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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戶外教育的意涵、內容與風險管理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根據前述的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本章將深入探討與本研究 相關之文獻資料。第一節為戶外教育的意涵、內容與風險管理,第二節為戶外 教育的法律責任,第三節為教師對戶外教育法律責任認知與態度相關研究。

第一節、戶外教育的意涵、內容與風險管理

壹、戶外教育的意義

戶外教育的意義,先從其最基本的定義來看,國外的戶外教育學者

Donaldson, G. W. & Donaldson, L. E.(1968)對戶外教育提出一個簡單明瞭的定 義:「戶外教育就是在戶外教學、有關戶外的教學、為了戶外而教學。」而美國戶外 教育學者 Ford(1981)也提出:「戶外教育就是在戶外進行教育,進行有關戶外 的教育,以及為了戶外而教育。」Lewis 歸納 1948 年至 1968 年間的戶外教育 概念,指出「戶外教育是擴展課程學習目的至戶外的一個直接的、簡單的學習 方法。」

美國戶外教育之父 Lloyd Burgess Sharp(1943)曾表示:「那些應該且最適 合在學校課堂裡教的東西,那就在學校課堂裡教;而那些最好是透過自然實物 和生活環境直接學習才能學得好的東西,那就應該在學校外的天地裡教。」3美 國國家教育協會(1970)的定義也指出,戶外教育不是一單獨科目,而是所有 學校科目、知識和技能的綜合;它也不是將學校科目搬到戶外來進行教學,而 是教師使用環境去幫助學生瞭解各個學科、環境和人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協助 藝術、科學研究或傳播學等學科的教學。4 D. R. Hammerman 等(1985)也認為,

將戶外環境視為一個實驗室,一種學校課程的自然延伸,而非一個單獨科目。

而國內的戶外教育學者蘇永明(2000)在教育大辭書中將校外教學定義為:「在 校外利用社區資源所進行的教育活動。」陳叡智(1995)認為:「校外教學有廣義、

狹義之分別,廣義的校外教學是指走出校園以外的地方所進行的教學活動;而 狹義的校外教學是指教師為了有效達成某項教學目標,透過教學活動設計,引 導學生在校外透過感官的使用,所進行直接的,生活的探索體驗學習活動,以 達成對特定主題的瞭解及培養學生認識人與人生活環境的關係,並孕育學生尊 重生命與愛護自然環境的高貴情操 。」戶外教育學者呂建政(1993)曾指出 戶外教育一詞在過去雖不普遍,但各國民中小學所辦理的校外教學亦可以視

3轉引自周儒、呂建政(譯) (2015)。Donald R.Hammerman、William M.Hammerman、Elizabeth L.Hammerman 著。戶外教學。(Teaching in the Outdoors)。台北:五南。

4同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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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戶外教育的實施。沈六(1997)在台灣省各級學校校外教學參考手冊中指出:

「校外教學是一種達成課程目標的途徑,它可以是科學教育、露營教育、自然 教育或環境教育等的加強,包含多種的課程領域。」

有關戶外教育意義的相關論文當中,胡安慶(1995)與王永賢(2000)皆 認為校外教學是戶外教育的項目之一,是眾多的教學方法之一。林儷蓉(2000)

認為,校外教學是由學生、教師與參與工作的校外資源人物共同發展的一種 課程,是有目標、有規劃的綜合性教學活動,在學校以外的社區、田野、大 自然裡進行有助於學生學習的活動,是一種走出學校,在校外的場所進行已 規劃好的教學活動。李晶(2001)表示,校外教學是教師運用社會上相關的 教學資源,彌補教學的不足,並著重於自然環境中學習,利用相關活動與學 科的結合,擴展教學空間,提升學習意願和教學效果。朱妍蓓(2007)指出,

戶外教育並非僅是室內以外的教學,而是一種整合了各學科之認知、情意、

技能,將課程由室內延伸至室外環境資源,讓學生透過直接體驗來達成各項 教育目標的綜合性教學。

黃嘉慧(2010)指出,國內外學者對「校外教學」的定義眾說紛紜,也有人 以「戶外教學」、「戶外教育」等名詞代替,而「校外教學」與「戶外教學」、「戶外 教育」的概念相通,是指學生在教師和家長的協助、引導下,走出校園之外,

利用社區、大自然以及其他校外的資源,去親身體驗的一種具規劃和設計性的 教育活動。其所指之「校外教學」,是以國民中小學每學年經常舉辦之班級、組 群或學年性之校外教學活動為主,活動時間在一天(含)以上,路程往返需承 租交通工具之大規模校外教學活動。

紀秋燕(2011)表示,戶外教育就是戶外教學,戶外教學是一種在戶外進 行有目標性、規劃性、系統性和程序性的學習活動,它統整了各學科領域。戶 外教學是指教師帶領學生踏出學校,利用校外的自然與社會資源,來指導學生 從事學習活動,包括定期和不定期及各種性質的教學。

曾鈺琪(2012)整理美國對戶外教育的定義,從各學者對戶外教育的理念 指出以下幾個共同特徵,包括:(1)利用戶外環境資源進行學習活動、(2)運 用感官創造直接經驗、(3)允許學生自主探索、(4)整合學科的跨領域學習。

