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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平等、共同體:寇恩對自由主義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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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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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自由、平等、共同體:寇恩對自由主義的批評 Freedom, Equality, and Community: G. A. Cohen’s

Criticism of Liberalism 黃禾田

He-Tien Huang

指導教授:陳思賢博士 孫善豪博士 Advisor: Sy-Shyan Chen, Ph.D.

Shan-Hao Sun, Ph.D.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July,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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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審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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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辭

馬克思在《資本論》裡談到所謂的「人」是各種社會關係的總和,研究生亦 如是。一篇論文得以生產除了來自於作者對它的關愛之外,各種圍繞在研究生周 遭的有形無形支持也是得以形成一篇碩士論文的重要因素。指導老師是我在思考 上的源頭活水。與孫善豪老師的每次煮酒談心皆是得以繼續論文寫作的關鍵時刻,

在陳思賢老師研究室的談天則使得我能夠無所拘束地馳聘關於論文的想像。口試 委員則扮演去蕪存菁的守門人角色。錢永祥老師在課堂上對於政治哲學的解說以 及論文主架構的提醒使得我更能清楚認識論文的適用範圍,而陳宜中老師對於該 如何將論文恰當的收尾給予非常有益的建議。

研究所的同學們是我這四年在學習上的好夥伴。每次和政大的又升、台大的 貞伶焙隆、韋婷一起念《資本論》的時間是這輩子對於文字最錙銖計較的時刻;

和貞伶、小菇、佳旻、維婷、范姜、焙隆、威霖、容禎、芷廷合組的文章寫作研 討會則在每週對於彼此的挑剔中獲得許多樂趣。迪皓和范姜則和我一起消滅了許 多根煙。

大學的哥兒們,建志、正杰、曜靈、肇廷、威羲,以及雅倫和素媛,每次的 聚會都是我最開心的時刻,希望我們以後仍能維持不變。

感謝我親愛的弟弟不但在精神上給予支持,同時也提供了物質上的支持,你 每兩個月的咖啡對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謝謝阿姨的照顧和體貼,我只有在以後 好好孝順您以回報;還有我的阿公,感謝您每天都為我買早餐和水果,雖然我常 常都吃不完,雖然您都會忍不住要關心我的論文進度,而現在我可以和您說我終 於寫完了,請您放心。

然後是譽文,有你真好,以後也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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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我在天國的爸爸和在某國的媽媽,希望你們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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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99 學年第 2 學期 碩士 學位論文提要

論文題目

:自由、平等、共同體—寇恩對自由主義的批評

論文頁數

:52

所 組 別

: 政 治

政 治 思 想

組 ( 學 號

: R 9 6 3 2 2 0 2 3

)

研 究 生

: 黃 禾 田

指 導 教 授

: 陳 思 賢 、 孫 善 豪

關鍵字

:寇恩;私有制;金錢與自由;市場和公正;差異原則;平等主義風尚;社會 主義

論文提要內容

這篇論文的主題是寇恩對於自由主義的批評。本文認為寇恩一方面批評自由 主義者為資本主義的辯護,另一方面則藉由與自由主義的論辯提出他對於社會主 義規範原則的回答。為了提供對寇恩這項工作的一個概覽,本文使用三個規範性 概念來說明寇恩對後者的批評,它們分別是自由、平等、共同體。本文認為,寇 恩藉由對自由主義的批評而嘗試為社會主義提供一個規範性理論,以作為社會主 義者為何要追求社會主義的指引,但是由於他放棄對資本主義的經驗性分析而無 法真正凸顯社會主義之所是社會主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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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FREEDOM, EQULITY, AND COMMUNITY: G. A. COHEN’S CRITICISM of LIBERALISM

by

HE-TIEN HUANG July 2011

ADVISOR(S): SY-SHYAN CHEN Ph.D AND SHAN-HAO SUN, Ph.D.

DEPARTMENT: POLITICAL SCIENCE MAJOR: POLITICAL THOUGHTS DEGREE: MASTER OF ARTS

KEY WORD: G. A. COHEN; PRIVATE OWNERSHIP; MONEY AND FREEDOM;

MARKET AND JUSTICE; DIFFERENCE PRICIPLE; EGALITARIAN ETHOS;

SOCIALISM.

This thesis introduces G. A. Cohen’s critics to liberalism. This thesis argues that, on the one hand, Cohen criticized that the liberals defended for capitalism, but on the other hand, he responded to socialist normative principles via debate with liberalism.

Three normative concepts, freedom, equality and community, are used for framing Cohen’s critics to liberalism in the article. Cohen tried to provide a normative theory by critics to liberalism, and believed that the contemporary socialists should also work on the normative theory as guideline for socialism. However, this thesis points out that because Cohen ignored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capitalism, he could not illustrate his theory was soci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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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口試委員審定書 ... i

謝辭 ... iii

摘要 ... vi

ABSTRACT ... vi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生平與著作 ... 1

第二節 自由、平等與共同體:寇恩對自由主義的批評 ... 4

第三節 章節安排 ... 6

第二章 自由與財產 ... 9

第一節 無產階級不自由的結構 ... 10

第二節 私有制、金錢與自由 ... 12

第三節 自由:客觀的與主觀的 ... 17

第三章 正義要求平等 ... 21

第一節 「什麼的平等」:論測量平等的尺度 ... 22

第二節 選擇與平等 ... 28

第三節 社會主義式平等 ... 32

第四章 平等主義的共同體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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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差異原則與激勵論證 ... 35

第二節 在哪裡行動 ... 40

第三節 社會主義共同體 ... 43

第五章 結論 ... 47

參考文獻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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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生平與著作

寇恩 (Gerald Allen Cohen , G. A. Cohen, 1941-2009 ),當代著名的政治哲學家、

馬克思主義學者。主要專書計有《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1978, 2001)、《歷 史、勞動與自由》(1988)、《自我所有權、自由與平等》(1995)、《如果你是一個 平等主義者,你怎麼會這麼有錢?》(2000)、《拯救正義和平等》(2008)、《社會 主義有何不可?》(2009)、《論平等主義正義的通貨》(2011)等,其他相關論文數 十篇。

寇恩生於 1941 年的蒙特利爾 (Montreal, Canada),父母皆是工廠工人,在意識 型態上不但堅信共產主義,政治上支持蘇聯,寇恩的母親同時也是魁北克共產黨 的黨員與支部書記。寇恩自小成長於一個左翼色彩濃厚的猶太社群當中,他所受 教的學校,莫里斯.溫邱斯基小學 (Morris Winchewsky School),即以一位無產階 級的猶太詩人為命名。寇恩自己在回憶童年的成長經驗時,曾形容自己在十一歲 之前的世界觀是處於一種「意識形態上的封閉狀態」(Cohen, 2000:23)。1952 年,

寇恩的學校遭受魁北克當局的突襲檢查,最後迫使該校關閉,寇恩跨入主流的猶 太世界。1957 年,寇恩進入了麥吉爾大學 (McGill University),由於該校沒有馬克 思主義的社團,因此寇恩加入了相對溫和的社會主義社團。1 1961 年,寇恩進入 牛津大學新學院 (New College) 就讀哲學研究生,並成為芮爾 (Gilbert Ryle)與伯

1據寇恩自述,這種參加是一種不得已的選擇。因為在此之前(即 1956 年),赫魯雪夫於蘇聯共產黨 第 20 次代表大會上對史達林作的批判,使得魁北克共產黨處於一陣騷亂之中,其影響結果之一就 是作為當地共產黨青年組織的「全國勞動青年聯合會」(National Federation of Labour Youth, NFLY) 解散了,而寇恩當時尚未達到入黨年齡,因此寇恩只好在大學的社團當中尋求組織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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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Isaiah Berlin)的學生,兩年後在芮爾的指導之下完成碩士論文,並於 1963 年受 聘於倫敦大學大學學院 (London University College, UCL) 哲學系,開始其學術生 涯。1985 年被牛津大學全靈學院 (All Souls College) 遴選為契切理社會與政治理 論講座教授 (Chichele Professor of Social and Political Theory)。

寇恩的學術貢獻表現在兩大領域,馬克思的歷史理論以及平等主義的規範性 政治理論。前者的代表作是 1978 年的《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2該書的特殊 性不在於其所關注的主題,而在於所呈現的方式。《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

