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分析

本節將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並根據 數據資料來討論其代表的意義與背後的原因。背景變項共六個項目,包含性別、

教學年資、教學職務、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修習 戶外教育法律相關研習或課程,分別敘述如下:

壹、不同性別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分析

一、不同性別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整體之差異分析

為了瞭解不同性別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情形,因此運用 獨立樣本 t 檢定來進行分析,進而得出表 4-5 及 4-6 之數據結果。

表 4-5 不同性別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分析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值的 標準誤 男性 134 .8587 .09287 .00802 女性 266 .8554 .08604 .00528

表 4-6 不同性別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獨立樣本 t 檢定表 變異數等式的

Levene 檢定 平均值等式的 t 檢定

F

顯著

性 t 自由度 顯著性(雙尾)

認知平均值 採用相等

變異數 1.001 .318 .354 398 .723 不採用相

等變異數 .346 249.473 .730 由表 4-5 之數據結果得知,男性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 數為 0.8587,標準差為 0.9287,女性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 數為 0.8554,標準差為 0.8604,男性教師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高於女性教師。

但經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後,由表 4-6 之數據結果得知,變異數等式的 Levene 檢定顯著性未小於 0.05,因此採用相等變異數,要看顯著性(雙尾)上排

67 數為 0.9160,標準差為 0.15615,女性教師在戶外教育行政準備認知方面的平 均數為 0.9464,標準差為 0.13457,女性教師在戶外教育行政準備認知方面的 平均數高於男性教師。

男性教師在戶外教育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451,標準差為 0.13640,女性教師在戶外教育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346,標準 差為 0.13697,男性教師在戶外教育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方面的平均數高於女性教 師。

男性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衡量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337,標準差為 0.15882,女性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衡量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153,標準 差為 0.15178,男性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衡量認知方面的平均數高於女性教 師。

68 267.774

.466 256.300

.260

69

為了瞭解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情形,因此 運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而得出表 4-9 及 4-10 之數據結果。

表 4-9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人數、平均數、標準差

教學年資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5 年以下 39 .8462 .06335 6 到 15 年 216 .8534 .08656 16 到 25 年 117 .8724 .09370 25 年以上 28 .8286 .10009

表 4-10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組間 .058 3 .019 2.489 .060 組內 3.052 396 .008

總和 3.110 399

由表 4-9 之數據結果得知,教學年資 5 年以下的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 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462,標準差為 0.06335,教學年資 6 到 15 年的教師在 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534,標準差為 0.08656,教學年資 16 到 25 年的教師 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724,標準差為 0.09370,教學年資 25 年以上的教師 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286,標準差為 0. 10009,教學年資 16 到 25 年的教 師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最高,教學年資 25 年以上的教師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則 最低。

但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由表 4-10 之數據結果得知,顯著性為 0.060,

未小於 0.05,未達到顯著水準,也就是在本研究中,桃園市不同教學年資之國 中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並無差異。

二、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各構面之差異 分析

由於本研究的認知方面分成「行政準備認知」、「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法 律責任衡量認知」三個構面,因此再進一步針對認知各構面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之分析,得出表 4-11 之數據結果。

70

71

25年以上 5年以下 .00693 .03789 .998 -.0995 .1133 6到15年 -.02334 .03073 .902 -.1096 .0629 16到25年 -.06388 .03218 .270 -.1542 .0265

*. 平均值差異在 0.05 層級顯著。

由於經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得知桃園市不同教學年資之國中教師在戶外 教育法律責任衡量認知方面是有顯著差異的,因此為了進一步瞭解何種範圍的 教學年資在法律責任衡量認知方面的瞭解程度是比較高的,再透過事後檢定的 方式,採用雪費法(Scheffe)進行分析,得出表 4-12 之數據結果,發現顯著性 皆未小於 0.05,因此桃園市不同教學年資之國中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衡量 認知方面並無差異。

參、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分析 一、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整體之差異分 析

為了瞭解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差異情形,因此 運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而得出表 4-13 及 4-14 之數據結果。

表 4-13 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人數、平均數、標準差

教學職務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主任 25 .8773 .06853

組長 72 .8593 .09264

導師 155 .8477 .09141 專任教師 148 .8608 .08551

表 4-14 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組間 .026 3 .009 1.115 .343 組內 3.084 396 .008

