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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函數相關課程之內容分析

本研究旨在探討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對於學生在高中學習三角函數所造成的影 響。九年一貫數學課程將「三角函數的基本概念」單元從國中教科書中刪除,相 關課題內容也有所更動,未來的學生到了高中,三角函數對他們而言,會是一個 前所未見的新課題。在如此差異甚鉅的先備知識條件下,學生是否具有足夠的能 力以承受目前訂定的高中三角函數課程?這即是此章所欲分析的主題。4.1 節說 明國、高中課程中的三角函數相關課題的內容是否具有足夠的銜接性,4.2 節說 明高中三角函數單元的課程內容,並分析各個學習段落所需要的先備知識。

為了因應時代的潮流以及社會的變遷,教育部於民國 87 年開始著手推動九 年一貫課程,91 學年度先行實施《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爾後經 參考各方意見,適度調整暫行綱要的修訂方向,於 94 學年度正式實施《國民中 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而為使課程有所連貫,教育部考量目前之可行性,以 漸進方式進行高中課程綱要的修訂,結合現行高中課程標準及 92 年新修訂課程 綱要草案,修訂成《95 學年度高中數學課程暫行綱要》,預定於 95 至 97 學年度 實施。未來 98 年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正式綱要,亦將以暫行綱要為基礎,持續朝 理想修訂。

此外,由於高中課程在因應編修的時程上有所不及,94 學年度高一學生仍 沿用 85 年版高中數學課程標準,教育部唯恐國中與高中教科書內容上的落差造 成學習上的困難,因此著手進行「九年一貫暫行綱要銜接高級中學課程數學學習 領域銜接教學素材製作計畫」,經由國、高中銜接教材內容比對研究,制定《九 年一貫暫行綱要銜接高級中學課程數學學習領域銜接教材》,要求各高中於 94 學年度每週加一節數學課來配合進行,並鼓勵學校於開學前的假期提早辦理國、

高中教材的銜接學習,彌補課程不足之處。

27

本章就現行國、高中課程中的三角函數相關課題,分析其是否有足夠的銜接 性與連貫性。欲具體瞭解國、高中階段的三角函數相關課程,本研究參考相關文 獻(張琇涵,2006),從教材來作觀察與分析,並援引文獻中資料,考量教科書 在同一個版本下較有一致性,選定以同時出版國中、高中階段數學課本的「南一」

版教材為範本進行分析研究。

4.1 國、高中課程之三角函數相關課題

《95 學年度高中數學課程暫行綱要》將三角函數單元安排在高中第二冊教材中 的第 2 章及第 3 章,學生在正式學習三角函數之前的國、高中課程中,所接觸的 相關課題內容皆經過大幅變動。本研究從實體教材分析新課程,將國中第一冊至 第五冊(國中第六冊無三角函數相關課題內容)以及高中第一冊中的三角函數相 關課題內容列示如表 4-1。而其中由於本研究在撰寫上的時程仍為課程漸進式改 革之過渡期,製表以「現行最新」為原則,國中第一冊至第四冊採用根據《國民 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編輯的教科書,國中第五冊採用根據《國民中小學九 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編輯的教科書,並於表內國中第一冊至第四冊的欄位中以

「*」註記各個課題內容與暫行綱要的差異。

表 4-1 95 年南一版國、高中數學教科書三角函數相關課題內容 冊

別 三 角 函 數 相 關 課 題 內 容

國 中 第 一 冊

分數的四則運算(2 - 4 pp.149--152)*暫行綱要無負數及四則混合運算例題*

在分數的算式中,如果同時有加、減、乘、除的運算,應由左向 右依序計算且依循整數的運算規則。分數的運算也滿足乘法對加 法的分配律。

例題:

4 1 2 1 3

12 ×

 

−

÷ 。

28

解:

4 1 2 1 3

12 ×

 

−

÷ =

( )

4 2 1 3

5 × − ×

=

4 1 10 ×3

= 5

− 6

解一元一次方程式(3 – 3 pp.182--188)*暫行綱要第三冊內容*

當一個方程式中的未知數用某個數代入,能使這個方程式中左右 兩邊的值相等,那麼這個數稱為方程式的解或根。求出方程式的

「解」的過程稱為解方程式。一個 x 的方程式如果可以化簡成 ax + b = 0(a≠0)的形式,就稱為 x 的一元一次方程式。

利用等量公理解一元一次方程式:

例題:

