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的臺東縣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對個案管理工作觀點之差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臺東縣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對早期療育與早期療 育之個案管理(員)工作觀點之差異情形。調查總人數有 274 人,部分題有遺 漏題,各題有效資料人數參照表 4-3。14 個題目有標準答案的共 12 題,有 2 個 題目(第 5、14 題)為意向題。有標準答案之題目,正確率範圍為 6.6%-98.9%,
以第 13 題正確率最高,第 1 題正確率最低,各題正確率請參考表 4-4。
一、 早期療育服務對象包括(複選):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2.經兒 童發展評估中心判定之發展遲緩幼兒;3.經通報轉介中心或個案管理 中心認定之發展遲緩幼兒。答案選項「1、2」,答題正確人數為 18 人
(6.6%),而有 240 人(87.9%)的人員選擇了「3」,而通報中心或個 案管理中心並無判定發展遲緩幼兒的功能。
二、 台灣早期療育服務年齡的範圍為(單選):1.0-3 歲;2.3-6 歲;3.0-6 歲。答案選項為「0-歲;3.0-6 歲」,答題正確人數為 182 人(67.9%),另有 71 人(26.5%)選擇「3-6 歲」,有 15 人(5.6%)選擇「0-3 歲」。
三、 早期療育服務內容為(複選):1.醫療;2.教育;3.社會福利。答案選 項為「1、2、3」,答題正確人數為 195 人(71.2%)。個別選項勾選的 情況,「醫療」有 226 人勾選,「教育」有 254 人勾選,「社會福利」有 224 人勾選。
四、 早期療育之個案管理員在服務個案中,對於個案應該擬定(單選):1.
IEP 個別化教育方案(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2. IFSP 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答案 選項為「2」,答題正確人數為 107 人(39.5%),另有 155 人(57.2%) 選 IEP 個別化教育方案、有 9 人(3.3%)勾選兩個選項。
五、 當您面對的早期療育服務個案發生問題時,您第一個會諮詢的對象為
(單選):1.醫生;2.學前特教教師;3.個案管理員;4.治療師。此題 調查教保人員意向,無特定答案。依照排序分別為:學前特教教師有 159 人(60.2%)、個案管理員有 75 人(28.4%)、治療師有 21 人(8.0%)、 醫生有 9 人(3.4%)。
六、 整合規劃早期療育服務內容者為(單選):1.醫生;2.教師;3.個案管 理員;4.治療師。答案選項為「個案管理員」,答題正確人數為 180 人
(69.2%),另答題為「教師」選項有 42 人(16.2%)。
七、 早期療育服務內容執行者(可複選):1.醫生;2.教師;3.個案管理員;
4.治療師 5.家長。答案選項為「1、2、3、4、5」,答題正確人數為 125 人(45.6%)。個別選項勾選的情況,「醫生」有 151 人勾選,「教師」
有 236 人勾選,「個案管理員」有 208 人勾選,勾選「治療師」有 234 人,勾選「家長」有 207 人。
八、 在幼兒園裡,當有新生進到班級,教師必須進行兒童發展的初步篩檢。
答案為「是」,答題正確人數為 269 人(98.5%)。
九、 在臺東縣,本年度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和個案管理中心分屬兩個不 同的機構。答案為「否」,答題正確為 104 人(39.2%)。
十、 在臺東縣,當發現班上有疑似發展遲緩幼兒時,要先通報教育處,經 同意再聯繫通報轉介中心或個案管理中心。 答案為「否」,答題正確 為 184 人(67.9%)。
十一、 在臺東縣,教師通報疑似發展遲緩個案後,特教背景的心評老師 在通報後會在一週內到園進行評估。答案為「否」,答題正確 為 127 人
(48.1%)。
十二、 幼兒為發展遲緩幼兒的評估,必須經過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和 個案管理中心轉介與評估後,透過專業社工人員評估確定即可。答案
十三、 個案管理員提供個案早期療育服務時,需整合各項早期療育相關 資源,包括:學前教育單位、兒童發展中心、或社會福利等。答案為
「是」,答題正確為 269 人(98.9%)。
