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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與滿足」(Uses and Gratifications) 理論是傳播研究中,重要的「閱聽 人研究」研究之一。「使用與滿足研究」是把焦點放在閱聽人用媒介來做什 麼,站在在閱聽人立場瞭解媒介經驗本身的研究(Katz,1959: pp1~6)。

在「使用與滿足」研究裡,大眾傳播的觀點並不是創造訊息或者傳達訊息 及訊息本身,而是對選擇、接納及閱聽人的反應之概念。閱聽人為了滿足他們 的需求,對媒介、媒介內容及功能有期待,而獲致他們的需求,決定他們態度 與行為(Katz et al., 1974; 轉引自Galloway& Meek, 1981: 435 )。

Katz等人(Katz、Blumer、Gurevitch,1974),提出其理論的五個假設;

(一)閱聽人是主動的, 閱聽人基於心理跟社會需求,想藉由使用媒介來滿足 需求,且閱聽人使用大眾傳播是有目標導向(goal directed)的 。(二)在傳 播過程中,需要靠閱聽人把媒介的使用與需求的滿足聯繫起來,閱聽人使用媒 介來滿足需求。(三)大眾傳播媒介能滿足的需求只是人類需求的一部分而 已。(四)閱聽人是理性的,能瞭解自己的興趣及媒介動機,所以可以從閱聽 人身上取得他們使用媒介的目的。(五)大眾傳播媒介作價值判斷(Katz et al., 1974: 21-22 )。

從此觀點可知,「使用與滿足」的最主要假設為閱聽人的主動性之概念。

閱聽人並不是只有單方面接納媒介的訊息的存在,而是閱聽人有能力去選擇符 合他們自己需求的資訊內容。也就是說,研究重點從以往的「媒介內容能對閱 聽人做什麼」轉變成「閱聽人能對媒介內容能做什麼」了(翁秀琪,2001:

127)。主動的閱聽人的概念強調的是閱聽人所選擇的本質。以閱聽人為導向的 概念是閱聽人選擇他們將進入的傳播媒介的狀況(settings),由閱聽人自己所 定義的目的與使用,在決定使用媒介的時候,扮演此動機 (Hyun, 200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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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主動的使用者,許多學者提出其定義。其中,Blumer(1979)提到在 不同時間發生的媒體暴露順序(communication sequence)導致不同主動性的類 型。Levy跟Windahl(1984)根據Blumer假設,進行按照媒體暴露的時間差異,

閱聽人的主動性之實證研究(Levy& Windahl,1984: 52-53)。Rubin與Perse

(1987)提到滿足與信念之間的關係,就是說,閱聽人看起來如主動的媒介使 用者,其原因在於閱聽人選擇媒介,基於他們追求的滿足及對其選擇讓提供滿 足的信念(Rubin& Perse, 1987: 58)。

「使用與滿足研究」的閱聽人的主動性之假設基於閱聽人具有來自許多選 擇的對滿足的認知,而且閱聽人按照此認知而取行為。閱聽人對行為結果的認 知或者從媒體經驗而得知的期待引導閱聽人的行為。

「使用與滿足研究」的閱聽人的主動性有與媒體屬性及獲得滿足有關的閱 聽人期待很大的關聯。期待之概念就研究者的觀點而有不同的定義,譬如,追 求的滿足(Katz, Blumer, Gurevitch, 1973)、閱聽人對媒體的需求(Peled&Katz, 1974)、 閱聽人的滿意(satisfaction)可能性(McLeod&Becker, 1981)等。雖 然有不同的定義,但他們的同一的部分就是期待(信念)與平價對行為、行為 意圖及態度有影響(Palmgreen& Rayburn, 1985: 61-62; Rosengren, Wenner&