的主題是歷史唯物論,但卻是用分析哲學的方式呈現。以寇恩所處的那個年代而 言,這是一種別出心裁的書寫方式。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馬克思主義者,對 於牛津大學為代表的分析哲學通常是以一種帶點冷漠甚至敵視的方式看待,因為 它被認為是一種「瑣碎與屬於資產階級」的學問 (Cohen, 1988:24)。另一方面,在 當時的英美哲學界裡頭,馬克思的著作通常被認為不值得研究。以波普(Karl Popper)、伯林、普蘭門茲 (John Plamenetz) 等人為首的牛津哲學圈對馬克思的想 法是「過於混淆 (confuse)、不明晰 (unclear)、形而上的 (metaphysical),或者是經 過進一步的經驗調查後明顯是錯誤的」 (Miller, 1981:91),而《卡爾.馬克思的歷 史理論》改變了這種看法。

除了獲得當時英美非馬克思主義哲學圈的讚譽之外,即使是在馬克思主義自 己的圈子裡頭,也給予該書廣泛而正面的回應。《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不 但獲得 1979 年的多伊徹獎 (The Deutscher Prize),也被認為是近十年裡寫作歷史唯 物論此一主題當中最好的著作之一 (Anderson, 1984:24)。十年後出版的《歷史、勞

2該書於 2001 年出版增訂版。與 1978 版本的不同在於,寇恩於卷首新增一篇自己參與分析馬克思 主義(Analytical Marxism)運動的反思性導論。在這篇導論裡,寇恩放棄對方法論個體主義的質疑轉 而肯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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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與自由》可以視作是《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的續篇,寇恩在這本論文集 當中把三分之二的篇幅留給了《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一書所引發的各項討 論,闡明他在對歷史唯物論的立場與修正。此外,《歷史、勞動與自由》在寇恩 的著作中還具有承先啟後的地位,後面三分之一篇幅被用來討論關於資本主義的 道德正當性。

1995 年,寇恩出版了《自我所有權、自由與平等》,是寇恩的學術關懷從馬 克思主義理論轉往(分配)正義理論的代表性著作。在該書出版以前,一方面,寇恩 雖然在學院裡頭教授道德與政治哲學,但作為一個哲學家,他的主要興趣在於捍 衛歷史唯物論,而對於道德與政治哲學並無多作關注。另一方面,作為一個馬克 思主義者,寇恩也深信資本主義是不正義的,只是這種深信並「不值得印出來」

(Cohen, 1995:1),但是《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改變了寇恩對於道德與政治哲學 的看法。在《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一書當中,諾齊克 (Robert Nozick) 為資本 主義的正當性辯護,並指責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批評與對福利國家 的支持是彼此矛盾的。諾齊克的批評使寇恩感到「憤怒與焦慮」 (Cohen, 1995:4),

並自此開始嚴肅地思考馬克思主義所預設的規範性原則是否經得起對手的批評。

《自我所有權》一書即是他對以諾齊克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義(Libertarianism) 所 做的回應。

寇恩在 1996 年受愛丁堡大學邀請前去擔任該年吉福德講座 (Gifford Lectures) 的講演人,之後將其一系列的演講集結而成的是 2000 年出版的《如果你是一個平 等主義者,你怎麼會這麼有錢?》。該書分成兩大部份,前半反思古典馬克思主 義在現代社會當中遭遇的理論與實踐上的困境,後半則對羅爾斯進行理論上的批 判。貫穿該書主旨的是對於「平等」的思考,寇恩認為平等不只應該在制度上還 應該成為個人行動的指導原則,因此一個正義的社會不光只有公正的「社會基本 結構」,還需要培養一種平等主義的氣質 (ethos)。因此《拯救正義和平等》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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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視作是《如果你是一個平等主義者,你怎麼會這麼有錢?》的進一步開展,而 在他身後出版的《社會主義有何不可?》則是 2001 年發表論文的修訂本,同時也 可視作是寇恩對自己一生所信仰的價值的簡短回顧。在寇恩身故之後,他的學生 大塚 (Michael Otsuka)將寇恩生前已發表文章與其餘未發表文章集結成《論平等主 義正義的通貨》一書。該書按照主題分為「運氣平等主義」、「自由與財產」,

以及「理想的理論與政治實踐」三大部份。

第二節 自由、平等與共同體:寇恩對自由主 義的批評

到目前為止,在英美政治哲學學界裡面討論關於寇恩的理論時,大都屬於一 種較片面式的討論,這意思是,哲學家們通常把寇恩的著作分開來討論,馬克思 主義者關心寇恩在歷史唯物論上的觀點,政治哲學家則關注寇恩的規範性理論,

至於這兩者之間的一致性則較少被關注。寇恩的學生福賽利斯 (Nicholas Vrousalis) 在《倫理學》發表的一篇關於寇恩的社會主義思想的文章,則採取了與以往不同 的研究方式。該文的研究重點在於關注隱含在寇恩所有著作中所透露的思想上的 一致性,並且嘗試幫寇恩建構一個系統性的政治理論。相對於之前的討論,福賽 利斯的研究將寇恩的馬克思主義和規範性理論連結起來,認為可以用寇恩自己對 於社會主義的思考作為他全部著作的思考主線,亦即我們應該從一個「實現自由、

平等與共同體等價值的民主的、非市場的社會主義」(2010:186) 的背景去理解寇 恩的政治哲學。

自由(與人的解放)、平等與共同體正是組成寇恩政治哲學的重要核心,任何試 圖探尋寇恩政治哲學的研究勢必處理他如何將這三個核心價值組成一個規範性的 社會主義理論,因此在論文之中我將把自由、平等與共同體這三個寇恩所信奉的 社會主義價值當作分析寇恩政治哲學的三個向度。但是我不贊成福賽利斯對寇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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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詮釋。福賽利斯認為寇恩的各類學術著作都是以社會主義作為其理論的指導方 向,因此在寇恩的著作裡就存在一種思想上的一致性,而這仍是有待商榷的。無 可否認,寇恩的立場一直是屬於某種廣義上的社會主義,但是如果細究「社會主 義」則寇恩可能未必有如福賽利斯認為那般的具有一致性。事實上,寇恩早年與 晚年的學術著作即呈現兩種迥異而近乎對立的風貌。譬如說,在《卡爾.馬克思 的歷史理論》裡,寇恩認為只要生產力足夠那麼就具備完成社會主義的必要條件,

因此該書被認為是一部「正統馬克思主義」的著作。3但是在《如果你是一個平等 主義者》裡,寇恩的立場有了明顯的改變,他不再認為光是技術的積累與創造足 以滿足社會主義的要求。一部分原因在於他受到綠色政治的影響,認為馬克思主 義對於以物質豐裕作為達成社會主義的前提是值得懷移的,另一部份原因則是,

他受到基督教平等觀的影響,開始認為一個正確的社會風尚對於改變社會而言是 更為重要。因此《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與《如果你是一個平等主義者》的 觀點呈現一種兩極對立的情況。

對此,福賽利斯嘗試為寇恩重建一個前後一致的社會主義分配正義理論以統 一寇恩的歷史唯物論與平等主義哲學,但我認為這項工作毋寧是無法完成的。不 但是因為寇恩本人自己就曾在文本裡面說到他自己的信念已經「從最硬派的立場 走向最溫和的立場」(2000:3),而且屬於規範性理論的正義理論套用在寇恩對歷史 唯物論的分析上是不太適合的詮釋方式,因為兩種理論本來就在處理不同的問題。

不過,無論是《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抑或《如果你是一個平等主義者》皆

3《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之所以被視為是一部「正統的馬克思主義」(Orthodox Marxism)的著 作,是因為寇恩該書序言中談到,他要為之辯護的是一個「老派的歷史唯物論」(an old-fashion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它主張「歷史,基本上是人類生產力的增長,而社會形式的興衰取決於它 們促進或阻礙這個增長」(2001:x)。這樣的立場基本上符合第二國際時期的馬克思主義者對於資本 主義運作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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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為僅改變一個社會的憲政制度就足以造成社會變革,而這(粗略而言)正是自由 主義的立場。換言之,我認為與其試圖為寇恩找尋思想的一致性,不如專注於他 為何從馬克思主義的歷史研究轉向規範性研究。而寇恩之所以在其學術生涯後半 轉向規範性研究,是因為他在面臨社會主義遭逢現實挫折以及在思想上遭受自由 主義的挑戰而對自己過往的社會主義信念進行反思的結果。因此我認為研究寇恩 的政治哲學的一個恰當切入點即在於他如何批判自由主義並從而闡釋他心中的社 會主義信念。據此,本文的研究範圍將限定在寇恩對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批評,