十四、 當我班上接受早期療育的幼兒,如發生服務上的需求,我會尋求 個案管理員之協助。此題調查教保人員意向,無特定答案。選擇「是」
有 251 人(91.9%),選擇「否」有 22 人(8.1%)。
表 4-3
(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N=271)
正確率 師;3.個案管理員;4.治療師。(N=260)
正確率
題號 題目 答題結果
驗,政府以公文或以會議的形式,告知教保人員開學初期需進行兒童發展篩檢,
教保人員對此項知能普遍能達成。
答題正確率低於 50%以下的有第 11、7、4、9、1 題。第 11 題答題正確率為 48.1%,調查「在臺東縣,教師通報疑似發展遲緩個案後,特教背景的心評老師 在通報後會在一週內到園進行評估」,在臺東縣通報轉介中心後,到園進行複篩 的是通報轉介中心的人員,並非心評老師,而國內亦有些縣市單位安排心評老 師到園評估。
第 7 題答題正確率為 45.6%,調查「早期療育服務內容的執行者」,早期療 育應結合教育、醫療、社福和家庭,所以執行者應該由教師、醫生、治療師、個 案管理員和家長一同執行。此題為複選題,勾選醫生有 151 人、教師有 236 人、
個案管理員有 206 人、治療師有 234 人、家長有 207 人,從數據得知醫生為最 少人勾選的。以研究者的經驗,在學校需執行的個別化教育計畫(簡稱 IEP), 少有和醫療單位有直接接觸的機會,故常會忽略到此方面的連結。而每位進行 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特殊需求幼兒,都會有醫療單位開立的聯合評估報告書,此 為早期療育執行方向的重要依據,亦是早期療育和醫療的重要連結。
第 4 題答題正確率為 39.5%,早期療育之個案管理員在服務個案中,對於個 案應該擬定 IFSP 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 而調查結果有高達 57.2%的人選擇了 IEP 個別化教育方案(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說明了教保服務人員對於個別化家停服務計畫的陌生,
而教育單位本應執行 IEP,故有較多的人勾選此選項。
第 9 題答題正確率為 39.2%,說明教保服務人員對於通報轉介中心和個案 管理中心的不了解,臺東縣的通報轉介中心和個案管理中心,都是政府委託臺 灣兒童發展早期療育協會辦理相關業務。
第 1 題答題正確率為 6.6%,調查早期療育服務對象,填答「領有身心障礙
267 人、填答「經通報轉介中心或個案管理中心認定之發展遲緩幼兒」有 240 人。
接受早期療育的幼兒需要有兒童發展評估中心聯合評估,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之幼兒亦會有聯合評估報告書,針對特殊需求幼兒各項發展的說明,唯獨通報 轉介中心或個案管理中心無法認定發展遲緩幼兒,勾選此項的教保人員皆為誤 答。
第 5 題為意向題,調查當教保服務人員面對的早期療育服務個案發生問題 時,第一個會諮詢的對象為何?以研究者的經驗,班上特殊需求的幼兒,對於外 部的諮詢對象,最常合作的為學前巡迴輔導老師,再來依序為個案管理員、治療 師、醫生。而本題的填答調查結果亦為相同的排序,通常較常合作的對象亦是其 諮詢對象。第 14 題為意向題,調查教保服務人員如發生需求是否會尋求個案管 理員的協助,有 91.9%的人願意向其尋求協助,說明個案管理員對於早期療育中 扮演的角色有其重要性。
以臺東縣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年齡、身份別、服務年資等背景變項,進 行早期療育與早期療育之個案管理(員)觀點分析,第 1、2、3、4、6、7 題進 行 ANOVA 分析,第 8-13 題進行單一樣本 T 檢定分析,第 5、14 題為意向題。
以單因子獨立樣本 ANOVA 分析「不同年齡」之教保服務人員早期療育與其 個案管理(員)觀點,結果如表 4-4。不同年齡在對於第 4 題「早期療育之個案 管理員在服務個案中,對於個案應該擬定何計劃」有顯著差異,F(3,270)=3.63,
p =.013。Scheffe 事後比較顯示: 31-40 歲(M=0.51, SD =0.50)對 51 歲以 上(M=0.17, SD =0.38)有顯著差異(p =.033)。
各題平均值介於 0.22 到 0.99,平均數最低的為第 1 題「早期療育服務對 象」,平均數最高的為第 8 題「新生是否進行初篩」,其中第 1 題的「51 歲以上」
為該題平均數最低,第 8 題的「51 歲以上」為該題平均數最高。
表 4-4
