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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毛之地-公共私有化

今日一位網路作家吳毅平寫記憶中的台北:「其實台北有許多體育場館,只 是過一陣子就會拆掉,奇怪的是,新的也不會蓋在原來的地方。」

體育,文化活動中心

總統府前的三軍球場在 1960 年 11 月間被百名工兵拆到只剩下一堆廢鐵,

散置原地。它是台北最早在 1951 年啟用的標準籃球場,一開始是在露天水泥地 上帶動了全民的籃球運動,直到 1958 年「四國五強籃球賽」前才鋪上第一面木 地板,並掀起第一波亞洲國家隊競賽籃球的高潮。國軍體育總會在三軍球場拆除 後,卻接到上級指示,要在台北舉辦 1963 年第二屆亞洲籃球賽,面臨沒有標準 籃球比賽場地的窘境。

另一方面,泰國華僑林國長藉著 1955 年 11 月 19 日總統令制定公布的《華 僑回國投資條例》與 1960 年公布的《獎勵投資條例》到台灣買地置產,正為了 誤買到一塊不能蓋房子的不毛之地,懊惱不已。聽聞亞洲籃球賽沒有球場可用,

他便透過中間人私下向全國體協理事長楊森將軍表示願意提供這塊土地向銀行 抵押貸款,及時興建一座「中華體育文化活動中心」(後來的「中華體育館」),

讓亞洲籃球賽順利開打。不過,林國長也趁機表示「難處」:「這是一塊鄰近砲 兵射擊練習場、不能蓋房子的不毛之地。」

1961 年 7 月 6 日《中央日報》第四版報導台北市體育館建築經費共籌一千 五百萬元,教育部負擔四百五十萬,省政府負擔四百五十萬,台北市政府負擔六 百萬,台北市長黃啟瑞數月前已經在敦化路與中正路口舉行破土典禮。同年 9 月 30 日《聯合報》第二版報導,全國體協籌建體育館貸款有著落,楊森將軍昨 偕建築師等再度前往現場勘測。報導中指出全國體協理事長楊森已與願意提供擔 保品向銀行質押借貸一千萬給興建體育館的某一實業家(即泰國華僑林國長),

開始磋商細節問題。這個全國體協計畫興建的體育館基地位在敦化路市立體育場 的前方,楊森對這個全國體協的「中華文化體育中心」的體育館興建計畫表示樂 觀,並說周百鍊代市長對提供興建土地的使用權已經沒什麼問題,可是正式手續 尚須盡速趕辦。

1962 年 9 月 21 日《聯合報》第二版報導,教育部長黃季陸邀集有關單位商 建中華體育館事,報導中指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稱:未來的中華體育館 將可容納觀眾一萬五千人至二萬人,因此教育部希望在建館時,全國體協和國軍 體育總會都能拋開了本位主義,使過去分立的中央體育館興建計畫和國光體育館 興建計畫合而為一。全國體協計畫興建的中央體育館即是中華體育館,但因為籌 無興建經費而擱置,而國軍體育總會計畫興建的國光體育館位於敦化路台北棒球 場與羽球場之間的公園,內政部不同意修改台北市的都市計畫變更此一公園為籃 球館。因此國光體育館興建計畫就停止了。黃季陸部長的構想是由行政院、省政 府、台北市政府各負擔一部分興建經費,並在中華體育館籌建委員會成立後向外 界募款,希望國軍體育總會將籌募到的國光體育館經費挹注到中華體育館籌建經 費中。

此外,台北市政府和國軍體育總會開會商討國光體育館興建基地問題,據 市府代表表示,市政府原則同意國光體育館於原基地的興建計畫,而內政部不同 意該計畫使用公園興建籃球館,並指出應興建在敦化路、中正路口。國軍體育總 會的國光體育館計畫是以原三軍球場拆除下來的鋼材重新搭建,約一萬人觀眾 席,若興建在面積較大的敦化路、中正路口,不能發揮土地的邊際效用。因此,

市政府認為在敦化路、中正路口興建體育館,必須擴大增能,最好能與其他單位 合作興建。

另外,台北市議會議長張祥傳對媒體表示,希望國軍所籌建的國光體育館 可以在南京東路的十四號公園預定地興建,他說二年前就已經計畫在此興建體育 館,只是購園土地發生糾紛,與另一地主周秀蘭官司纏訟不已,於是計畫擱置,

昨日上午簽字和解成立,此地產權目前已歸議長張祥傳所有,他將與國軍政治部 方面繼續洽商興建體育館事宜。

一時之間蓋體育館成了各家爭相購地、供地之事,在實業家、議長眼中,

原本不能蓋房子的不毛之地,讓政府出錢興建體育館,正好是藉機變更都市計 畫,將公園地變身建築地的大好機會。

最後,1963 年底第二屆亞洲籃球賽在敦化路、中正路口這塊地上新蓋好的 房子裡進行。同時,泰國華僑林國長一家人也搬進位於敦化北路旁的中泰賓館(圖

17-19)