總和 3.110 399

由表 4-13 之數據結果得知,主任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773,標準差為 0.06853,組長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593,標準差為

72

0.09264,導師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477,標準差為 0.09141,專任教師在 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608,標準差為 0.08551,主任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最 高,導師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則最低。

73

74

由於經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得知桃園市不同教學職務之國中教師在戶外 教育行政準備認知方面及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方面是有顯著差異的,因此為了進 一步瞭解何種教學職務在戶外教育行政準備認知方面及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方面 的瞭解程度是比較高的,再透過事後檢定的方式,採用雪費法(Scheffe)進行分 析,得出表 4-16 及 4-17 之數據結果,發現顯著性皆未小於 0.05,因此桃園市 不同教學職務之國中教師在戶外教育行政準備認知及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方面並 無差異。

肆、是否具有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 知之差異分析

一、是否具有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 認知整體之差異分析

為了瞭解是否具有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 之差異情形,因此運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而得出表 4-18 及 4-19 之數據結 果。

表 4-18 是否具有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人數、平均數、標準差 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有 225 .8542 .08821 無 175 .8594 .08854

表 4-19 是否具有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組間 .003 1 .003 .342 .559 組內 3.107 398 .008

總和 3.110 399

由表 4-18 之數據結果得知,具有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的教師在戶外教育 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542,標準差為 0.08821,不具有策劃戶外教 育工作經驗的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594,標準差為 0.08854,不具有策劃戶外教育工作經驗的教師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較高。

但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由表 4-19 之數據結果得知,顯著性為 0.559,

未小於 0.05,未達到顯著水準,也就是在本研究中,桃園市的國中教師,無論

75

76

一、是否具有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 認知整體之差異分析

為了瞭解是否具有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 之差異情形,因此運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而得出表 4-21 及 4-22 之數據結 果。

表 4-21 是否具有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人數、平均數、標準差 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有 394 .8574 .08569

無 6 .8000 .20221

表 4-22 是否具有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組間 .019 1 .019 2.504 .114 組內 3.090 398 .008

總和 3.110 399

由表 4-21 之數據結果得知,具有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的教師在戶外教育 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574,標準差為 0.08569,不具有帶領戶外教 育工作經驗的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000,標準差為 0.20221,具有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的教師在認知方面的平均數較高。

但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由表 4-22 之數據結果得知,顯著性為 0.114,

未小於 0.05,未達到顯著水準,也就是在本研究中,桃園市的國中教師,無論 有無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並無差異。

二、是否具有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 認知各構面之差異分析

由於本研究的認知方面分成「行政準備認知」、「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法 律責任衡量認知」三個構面,因此再進一步針對認知各構面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之分析,得出表 4-23 之數據結果。

77

78

表 4-24 是否曾經修習戶外教育法律相關研習或課程之教師人數、平均數、標準 差

曾經修習戶外教 育法律相關研習

或課程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有 34 .8627 .07861

無 366 .8559 .08920

表 4-25 是否曾經修習戶外教育法律相關研習或課程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 認知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組間 .001 1 .001 .186 .667 組內 3.108 398 .008

總和 3.110 399

由表 4-24 之數據結果得知,曾經修習戶外教育法律相關研習或課程的教師 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627,標準差為 0.07861,不具有 帶領戶外教育工作經驗的教師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的平均數為 0.8559,

標準差為 0.08920,曾經修習戶外教育法律相關研習或課程的教師在認知方面的 平均數較高。

但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由表 4-25 數據結果得知,顯著性為 0.667,未 小於 0.05,未達到顯著水準,也就是在本研究中,桃園市國中教師,無論有無 修習戶外教育法律相關研習或課程,在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方面並無差異。

二、是否曾經修習戶外教育法律相關研習或課程之教師對戶外教 育法律責任認知各構面之差異分析

由於本研究的認知方面分成「行政準備認知」、「租用車輛法令認知」、「法 律責任衡量認知」三個構面,因此再進一步針對認知各構面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之分析,得出表 4-26 之數據結果。

79

80

第四節、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