輔以自由、平等、共同體三個社會主義價值來說明寇恩的「平等主義哲學」,而 不涉入「歷史唯物論與平等主義哲學」兩者協調一致的問題。

第三節 章節安排

我將論文的研究範圍限制在寇恩對於自由主義的批評上,而我將以一章處理 一個議題的方式來說明。首先,我先說明寇恩對自由主義自由觀的批評。自由主 義包括左翼與右翼自由主義,前者有時又被叫做「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Egalitarian Liberalism),而後者更常以「自由至上主義」(Libertarianism)的名稱出現。儘管這 兩者對國家與市場關係的見解南轅北轍,因而在當代西方思想界被視為兩種相互 對立的陣營 (江宜樺,2001)。但是,在寇恩看來,前述兩者卻共享同一種自由的 觀點並接受這種自由觀的預設,亦即,兩者都接受伯林的「消極自由」觀—─自 由就是不受干涉。自由至上主義認為,政府干涉市場運作以及藉由抽稅進行社會 整體的財富重分配,是對私有制的干預,而對私有財產的介入就是對自由的干預;

他們宣稱自由是最高價值,因此反對這類干涉。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雖然贊成抽 稅、以國家力量介入市場運作,但他們同時也認為對私有財產的介入是對自由的 干預,因此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者承認,比起自由至上主義,他們更傾向平等。

亦即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者認為,為了更廣泛的平等,自由應該稍做犧牲。但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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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2011:150)認為,兩者皆把自由當作是資本主義的內在本質,從而忽略必然伴隨 資本主義而生的不自由。因此我在第二章以寇恩分析無產階級面臨的不自由為開 頭,順此導入寇恩對自由主義自由觀的批評,並在該章最後一節引入福賽利斯對 寇恩主張的自由觀的一種詮釋。

第三章則討論寇恩對於平等價值的看法。在這裡我以當代政治哲學裡對「什 麼的平等」(equality of what ?)的辯論作為本章的思想背景。平等主義者大抵承認公 正的分配必須是平等的分配,但是關於何謂平等的分配則各執一詞,這是因為平 等的理念本身就存在許多詮釋方式。沈恩 (Amartya Sen) 指出,當人們在討論關於 平等的理念時,直接面臨的挑戰是「人類的基本異質性」與「判斷何謂平等的多 元性」的兩個基本差異,而這兩個不同類型的差異使得「人的平等」如不仔細思 考將流於口號 (1992:1) 。因此一個平等主義者在對「社會安排的倫理 (the ethics of social arrangement)」(1992:ix)提出主張平等分配的時候,首先要回答的就是為什麼 平等是好的與要用何種計量(metric)或通貨(currency)當作判斷平等的標準。而在當 代政治哲學之中關於平等的計量或通貨的討論,大致可分成福祉論(welfarism)和資 源論(resourcism)與能力論(capabilities approach)三種討論途徑(Cohen, 1993; Daniels, 1990),而寇恩(1989; 1993)則提出一種叫做「取得利益的(機會)平等」(equality of access to advantage)的平等物,這種平等物試圖包含福祉論、資源論以及能力論未 能包含進去的不公正的不平等。緊接寇恩對於「什麼的平等」的回答,我以寇恩 和德沃金在「昂貴嗜好」論題上的辯論來說明,寇恩對自由主義的批評在於後者 對市場公正性持有過度信賴的傾向。寇恩認為一切因為壞運氣(bad luck)所產生的 分配結果都是不公正的,而市場正是一種分配壞運氣的機制,因此分配正義不應 該承認市場產生的結果。接著,我在本章第三節說明寇恩的平等觀。

在第四章,我以寇恩對羅爾斯的批評來說明寇恩對於何謂「共同體」的觀點。

羅爾斯在《正義論》當中要建構的是一個「平等主義式的正義觀」( an egalit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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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eption of justice)(1971:100),而這個正義觀包涵了兩個正義原則,其中作為指 導社會財富分配指導原則的差異原則,規定了只要能使社會上的最不利者(the worst off)受益,財富的不平等就是可以被允許的。但是寇恩指出,對差異原則的 主流詮釋會允許有能力(有錢、有天賦)的群體「綁架」弱勢者,而這種詮釋則產生 於羅爾斯對於何謂必要的不平等以及何謂基本結構的含糊看法。寇恩認為,對差 異原則的另外一種詮釋,會要求將差異原則不只應用在基本結構上,所以適用差 異原則的社會將會具備一種社會風尚以符合差異原則的要求。據此,寇恩認為要 求這種社會風尚即是在要求一種「共同體式」的社會關係,而羅爾斯的差異原則 則是建立在一種「議價式」的社會關係上。最後,我在第五章以寇恩思想上的轉 向為寇恩對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批評做一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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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由與財產

資本主義的核心特徵之一是承認私有財產的保護,而自由主義作為一種反映 資本主義的政治意識型態,認為對私有財產的干涉即是對個人自由的侵犯。因此 自由主義在二十世紀之前對於國家的看法是,盡可能不干預公民私人之間的經濟 活動,一切個人經濟活動皆交由市場機制決定。但是在經歷經濟大恐慌之後,一 部分自由主義者建議擴大政府職能並使用稅收進行社會的財富重分配,以達成使 社會趨近平等的理想,而另一部份的自由主義者則仍堅守古典自由主義的信念。

因此自由主義在當代西方,由於對於國家與市場之間的互動關係產生歧異,因而 形成見解對立卻又共享某些核心信念的兩個重要支派。自由至上主義保存古典自 由主義的立場,認為政府干涉市場運作以及藉由抽稅進行社會整體的財富重分配 是對私有制的干預,而對私有財產的介入就是對自由的干預;他們宣稱自由是最 高價值,因此反對這類干涉。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則贊成以抽稅與國家力量介入 市場運作使社會整體趨近平等 (江宜樺, 2001:171-204)。4但是寇恩認為兩者卻都共

4江宜樺描述兩種自由主義的差別在於對「政府是否應該干涉自由市場的經濟活動」,以及「自由 國家是否應該追求社會正義的理想」(2001:171)這兩個問題的見解南轅北轍,而各自的關鍵概念在 自由至上主義是「自發性秩序」與「非模式化分配」,而在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則是「社會正義」

與「資源平等」(2001:187)。江宜樺對前述兩種自由主義的描述只是一種實踐的區分,但是我們可 以認為江宜樺對自由主義的描述背後隱含的意思是,儘管兩種自由主義都叫做自由主義,但其核心 價值已有所不同,概略言之,因為前者重視自由而後者更珍視平等,因此在認為政府該如何運作的 實踐上產生殊異,因此是兩個相互對立的流派。金姆里卡(Will Kymlicka)則認為兩種自由主義的區 別不是一種絕對性的差別,意思是兩種自由主義不是一種原則上的差別,兩種自由主義都在為「什 麼是平等」這個問題找答案。金母里卡的這個區分不但直指自由主義,也涉及政治哲學的其他幾大 理論傳統,諸如社群主義、女性主義、馬克思主義、共和主義等等。換言之,在金母里卡(劉莘[譯],

2003:5)看來,當代政治哲學的所有爭論皆立基於一個「平等主義共識」的抽象概念上,亦即當代 所有的政治哲學都是某種形式的「平等主義」。金母里卡的區分實際上是以平等作為各家共通的對 話平台,但是這種分析方式在此無法用以作為寇恩對自由主義的批評。寇恩對自由主義自由觀的批 評建立在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的這組區分之上,亦即他把兩種自由主義皆視為是資本主義的支持者,

無論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是否從自由轉往平等,或者兩種自由主義都是某種形式的平等 主義,至少他們皆認為(或不反對)「自由」此一價值是資本主義的本質。就此而言,寇恩所關注 的重點就在於自由主義者「共享」的那些部份,而非他們歧異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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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享伯林的「消極自由」觀而將自由視為資本主義的本質,而忽略必然伴隨資 本主義而生的不自由。自由至上主義認為對於私有財產的限制就是對於自由的限 制,卻忽略保護擁有財產的另一方面就是限制沒有財產之人的自由;平等主義的 自由主義雖然不反對限制私有制,但是只將金錢當作是擁有自由的手段,與而自 由的缺乏無關。但事實上,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擁有金錢可以被認為是擁有自由,