,這是由中原理工學院土木工程系剛畢業的工程師謝文昌繪圖。謝文昌回憶

當年同時替林國長畫工廠的建築施工圖,並且得以獲得出國許可到香港與泰國觀 摩工廠,再依樣繪成建築施工圖,蓋在台灣。1

聯合開發

1963 年啟用的中華體育館於 1988 年鴻源機構的尾牙活動中燒毀,後來的重 建過程在「台灣籃球維基館」的網頁上是如此表述:「在 1996 年展開重建計畫,

第二代中華體育館有了一線生機,由知名建築設計師李祖原負責設計新場館,工 程發包給達欣工程,開工之後不久即傳出基金會無法付出工程款,地基完成後停 工,期間曾遭法院拍賣土地卻數度流標,直到近年基金會清償相關債務,更拜台 北都會區地價飆漲所賜,加上捷運松山線動工(部份土地已被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徵收做為捷運站出入口),林國長之孫林命嘉決定將原址重新再開發,不再做為 體育館用途。」從法院紀錄來看涉及此案的集團董事組成,中泰林家、中信辜家 與達欣工持互為集團董事,這種家族財團之間的利益共構關係讓這塊不毛之地身 價不凡。2001 年在林家的中泰賓館提供給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嫁女兒的婚宴場地 後,中華體育館的廢墟出現轉機。

從 2005 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618 次會議紀錄來看,當時由台北市政 府向該基金會徵收一小塊捷運出入口和出風口的用地,表面上是聯合開發,實質 上是終結了中華體育館,並讓這塊傳到林家第三代的不毛之地,再次順勢從公共 設施變身為配合捷運聯合開發的住商大樓建築用地,如林命嘉所說的「重新再開 發,不再作為體育館用途」。這種聯合開發是政府與民間財團聯合利用都市計畫 變更的制度工具,解除了教育部向法院主張禁止林家拋棄體育館、另謀住商建築 發展的禁令,最後是便利了公共私有化的土地再開發利潤。

觀光飯店

為了面對 1958 年美國要求改善工業投資環境的壓力,1960 年 9 月間立法院 通過「獎勵投資條例」,這是美援會主委暨財政部長嚴家淦設計作為加速台灣經 濟發展、加速資本累積、準備因應美援終止的財稅制度,所涉及的範圍包括稅捐、

工業用地及公營與民營事業之配合發展。

1961 年 6 月 29 日《中央日報》第五版報導,臺省觀光事業已獲相當發展,

政府積極整修觀光道路,民間大量建築觀光旅社。報導中指出,據自可靠方面獲

1 根據作者於 2014 年 1 月 18 日於台中訪談謝文昌的筆記。

悉,發展觀光事業要件,必須修好通往風景區的道路和建立完善設備的觀光旅 館。據可靠方面透露說:現正有三家規模龐大的觀光大旅館,包括一家華僑投資 的中泰賓館股份公司,一家為中美合辦的中美企業公司,預計興建在愛國西路與 重慶南路之間,另一家為臺北鐵路飯店預定投資五百萬美元,利用鐵路局收回火 車站館前的土地興建。現在建設中的飯店有兩家,一家為台北館前路的皇家大飯 店,一為日月潭華僑大廈,由華僑投資。另經政府補助及輔導民間建築的觀光旅 館及招待所已完成約十一間,包括高雄市圓山飯店、日月潭臨潮招待所、八卦山 招待所、大風潮招待所、臺中鐵路飯店、文山招待所、天祥觀光飯店、高雄市華 園飯店、礁溪彌山莊、東方大飯店、金山海濱大飯店。

1969 年的「發展觀光產業條例」引用了「獎勵投資條例」,讓都市裡原本 的工業用地,紛紛變成興建觀光旅館用地,卻又在 1970-80 年代間經營不善,一 一倒閉,僅剩較具規模的觀光飯店,慘澹經營到 2008 年總統大選後,再從飯店 變身為豪宅,不毛之地再度成為新興的房地產:

遠雄集團在中山北路富都飯店改建豪宅案,喊出每坪一五○萬元,信義區、

大安區等一級地段以外的區域,也紛紛叫出每坪百萬元身價。最誇張的是 位於敦化北路、由中泰賓館改建的『文華苑』,選前放出每坪一七○萬元 身價,後來喊出每坪二○○萬元的空前破表價。

-《台灣壹週刊》第 362 期 塔

高塔一直是象徵吉祥的建築,但在 1971 年 10 月 14 日在聯合報副刊第九版 中間位置,卻沒來由的刊載了一則翻譯自《世界論壇社》的短文:「不祥的建築 -艾菲塔,它是全巴黎最著名的人工建築物,也是歐洲最高的。有些批評家說,

它是最醜的,但它確然是最要命的。」

1971 年 10 月間,聯合國會員大會正以行使否決權的方式,決定是否不讓中 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對當時的中華民國而言,這是關係著「中國代表權」

的歸屬問題,更是表現了主導聯合國的美國對中國大陸問題的意向,同時危及華 人社會是否繼續支持在台灣經營的中華民國。換言之,「中國代表權」對台灣在

的歸屬問題,更是表現了主導聯合國的美國對中國大陸問題的意向,同時危及華 人社會是否繼續支持在台灣經營的中華民國。換言之,「中國代表權」對台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