8170 轉250、251 http://www.wlsh.tyc.edu.tw 新北市私立

淡江高級中學

251305 新北市淡水區

真理街26 號 (02)2620-3850 轉121、124 http://www.tksh.ntpc.edu.tw 天主教光仁學校

財團法人新北市 光仁高級中學

220089 新北市板橋區

中山路二段255 巷 18 號 (02)2961-5161 轉150-152 http://www.kjsh.ntpc.edu.tw

(31)

- 29 -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

招生學校 類別 以競賽表現入學

招生名額 備註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資優類

3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

中壢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天主教光仁學校

財團法人新北市

光仁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須通過藝術才能(音樂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10 年 4 月 16 日公告於新北市 立新店高級中學網站(網址:http://www.htsh.ntpc.edu.tw)。

(32)

- 30 -

伍、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在學期間,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A 組決賽,成績獲前三等獎 項者。

二、國民中學在學期間,參加國際性正式音樂比賽個人賽,成績獲前三等獎項者。國際 性競賽,係指三個國家(含)以上之跨國性比賽,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應為該國政府 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且國際性競賽需提出相關證明,由該區主管機關之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相關證明請參閱柒、報名應繳資料)。

陸、報名辦法

一、每位學生限向一校提出申請,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學校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10年1月6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並提供下載。

1.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網址:http://www.htsh.ntpc.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網址:https://art.sen.edu.tw 四、網路線上報名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學校 報名

1.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填畢確認無誤 後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時間:

110年3月22日(星期一) 09:00至 110年3月29日(星期一) 17:00 系統關閉為止。

※逾時不受理 個別

報名

1.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 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報名表件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使用),並貼附必 要之證明繳交,否則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主辦學校概不負責。

(二)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址:https://art.sen.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電話049-2910960 轉 3951 或 3785。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止,

以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逾時不受理。

郵遞地址:231317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3 號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教 務處特教組。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2)2219-3700 轉 504。

(33)

- 31 -

柒、報名應繳資料

一、學校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檢核列印 並經監護人簽名。

2.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 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3. 國際性競賽需提出比賽簡章、參賽名冊、獲獎總名單等,或相關參賽 影音資料(如頒獎典禮照片、比賽現場參賽者之錄影等)。

4. 學校報名名冊:考生就讀學校自行列印。

5.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使用同一張郵政匯票,

抬頭請寫「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手續費由報名學校自行負擔)。

6. A4 回郵信封 1 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印出。

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 32 頁),以便寄發錄取 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每位考生 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學校報名名冊順序排好,勿拆開分類,

並將學校報名名冊置於第1 頁。

◎ 各 式 表 格 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之 正 式 表 單 為主。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請考生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後,自行檢核列印 並經監護人簽名。

2.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 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3. 國際性競賽需提出比賽簡章、參賽名冊、獲獎總名單等,或相關參賽 影音資料(如頒獎典禮照片、比賽現場參賽者之錄影等)。

4. 身分證明文件與學歷證件影本各 1 份(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 考生簽名)。

5.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請自行到郵局買郵政匯票,抬頭請寫「新北 市立新店高級中學」(手續費由報名者自行負擔)。

6. A4 回郵信封 1 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直接印出。

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32 頁),以便寄發錄 取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由上而下)排列。

◎ 各 式 表 格 以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之 正 式 表 單 為主。

捌、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對其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三) 請學生自行將本人最近 6 個月半身脫帽 2 吋正面照片(一式 2 張)分別黏貼於初選 推薦報名表及初選鑑定入場證(如附件三),另請就讀學校於報名表照片左下角加

 訓練單位於 TTQS系統線上 申請評核 後列印此表,並 於提班作業時一併檢附 (影 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經 辦章)..

若需修改就讀國中,請新學校與原校聯 絡,由原校於系統異動就讀國中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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