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不同社會人口學變項之休閒體驗、滿意度與個人自覺行為控制差異情形
本節旨在探討研究對象不同社會人口學的休閒體驗、滿意度與個人自覺行為 控制之差異情形,分別闡述如下:
一、不同的社會人口學變項之休閒體驗差異情形
(一)、不同性別的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 t 檢定(表 4-5) 1、體驗組差異情形
不同性別的體驗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以 Levene(F=2.216、
p=.140)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以達統計上顯著差異(t=4.753、p=.000),
代表男(24.32±3.95)與女(20.25±4.87)不同受試者在「能力勝任感」構面總平均 分數有差異存在。在「衝浪體驗」構面以 Levene(F=3.538、p=.063)判定二組變 異數相等,其性別以達統計上顯著差異(t=2.764、p=.007),代表男(42.16±4.70) 與女(39.88±3.71)不同受試者在「衝浪體驗」構面總平均分數有差異存在。在「心 理感受」構面以 Levene(F=.612、p=.436)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未達統 計上的顯著差異(t=.417、p=.677),代表男(13.82±1.46)與女(13.71±1.39)不同 受試者在「心理感受」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投入程度」構面以 Levene(F=.245、p=.622)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t=1.586、p=.116),代表男(15.73±2.45)與女(14.96±2.57)不同受試者在「投 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自我表現」構面以 Levene(F=.373、
p=.543)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以達統計上顯著差異(t=4.119、p=.000),
代表男(7.00±1.81)與女(5.61±1.66)不同受試者在「自我表現」構面總平均分數 有差異存在。在「全量表」以 Levene(F=.038、p=.846)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
其性別以達統計上顯著差異(t=3.623、p=.000),代表男(99.52±10.02)與女 (92.62±9.92)不同受試者在「全量表」總平均分數有差異存在,顯示體驗組的衝 浪休閒體驗會因性別的不同而有差異。
2、選手組差異情形
不同性別的選手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以 Levene(F=.134、
p=.716)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721、p=.474),
代表男(26.97±3.26)與女(27.68±3.68)不同受試者在「能力勝任感」構面總平均 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衝浪體驗」構面以 Levene(F=1.548、p=.219)判定二組 變異數相等,其性別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814、p=.076),代表男 (42.97±5.15)與女(45.47±4.00)不同受試者在「衝浪體驗」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 顯著差異存在。在「心理感受」構面以 Levene(F=.210、p=.649)判定二組變異 數相等,其性別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861、p=.394),代表男(13.56±1.52) 與女(13.95±1.58)不同受試者在「心理感受」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
「投入程度」構面以 Levene(F=.271、p=.605)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未 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872、p=.067),代表男(16.41±2.67)與女(17.79±2.57) 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顯著差異存在。在「自我表現」
構面以 Levene(F=1.339、p=.253)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未達統計上的顯 著差異(t=.196、p=.845),代表男(7.41±1.43)與女(7.32±1.82)不同受試者在「自 我表現」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全量表」以 Levene(F=.210、p=.649) 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性別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706、p=.094),代表 男(103.79±10.44)與女(108.89±10.30)不同受試者在「全量表」總平均分數未有 顯著差異存在,顯示選手組的衝浪休閒體驗不會因性別的不同而有差異。
(二)、不同婚姻的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 t 檢定(表 4-6) 1、體驗組差異情形
不同婚姻的體驗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以 Levene(F=.432、
p=.512)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014、p=.989),
代表已婚(22.36±4.69)與未婚(22.39±4.89)不同受試者在「能力勝任感」構面總 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衝浪體驗」構面以 Levene(F=5.065、p=.026)判定 二組變異數不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594、p=.559),代表已 婚(40.64±2.24)與未婚(41.13±4.57)不同受試者在「衝浪體驗」構面總平均分數 未有差異存在。在「心理感受」構面以 Levene(F=.969、p=.327)判定二組變異 數相等,其婚姻以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2.381、p=.019),代表已婚
(12.82±1.16)與未婚(13.88±1.41)不同受試者在「心理感受」構面總平均分數有 差異存在。在「投入程度」構面以 Levene(F=.585、p=.446)判定二組變異數相 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24、p=.902) 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性,代 表已婚(15.45±2.25)與未婚(15.35±2.57)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 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自我表現」構面以 Levene(F=1.395、p=.240)判定二組 變異數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288、p=.774),代表已婚 (6.18±1.66)與未婚(6.35±1.90)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
