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110 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2期)甄選簡章
一、 依據:基隆市110年度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支援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 甄選公告日期:見表一 三、 報名:
(一) 日期、時間:詳見表一。
(二) 方式:限現場親自報名,否則不予受理。
(三) 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四) 報名地點:
武崙國中輔導室,電話:(02)24342456#42。
四、 甄選日期:詳見表一。
五、 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
(一) 甄選名額、僱用期間及工作時數:詳見表二。
(二) 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 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三) 工作薪資:每小時基本工資160元計算,每日最多以8小時計。(依勞動部109.9.7 勞動條2字第1090077231號函示調整每小時基本工資),每年分2期核定。
(四) 僱用契約依基隆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六、 應徵資格:
(一)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 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 未違反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 法」第9條各款之規定者。
七、 應繳證件: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一) 報名表及同意書(如附件二之一、二之二)。可至基隆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 頁自行下載使用。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請以A4影印)。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男性應役畢,並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
(五) 相關資經歷證明。
八、 甄選方式:口試
(一) 資經歷審查:不計分,但列入重要參考。
(二) 口試:時間每人15分鐘(包含自我介紹3分鐘)。 (三) 口試評分標準如下:
1.表達能力10% 2.儀表態度10%
3.偶突發事件處理能力30% 4.相關工作經驗20%
5.對擔任工作之認知20% 6.其他(臨場機智反應)10%
九、 錄取公告:
(一) 甄試當日16時前公告錄取結果於需求學校公布欄及特教資源中心網站。錄取
附件二
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所訂時間,攜帶身分證、郵局存摺正本及印章至武崙國中 完成簽約手續,逾時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 若該梯次尚有缺額,則依本甄選簡章第十項(二)辦理。
十、 附則:
(一) 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試資格外,如涉及刑責,
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 每一梯次最多可參加1所學校的報名及甄試,報名後安排甄試,第一梯次於(6 月30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若尚有缺額,則進行第二梯次(7月06 日)報名及甄試,當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若尚有缺額,則進行第 三梯次(7月12日)報名及甄試,當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各梯次甄 選公告日期見表一。
(三)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布於需求 學校網站及特教資源中心網站,不另通知。
(四) 因疫情關係,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布於教育處網站及特教資源中 心網站。
(五)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由中正國小補充修正之。
※ 表一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甄選張貼公告日期 6 月 25 日 7 月 01 日 7 月 7 日 報名日期、時間、
地點
6 月 30 日
上午 8:30-11:00 於需求學校
7 月 06 日
上午 8:30-11:00 於尚有缺額之需求學校
7 月 12 日
上午 8:30-11:00 於尚有缺額之需求學校
甄選日期、時間、
地點
6 月 30 日
上午 9:00 至 11:30 於需求學校
7 月 06 日
上午 9:00 至 11:30 於尚有缺額之需求學校
7 月 12 日
上午 9:00 至 11:30 於尚有缺額之需求學校
※ 表二
編號 需求學校 甄選
人數 工作時數 僱用期間 說明 備註
1 武崙國中 1 4 110.09.01-110.12.31
1.確實依學 校要求協助 學生相關學 習生活所 需。
2. 確實依 學校提供之 策略協助處 理學生行為 問題。
3.其他有關 學生學習生 活適應及情 緒行為問題 因應工作。
基隆市 110 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 2 期)甄選報名表 編號: (編號由本校填)
年 月 日填 需求
學校 姓名
性
別 生
日 年 月 日 貼 相 片 處 請貼最近三個月內 二吋半身正面相片
(另備一張製作應試 證)
身分證 字號
現職 電話
住址 最高
學歷 E-mail 兵役
狀況 □已服役或免役(附退伍證或免役證件)
前科 具結
□本人切結未有前科紀錄,簽名:
□有前科紀錄(恕不受理報名)
經歷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檢附
相關 證件
繳驗正本後發還,影本裝訂於本報名表後: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請以 A4影印)。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請以 A4影印)。
□ 相關資經歷證明(正、反面請以 A4影印)。
注意 事項
1. 請先填妥並簽章,報名時請依序裝訂。
2. 有關證件以原始證件為準,驗畢發還,留影印本。
3. 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4. 審議如有異議,得於報名當天以書面檢附有關證件立即送審核人員審核。
甄試結果 正取 備取 不錄取 (本欄由學校於甄試完畢後勾選。)
附件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