2 3

x

= 1

解: 3 2 3 1 3

x

÷ = ÷

6

= 1

x

國 中 第 二 冊

解二元一次聯立方程式(1 – 2 pp.21--26)*暫行綱要第三冊內容*

例題(代入消去法):

x + 2y = 20…………○1

x = 3y………○2

解:先將○1 式中的 x 以○2 式中的 3y 代入 得 y = 4………○3

再將○3 式代入○2 式,得 x = 3 × 4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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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加減消去法):

x + 7y = 15…………○1

x +y = 3………○2

解:原聯立方程式的○1 式與○2 式,等號的左邊都有 x,所以由

(x + 7y)−(x + y)= 15−3 = 12 得 y = 2…………○3

再將○3 式代入○2 式,得 x + 2 = 3,x = 1。

直角坐標平面(2 – 1 pp.40--51)*暫行綱要第三冊內容*

在平面上先選定一基準點 O(稱之為原點),再選定兩條相交於 O 點且互相垂直,單位長相同的數線,橫的數線稱為 x 軸,箭頭方 向(向右)表示正方向,縱的數線稱為 y 軸,箭頭方向(向上)

表示正方向。我們稱這樣的平面為直角坐標平面,簡稱坐標平面。

如果有序數對(a, b)所代表的是坐標平面上 P 點的位置,我們就 稱 P 點的坐標為(a, b),記作 P(a, b)。其中,第一個數 a 叫做 P 點的 x 坐標,第二個數 b 叫做 P 點的 y 坐標。

坐標平面上的 x 軸與 y 軸將坐標平面分成四個區域,我們把四個 區域依逆時針旋轉的方向,依序稱之為第一象限、第二象限、第 三象限、第四象限(x 軸與 y 軸上的點不屬於任何一個象限)。

二元一次方程式的圖形(2 –2 pp.56--73)*暫行綱要第三冊內容*

方程式 ax + by = 0(a ≠ 0 且 b ≠ 0)的圖形是一條通過原點的直 線。當 a ≠ 0,b ≠0,c ≠ 0 時,方程式 ax + by + c = 0 的圖形是 一條直線。

方程式 by + c = 0(b ≠ 0)的圖形是一條直線,它通過(0, b

− c )

且與 y 軸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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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式 ax + c = 0(a ≠ 0)的圖形是一條直線,它通過(

a

− c , 0)

且與 x 軸垂直。

當二元一次聯立方程式恰有一解時,這個解所代表的點就是此聯 立方程式各式直線圖形的交點。

二元一次聯立方程式有無限多組解時,表示兩條直線重合。

當二元一次聯立方程式無解時,表示兩條直線平行。

比例式(3 – 1 pp.78--83)*暫行綱要第五冊內容*

a 與 b(b≠0)兩個數的比記作 a:b,讀作 a 比 b,其中 a 稱為這 個比的前項、b 稱為這個比的後項;它的比值為

b

a ,表示前項是

後項的 b a 倍。

a:b 與 c:d 兩個比相等的意思,就是他們的比值 b a 與

d

c 相等,

記為 a:b = c:d。

函數與函數值(4 – 1 pp.123--125)*暫行綱要無此內容*

給定自變數 x 的一個值時,都恰好能找到一個應變數 y 的值與它 相對應,這種 x 與 y 的對應關係就稱為函數(function),或稱 y 是 x 的函數,記作 y = f (x)(f(x)讀作 f of x)。

當 y = f (x)是 x 的函數,給定 x 的一個值 a,就可以得到一個與之 對應的 y 值時,我們就稱這個與 a 對應的 y 值為函數 y = f (x)在 x

= a 時的函數值,以 f (a)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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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的圖形(4 – 2 pp.131--134)*暫行綱要無此內容*

將自變數看成橫坐標,對應的 y 值看成縱坐標,我們就可在此坐 標平面上描出有序數對(x, y)所對應的點,所有合於 y = f (x)關 係的點(x, y)所成的圖形,就稱為函數 y = f(x)的圖形。

在函數 f (x) = ax + b 中,當 a ≠ 0 時,f(x)稱為一次函數;當 a = 0 時,f(x)稱為常數函數。這兩個函數的圖形都是一條直線,所以我 們稱函數 f (x)= ax+b 為線性函數。

國 中 第 三 冊

乘法公式(1 – 1 pp.6--13)*暫行綱要第四冊內容*

對於任意數 a、b、c、d,(a + b)(c + d)= ac + bc + ad + bd (a + b)2 = a2 + 2ab + b2

(a - b)2 = a2 - 2ab + b2 (a + b)(a - b)= a2 - b2

平方根的四則運算(2 -1 pp.67--68)*暫行綱要無此內容(僅有平方根意義)*

例題:

5 3 3

5 −

解:

5 3 3

5 −

=

5 3 3

5 −

=

5 5

5 3 3

3 3 5

×

− ×

×

×

=

5 15 3

15 −

= 15

5 1 3

1 

 

