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人或產品的生命週期,危機從發生到結束,也會歷經出生、成長、成熟 與衰退四個階段(Gonzalez-Herrero & Pratt, 1995;吳宜蓁,2002),由於危機發 展的階段不同,其對應的管理措施也會不同(鄭健智,2003),因此如何依各階 段的獨特性,發展出相對應的反應策略,遂成為危機管理者關注的課題,而許多 的危機階段論述也基於危機管理的需求應運而生。
所謂的危機階段論述,其實可再細分為危機的階段,以及危機管理的階段。
雖然多數學者可能覺得差別不大,並無區分之必要,但仔細觀察危機階段和危機 管理階段的內容,前者是以危機的生命週期做切割,強調危機爆發前、中、後的 特徵;後者則把重點放在危機的「管理」層面,除了辨視危機階段,還依序規劃 出組織在各個危機階段應該採取何種管理策略,故兩者切割的類別不同,強調的 重點亦不同。因此,本文擬將危機階段論述分成「危機階段」與「危機管理階段」
兩部份來探討,以清楚辨識危機在各個階段的徵兆,以及面對危機時的管理策 略,又可分為哪些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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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一)))危機的階段)危機的階段危機的階段 危機的階段
提及危機的階段,最多人引用、也最具影響力的當推 Fink 的四階段模式。
Fink(1986)運用醫學的觀點,將危機比擬為疾病,主張危機從醞釀到結束可分 為潛伏期、爆發期、後遺症期和解決期(p. 20)四個階段。潛伏期(prodromal crisis stage)是危機尚未發生、但可能快要發生的階段,通常會出現某些徵兆或警告,
組織若能即時辨視危機正蠢蠢欲動,或許就能抑止危機的爆發。爆發期(acute crisis stage)係指危機已然發生,損害也已造成的階段,由於危機的發展速度宛 如滾雪球般一發不可收拾,因此組織應盡量「控制危機」,設立停損點,以避免 損害蔓延或肇生更嚴重的後遺症。後遺症期(chronic crisis stage)即延續期,雖 然危機業已平息,但危機的後果卻仍持續作用,故組織應利用這一階段自我檢討 分析,擬定危機處理計畫,並採取補救措施,以縮短危機延續的時間。至於解決 期(crisis resolution stage)則是前面三個階段的共同目標,代表組織已轉危為安,
危機也終告結束。只不過,危機一旦爆發,便可能接踵而至,一場危機的解決,
可能是另一場危機來臨的預兆,因此危機的階段可能不斷輪迴,也可能會呈現跨 階段的「跳躍」狀態,好比危機在爆發後隨即獲得解決,就沒有經過潛伏期與後 遺症期的危機階段;或者危機爆發後始終未能徹底解決,遂一直停留在後遺症 期,使危機後果不斷延續,故組織應清楚辨視危機的階段,以有效執行危機管理 計畫。
Gonzalez-Herrero 及 Pratt(1995)主張危機有生命週期,並據此進一步定義 出危機的三種類型與四個階段。關於危機類型的部份,由於前文業已闡述遂不再 贅言,至於危機的四個階段則分別為出生期、成長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這也 就是所謂的危機生命週期。Gonzalez-Herrero 和 Pratt 認為,在出生期階段的事件,
都稱不上危機,因此組織必須把握這一個階段,避免其邁入成長期後成為危機,
威脅到組織目標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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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二)))危機管理的階段)危機管理的階段危機管理的階段 危機管理的階段
危機管理就是防止危機發生所採行的任何措施(Fink, 1986),也是一種包 括準備與反應兩個部份、能提供預防或緩和負面衝擊的策略或戰術(Stocker, 1997)。一個有效的危機管理,強調組織在平常時期就該有危機意識、做好預防 措施;就算危機臨頭,也應針對危機的各個階段,採行不同的管理辦法與因應作 為,以減緩危機對組織的衝擊,如 Nudell 和 Antokol(1989)所言,就是要讓組 織將其面臨的威脅最小化、機會最大化。基於危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學者們相 繼提出各種危機管理階段理論,大致可分為三階段、四階段、五階段與六階段論,
然而,由於本研究不欲在危機管理階段做如此細膩之劃分,僅就較為學者廣泛採 用的三階段論進行介紹。