而缺乏金錢就是缺乏自由。順此,我在第一節首先說明寇恩對當代資本主義社會 裡,無產階級面臨的集體不自由狀態的分析,接著說明私有制、金錢與自由之間 的關係,最後說明對寇恩自由觀的一種詮釋。

第一節 無產階級不自由的結構

當代的某些馬克思主義者在談到無產階級在資本主義社會下的工作情況時,

經常運用自由與強制這類詞彙來反駁資本主義。對這些馬克思主義者而言,無產 階級由於處於生產關係弱勢的一方,被迫為資本家進行勞動,因此無產階級是不 自由的。但是資本主義的支持者並不同意馬克思主義者的主張。資本主義的支持 者認為,在資本主義的時代,已經沒有如同古希臘的奴隸制或者封建時期的農奴 制那般的強制勞動,而勞工和資本家彼此是自由的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對於無 產階級是否是一個不自由的群體,左右派的看法看似矛盾而無相互和解的可能。

針對左右派在這個問題上彼此各執一端的說法,寇恩嘗試解決這個矛盾。他提出 一個乍看之下似乎違背一般直覺的命題,即「一個人是自由地去做他被迫去做的 事情」(2011:147; 1988:241)。這個概念性命題所要說明的是左翼和右翼在勞資關係 上的看法都是對的,只是對寇恩而言,雙方的錯誤在於認為對方說的是錯的,也 就是右派錯誤地認為,因為勞工可以選擇是否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所以他不是被 強迫去出賣勞動力;左派如馬克思主義者則接受右派的這種錯誤主張,因為勞工 是被強迫出賣勞動力,所以勞工不是自由的出賣勞動力 (2011:148; 198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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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恩的意思不是模稜兩可地說,從一個角度看左派是對的,從另一個角度則 反之。寇恩的這個自由與強迫的論證說的是,「一個被強制從事 A 的人是自由的 去做 A,以及自由的去做一些不同於 A 的 B,但是他無法自由的從事相對 A 來說 是可接受選項的 C」(1988:247),在這種情況下,被迫的意思指的是沒有一個可接 受的選項可以被做選擇的人挑選,因此這個人就是被迫去做他可以自由從事的那 件事。寇恩承認右翼的觀點,即在資本主義社會下每一個人都擁有買與賣的自由,

包括勞工,在資本主義社會裡沒有人會去干擾他們是否選擇出賣自己的勞動力。

因此即使左派在一些極端的例子中試圖強調勞工的不自願性,譬如在有害物質處 理廠上班的員工必須在身體健康和失業之間做選擇,也無損於右派在這些例子上 仍然認為這些勞工是自由地做出選擇(去從事高風險工作)的立場,亦即這種自 由與強制之間不存在不一致。另一方面,這個自由與強制的命題也在提醒左派,

即使勞工在前述的意義上是被強迫出賣勞動力,因而(在這些左派的觀點裡)也就是 不自由,但是這個勞工被迫出賣勞動力的命題卻是有反例可供反駁並進而被推翻 的。也就是假使在資本主義社會下有一些人是(在馬克思主義者的眼中被認為是) 無產階級,但在事實上卻不被認為是強迫出賣勞動力的話,那麼左派主張的命題 也就似乎無法成立。寇恩舉出的反例是英國的少數移民靠著自身的努力而「向上」

成為小資產階級一員的例子(1988:259)。從這個反例中,寇恩要建立的是一個關於 資本主義社會的事實,即就個體觀之,無產者是自由的,因為資本主義社會提供 他們向上脫離的「出路」,每一個無產者都可以靠著自己的努力脫離無產階級。

只是,如果把觀點拉高至無產階級這個集體來看,每個無產者脫離無產階級的自 由都建立在其他無產者不作為的前提之上,因為資本主義社會提供的出路是有限 的,它無法給予整個集體都能一起向上脫離的出路。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底下,

無產階級面臨的是一種集體不自由(collectively unfree)的結構(1988:263-264)。資本 主義的這種社會結構使得無產階級作為一個整體是不自由,但是作為個體,無產 者可以自由地選擇脫離無產階級,其中一種可能的方式即是藉由自願地延長工作

(24)

時間以獲得資本積累,從而成為有產者(也就成為自由階級的一員)。因此,資本主 義的生產方式將社會區分成兩個集體,而以私有財產的有無作為區分的方式。據 此,寇恩涉入私有制與自由之間關係的討論。

第二節 私有制、金錢與自由

資本主義的擁護者們可能會以三個理由為私有財產辯護,這些理由包括了維 持私有財產可以使生產更有效率、保護私有財產就是維護自由,以及私有制符合 正義原則。寇恩把第一個理由叫做資本主義(與私有制)的經濟論證、其次為自由論 證,最後則是叫做正義論證(1988:289)。我們在這裡先說明寇恩所謂的私有制的自 由論證為何以及它所暴露的問題,而寇恩對第一個和第三個論證的回應則將第三 節的時候說明。

私有財產的自由論證一言以蔽之即是,對私有財產的侵犯就是對自由價值的 侵犯,而無論賴以侵犯私有財產的理由是建立在其他何種價值上,如果你誠心相 信自由這個價值,你就應該反對侵犯私有財產的任何形式。這基本上就是寇恩為 私有制的自由論證的所作的簡略描述,而這項陳述的持有者,同時也是被寇恩所 要反駁的對手有一個特定的名字,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ism)或者是自由至 上主義(libertarianism)。

寇恩引述自由至上主義者弗路(Antony Flew)對自由至上主義的定義,並且指出 按照那樣的看法,自由至上主義無法自詡為是資本主義的捍衛者。根據弗路(2002) 的看法,所謂的自由至上主義是一種「全心全意的政治與經濟的自由主義,它反 對任何對個人自由的社會與法律限制」。弗路定義的問題在於,不存在任何一個 對個人自由不進行「社會與法律限制」的社會,任何社會都在這方面或那方面對 生活其中的人們進行各種各樣的限制。資本主義社會也是如此。資本主義社會用 私有財產當作是限制的邊界,不擁有私有財產的人就無法使用不屬於她的私有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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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如果自由至上主義是為了自由的價值進而捍衛自由市場經濟、私有財產等等 制度,那麼當自稱是自由至上主義的人反對國家(或任何人)干涉市場的分配時,她 們就只看到了干涉所代表的不自由。但在另外一面,這些自由至上主義要求國家 去干涉那些干涉私有財產的人們,卻忽略這種為了保護私有財產的干涉也是一種 干涉,是一種不自由的形式。

寇恩引述弗路對於自由至上主義的定義,為的是帶出這樣的一個觀點:自由 至上主義在運用自由概念來為私有財產辯護的時候,實際上是運用了兩種內涵不 一樣的自由概念。第一種自由概念就是伯林在〈兩種自由概念〉一文提出的「消 極自由」,「自由」此概念的內涵是指「沒有個人或者群體干涉我的活動」(胡傳 勝[譯],2003:189),因此自由的充分條件就是「干涉的缺乏」(absence of interference),

寇恩(2011:188)把它叫做「無涉權利的自由觀」(the rights-free understanding of freedom)。但是寇恩指出在絕大部分的自由至上主義者的著作中常會出現另外一種 自由的定義,這種自由定義認為干涉不是不自由的充分條件,而不自由的意思是

「一個沒有阻止我的權利的人阻止我去做我有權利去做的事情」。寇恩把第二種 自由的定義稱作「自由的權利定義」(the rights definition of freedom)或者是「權利 負載的自由觀」(the rights-laden understanding of freedom)而與前述自由概念做對照 (2011:153,187-88)。5自由至上主義運用這兩種概念為私有制的正當性(以及從而是 資本主義的正當性)辯護。在寇恩的分析下,自由至上主義為私有制辯護的方式是 義正嚴詞指出「侵犯私有財產就是侵犯自由這個價值」,在此自由的意思是「干 涉的缺乏」。但是很明顯的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下,沒有私有財產的人不能使用

5在早期的文本中,寇恩(1988:295)把這種自由權利式的定義叫做「道德化的定義」(the moralized definition),在這種定義下,一個人是不自由的意思是這個人被「某人不正當地(unjustifiably)干涉」