Palmgreen. Edit.)。

「使用與滿足研究」的「主動的閱聽人」的概念,使閱聽人研究進入一個 新的領域及找出閱聽人使用媒介的動機跟滿足的因素,並且包括閱聽人主動去 認知或解釋的過程的主動性之觀點,使一致對「使用與滿足研究」的很廣泛的 不同做法,以及且把個人解釋或認知引用到大眾媒體過程裡的方法,與傳統方 法大不同(Swason, 1979: 41)。許多研究證明,「使用與滿足理論」是在每次 新媒體出現時,對研究媒體使用動機跟滿足方面,有效的途徑。所以「使用與 滿足理論」是將出現的新媒體研究方面重要研究之一。

但「使用與滿足」理論遭受許多學者的批評。此些學者指出, 一、其理論 有功能主義色彩,因此遭受在理論裡功能主義的缺點的批評 (Carey and Kreiling, 1974; Elliot, 1974),二、其理論是非理論的(Elliot, 1974; Weiss,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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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nson 1974),三、有嚴重的概念上的問題(Swanson 1977)。所以對其理 論在概念的定義上及方法論上問題有很多爭論(Palmgreen et al., 1980: 161)。

Swason(1979)指出,「使用與滿足研究」的途徑上的問題及其理論架構 的問題。

(一)「使用與滿足途徑(uses and gratifications approach)」試圖對大眾 媒體研究提出一種功能性分析途徑,但大部分「使用與滿足」研究者否認其理 論途徑與功能主義之間的相關性,並且,該理論研究者把不同的非功能主義者 立場納入該理論的研究途徑中。然而,「使用與滿足」途徑裡矛盾的地方就 此,該理論的不同使用並未有使用一致意義的詞彙,因此難以解釋其研究概念 上的根據。

(二)在「使用與滿足」理論裡以使用(use)、滿足(gratification)、

動機(motive)、需求(need)的名稱來提到閱聽人使用媒介的動機。但其理 論未具有測試需求的自評估方法跟需求有關的理論,以及也未具有對測試的需 求與使用媒介之間有影響的途徑,只是把測試的需求跟被歸類的需求及使用與 滿足混同,結果反覆提到同意的名詞而已。

(三)「使用與滿足」研究有解釋工具上的問題。不明確說明,使用與滿 足解釋的必要因素是什麼,那些因素如何能提供正確的滿意(satisfactory)的根 據或解釋,或者使用與滿足解釋與為了說明同樣行為的提出的別根據如何分 別。

(四) 「使用與滿足」途徑的最基本的原則就是主動性的閱聽人。就是 說,閱聽人主動去形成意圖、對大眾媒體產生期待及為了獲得滿足決定行動方 式,也含意閱聽人主動的認知或者解釋的過程。但對媒體使用閱聽人的認知的 途徑目的假設是在理論上及研究設計觀點上都很不清楚,亦沒有明確的說明,

閱聽人對訊息內容如何認知和解釋,以及其解釋是否提供在需求、使用跟滿足 之間預測的關聯(Swanson, 1979: 38-42)。 因此「使用與滿足」常被看作為

「途徑(approach)」,而不是「理論(theory)」的理由在此。(Swason, 1979: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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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使用與滿足途徑」的另外問題是,沒有考慮到或未測量閱聽人所 追求的與他們從媒體經驗獲得的之間差異,而且,在概念上、經驗上其兩個概 念都有差異(Lometti et al.,1977)。所以批評「使用與滿足」途徑的許多學者強 調,要明確釐清,追求滿足(gratifications sought)跟媒體使用之後,實際上獲得 滿足(gratification obtained)之概念上、經驗上之差異(Katz et al,.1974; Greenberg, 1974: Lometti et al.,1977: 引自 Palmgreen et al., 1981: 451-452)。然而Katz

(1973)提到,在理論上,要把媒體暴露之前形成的期待與消費之後獲知的滿 意要區分,Greenberg(1974)則區別追求滿足與接受的滿足(gratifications received),並且提到,以現有的方法論而言,不能明確區別從媒體所獲得的閱 聽人反應,是閱聽人想要的、還是閱聽人認為已獲得的,也就是,未解釋關於 追求與獲得的之間是否一致的問題 (Palmgreen et al., 1980: 162)。Becker