將危機管理區分成三階段的學者很多,如邱強(2001)就以界定危機、列出 危機狀況以及解決危機,作為危機處理的三步驟;Coombs(1999a)則主張分成 危機前(precrisis)、危機(crisis),以及危機後(postcrisis)三個階段,此種 分法不僅獲得許多危機管理專家認同,也因其最為清楚並易於區分,而受到多數 研究者的青睞。所謂的「危機前」階段,意指危機發生前的準備階段,包括警訊 偵測、危機準備與危機防範,其中更以議題管理(issue management)、風險防 範(risk aversion)和關係建立(relationship building)三方面為工作重點;「危 機」階段則內含危機爆發與危機解決的部份,又可再區分為認知、抑制與復原三 個次階段,其中,認知的重點在於了解危機的成因,抑制的部份則特別強調組織 在第一時間的反應,除了應有系統地將危機前的準備化為行動,並應與利益關係 人進行聲譽管理、形象修復等溝通工作;而「危機後」階段包括檢討、學習及後 續溝通(follow-up communication)等工作,此階段的目的在於確認危機是否完 全解除、持續對危機相關議題進行偵測、並從中學習經驗及記取教訓,好對下一 次危機做更完善的準備。
事實上,不管是幾階段論的危機管理論述,其主要切割原則大致依循危機發 生的前、中、後作為基本架構,再根據研究目的,從某些階段劃分出其它次階段
(Coombs, 1999a),好比 FEMA 的四階段論可說是把「危機前」階段再切割為
「舒緩」與「準備」兩階段;又如 Mitroff 的五階段論則是將「危機前」階段分 成「警訊偵測」與「探索防範」,「危機後」階段則包含「復原」和「學習」;
由此可見,四階段、五階段和六階段論,其實都可被視為是三階段論的延伸,研 究者可依研究目的與需要,選擇合適的階段論述。
據此,本文研究對象既是政府組織團隊在危機爆發期間的反應策略,要強調 的自然就是危機階段中的反應與溝通,而非去檢視危機前的偵測、預防、準備工 作,也毋須特別說明危機後的學習能力。是以,本文決定採用分類最簡單明瞭,
又可完整涵蓋危機發展過程的 Coombs(1999a)三階段論,將危機分成危機前、
危機中以及危機後三個階段,並側重於「危機中」這個階段,去檢視不同市府團 隊在危機發生的當下,通常會作何反應?又會採用何種策略來抑制危機?而在下 一節,本文將探討 Benoit 的形象修護理論,藉由對該理論觀點的耙梳以及相關 個案研究成果之整理,找出有效並完善化解危機的溝通策略,以利後續在研究政 府組織的危機溝通策略時,得以參照該政府組織採取了哪些策略,以及在不同情 境下應該使用哪些策略。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形象修護策略 形象修護策略 形象修護策略 形象修護策略
形象(image)是他人根據我們的言語和行動,以及其他相關行動者的行為 與論述,所形塑而成的一種認知(Brinson & Benoit, 1996;Benoit, 2000),也是 一種帶有價值性的判斷或觀感。就個人來說,擁有一個好的形象,能使人產生自 信心、增加說服力;對組織而言,好的形象則是一種無形資產,反映著組織價值
(游梓翔、溫偉群,2002),所以小至個人、大至組織機構,無不希望能在他人 眼中永遠呈現一個正面的形象。然而,受限於資源稀少、環境變化、人為疏失、
目標衝突等原因(Benoit, 1995a),我們不僅很難維持好的形象,而且一不小心 就會犯錯、甚至釀成危機,致使形象無可避免地受到威脅與傷害。基於人們都有 維持正面形象的需求,一旦不利形象的指控出現,不管個人還是組織,通常都會 進行言詞上的糾正與補救(Benoit & Czerwinski, 1997),而這些用來恢復形象、
面子或挽救名聲(Brinson & Benoit, 1996)的說服性論述,亦即語藝學者常說的
「辯解」(apologia)或是 Goffman 筆下的「面子功夫」(face-work),指的都 是一種從語藝觀點所進行的形象修護論述(Benoit, 1995b, 1997a)。
上述提到的語藝觀點,關注的是個人或組織如何透過語言符號來塑造形象
(吳宜蓁,2002),如果將此觀點放進危機研究的脈絡中,分析重點則在於危機 發生時組織所採用的「語言反應策略」。有別於大部份危機傳播研究(Booth, 1993﹔Fink, 1986),多將焦點放在危機發生前後組織應該做些什麼,而對於危 機發生當下組織應該說些什麼,卻鮮少著墨(Benoit & Czerwinski, 1997);持語 藝觀點的形象修護論述則特別重視危機的訊息選項,認為那些對個人或組織名譽 所造成的傷害,都可用設計好的訊息來幫助修護形象(Benoit, 2006),故將組 織在危機時刻對外發表的危機言說,視為替組織行為辯解以及處理危機的重要符 號資源,強調只要運用得當,便能達到說服與意義分享的目的,減少社會公眾對 組織的責難,進而成功保護組織的形象(Coombs & Holladay, 1996)。近年來,
以語藝觀點研究危機傳播的學者,多採用「辯解策略」與「形象修護策略」(兩 者統稱為危機溝通/反應策略)作為研究的理論基礎(吳宜蓁,2002),在普遍 針對政治領袖、企業組織等危機個案進行評析後(Benoit, 2006),「形象修護 策略」這種特殊的語藝類型,已逐漸發展成熟為一系統性的語藝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