表 4-5 不同「性別」之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差異性
因素構面 性別 體驗組(N=110) 選手組(N=52)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能力勝任感 男 24.32 3.95 4.753 .000 26.97 3.26 -.721 .474
女 20.25 4.87 27.68 3.68
衝浪體驗 男 42.16 4.70 2.764 .007 42.97 5.15 -1.814 .076
女 39.88 3.71 45.47 4.00
心理感受 男 13.82 1.46 .417 .677 13.56 1.52 -.861 .394
女 13.71 1.39 13.95 1.58
投入程度 男 15.73 2.45 1.586 .116 16.41 2.67 -1.872 .067
女 14.96 2.57 17.79 2.32
自我表現 男 7.00 1.81 4.119 .000 7.41 1.43 .196 .845
女 5.61 1.66 7.32 1.82
全量表 男 99.52 10.02 3.623 .000 103.79 10.44 -1.706 .094
女 92.62 9.92 108.89 10.30
差異存在。在「全量表」以 Levene(F=4.557、p=.035)判定二組變異數不相等,
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746、p=.467),代表已婚(94.64±7.13)與未 婚(96.43±10.83)不同受試者在「全量表」總平均分數未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 體驗組的衝浪休閒體驗不會因婚姻的不同而有差異。
2、選手組差異情形
不同婚姻的選手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以 Levene(F=4.754、
p=.034)判定二組變異數不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789、
p=.439),代表已婚(26.33±4.86)與未婚(27.51±2.84)不同受試者在「能力勝任 感」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衝浪體驗」構面以 Levene(F=11.303、
p=.002)判定二組變異數不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760、
p=.101),代表已婚(41.17±6.69)與未婚(44.74±3.89)不同受試者在「衝浪體驗」
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心理感受」構面以 Levene(F=1.358、p=.250) 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312、p=.756),代表 已婚(13.58±1.83)與未婚(13.74±1.46)不同受試者在「心理感受」構面總平均分 數未有差異存在。在「投入程度」構面以 Levene(F=2.131、p=.151)判定二組變 異數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148、p=.257),代表已婚 (16.17±3.29)與未婚(17.15±2.36)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未 有差異存在。在「自我表現」構面以 Levene(F=.177、p=.676)判定二組變異數 相等,其婚姻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514、p=.609),代表已婚(7.17±1.80) 與未婚(7.44±1.51)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
在「全量表」以 Levene(F=4.441、p=.040)判定二組變異數不相等,其婚姻未達 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253、p=.231),代表已婚(101.50±14.06)與未婚 (106.90±9.16)不同受試者在「全量表」總平均分數未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選 手組的衝浪休閒體驗不會因婚姻的不同而有差異。
(三)、不同年齡的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變異數分析(表 4-7) 1、體驗組差異情形
不同年齡的體驗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F=.464、p=.708)、「衝 浪體驗」構面(F=.464、p=.716)、「心理感受」構面(F=.239、p=.869)、「投入 程度」構面(F=.005、p=1.000)、「全量表」(F=.189、p=.903),檢定皆未達到 統計上顯著性,代表不同年齡的體驗組「能力勝任感」、「衝浪體驗」、「心理 感受」、「投入程度」之構面及「全量表」總平均分數皆未有差異存在。在「自 我表現」構面(F=.3.084、p=.031)達到統計上顯著性(p<.05),經事後比較得知 20歲以下的體驗組其在休閒體驗的「自我表現」比21-30歲和41歲以上之體驗組 好。
2、選手組差異情形
不同年齡的選手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F=.500、p =.684)、
「衝浪體驗」構面(F=1.623、p =1.97)、「心理感受」構面(F=.608、p =.613)、
「投入程度」構面(F=1.268、p =.296)、「自我表現」構面(F=1.161、p =.335)、
「全量表」(F=.407、p =.749),檢定皆未達到統計上顯著性,代表不同年齡的 選手組「能力勝任感」、「衝浪體驗」、「心理感受」、「投入程度」、「自我 表現」之構面及「全量表」總平均分數皆未有差異存在。
表 4-6 不同「婚姻」之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差異性
因素構面 婚姻 體驗組(N=110) 選手組(N=52)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能力勝任感 已婚 22.36 4.69 -.014 .989 26.33 4.86 -.798 .439
未婚 22.39 4.89 27.51 2.84
衝浪體驗 已婚 40.64 2.24 -.594 .559 41.17 6.69 -1.760 .101
未婚 41.13 4.57 44.74 3.89
心理感受 已婚 12.82 1.16 -2.381 .019 13.58 1.83 -.312 .756
未婚 13.88 1.41 13.74 1.46
投入程度 已婚 15.45 2.25 .124 .902 16.17 3.29 -1.148 .257
未婚 15.35 2.57 17.15 2.36
自我表現 已婚 6.18 1.66 -.288 .774 7.17 1.80 -.514 .609
未婚 6.35 1.90 7.44 1.51
