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校內科展實施要點
一、 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二、 目的:
(一). 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習之興趣與獨立研究之潛能。
(二). 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思考力、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
(三). 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四). 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倡導科學研究風氣。
(五). 選拔優秀作品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展或國際科展。
三、 展覽科別:
(一). 數學科 (二). 物理科 (三). 化學科
(四). 生物(生命科學)科 (五). 地球科學科
(六).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七). 行為與社會科學科 四、 展覽內容:
參展作品之內容應以學生學習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參展學生應於作品說明書研究動機 項下說明參展作品與教材(教學單元)之相關性。
五、 主辦單位:教務處
協辦單位:數學科及自然科教學研究會、藝能科教學研究會、社會科教學研究會、本校家長會及 員生社協辦。
六、 參加對象:高一、二各班自由組隊參加。
七、 舉辦時間及地點:
(一). 報名時間:108年9月16日(一) 至108年10月4日(五)。
(二). 報名方式:
1. 上網填報報名資料(須登入陽明google雲帳戶後填報)。
網址:
https://reurl.cc/lLkN2l
。2. 填寫報名表,報名表經指導老師簽名後,繳交至設備組。(報名表請自行影印或洽設備組 領取)
(三). 作品收件時間:108年12月2日(一) 至108年12月6日(五)。
(四). 現場評分:108年12月12日(四)於知行樓1樓舉行。
八、 評審:
(一). 評審人員:聘請校內各科專任教師擔任。
(二). 評審項目:
1. 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佔總分30%。
2. 研究或實驗方法之思考邏輯程序(包括作品完整性)。佔總分30%。
3. 學術性或實用價值。佔總分20%。
4. 主題與教材相關性。佔總分10%。
5. 表達能力及操作技術。佔總分10%。
上述五項總分為100分。
(三). 評審結果:
1. 入選優良作品件數由各科教學研究會分科評審,各取名額如下:
(1)第一名:各科取一件。
(2)第二名:各科取一件。
(3)第三名:各科酌取一至三件。
(4)佳作:各科酌取若干件
若作品未達水準時,上述名額得以從缺。
2. 各科第一名及第二名作品經評審老師會議遴選,得代表本校參加第二區分區科學展覽會。
九、 獎勵:入選優良作品作者,由學校頒給獎狀。
十、 注意事項:
(一). 每組補助實驗材料費500元為上限(不含印刷費)。
(二). 校內科學評分當天各組應展出海報(黏貼於立板上)、作品說明書、實驗工作紀錄簿及實驗器材。
(三). 作品說明書一律以A4大小紙張由左至右打字印刷並裝訂,並準備一式4份於108年12月6 日前繳交,電子檔(doc及pdf格式)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四). 作品說明書內容文字不得超過7000字,總頁數以3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
(五). 內容使用標題次序為壹、一、(一)、1、(1)。
(六). 參展作者以一至三名為限。如實際參加研究製作之學生超過上述參展作者人數規定限制者,
以推選對作品研究貢獻最大之主要作者為代表。凡未實際參加研究製作之學生,不得列報為 作者。
(七). 參展作品應避免學生仿製或抄襲他人之研究成果。
(八). 學校科學展覽結束後,各組應自行回收參展海報、作品說明書及實驗器材。
十一、 本要點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