他有權利去做的事情。這個「正當」(justifiably)概念在後來直接用「權利」(rights)取代。

(26)

不屬於自己私產的事物,譬如一個街友就不能在沒有屋主的允許下帶著他的棉被 來到房屋後面的庭院打地鋪,假使他這麼做了,大多數的後果就是被報警抓走。

這時街友就失去使用庭院的自由。針對此種情況,自由至上主義者根據「自由的 權利定義」會說街友的自由沒有被減少,因為警察有這個權利去干涉街友,而街 友則沒有使用不屬於她家庭院的權利。6「自由的權利定義」認為「正當干涉」沒 有降低被干涉之人的自由。因此自由至上主義在一方面用「無涉權利的自由觀」

論證干涉人們私有財產是不可接受的,在另一方面則以「權利負載的自由觀」論 證保護私有財產不會縮減無產者(nonowners)的自由,結果是他們的「自由」概念 在這兩種定義中來回搖擺不定(Cohen, 2011:154; 1988:296)。

自由至上主義要避免概念的不一致,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不使用自由(就是不受 干涉)的概念,而將其論證基礎奠基在其她的價值基礎上。自由至上主義可以說干 涉某人有權利的事物或某人擁有的事物(he has rights of that thing, he owns that thing) 是不正義(unjust)的。7這就是右派為資本主義做的正義論證,也是諾齊克的進路。

寇恩闡明自由至上主義在使用自由概念上的混淆後,他的《自我所有權、自由和 平等》就將他的精力轉移到與諾齊克的論辯。8不過現在我們必須將寇恩與諾齊克 的論辯擱置,而將目標轉向自由主義的另一支,新自由主義(New Liberalism)或平 等 主 義 的 自 由 主 義 (Egalitarian Liberalism) 、 或 者 是 美 國 意 義 下 的 「 自 由 派 」

6寇恩自己提供「正當的干涉」或有「干涉的權利」不是不自由的充分條件的荒謬例子是,按照此 定義,被監禁在牢房裡頭的罪犯沒有失去她的自由(1988:295)。

7在《自我所有權》中,寇恩進一步對自由的權利定義展開攻擊,認為即使使用自由的權利定義也 無法擺脫循環論證的困難說,請參見寇恩(1995:60-61)。

8寇恩指出諾齊克(與自由至上主義者)的自由觀不是伯林意義下的消極自由,而是「自我所有權」。

本章的目的在於說明寇恩批評自由至上主義將保障自由與保護私有財產聯繫起來而忽略後者必然 產生的不自由。而自我所有權的討論則涉及寇恩對「剝削」概念的理解,為將討論焦點集中,因此 無法在此多做討論。

(27)

(Liberals)。

相較於自由至上主義為了頌揚自由的價值而支持「純粹的資本主義」——沒 有社會福利部門的國家、市場經濟加上承認私有財產的經濟體制——平等主義的 自由主義支持的是一種修正式資本主義經濟(因此也是比較溫和的資本主義),國家 可以干涉市場運作和成立社會福利部門等等。對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而言,他們

「擁抱平等與普遍福祉的理念」(Nagel, 1975:137),為此國家必須採取措施來緩和 各種社會與經濟不平等。但是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雖然反對自由至上主義主張的 那種非混合式、純粹的資本主義,但他們承認後者的宣稱,即純粹的資本主義是 自由極大化的表現,因此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和自由至上主義儘管在國家與市場 的關係上持有相反立場,但是他們卻都「將自由看作是資本主義的內在本質」,

結果是「把伴隨資本主義自由而生的不自由視而不見」(Cohen, 2011:150)。

具體地說,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的盲點在於,他們忽略在資本主義社會裡,

金錢對於自由的限制,或者說她們不認為貧窮是一種「自由的缺乏」。這是〈金 錢與自由〉的主題。在這篇紀念伯林的文章中,寇恩指出「缺乏金錢就是缺乏自 由」這個「極端明顯的事實」並不被伯林、羅爾斯這些左翼自由主義知識份子所 認可(2011:167)。對他們而言,貧窮只是達成自由這個目的的一種「手段的缺乏」

(lack of means)因而只是一種無能力的狀態(incapability),但是一個人自由的程度不 會因為手段的缺乏或者沒有能力而有所降低,自由只有在經由他人的干涉後才會 被限制,因此貧窮並不伴隨著自由的缺乏(Cohen, 2011:168)。但是,在資本主義社 會中,缺乏金錢確實會遭受許多的人為干涉,而相關的自由將因此遭逢限制。譬 如說,一個身體健康的婦女想要去探訪她遠在國外的姊妹們,但由於某些情況而 使得這位女士始終無法攢夠足以旅行的金錢,因此即使她身體健康而具備旅行的 能力,但卻因為她沒有錢而無法成行,因為在沒有金錢卻想試圖搭上交通工具的 情形下,她將遭逢來自各單位的阻撓。而這一切干涉在她有錢的情況下就不復存

(28)

在(Cohen, 2011:176)。

如果與一個無金錢的經濟做比較,在資本主義經濟裡「金錢分派自由」這件 事,將更能凸顯。假設(Cohen, 1995:58; 2011:181-182)某天這世界的所有金錢都消 失,而所有事物都被一個超級政府擁有,在這個社會下,人們能夠不受他人干涉 而進行的各種鉅細靡遺的行為都被法律規範。法律規定每種人、甚至每一個人都 擁有一組「自由券」用以行使他可以不受他人干涉的某些行為。在這組自由券上 記載每一個人可以做的各種行為,而且可以被交換,如果一個人執行不在她自由 券上的事項,那他會遭受逮捕。9概略的說,在無金錢經濟體的這組自由券說明了 一個人的自由是哪些。現在把這個無金錢經濟裡面通行的自由券代換成資本主義 經濟裡的金錢,就會發現兩者發揮的功能是一樣的,因為「金錢在實際上(in effect) 就是這種票券的高度一般化形式」(2011:182)。在資本主義社會裡,金錢這個「工 具」、「手段」就像是在無金錢社會裡面的那個移除人們在獲得各類財貨和服務 可能遭逢的干涉的代表。

在寇恩提供的兩個例子裡,他盡力要說明的是「金錢」這個「物」的特殊性。

他指出,伯林和羅爾斯之所以不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裡)金錢與自由之間存在某種 因果關係,10理由在於他們錯誤地把金錢當作只是獲得自由的「資源」與「事物」

9寇恩沒有直接以「自由券」(tickets of freedom)命名,他說的是 “a set of ticket detailing what she is allowed to do”以及 “these tickets say what a person’s freedom (and, consequently her unfreedom)”,為 了書寫方便,我將之簡化成「自由券」。

10寇恩(2011:177)引用英國哲學家 John Mackie 的術語,指出金錢是一種 INUS 條件,金錢是自由的 一個非必要的但是是充分條件的不充分卻是必要的部份(an insufficient but necessary part of an unnecessary but sufficient condition),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因果性」(causality)。因此,說金錢是自 由的 INUS 條件,意味著金錢給予人們自由,或者說其他條件均等下,「有錢就有自由,沒錢就沒 自由」。只要你有錢,即使你擺在口袋不用,你擁有自由,反之,你沒有錢,即使你有執行自由的 能力,你也沒有自由。

(29)

(譬如力量、智慧)之一。金錢是一種資源以及物,但它不只是一個外於人的物件、

物質,它還是一種「社會力」(social power)。和臂力這類同時受社會規則規範以及 物理空間影響其使用範圍的物質力量不同的是,金錢甚至不用存在三度空間裡也 可以被行使。金錢的唯一存在理由(raison d'être)就是消除獲得財貨和服務遭遇的各 種干擾(2011:185)。它同時也代表了一種「社會關係的限制」,而把這種社會關係 的限制當成只是「人們缺乏某些事物」,是一種拜物教(2011:177)。平等主義的自 由主義輕視金錢這個事物的特殊性,因此雖然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反對自由至上 主義的主張,但是他們卻共同享有同一組關於自由的概念,精確而言是前者接受 了後者的某組論證過程,即自由是缺乏干涉而不是缺乏「使用自由的能力、手段 等,在此前提下,貧窮對他們而言只是缺乏使用自由的手段而非缺乏干涉本身,

