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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期的形象修護語藝

形象修護語藝的相關研究,最早可追溯至二十世紀中葉,當時的傳播文獻已 零星出現一些分析政治人物辯護語藝的研究,但因多屬個案的語藝批評,尚缺系

統性的理論建構(游梓翔、溫偉群,2002),直到 Rosenfield 在 1968 年發表了 一篇比較尼克森及杜魯門演說的語藝研究,首度提出「類型」(analog)的概念,

才稍微顯現出研究者擬對形象修護進行理論建構的意圖。Rosenfield(1968)分 析的是前美國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尼克森針對競選經費問題而發表的「恰克演 說」(Checker’s Speech),以及前美國總統杜魯門因提拔共產黨員 Harry White 出任國際貨幣基金主席一職,而被質疑有放任共產黨滲透行動之嫌所做出的回 應。在比較這兩個防禦性論述之後,Rosenfield 得出一個「辯解方程式(apologetic equation)」,裡頭包含四個代表性常數(costants):(1)精要的激辯(intense controversy)、(2)選擇在演說的中段鋪陳相關的辯解事實、(3)重複之前使 用過的論述,以及(4)攻擊對手(attacks on the opponent)。儘管其中只有「攻 擊對手」這個常數,算得上是形象修護策略,與系統的形象修護理論仍有很大的 距離,但 Rosenfield 的這項發現,卻能代表辯解類型在當時已初具雛形。

Sellnow 和 Brand(2001)則認為,Ware 及 Linkugel 提出一系列的辯解策略,

並將其運用在政治辯解的案例中,應是最早發展系統性危機溝通策略的學者。

Ware 和 Linkugel(1973)相信,「辯解」(apologia)是一種獨特的語藝「類型」

(genre),並根據心理學者 Robert Abelson 在 1950 年所做的研究發現,當一個 人在面臨信仰困境時,通常會採取「否認」(denial)、「支持強化」(bolstering)、

「區隔劃分」(differentiation)以及「超越層次」(transcendence)策略,以達 到認知協調的目的;而當被控者希望解決外界某個惡意指控時,也會從這四種策 略去選擇如何自我辯解。

自從 Ware 與 Linkugel 提出辯解類型的概念後,許多研究者便試圖對辯解類 型進行討論與修正。如 Schultz 及 Seeger(1991)就以 Ware 和 Linkugel 的分類 來研究組織的辯解策略,成功將該類型從「個人」擴大使用至「非個人」的層面。

Benoit 亦有感於辯白(accounts)4類型表過於紛雜,從 Sykes 及 Matza 的五選項,

到 Scott 與 Lyman 的十種辯白理論,甚至 Schonback 的近一百五十種選項都有,

不僅各個類型表之間難以串連比較,也存在概念化與實踐上的困難,實有重新整 理策略類別、縮減策略數量之必要(Benoit & Drew, 1997),故 Benoit 遂與其研 究夥伴進一步延伸 Ware 及 Linkugel 的辯解概念,並參考辯白策略的選項,先發 展出一個整合的類型學(anintegrated typology),內含否認(denial)、卸責(evade responsibility)、淡化傷害(minimization)、認錯道歉(mortification)四種辯解 策略(Benoit, Gullifor & Panici, 1991﹔Benoit & Brinson, 1994);後又與 Brinson 合作,將上述架構小幅修正成否認(denial)、卸責(evade responsibility)、止 痛(reduce offensiveness of events)、修正行動(corrective action)與認錯道歉

(mortification)五種類型(Benoit, 1995a, 1997c)。相較於先前的架構,新的策 略類型明顯多了「止痛」與「修正行動」,前者除了將「淡化傷害」納入其中,

另外也加入「攻擊對手」(attacking one’s accuser)及「予以補償」(compensation)

兩個策略;至於後者則是從「認錯道歉」的類型中劃分出來的。

只是這套涵蓋五種類型的形象修護策略,仍持續在更多辯解演說及危機個案 研究中被 Benoit 修正,目前則已發展成包含五種一般類型,並細分成十四種具 體策略的形象修護語藝。而 Benoit(1995a)不僅以「形象修復理論」(image restoration theory)來命名這套涵蓋層面更廣、系統性更高的策略類型(游梓翔、

溫偉群,2002),並於其著作《Accounts, excuses, and apologies: A theory of images restoration strategies》中詳盡地探討此一理論。不過 Benoit(2000)在近幾年的 文章中又特別提到,這套形象「修復」(restoration)理論,似乎更適合稱為形 象「修護」(repair)理論,因為他認為形象是不斷變動的,一個受損過的形象 根本不可能完全回復到原先的狀態,故將「形象修復」正名為「形象修護」,才

4 辯白(accounts)是指當個人的行為受到質疑,因而威脅其面子(形象)時,所用來解釋該行 為的陳述,以保護形象免於威脅(Coombs, 1998)。在定義上相當類似辯解(apologia)的概念

能更貼近理論的精神。雖然,Benoit 在後續的研究中,仍不免將「修復」和「修 護」兩字交替使用,但本研究為避免字義上的混淆,並認同形象僅能「修護」而 難以「修復」的概念,遂統一以「形象修護理論」論述之,而形象修護理論的十 四種策略類型,也統一稱為「形象修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