此外,戶外教育也要(5)創造從社會互動中學習的機會,並(6)讓學習者瞭 解自身與環境的關係。

綜合以上,研究者認為,戶外教育是指在教師的引導下,進行有目標、有 規劃、有系統的教學,在戶外的環境中,培養學生生活實踐的能力。而本研究 所指的戶外教育,即以往所稱之校外教學,包含一日的戶外教育、兩日的隔宿 露營及三日的畢業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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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戶外教育的活動類型

在戶外教育的活動類型方面,英國教育學者 Peter Smith(1987)指出戶外 教育主要包括戶外探究(outdoor pursuits)、戶外研究(outdoor studies)、及戶外生 活體驗(the residential experience)三大部分5,如圖 2-1:

圗 2-1 戶外教育內容

整理自英國教育學者 Peter Smith(1987)

上述圖 2-1 引自國內學者王鑫、朱慶昇(1995),王鑫、朱慶昇認為戶外 教育基於發現學習原則與感官的使用,使學生從直接的、實際的、生活的體驗 中學習,並藉由戶外習得的智能,促使學生認識自我以及自己的社會角色,同 時有助於其對特定主題的瞭解,並引述 Peter Smith 的歸納,說明有關戶外教 育及戶外教學的範疇,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分述如下:第一部分,戶外探索:

如爬山、露營、旅行等戶外活動,屬於技能本位的培訓教學。這些活動能給學 生對大自然的親身體驗,帶有某種程度的危險;第二部分,戶外研究:如在地 理學、人類學、自然科學、鄉土教學、環境教育等戶外觀察、發現、感受的教 學活動,能助學生從戶外活動中建立自我觀念;第三部分,戶外生活體驗:就 是在真實生活中讓學生實際去體驗、成長和社會化發展的活動,如:實習、建 教合作、認養、義務工作等,以促使為將來成人生活的準備。

有關戶外教育類型的相關論文當中,朱妍蓓(2007)以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已發布之「臺北縣政府各級學校辦理班級暨班群校外教學實施要點」來看,

命令之第二點規定:「校外教學係教師配合課程教學之需要,內容以學生學習 為核心概念,辦理活動前應向學校提出申請。」以及第三點規定:「為避免校 外教學流於玩樂性質之活動,實施內容以下列活動為限:(一)結合本縣藝術與人 文教育之『學習路線』,納入學校校外教學探索課程。(二)推動學校與社教場館 策略聯盟,鼓勵學生認識及運用場館資源。(三)配合『社區有教室』方案課程,

進行社區踏查活動。(四)參加『校際文化交流活動』,分享與觀摩學習他校特色。」

而「臺北縣立各級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更是於第三點明白規定:

「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應善用社區資源,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中心,由近而遠妥 適規劃,避免以遊樂為主之校外教學活動。」

5轉引自王鑫、朱慶昇(1995)。戶外教育的範疇。教師天地,75,1-11。

戶外教育

戶外探究 戶外研究 戶外生活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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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第五條規定:「教學路線及活動設計:

(一)安排認識公共機關(如鄉(鎮、市、區)公所、衛生所、警察局、消防隊、

圖書館、法院、議會等)。(二)配合課程內容,結合社教機構資源進行,如國立 故宮博物院、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 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職涯 教育機構(中心)等藝文館所。(三)整合走讀臺灣鄉鎮文史百科(包括鄉(鎮、

市、區)歷史、地方人物、古蹟、地方產業、景點、動植物、地形、地質等主 題)、教育部「在地遊學-發現台灣」一百條遊學路線資源(包括地方政府、學 校、館所、農場、社區或地方文史資源)及獲補助之活化校園空間暨發展特色 學校。(四)透過參訪漁市、海港、踏查海岸潮間帶地形、地質,認識河流、海 洋生態、產業,參與海洋民俗或信仰活動等,以培養熱愛海洋之思想情感。(五) 結合地方耆老、地方文史工作者或適當解說人員,編排深度知性學習之旅。(六) 規劃適當體驗活動之設計,參訪農場、牧場及具有合法性之生態中心、戶外中 心等地。

綜合以上,研究者認為,戶外教育的活動類型不僅限於登山、露營,靜態 的博物館、美術館亦包含在內,且戶外教育的活動應包含三項要素:戶外探索、

戶外研究以及戶外生活體驗,例如攀登百岳時(戶外探究),目標不只是登頂,

在登頂的過程中,亦能反思、分享(戶外研究),並學習團隊合作,彼此關心及 支援(戶外生活體驗)。

參、戶外教育的實施方式

國外學者 Lang 分析美國及加拿大各地學校的戶外教育課程,指出戶外教 育的課程大致有五種實施模式(引自呂建政,1993),分述如下:

一、傳統學科教材模式:

透過校外教學來加強、加深或驗證各個學科原有的知識或概念,因此戶外 教育不需成為單獨的學科,它可以是各科教師採用的一種教學方式,如社會科 老師帶著學生參觀古蹟講解當時的人物或故事,自然科老師運用科學博物館的

透過校外教學來加強、加深或驗證各個學科原有的知識或概念,因此戶外 教育不需成為單獨的學科,它可以是各科教師採用的一種教學方式,如社會科 老師帶著學生參觀古蹟講解當時的人物或故事,自然科老師運用科學博物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