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分析的成敗取決於內容的類目,因此「類目建構」就是要將所有分析單 位加以歸類整理,並依據窮盡、互斥、獨立及具有可信度等原則,訂定一套能反 映研究旨趣且有效的類目系統(Wimmer & Dominick, 1991:李天任、藍莘譯,
1995)。羅文輝(1991)認為建構類目的常用方法有兩種:一是根據理論或過去 研究結果,另一種則是由研究者自行建構。依據理論或過去研究結果作為類目建
構的標準是比較理想的,如果沒有理論或過去的研究可供依循,就必須根據常 識、經驗與研究目的來分類。然而不管哪一種,建構的類目都應該要適當反映研 究問題或假設。
本研究建構類目的方式,除了參考國內、外相關研究的類目設計外,也根據 研究問題進行調整,以建構出符合本研究目的與需要的合適類目。茲將各類目的 類型與定義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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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一)))文本資料類目)文本資料類目文本資料類目 文本資料類目
1、危機情境
依據 Coombs(1995)的內在、外在、蓄意、非蓄意四個構面,將危機情境 分成四個類目:(1)意外情境—肇始於組織內部,疑疏忽、不小心、處置不當等 人為不可控制因素,所造成的非蓄意危機,如拔河斷臂事件、捷運掀頭皮事件。
(2)違法情境—意指組織內部出現了明知不可為卻為之的行為,是一種人為可 控制的蓄意危機,如周人蔘電玩弊案、警察擄妓勒贖案。(3)過失情境—屬於外 部環境造成、人為不可控制之非蓄意危機,如溫妮颱風、納莉風災等天災皆屬之。
(4)恐怖主義情境—由外部攻擊者發起的一種蓄意破壞行動,如快樂頌 KTV 大 火、410 集會衝突。
2、消息來源:
本研究旨在比較兩市府及其領導人的危機處理策略,並不打算以消息來源在 媒體報導中出現的次序或比例,作為評估媒體效能的標準。因此,消息來源將以 研究對象為主,即將類目設定為:(1)陳水扁、(2)扁市府團隊—除陳水扁之外 的所有市府單位、(3)馬英九、(4)馬市府團隊—除馬英九之外的所有市府單位。
3、形象修護策略:
依據 Benoit(1995)的形象修護策略,以及 Coombs(1995)與黃懿慧(2001)
對形象修護策略的增補,本研究所採用的形象修護策略類目如下:(1)簡單否認、
(2)轉移責難、(3)合理防衛、(4)無力為之、(5)事屬意外、(6)動機良善、
(7)支持強化、(8)淡化傷害、(9)區隔劃分、(10)超越層次、(17)攻擊對 手、(12)予以補償、(13)修正行動、(14)認錯道歉、(15)形式上致意、(16)
提供資訊以及(17)哀兵策略。然而,本研究在進行前測與編碼員訓練時,發現 兩市府常會以口頭宣示的方式處理危機問題,而宣示的內容除了表達立場,也常 出現保證或承諾某些事的情況,經與編碼員討論且考量該策略出現次數頻繁,故 新增(18)宣示/承諾,並為了窮盡策略類目,再設置(19)其它。至於各類目 的定義與說明,請參見附錄三。
4、媒體報導評價:
參考吳宜蓁(2002)媒體效能的概念,以媒體報導給予危機管理機構的評價,
作為本研究評估危機溝通成效的指標,建構出(1)正面肯定:媒體評論的語氣 以「肯定」、「讚揚」市府表現為主(正面評價的次數多於負面評價);(2)負面 批評:媒體評論的語氣以「批評」或「指責」市府表現為主(負面評價的次數多 於正面評價);(3)正反併陳:媒體評論內容的褒貶程度相當(正、負面評價的 次數相同)或僅提出客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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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二)))基本資料類目)基本資料類目基本資料類目 基本資料類目
1、報別:(1)聯合報、(2)中國時報、(3)自由時報
2、新聞報導方式:
將新聞報導方式類目分為兩大類,即(1)純淨新聞和(2)評論報導。前者
主要用來分析消息來源使用的策略,包括所有不涉及評論或價值判斷的新聞報 導,例如一般新聞與專題;後者則是用來評估媒體報導評價,舉凡社論、特稿、
新聞分析以及短評,都包含在內。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信度檢驗 信度檢驗 信度檢驗 信度檢驗
信度的重要性在於確保內容分析的客觀性,當重複測量同樣的資料,都能得 到類似的結論,即代表這項內容分析具有一定的信度(Wimmer & Dominick, 1991:李天任、藍莘譯,民 84)。而要提升研究的信度,可透過詳細的編碼須知、
編碼員訓練或實施前測等方法(Wimmer & Dominick, 2000),如果編碼員能確實 了解編碼須知並多次參與前測討論工作,對類目單位的同意度就會較高,而信度 也會隨之提高(王石番,1991)。因此,本研究亦經過多次前測和訓練編碼員的 過程,並針對定義不清楚或無法歸類的類目進行討論與修正,以期提高本研究之 信度。
本研究共有兩位編碼員,一位是研究者本身,另一位則同屬大眾傳播領域的 研究生,兩人都具備傳播相關知識、熟稔內容分析方法,並藉由編碼員訓練的過 程,使其對本研究的目的、架構、類目定義及編碼須知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為 進一步確認類目之間是否窮盡、互斥,登錄過程是否還存有疑義,本研究於前測 會議中,讓兩位編碼員先行針對 30 則隨機挑出的政府危機相關報導進行編碼,
並依據雙方編碼結果,討論是否有定義不佳或無法歸類的類目。假使類目定義不 夠清楚,致使編碼員於登錄時產生混淆,便需要進行定義上的調整與修訂;若是 發現無從歸類的類目,則依出現頻次多寡,予以新增類目或暫歸類為其它。而經 由兩位編碼員仔細討論、反覆修訂,決定正式施測之編碼類目後,再據此進行信 度分析。
關於信度檢驗的方式,Wimmer 與 Dominick(1991,李天任、藍莘譯,民
84)建議,應至少抽取 10%的樣本進行編碼員之信度檢驗,故本研究以隨機抽 樣的方式,從母體樣本抽出 10%的新聞報導進行信度檢測,並依據 Holsti 於 1969 年提出的信度檢驗公式(王石番,1991)予以計算,該公式如下:
2M 相互同意度= ───────
N1+N2
N×(平均相互同意度)
信度= ─────────────────────────
1+「(N-1)×(平均相互同意度)」
M=完全同意之數目
N1=第一位編碼員應有的同意數目 N2=第二位編碼員應有的同意數目 N=參與編碼人員的數目
當兩位編碼員完成所有分析工作後,便依據上述相互同意度及內容分析之信 度公式計算,其中,在消息來源類目的部分,因編碼結果完全一致,相互同意度 為1,編碼員信度亦為1;而在形象修護策略類目的部分,相互同意度則為0.85,
編碼員信度為0.92;至於媒體報導評價類目的相互同意度為0.88,編碼員信度為 0.93。經加總計算後,編碼員整體的相互同意度為0.91,整體信度為0.95,不論 是個別類目信度還是整體信度,皆符合Wimmer與Dominick(2000)認為信度係 數至少高達.90以上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