(1979)提出,在測量滿足的過程當中,對滿足的操作型定義是「使用與滿足 研究」裡面臨的最大問題(Becker, 1979: 54)。

「使用與滿足理論」及其應用,是Palmgreen跟Rayburn(1979)、McLedod

(1977等所發展出來的。McLeod等(1980)強調,為了「使用與滿足」途徑在 媒體評估研究方面更廣為使用,追求的滿足與獲得滿足之間要做區分是很重要 的,兩個概念的獨立測量的目的是了解媒體效果的動機作用 (Palmgreen et al., 1981: 451-452)。

Palmgreen跟Rayburn(1978、1979)在閱聽人收看公共電視之研究中,結 合GS跟GO,成功的辨別出收看公共電視的閱聽人和未收看的人之間的滿足範 圍,並且得知GS跟GO間有相關關係(Palmgreen et al., 1980: 163)。

McQuail(1984)還指出,「使用與滿足」途經「對媒介的態度」和「媒介 使用行為」之間的連結關係是很薄弱的,且這種關係的方向也是不確定的。

「動機」的類型經常無法符合實際選擇或使用的模式,而且從「偏向/偏好、

實際選擇、後續評估」中發現邏輯性和一致性的關係,也是很困難的(陳芸 芸、劉慧雯譯,2001:547 原書McQuail, 1994)。

「使用與滿足」途經只有探究使用動機和滿足的侷限,是許多學者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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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問題。因此許多學者修正「使用與滿足理論」的不足,在「使用與滿 足」研究途徑裡加入「期待-價值理論」(Expectancy-Value Theory)。McQuail

(1994)認為,「期待-價值理論」是最有效的理論結構(McQuail, 1994:

304)。

「期待-價值理論」在許多領域都能成功預測人的行為,此核心論點在於行 為者對自己可能性的行為有所認知,並能透過自己的行為結果價值做決定

(Swason, 1987: 239)。從社會心裡學領域發展出來的「期待-價值理論」是來 自Tolman(1932)、Escalona(1935)、Festinger(1940)、Atkinson

(1964)、Vroom(1964)的研究(Galloway & Meek, 1981: 437)。

這些心理學認為行動意圖(behavioral intentionality)或態度,乃是信念

(belief)與評價(evaluation)的函數。傳統行為科學普遍認為,一般人類行為 可以分為認知、態度和行為三個層次,而且一般人的行為都會受到個人內在認 知和態度的影響。但,事實上,並非有了認知之後,就一定會有一致的態度,

即使有了特定態度之後,也未必就會有一致的行為。所以,Fishbein跟Ajzen

(1963,1975)針對人類認知、態度和行為三者,嘗試透過數學模式的建構,

找出一條解答三者不一致的理由,同時確認那些認知和態度,可能會強化特定 行為的意圖強度。因此他們在認知和態度之外,發展出信念與評價兩個變項,

並且在態度與行為之間,建構一個嶄新的「行為意圖(behavioral intentionality)」(林東泰,2002:335-336)。

就各個學者所強調的重點,也發展出不同的「期待-價值理論 」模式。但 這些模式都具有對於期待(信念)與評價、行為、行為意圖與態度,以及期待

(信念)與對評價起作用之看法。

「期待-價值理論」提供明確的期待概念,不僅依照認知的可能性,探討對 閱聽人使用媒體後可能會產生某一行為,也探討閱聽人重視行為結果所產生的 價值(value)。

不少學者把「期待-價值理論 」的概念開始應用於「使用與滿足研究」

裡,但直到1980年代初,Galloway和Meek(1981)、Van Leuven(198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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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把「使用與滿足」與「期待-價值」概念才聯結起來(Palmgreen& Rayburn,

才把「使用與滿足」與「期待-價值」概念才聯結起來(Palmgreen& Rayb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