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易東取蘇轍57之言,述明其五行配用之主張,以及對其兄 蘇軾之批評,云:
潁濱蘇氏曰:一氣判而為天地,分而為五行。《易》曰: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 九、地十,此十者天地五行自然之數,雖聖人不能加損也,
及文王重《易》,將以揲蓍,則取其數以為蓍數,曰「大 衍之數五十」。大衍五衍之數,而取其五十云爾。用於揲 蓍則可,而非天地五行之全數也。故繼之曰:天地之數五
56 括弧諸引文,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稽衍》,卷三,頁 361。
57 蘇轍,字子由,號穎濱遺老,學者稱穎濱先生,謚文定,為北宋眉州眉山
(四川眉山)人。歷任翰林學士、吏部尚書、御史中丞、門下侍郎、循州 知府等職。於《易》,其《欒城集》中謂其父作《易傳》未成,臨終囑其 兄蘇軾完成,故《東坡易傳》,或多為其父之《易》義。
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明此天地五行之全數,
古之聖人知之所以配天地、參陰陽,其用有不可得而知者,
非蓍數之所及也。58
蘇轍認為宇宙自然氣化而生,一氣分判而生成陰陽(天地),
並分而為五行,即五行分立於陰陽之中。以數代稱,則陰陽之數 為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
地十,此宇宙自然生成變化之數,為自然不變之基本範疇與樣態,
雖聖人亦不能予以增損者。至文王演《易》,構建揲蓍之法,取 大衍五十之數,即大衍五行推衍之數,取其五十而言;因推筮而 用之,但絕非天地五行之全數,故《繫辭傳》特云天地之五十五,
以此而成其變化,行乎鬼神之間。天地五行之全數五十五,為聖 人所能知之,用以配合天地、參察陰陽,其用之神妙,「有不可 得而知者」,並不是蓍數所能及。
蘇轍進一步針對其兄東坡之主張,作了具體的說明與批評,
云:
子瞻論《易》,乃以蓍數之,故而損天地五行之全數,以 合之為之說,曰「大衍之數五十」者。五不特數,以為在 六、七、八、九之中也。言十則一、二、三、四在其中,
言六、七、八、九則五在其中矣。一、二、三、四在十中,
然而特見者何也?水、火、金、木特見於四時,而土不特 見,故土無定位、無成名、無専氣;夫五行迭用於四時,
其不特見者均也,謂土不特見,此野人之說也。今謂五行 之數止於五十,是天五為虛語,天數不得二十有五,天地 之數不得五十有五乎?且土之生數,既不得特見其成數,
58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稽衍》,卷三,頁 361。
又以水、火、木、金當之,是土卒無生成數也,使土無生 成數,四十而已,尚何五十之有?且天地五行之數,人所 不與也。今也欲取則取,欲去則去,是以意命五行也。蓋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 以五生土,五行既生矣,而未及成,地安於下,天運於上,
則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地以五合一而水成,天以五合二而 火成,地以五合三而木成,天以五合四而金成,地以五合 五而土成。天之所生,不得地五則不成;地之所生,不得 天五亦不成,此陰陽之至情,而古今之定論非臆說也。且 土之在天地,四行之所賴以成,而土之賴於四行者少,其實 可視而知不可誣也,今將求合蓍數而黜土,其為說踈矣。59 認為東坡論《易》數,「損天地五行之全數」,即不用天一 至地十等五十五之數,而取大衍五十而論,使主張「五不特數」,
五在六、七、八、九之中,而十數則一、二、三、四在其中;既 然六、七、八、九中可以見五數,那一、二、三、四在十中,可 以特見何數?蘇轍進一步質疑與提出嚴厲的批評,指出東坡所謂 五行配四時之用,水、火、木、金特見於四時,但土不特見,因 為土無定位、無成其名、無專其氣,這是「野人之說」。五行不 特見者,為均等之不特見,不能單言土不特見。又,依東坡之說,
五行之數僅用五十,而天五也只是「虛語」,也就是天數不得為 二十五?天地之數不得為五十五?若是如此,亦為乖舛;土之生 數天五若不特見,而土之成數地十又以水、火、木、金(一、二、
三、四)當之,也就是土無生數與成數,既無生數與成數,那天 地五行之數就僅為四十而已,怎麼會是五十呢?同時,天地五行
59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稽衍》,卷三,頁 361-362。
之數,本非人之所能干預的,已如前說,連聖人都不能予以增損 的,怎可隨意取去?此天道自然之法,為不變之律則,非以人之 意所能命變五行者!蘇轍確立天地五行之數的生成定向,天以其 一而生水,地以其二而生火,天以其三而生木,地以其四而生金,
天以其五而生土,其中天五生土,不假其他四者;五行以「五位 相得而各有合」而進一步有成,即地以五合一而水成,天以五合 二而火成,地以五合三而木成,天以五合四而金成,地以五合五 而土成,此乃「天之所生,不得地五則不成;地之所生,不得天 五亦不成,此陰陽之至情」。因此,土行在天地之地位尤重,為 四行所依賴,所能有成者,土行依賴四行相對較少,這是視而可 見的不可誣貶者,不可因為推求蓍數之宜而詆黜土行,故東坡之 說於此多有疏漏之處。
關於蘇轍的立論與批評,丁易東之看法,「子由之說,其破 子瞻之論當矣。而其自為說,乃云其用有不可得而知者,蓋未有 說以處之故也」。60似乎認同蘇轍對東坡之批評,但是也指出蘇 轍對於天地五行之數,那種非蓍數所能及者的不可得而知者的用 數之道為何?未明其然,亦是空語。丁易東舉說蘇轍之主張,並 不能看出蘇轍對於大衍之法所執何數?用數之來由?只在說明其 五行配數的觀點,而其觀點,對東坡之批判似有過苛,也未必全 然允當,例如提到對東坡所言土行之五數與十數與四行合數的關 係,東坡理據並不全然失當,而其所言「天以五」與「地以五」
合用諸數以成其五行,若要特求其疵,五乃天數,何以地能以五?
因此,二家各有其執圓之說,若邏輯通當,而高下得失,固所難議。
60 見丁易東《大衍索隱・稽衍》,卷三,頁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