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心理輔導注意事項
109.02.25
一、學校作為
(一) 一般性
1. 視需要成立校園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緊急應變心理輔導小組,
研商相關輔導事項,建立預防與處置機制。
2. 蒐集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相關資訊,利用校務會議、
導師會議、學校網站、學校官方臉書等管道,提供教職員工生正確防 治措施,建立其正確認知與態度。
3. 透過致家長/學生一封信、通知單、文宣、手機簡訊或 line 群組訊息 等方式,提供家長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及防治資訊。
4. 設置求助諮詢專線及諮詢電子信箱,並讓師生清楚知道學校求助窗口 減少恐懼,並提供電話或線上諮詢服務;必要時,實施個案及團體輔 導,提高學生情緒處理能力及面對事件壓力或恐慌心態的因應方法。
(二) 特殊性
1. 對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無法如期返校就學之學生(含中 港澳入境學生),應提供彈性修業機制。對因此請假或導致課業落後 之學生,於返校後應提供其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
2. 留意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出席狀況,確實瞭解其請假事由。若在學校 有身體不適者,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 1922 防疫專線電話協助轉 診。
3. 校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有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應立即 以傳真或電話通報教育主管機關及衛生機關,並於 24 小時內至「教 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進行通報。
4. 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或依衛生單位規定進行隔離之教 職員工及學生,重返學校上班或上課後,應留意其上班或上課情形。
心理或精神有異常狀況者,應儘速通知學生輔導相關單位。
5. 學生家庭如因疫情影響其家庭經濟者,請落實社會安全網通報作業
上網至衛福部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網站完成通報,連結社政資源
提供必要之協助。
二、導師作為
(一) 一般性
1. 強化導師功能,以掌握學生出缺狀況,瞭解學生缺席原因,各級學校 導師應利用導師時間,對學生進行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班級 輔導工作。
2. 建立班級通報的系統,以鼓勵班級幹部主動關注並報告同學之動態,
尤其是異常狀態。
(二) 特殊性
1. 建置班級支援網絡或組成學生互助群組,提供需要協助同學之社會資 源及相關資訊,讓學生清楚知道在遇到困難時該如何或向何人與何單 位求助。
2. 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或依衛生單位規定進行隔離之教 職員工及學生,其重返學校應營造「溫暖接納」氣氛,避免產生排斥 狀況。
三、輔導單位作為
(一) 執行校內防治
1. 依規定進行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含中港澳入境學生),得以電話、
書信、E-MAIL 或網路通訊等管道進行心理輔導,或提供其他相關心理 支持。
2. 對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者,或依衛生單位規定進行隔離 者之班級其他學生,應進行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
3. 以通知單或手機簡訊、line 群組訊息等或學校網站主動向家長說明因 應措施並公布疫情處理狀況,並應提供家長及學生電話諮詢輔導服 務。
4. 如教職員工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故,應視情形進行必要相 關人員之心理輔導。
5. 學校應就已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列冊,優先列為認輔對象,必要時應對 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家庭,提供相關問題解決之諮詢服務,減少創傷後 壓力症候群發生,提升學生及家長心理素質。
(二) 連結校外防治
1.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心理狀況,經校內介入性輔導仍無
法有效協助,必要時應轉介醫療機構處理。
2. 執行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心理輔導工作,必要時,得結 合本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等資源(如附表),
並得請求其他機關(構)協助。
(三) 學校依本注意事項,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初級、二級及三級預 防輔導內容如下:
1. 初級預防輔導
◎協助班級導師製作安心文宣
◎提供導師輔導諮詢
◎建立明確之個案轉介機制
◎協助導師提供家長諮詢 2. 二級預防輔導
◎辦理全校性安心宣導或活動
◎針對有學生、家庭被隔離之班級進行入班輔導
◎受理個案轉介輔導工作
◎因應學校現況需求規劃團體輔導 3. 三級預防輔導
◎受疫情影響之心理創傷個案評估轉介
◎特殊個案處理
◎連結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資源協助處理危機事件、安心服務
連結校外輔導資源聯繫資訊一覽表 (一) 本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單位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帳號 傳真
教育部北區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03-5456611*
615、616 [email protected] FAX:03-5315988
教育部中區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049-2332110*
606、607
[email protected] FAX:049-2351555
教育部南區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
05-2254633 counselingcenter@email.
cygsh.tw FAX:05-2254683
教育部東區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03-8321202*
210、212、285、
288
[email protected] FAX:03-8344269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單位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帳號 傳真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輔諮中心 02-25632156 [email protected] FAX:02-25632158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輔諮中心
02-29603456*
2684 [email protected] FAX:07-2960233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輔諮中心 03-4609195 [email protected] FAX:03-4606399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輔諮中心 04-22289111 [email protected] FAX:04-25200920 附表
單位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帳號 傳真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輔諮中心 06-2521083 [email protected] FAX:06-2525553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輔諮中心 07-3821200 [email protected] FAX:07-3828500 基隆市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2-24301585 [email protected] FAX:02-24300875 新竹市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3-5286661 [email protected] FAX:03-5262695 新竹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3-6685995 [email protected] FAX:03-6673295 苗栗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37-350067 [email protected] FAX:037-375590 彰化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4-8360430 [email protected] FAX:04-8360445 南投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49-2222549 [email protected]\ FAX:049-2222510 雲林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5-5523338 [email protected] FAX:05-5379210 嘉義市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5-2786113 [email protected]
.tw FAX:05-2786311
嘉義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5-2949193 [email protected] FAX:05-3627235 屏東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8-733-7192 [email protected] FAX:08-7334878 宜蘭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3-9352090 [email protected] FAX:03-9322920
單位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帳號 傳真
花蓮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3-8532774 [email protected] FAX:03-8462776 臺東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89-323756 [email protected] FAX:089-327631 金門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82-330-360 [email protected] FAX:082-337-725 連江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836-23694*33 [email protected] FAX:0836-25582 澎湖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 06-9276009 [email protected] FAX:06-927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