因此貧窮不是自由的缺乏(Cohen, 2011:168)。

但是,在資本主義社會裡,金錢不只是「使用自由的能力」,它同時也直接

「授予自由」(money confers freedom)(Cohen, 2011:176)。每個社會都有自己分配自 由的方式,而在資本主義裡,自由經由財產的有無被分配,財產分配是一種「干 涉權利的分配」(2011:176),私有財產區分「自由與不自由」的差別(2011:152;

1988:296),而金錢,只是私有財產的一種非常特殊的形式。私有財產的分配以及 金錢的有無決定自由的分配。具體地說即是,在一個市場社會裡,經由國家支持 的資產持有者決定人們是否有使用財貨和服務的自由(freedom of access to good and service),而市場社會的特質就是擁有資產的人經由金錢決定是否提供財貨和服 務(2011:184),因此金錢決定自由與否。

第三節 自由:客觀的與主觀的

從闡明無產階級面臨的集體不自由狀態,到澄清自由主義使用自由概念的混 淆以及對自由與資本主義內在聯繫的錯誤認知,寇恩主張資本主義社會非如自由

(30)

主義者設想的那般,是唯一自由的生產體系。事實上,任何社會都在某種程度上 對個人的各方面自由給予許可以及進行限制,無論是社會主義抑或是資本主義。

但是自由主義(無論是自由至上主義或自由主義)的自由觀則片面地只看到私有制 賦予的自由,卻忽略與它一起發生的不自由。寇恩指出,論證「私有制限制自由」

這個命題,是一個概念性的工作,並不直接帶有規範性的意涵(2011:186-187)。但 是這個概念上的澄清有助於幫助接下來的兩個論題,一個是私有制限制自由,那 麼這種限制是否是可以接受的;另外一個問題則是,假使自由是可欲的價值,那 麼該如何在資源有限的狀態下分配自由,亦即如何讓更多數人自由(即使無法使全 部人都自由)?顯而易見的是,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都是回應一個當代政治哲學的 基本問題,即一個正義的社會該如何進行「利益與負擔」的分配?這兩個問題的 回答可以視為寇恩對資本主義的正義論證與經濟論證的回應。一方面,對寇恩而 言公正的分配意謂平等的分配,但是於此同時公正的分配還必須顧及個人在各方 面的差異,因此主張平等的分配就必須指出在某些方面是屬於個人基本不可動搖 的部份,換言之,平等主義者必須指出「平等物」為何。另一方面,平等主義者 如寇恩也必須回答市場和正義之間的關係,因為至少在所有自由主義者的分配正 義理論之下,市場的角色都是獲得公平的手段或工具,無論是諾齊克的自由至上 主義或是羅爾斯、德沃金的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

即使寇恩自己強調闡明私有財產限制自由帶有的規範性意含不若一般人想像 的強烈,但我們仍可以繼續追問,既然寇恩對(廣義的)自由主義自由觀的批評是忽 略資本主義內在的不自由本質,那麼寇恩自己是否主張了某種異於「消極自由」

概念以外的自由?按照福賽利斯的詮釋,在寇恩對自由主義的批判中確實可以區 分出兩組不同自由觀。這兩組不同的自由觀主要來自於寇恩對「有做某事的自由」

(being free to do something)以及「自由地做某些事」(do some things freely)的分別 (2011:147; 1988:243)。福賽利斯(2010:208-209)認為我們可以把寇恩關於前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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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張,用客觀的和主觀的進行區分。前者所要說明的是一個人的處境(situation) 是否自由;後者則說明這個人本身的心理狀態。因此「客觀的自由」(objective freedom)關心的是行動者的客觀位置是否(消極地)缺乏干涉抑或是(積極地)使他具 備自由行為的能力;另一方面,「主觀的自由」(subjective freedom)則關心行動者 的動機組合(motivational set),亦即一個人是主觀地自由的,意謂「當且僅當 A 經 由某些健全的審慎思考路徑後得出從事 X 的行動理由(motivating reason),而且這 些思考是從獨立於外部行動者加諸於 A 對 X 的決定的影響中被得出的」(Vrousalis, 2010:209) 。11換言之,主觀自由意謂行動者能夠在不受外在環境影響而做出判斷 以及選擇。從這兩組適用範圍不同的自由概念中,寇恩相信資本主義限制的不只 是客觀意義上的自由,而且也包括主觀意義的自由,因為對後者的限制在資本主 義社會中表現為,人們是為了金錢與生存而去勞動,而不是因為勞動是人們自己 的需要或者偏好所以才去勞動。順此,如果福賽利斯對寇恩的自由觀的詮釋能夠 言之成理,那麼自由主義的限制即是在於未能有效的區分這兩者,並且他們未能 如此的理由正是在於將資本主義視為是本質上自由的生產體系,而這是必須被批 評的。

11行動者如能不受外在限制影響而進行判斷與做抉擇,自然就必須為其判斷與選擇而產生的結果負 責任。但是反過來說,如果行動者的判斷與選擇受到了各種外在因素限制,那麼我們似乎就可以認 為行動者不應該為之負責。關於選擇與責任在分配正義理論的位置,基本上是右派用以指責左派的 一個理論突破點,因此後來德沃金在討論分配正義時將「選擇與責任」之納入其平等理論中。寇恩 在回應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也將這種「選擇—責任」的範式納入考量,進而產生了他的平等主義理 論,詳見第三章對寇恩平等觀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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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三章 正義要求平等

寇恩在一篇題為〈平等—從事實到規範〉的文章中指出,「所有的古典馬克 思主義者都相信某種形式的平等」(2000:103),但是由於馬克思主義對其自身的自 我描述(self-description)使得馬克思主義者將全部的精力置於包圍於此核心價值(即 平等)的事實性外殼(factual carapace),而對於他們自身所信奉的規範原則並不多做 深究。寇恩相信這些古典馬克思主義者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馬克思對於資本主義 的分析以及建立在此分析上的對共產主義的預示,使得他們認為人類社會將會無 可避免的通往平等,因此重要的是找出該如何達成而非探尋為何該達成。而在經 過一些對馬克思主義者這種信念與現實落差的分析和批評之後,在文章結尾處,

他(2000:115)以一種略帶悲觀的口吻說到,「我們不再能相信那些關於規範研究的 實踐相關性(與非相關性)的結論的事實性前提」,因為我們「不能依靠技術來為我 們修補一切」,而只能「在匱乏的背景之下尋求平等」。

在匱乏之中尋求平等,也就是在資源有限的現實前達成平等。這是寇恩認為 在古典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理論在歷經現實之後遭逢劇大的挑戰,信奉社會主義的 如他這類的馬克思主義者(或者準—馬克思主義者)對於何謂平等這種規範性問題 必須進行反思時所必須考慮進去的背景。對於這個問題的反思使得寇恩牽涉到英 美學界的政治哲學中的一個討論,即是「什麼的平等」的辯論。寇恩在參與這項 辯論之中,逐漸發展出他自己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並試圖將之應用在他理想中 的社會主義之中。順此,在第一節我勾勒當代政治哲學關於「什麼的平等」的討 論以及寇恩所發展的平等計量,第二節則以寇恩和德沃金的辯論為主軸,說明寇 恩的平等理論所意欲達到的目標,在第三節則指出寇恩的這種平等觀具有某種社 會主義色彩。

(34)

第一節 「什麼的平等」:論測量平等的尺度

「平等」此一概念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大致與現實西方歷史的發展成 線性向上發展,粗略的說,越往現代靠近,人們彼此就越平等。而在當代對於「平 等」的討論大都將之落於經濟範疇的討論。理由是明顯的,因為人們擁有在政治、

法律等領域內的平等地位或平等權利已內在於西方現代民主社會的結構之中,只 有在經濟領域中,對於人們是否應該「平等」產生諸多討論。在此一問題上,最 直接的對立表現在西方社會裡左派與右派以及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對抗之上。

譬如,金姆里卡(Will Kymlicka)在描述傳統上如何看待西方政治思想風景的時候,

就寫到,「左派人士因為相信平等而支持某種形式的社會主義,右派人士因為相 信自由而支持某種形式的自由市場資本主義」(劉莘[譯],2003:2)。甚至有些哲學 家乾脆把「平等」直接當作區分左派與右派的標準(Bobbio, 1996:62)。