 − = 15

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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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分子、分母同乘以一數,其值不變的運算性質,使分母不再 帶有根號的化簡過程,稱為有理化分母。

勾股定理(2 – 3 pp.75--79)*暫行綱要第四冊內容* (之前僅在小四介紹直角)

「任意一個直角三角形,其兩股長的平方和等於斜邊長的平方。」

在西方稱為畢氏定理。而在中國,這個定理一般稱為勾股定理。

距離公式(2 – 3 pp.85--87)*暫行綱要無此內容*

給定坐標平面上任意兩點 A(x1, y1)、B(x2, y2),則 A、B 間的距離

( x

2

x

1

) (

2

y

2

y

1

)

2

AB = − + −

國 中 第 四 冊

點、直線與角(2 – 1 pp.32--35)*暫行綱要第二冊內容 (無互餘內容)*

在幾何中,用點表示位置,但不考慮它的大小。

在平面上,通過點可以畫出很多線,但只有一條是直線,也就是 說兩點決定一直線。兩點間的距離以直線距離最短。

以 A 點為起點的兩個射線 AB 和 AC 形成了一個角,我們把這個角 記為

∠ BAC

∠ CAB

,簡記為∠ ,點 A 稱為 AA ∠ 的頂點,射線 AB 和 AC 稱為∠ 的邊。 A

如果∠ =A

90 °

,我們就說∠ 是直角;如果 AA ∠ <

90 °

,我們就說

∠ 是銳角;如果 AA ∠ >

90 °

,我們就說∠ 是鈍角;如果一個角A 的兩邊在同一直線上,且不重疊,我們稱這個角是平角,平角是

°

180

的角。

如果兩個角的和是一個直角,則稱這兩個角互餘,其中一個角稱 為另一個角的餘角;如果兩個角的和是一個平角,則稱這兩個角 互補,其中一個角稱為另一個角的補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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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形(2 – 1 pp.35--36*暫行綱要第二冊內容* (勾股定理先於三角形分類)

若依三角形的內角角度來分類,可以分為:

銳角三角形(三個內角都小於 90 度)

直角三角形(有一個內角是 90 度)

鈍角三角形(有一個內角大於 90 度)

弧長與扇形面積(2 – 1 pp.41--43*暫行綱要第二冊 (無扇形面積內容)*

在一個圓中,以圓心為頂點,兩半徑為邊所組成的角稱為圓心角。

在一個半徑為 r 的圓中,如果有一個圓心角為x ,那麼它所對應° 的弧長及其所夾的扇形面積分別為:

(1) 弧長 = 圓周長

360

× x = 2πr

360

× x 。

(2) 扇形面積 = 圓面積

360

× x = πr2

360

× x 。

三角形的邊角關係(3 – 3 pp.122--130)*暫行綱要第二冊內容*

三角形中大邊對大角,大角對大邊。

平行線的性質(4 – 1 pp.136--144)*暫行綱要第五冊內容*

兩條平行線被一直線所截,則同位角相等,內錯角相等,同側內 角互補。

國 中 第 五 冊

相似三角形(2 – 2 pp.65--74)

SAS 相似性質:如果兩個三角形的一角相等,而且夾此角的兩邊 對應成比例,則這兩個三角形相似。

AAA 相似性質:如果兩個三角形的三個內角對應相等,那麼這兩 個三角形相似。

SSS 相似性質:如果兩個三角形的三邊長對應成比例,則這兩個三 角形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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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形的外接圓(3 – 2 pp.98--100)

通過△ABC 的三個頂點 A、B 與 C 的圓 O,叫做這個△ABC 的外 接圓,O 點叫做△ABC 的外心,這個△ABC 叫做圓 O 的一個內接 三角形。

直角三角形的外心即斜邊的中點,它到三個頂點的距離相等。

直角三角形中,若有一個內角為

30 °

,則此角所對應的股,長度是 斜邊長度的一半。

推理(4 – 1 pp.116--125)

作為推理依據的「已知事項」叫做推理的「前提」,推出的「新的 結果」叫做推理的「結論」。推理的每一個步驟都必須「言而有據」, 這些根據就是「已知事項」。常見的「基本推理模式」如下:

(模式一)(1) 矩形的對角線等長。

(2) 正方形是矩形。

所以,正方形的對角線等長。

(模式二)(1) 矩形的對角線等長。

(2) 有一四邊形的對角線不相等。

所以,此四邊形不是矩形。

幾何證明(4 –2 pp.128--135)

所謂「證明」就是依據公理、定理、定義、題設條件……等「已 知事項」去論證某一事項的正確性。幾何證明的對象是有關幾何 的敘述。

例題:

如果有兩個角是對頂角,那麼這兩個角相等。

解:推理如下

在右圖中,∠1 與∠2 是對頂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