不同年齡之教保服務人員對早期療育與其個案管理(員)觀點之差異情形 ANOVA 比較分析(N=274)
題號 變項 年齡 M SD F 事後比較
題號 變項 年齡 M SD F 事後比較
以獨立樣本t 檢定分析「不同身份別」之教保服務人員對早期療育對個案 管理(員)觀點,結果如表 4-5,結果發現:不同身份別之教保服務人員在第 2、4、9 和 12 題達顯著差異。
第 2 題「台灣早期療育服務的年齡」,教師(M=.75, SD =0.44)對教保 員(M=.55., SD =0.50)達顯著差異(p =.001),t(218.384)=3.30,。
第 4 題「早期療育之個案管理員在服務個案中,對於個案應擬定何計 劃」,教師(M=.47, SD =0.50)對教保員(M=.27, SD =0.45)達顯著差異(p
=.001),t(253.564)=3.40,。
第 9 題「臺東縣,本年度的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和個案管理中心分屬 兩個不同的機構」,教師(M=.44, SD =0.49)對教保員(M=.29, SD =0.46)
達顯著差異(p =.016),t(250.490)=2.42。
第 12 題「幼兒為發展遲緩幼兒的評估,必須經過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 和個案管理中心轉介與評估後,夠過專業社工人員評估確定即可」,教師(M
=.65, SD =0.48)對教保員(M=.53, SD =0.50)達顯著差異(p =.041),t
(231.934)=2.06。
各題平均值介於 0.06 到 0.98,平均數最低的為第 1 題「早期療育服務對 象」,平均數最高的為第 8 題「新生是否進行初篩」,其中第 1 題的教師和教保 員平均數相同,第 8 題的「教保員」在該題平均數較高。
表 4-5
不同身份別之教保服務人員對早期療育與其個案管理(員)觀點之 ANOVA 比較 分析(N=270)
題號 變項
平均值(標準差)
自由度 t 值 教師
(N=158)
教保員 (N=112)
1 早期療育服務對象 .06(.24) .06(.24) 268 .026 2 台灣早期療育的服務
年齡 .75(.44) .55(.50) 218.384 3.300**
3 早期療育服務內容 .76(.43) .65(.48) 222.359 1.902 4 早期療育個管員應擬
定何計畫 .47(.50) .27(.45) 253.564 3.398**
6 整合規劃早期療育服
務內容者 .70(.46) .60(.49) 229.324 1.653 7 早期療育服務內容執
行者 .47(.50) .43(.50) 268 .748 8 新生是否進行初篩 .97(.15) .99(.09) 261.501 -1.065 9 通報轉介與個案管理
中心分屬機構 .44(.49) .29(.46) 250.490 2.422* 10 疑似發展遲緩幼兒是
否先通報教育處 .69(.46) .66(.48) 268 .504 11 心評老師是否在通報
後到園評估 .51(.50) .40(.49) 421.778 1.809 12 發展遲緩幼兒透過專
業社工評估即可 .65(.48) .53(.50) 231.934 2.059* 13 個案管理員須整合早
期療育相關資源 .99(.07) .96(.19) 139.864 1.570 註:*p<.05,**p<.01,***p<.001
以單因子獨立樣本 ANOVA 分析「不同年資」之教保服務人員早期療育對個 案管理(員)觀點,結果如表 4-6。不同年資之教保服務人員在第 11 題「在臺 東縣,教師通報疑似發展遲緩個案後,特教背景的心理評量老師在通報後在一 週內到園進行評估」有顯著差異,F(4,267)=2.983,p =.020。Games-Howell 事 後比較顯示:未滿 1 年(M=0.28,SD=0.46)對 5-10 年(M=0.63,SD=0.49)達顯 著差異(p=.028)
各題平均值介於 0.08 到 0.98,平均數最低的為第 1 題「早期療育服務對 象」,平均數最高的為第 13 題「個案管理員需整合早期療育相關資源」,其中第 1 題的「5-10 年」為該題平均數最低,第 13 題的「1 到 10 年」、「5-10 年」為
各題平均值介於 0.08 到 0.98,平均數最低的為第 1 題「早期療育服務對 象」,平均數最高的為第 13 題「個案管理員需整合早期療育相關資源」,其中第 1 題的「5-10 年」為該題平均數最低,第 13 題的「1 到 10 年」、「5-10 年」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