那麼為何思想家們必須關心經濟領域的「平等」?因為對於公民的「平等的 關切」是政府正當性的來源(Dworkin, 2000:1),但是所謂的「平等的關切」絕非是 一種齊頭式平等——亦即無視人們在方方面面之間的各種差異,而給予一樣的照 顧。德沃金(2000:11)就強調對平等的思考至少必須區分,「在這種或那種商品或 機會的方面,平等地對待人們」,以及「把人當作平等者對待」。「平等地對待 人們」(treat people equally)以及「把人當作平等者對待」(treat people as equals)相互 關聯,只有確立在哪方面或哪幾種方面人們應該受到平等的待遇,方能確認他們 是被當作平等的,反之即是因為人們應該是平等的,所以在某方面或某些方面必 須給予同等的待遇。12因此,關於「平等」的問題,第一要務即在於辨認哪些事物

12錢永祥(2003)將德沃金的這種區分劃分成「道德平等」和「待遇平等」,並將之作為「平等」在 概念上必然出現的二元結構。

(35)

對「把人當作平等者對待」而言是至關緊要,即「什麼的平等」(equality of what) 才是平等。

順此,自認(或被認為是)平等主義者的哲學家們在爭論的就是人類的哪些方面 對人之所以為人是基本重要而無法被忽略的。在當代政治哲學對於此一問題的探 討文獻中,一般認為可被當作平等物的主要有三種,即福祉(welfare)、資源(resource) 以及能力(capability)。

福祉主義(welfarism)認為,將福祉平等分配才是正確的方式。這種正確的分配 方式主張把社會各類資源不斷分配或轉移至人們身上,直到人們之間的福祇變得 平等。而福祉則指的是一個人達到某種良好狀態(well-being),這種良好狀態可能 是被分配主體的主觀感受(譬如偏好的滿足、心態上的愉悅等),也可以是外在於主 體的某些客觀條件(組成富裕生活的各項物質水準。諸如住房、醫療、教育等等)。

概而言之,福祉平等要求每個人都能同等的愉快或者同等的滿足,而不管在達成 每個人同樣滿足的過程中,資源的分配是否不一,因此也可以說福祉平等試圖保 證的是結果上的平等。13把福祉當作平等的計量或通貨(currency)是具有理論吸引力 的,因為主張政府應該對人民平等關切的時候,使人們在福祉上獲得平等是最直 觀的理由。兩個同樣需要資源補貼的身心障礙人士,比如說他們都需要一臺能夠 使他們行動自如的最新開發的自動輪椅,但其中一個家庭優渥父母俱在,另外一 個則孤苦無依,這時相關單位因為相信福祉平等因此判斷後者具有獲得自動輪椅 的優先性,這種判斷似乎可以獲得絕大多數人的認可。

不 過 福 祉 平 等 可 能 遭 逢 兩 種 反 對 意 見 , 一 種 叫 做 「 不 確 定 性 反 駁 」

13因此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普遍被視為是福祉主義的一種主要變形,因為效益主義主張社會中的 每個人都應該從社會資源中獲得同等的效益。

(36)

(indeterminacy objection),另一種則是「昂貴嗜好反駁」(expensive taste objection)。

「不確定性反駁」指的是,福祉平等之所以乍看具有直觀上的吸引力,那是因為

「福祉」本身是並不是一個具有確切內涵的事物,而如果福祉論者將福祉的內容 固定,那麼福祉平等將不再那麼具有吸引力(Cohen, 2011:84; Dworkin, 2000:285)。14

「昂貴嗜好反駁」則是一種對福祉平等的反例,它表明的是補償昂貴嗜好是不公 正的,而福祉平等——無論以何種方式理解「福祉」——都無法不補償昂貴嗜好。

「昂貴嗜好反駁」是一個重要的議題,因為它牽扯到了寇恩的平等理論為何具有 社會主義色彩,而我將在下一節處理它,現在讓我們將焦點移至平等物的第二個 候選——資源平等。

與福祉主義相反,資源論(resourcism)主張正確的分配方就是使人們獲得「資 源」的平等。資源論者認為對人們平等的關切就是使他們都能追求各自想要的美 好人生,但美好的人生卻無法被統一分配,因為人們的多樣性使得美好的人生缺 乏一種客觀的標準,因此對人們的平等關切就是給予每個人同等資源去完成其理 想。那麼什麼是「資源」?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所指定的「基本益品」(primary good)當然可以被視為是資源,但更普遍被採用的則是德沃金的資源平等理論。按 照德沃金的觀點,資源平等就是「個人私有的在任何方面上的平等事項」(Dworkin, 2000:65),因此只要是被個人所擁有的任何事物,都可以被算做資源。外部環境的 一切可被利用的物質當然算是資源,但屬於個人不可分割的「肉體與精神能力」

也是資源(Dworkin, 2000:79),或者也可以叫做「外部資源」和「人身資源」(謝世 民, 1999)。因此資源平等可說是在這兩方面盡可能達成平等。不過,很明顯的是,

外部資源也許可以經由某些技術性方式被分割成均等的部份,但人身資源則否。

14「不確定性反駁」是寇恩的用語。

(37)

你無法將史蒂芬.霍金的智力或者麥可.喬丹的運動能力切割成好幾份然後平均 分配。15既然資源論者主張人們應該擁有追求自身理想的平等資源,而人身資源在 追求自身理想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順此,人身資源不平等也就暗示資源平等是 不可能的,因此主張資源平等才是「什麼的平等」答案的人們必須提出一種解決 人身資源不平等的方法。自然地,既然人身資源不平等,那就只能以外部資源補 償人們在追求人生理想上的所遭逢的可能限制。

第三種具有重要意義的平等理論是能力論。能力論者主張的是人們在追求自 身希望的成就中必須具備某些能力,因此平等物就應該是那些能力的平等。關於 能力平等,我們可以沈恩的理論為代表。沈恩認為一個人在社會分配中佔據何種 的位置可以用兩個不同的觀點來判斷,即「實際上的成就」(the actual achievement) 以及「實現成就的自由」(freedom to achieve)。而不管成就如何被理解,「成就」

(achievement)都可以被視為是一個人對自身所希望或實質上的狀態;「實現成就的 自由」則意謂個人所欲完成的「真實機會」(Sen, 1992:31)。福祉平等和資源平等 只關注了前者而忽略後者。福祉平等僅只關注那些成就本身,而不論這些成就應 該如何被分配的個人所達成。資源平等則是關注達成那些成就的工具的分配。但 是資源平等卻忽略個人轉化資源的能力並不一致。亦即,即使賦予擁有一樣理想 的兩人所需的同等的資源,也可能因為兩人在利用這些資源的能力上有所不同,

而最終導致兩人比較上的不平等。也可以說一個人擁有的能力越充足,他實現成 就的「真實機會」就越大。

針對以上幾種「平等物」(equalisandum)的爭論,寇恩自己也提出一種候選物,

15 就此而言,美貌在現代社會將不再是這個意義上的人身資源,而應該被算做外部資源。也許將 來某一日,整形權會成為一個社會的基本人權之一,那麼那個時候就不會出現「以貌取人」的不公 平了。

(38)

他把他的平等物叫做「取得利益平等」(equal access to advantage)。這裡有兩個詞 彙需要精細的分析,一個是 access,另一個則是 advantage。Access,在中文裡被 當作名詞時,包括了「通道、通路」以及「使用或得到某物的權利或機會」。當 寇恩使用 access 而不直接使用機會(opportunity)的時候,我認為可以將之視為這個 名詞的兩種意義都被包含在內,且看以下兩段引文:

為何相較於「利益機會的平等」,「取得利益的平等」是一個較好的名稱呢?我們通常不 會將個人能力的缺乏視為是機會的減少。無論你是否強壯聰明或者弱小愚笨,你的機會都 是一樣的:如果你是弱小以及愚笨,你可能無法好好地使用機會,不過那就暗示你擁有機 會。但是在個人能力這邊的不足無疑地獲得平等主義者的關切,而個人能力的不足之所以 獲得這種關切是因為個人能力的不足即使沒有消滅得到有價值事物的機會,卻降低(detract from)有價值事物的取得[機會]。因此我偏好「取得」…(Cohen, 2011:14)(粗體強調為原文所 有)