全量表 已婚 94.64 7.13 -.746 .467 101.50 14.06 -1.253 .231
未婚 96.43 10.83 106.90 9.16
(四)、不同職業的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變異數分析(表 4-8)
2、選手組差異情形
(五)、不同子女數的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變異數分析(表 4-9) 1、體驗組差異情形
不同子女數的體驗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F=.040、p=.961)、
「衝浪體驗」構面(F=.932、p=.397)、「投入程度」構面(F=.284、p=.754)、「自 我表現」構面(F=.023、p=.977) 、「全量表」(F=.865、p=.424),檢定皆未達 到統計上顯著性,代表不同子女數的體驗組「能力勝任感」、「衝浪體驗」、「投 入程度」、「自我表現」之構面及「全量表」總平均分數皆未有差異存在。在「心 理感受」構面(F=4.191、p=.018)達到統計上顯著性(p<.05),經事後比較得知 沒有子女的體驗組其在休閒體驗的「心理感受」比有1位和2位子女之體驗組好。
2、選手組差異情形
不同子女數的選手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F=1.551、p=.222)、
「心理感受」構面(F=.312、p=.733)、「自我表現」構面(F=.023、p=.977) , 檢定皆未達到統計上顯著性,代表不同子女數的選手組「能力勝任感」、「心理 感受」、「自我表現」之構面總平均分數皆未有差異存在。在「衝浪體驗」構面 (F=6.136、p=.004)、「投入程度」構面(F=3.984、p=.025)、「全量表」(F=4.384、
p=.018),皆達到統計上顯著性(p<.05),經事後比較得知沒有子女和有1位子女 數的選手組其在休閒體驗的「衝浪體驗」比有2位子女數之選手組好。
(六)、不同教育程度的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 t 檢定(表 4-10)
與大專院校以上(15.56±2.56)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有差異 存在。在「自我表現」構面以 Levene(F=.512、p=.476)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
其教育程度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08、p=.914),代表高中職以下
(6.29±1.72)與大專院校以上(6.34±1.90)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 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全量表」以 Levene(F=1.003、p=.319)判定二組變異數 相等,其教育程度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521、p=.131),代表高中職以下 (92.29±12.46)與大專院校以上(96.83±10.14)不同受試者在「全量表」總平均分 數未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體驗組的衝浪休閒體驗不會因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差 異。
2、選手組差異情形
不同教育程度的選手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以 Levene(F=1.377、
p=.246)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教育程度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271、
p=.787),代表高中職以下(27.50±2.71)與大專院校以上(27.17±3.58)不同受試 者在「能力勝任感」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衝浪體驗」構面以 Levene (F=.122、p=.729)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教育程度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t=-.073、p=.942),代表高中職以下(43.80±5.28)與大專院校以上(43.93±4.83) 不同受試者在「衝浪體驗」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心理感受」構面 以 Levene(F=.792、p=.378)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教育程度未達統計上的顯 著差異(t=.441、p=.661),代表高中職以下(13.90±1.44)與大專院校以上 (13.66±1.57)不同受試者在「心理感受」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在「投 入程度」構面以 Levene(F=2.753、p=.103)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教育程度未 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507、p=.615),代表高中職以下(17.30±1.88)與大專院 校以上(16.83±2.77)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異存在。
在「自我表現」構面以 Levene(F=.165、p=.686)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教育 程度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832、p=.409),代表高中職以下(7.00±1.76) 與大專院校以上(7.46±1.53)不同受試者在「投入程度」構面總平均分數未有差 異存在。在「全量表」以 Levene(F=.794、p=.377)判定二組變異數相等,其教
育程度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184、p=.854) 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性,代表高 中職以下(106.18±8.49)與大專院校以上(105.51±11.71)不同受試者在「全量表」
總平均分數未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選手組的衝浪休閒體驗不會因教育程度的不 同而有差異。
(七)、不同居住地的研究對象在休閒體驗上之變異數分析(表 4-11) 1、體驗組差異情形
不同居住地的體驗組在休閒體驗之「能力勝任感」構面(F=1.578、p=.199)、
「衝浪體驗」構面(F=.145、p=.933)、「心理感受」構面(F=.436、p=.728)、「投 入程度」構面(F=.485、p=.693)、「自我表現」構面(F=.122、p=.947)、「全量 表」(F=.559、p=.643),檢定皆未達到統計上顯著性,代表不同居住地的體驗組
「能力勝任感」、「衝浪體驗」、「心理感受」、「投入程度」、「自我表現」
「能力勝任感」、「衝浪體驗」、「心理感受」、「投入程度」、「自我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