當「取得」包括它在一般情況下所涵蓋的東西的同時,我依照一個附加條件延伸了這個詞 彙的意義,那個附加條件是一個人實際上有(actually has)的任何事物都被算做是這個人已經 擁有(has access)的某些事物,因而無論他如何得到這些事物,以及即使他得到這些事物的 過程並沒有包含對日常意義的利益的利用(因此沒有任何能力的行使)。譬如說,如果因為 其他人撲滅導致瘧疾的昆蟲而使某人享有免於瘧疾的自由,那麼在我的特殊定義下,這類 自由就是某人已經擁有的某些事物。(2011:59)

在「即使沒有消滅得到有價值事物的機會,卻降低有價值事物的取得 [機會]」裡 的「取得」暗示在行為者與「有價值事物」之間存在某些障礙或限制,障礙或限 制越多則獲得的機會(或機率)越低,但獲得的可能性始終存在,因此要做的就是盡 可能拉近在行為者與「有價值事物」之間的距離。或者說,障礙越少,取得的可 能越高。在第一段引文中的說法,與沈恩的能力平等有著類似的要求,不過寇恩 的主張要更為寬廣,因此在第二段引文中他認為即使該行為者缺乏獲得利益的能 力,但只要他人的行動會使得該行為者受益,那這種受益機會也就應該被該行為 者「取得」。簡言之,一個人「只有在他同時擁有獲得某些事物的機會和能力」

的時候,他方能「盡情取得某些他沒有的事物」(Cohen, 2011:40)。

(39)

另一個概念是 advantage,中文以「利益」或者「優勢」,而在這裡使用「利 益」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寇恩自己表明 “advantage” 一詞並非指的是「競爭的優勢」

(competitive advantage),而是要在非競爭性意義下使用該詞彙。16但即使是「利益」

一詞也是在概念內涵上充滿了歧異性。「利益」的定義是「既不能被化約為資源 裹或者福祉水準的人們欲望狀態的一種異質性集合」(Cohen, 2011:59)。17因此福祉、

資源以及能力都是這個廣泛「利益」概念的一部份。18

「利益」在概念上所具備的異質性來自於寇恩試圖以它取代「福祉」以及「資 源」(也許還包括「基本能力」)作為平等計量,因為在福祉平等底下的「福祉 不足」(welfare deficit)以及資源平等底下的「資源不足」(resource deficit)以外還存 在其他需要被平等主義者關注的不平等,因此包括「福祉不足」與「資源不足」

在內的這些不平等都可以被叫做是「非自願性不利」(involuntary disadvantage)。「取 得利益平等」的目的即在於消除這些「非自願性不利」,因為那些不利「沒有適 切地反應」遭受不利者們的「已經做的(has made)或正在做(is making)或即將要做 (would make)的選擇。」(Cohen, 2011:13) ,因此就不能要求那些遭受不利者為之

16見寇恩(2011:14)的註腳 18。

17關於寇恩對「利益」概念所蘊含的異質性的進一步思考,請參見寇恩(2011:61-65)。在那裡,寇恩 提出了對利益內涵的某種詞典式排序,以便於在實踐上區分何者優先。

18「利益」概念包含沈恩意義下的「能力」,但是寇恩指出在沈恩的使用中包含了兩個迥異的概念,

一個是沈恩所謂的基本能力(basic capabilities),指的是「一個人能夠做某些特定事物」的能力(Sen, 1979:218),但在沈恩為基本能力論證的過程中則運用了(在寇恩看來)另外一個包涵更廣的概念,寇 恩把它叫做「中間福祉」(mid-fare)。能力與中間福祉的區分在於「什麼是益品給予或者為人們所 做的事情」(what goods do to or for the people)以及「什麼是人們運用益品能夠從事的」(what people are able to do with them),在寇恩看來這兩者並不相同,後者只是被前者所包含的部份。前者,「中 間福祉」,是一種「在『擁有益品』的『後面』,而在『產生效用』的『前面』(posterior to having goods and prior to having utility)」的東西(Cohen, 2011:42)。寇恩在使用「利益」一詞,包括了「中 間福祉」因而也包含了「能力」。關於寇恩對沈恩的「能力」概念的解析可參見寇恩(2011:40-43, 48-57)。

(40)

負責。

在各種關於平等物的討論裡,共同點之一在於找出一種平等原則可以有效的 辨認各種類型的不平等,並確認哪些形式的不平等需要矯正、彌補,而哪些則不 用。寇恩提出的這個計量是從他對德沃金的平等理論反思出來的結果。在寇恩看 來,德沃金對福祉平等的批評雖然有效,但是卻無法以之証成資源平等作為福祉 平等的替代,而且也沒有完成德沃金應該達成的目標。兩人爭執的焦點在於「昂 貴嗜好」是否缺乏要求補償的資格。下一節,我將以「昂貴嗜好」作為兩人辯論 的主軸,並以此探討寇恩的平等理論最終所欲完成的目標。

第二節 選擇與平等

在德沃金的資源平等理論裡,核心的三項命題包括了:(1)無人有權主張的資 源或共享的資源,不應該允許社會中任何成員比他人使用更多資源以追求自身的 人生理想;(2)應該對殘障者提供公平補償,且除非對稟賦才能較差者提供公平補 償,否則不應該使稟賦才能之差異影響在資源上的分配;(3)除非昂貴性偏好的擁 有者不認同自己的偏好但又無法去除 ,否則昂貴性偏好不受補償( 謝世民,

1999:127-128)。命題(3)不但是被德沃金當作是福祉平等的反例,同時也是用以支 持資源平等的例證。在德沃金看來,福祉平等支持「嗜好香檳的人擁有較多的收 入」(2000:48),而這似乎違反一般人對平等的直覺。德沃金認為,支持一般人反 對福祉平等的直覺的理由也正好是支持資源平等的理由,亦即擁有昂貴嗜好的人 不應該獲得較多資源是因為那超出了他應該擁有的公平份額(fair share),而那種支 持公平份額的解釋正好屬於某種資源平等的觀點(2000:57-58)。不過,在討論資源 平等的補償原則時,德沃金又區分了純粹運氣(brute luck)和選擇運氣(option luck),

(41)

19目的是為了說明何謂命題(2)的「公平補償」以及從中延伸出來的兩個命題:(4) 無須補償因選擇運氣而產生的資源差異,以及(5)應該補償因純粹運氣而產生資源 差異(謝世民,1999:134-135)。命題(4)和(5)因此成為資源平等為何應該補償殘障者 和人身資源的理由。問題是更進一步的推論,如果命題(4)和(5)是可被接受的,那 麼在命題(3)作為前提的情形下,這個命題似乎應該也被支持:命題(6)純粹運氣的 昂貴嗜好應該受到補償(謝世民,1999:137)。但是德沃金卻反對它。反對的理由是 即使嗜好受純粹運氣影響——亦即你的嗜好之所以是昂貴的是因為比較少人喜 歡——那卻都是「你的嗜好」所以「你」應該為之負責。認為「別人的嗜好與偏 好是一種運氣的問題」,因而「能夠解除隨著我們的行動或環境而產生的責任」,

那將是不對的(Dworkin, 2000:298)。在德沃金看來,昂貴嗜好是昂貴的雖然的確是 個運氣問題,但那不是重點所在,重點是昂貴嗜好持有者是否認同自己的嗜好,

因此昂貴嗜好唯一能夠獲得補償的方式,是當嗜好擁有者不再認同他自己的嗜好,

亦即當嗜好變成了「癡迷」(obsession)的時候,這時昂貴嗜好被視為是某種類型的 殘障(因此是一種資源不足)因此有資格要求補償(Dworkin, 2000:82)。

前面提到,「昂貴嗜好反駁」之所以可以成為福祉平等的反例,是因為它凸 顯了我們對公正的某種直覺,亦即為了使人人福祉平等,而給予彼此不同的資源 是不對的,因為這將使得個人無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另一方面,當人人擁有同 樣一份資源,怎麼使用是個人的事務,別人無權干涉,但這也意謂個人要對自己 使用資源的方式負責任。因此隱含在資源平等背後的是關於某種選擇和責任之間

19選擇運氣與「深思熟慮的以及經過計算的賭博如何運作的問題有關」,人們參與或拒絕這種賭博 都是「經由接受某種孤立風險」以確定得失。純粹運氣則是那些「外於這類深思熟慮賭博」的風險 如何產生的問題(Dworkin, 2000:73)。簡言之,選擇運氣屬於那種較能被預期的以及在某程度上由人 們能夠決定的,而純粹運氣則較不能夠,兩者是程度上的差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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