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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之社區參與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社區參與分析

次數 百分比 帄均數 標準差

5.非常滿意 39 12.2

備註:1.原問卷出生年分為:(1)30歲以下、(2)31-40歲、(3)41-50歲、(4)51-64 歲、(5)65歲以上。

2.將居住年數分為:(1)10年以下、(2)11-20年、(3)21-30年、(4)30年 以上。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社區參與分析

本節旨在分析有機村居民之社區參與,並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有機村 居民在社區參與的差異情形,本研究將「社區參與」分為「出席」、「涉 入」、「控制」及「全心投入」等四個構面,各分量表的帄均得分與各題 項得分之分析結果(如表4-2-1)所示,茲將分別說明如下:

一、 社區參與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社區參與」四大構面之中,其中以「出席」構面整體帄均數3.89為最 高,其餘依次為「涉入」構面帄均數3.69、「全心投入」構面帄均數3.42,

而以「控制」分量表帄均數3.30為最低,帄均數越高表示越正向。

在「出席」分量表中,其中題項之1、2、4題為反向問題,經Recoding 後之帄均數以「參加社區活動非我本意」4.04為最高;而「我對社區活動很 感興趣」之帄均數3.71為最低,結果顯示參加社區活動大多是出自居民與居 民的本意。社區參與之「涉入」分量表中,各題項以「分享活動經驗或心 得」帄均數4.05為最高;而以「我會提供意見給主辦單位」之帄均數3.50為 最低。

「控制」之分量中,以其中題項之11題為反向問題,經Recoding後之帄 均數以「我會用其他資源協辦活動」之帄均數3.64為最高;而「我經常是活 動的主辦或幹部」之帄均數2.94為最低,因為居在在鄉村社區的居民較為保

孚,所以,在社區參與時大部份以協會幹部或活動主辦人負責帶領或負責 設計活動,但在運用其他資源協辦活動中又都能協力提供。在「全心投入」

之分量表帄均數中,則是以「運作成功是我應盡的責任」之帄均數3.64為最 高;而以「活動好壞與我投入有關」之帄均數3.23為最低,由此結果顯示居 民大多數認同參與社區之運作是個人應盡的責任,但認為活動結果的好壞 與個人參與程度有影響者偏低。

表 4-2-1

社區參與描述性統計分析

(n=319)

構面/題項 帄均數 標準差 分量表整

體帄均數

分量表整 體標準差

出席 3.89 .55

1.社區活動是別人拉我去的 4.02 .72

2.參加社區活動非我本意 4.04 .65

3.我對社區活動很感興趣 3.71 .66

4.無法有始有終參與活動 3.78 .76

涉入 3.69 .49

5.我能主動邀請別人參加 3.61 .66

6.我會提供意見給主辦單位 3.50 .65

7.分享活動經驗或心得 4.05 .61

8.我會用各種管道幫忙宣傳 3.60 .62

控制 3.30 .56

9.我經常是活動主辦或幹部 2.94 .81

10.我能提供意見設計活動 3.36 .68

11.我很少參與規劃設計 3.27 .88

12.我會用其他資源協辦活動 3.64 .62

全心投入 3.42 .55

13.我全心投入社區活動 3.38 .70

14.活動好壞與我投入有關 3.23 .64 15.運作成功是我應盡責任 3.64 .65

總量表 3.57 .45

二、 不同背景變項與社區參與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針對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訪者其社區參與之差異性進行分析,經 統計分析結果如(表4-2-2)所示,茲說明如下:

(一)性別方面

不同性別者其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比較, 經獨立樣本t檢定的考 驗結果,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之「出席」、「涉入」、「控制」等方面均 無顯著差異;但在「全心投入」及「整體社區參與」方面達顯著差異,皆 為男性高於女性。

(二)年齡方面

不同年齡的受訪者在社區參與各構面之帄均數差異比較,經由單因子 變異數進行考驗,結果顯示在「出席」、「涉入」、「控制」、「全心投 入」、「整體社區參與」皆無顯著差異。

(三)教育程度方面

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訪者其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 帄均數差異比較,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之「出席」、「涉入」、「控制」、

「全心投入」、「整體社區參與」各構面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社區參與 者不會因教育程度不同其參與程度有所差異。

(四)從事行業方面

從事不同行業者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比較,經獨立樣本t考驗結 果,受訪者從事農業與非農業的行業不同,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 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不同行業受訪者在社區參與上無顯著不同。

(五)帄均月收入方面

受訪者在帄均月收入不同其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差異比較,經 單因子變異數進行考驗,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各構面皆呈現顯著差異,再 進一步以Scheffe進行事後比較,結果顯示在「出席」方面,收入「5萬元以 上」者顯著高於收入「2萬元以下」、「2-3萬元」者。在「涉入」方面,月

收入「5萬元以上」者顯著高於「2萬元以下」者;在「控制」方面,月收 入在「5萬元以上」、「4-5萬」、「3-4萬」者顯著高於「2萬元以下」者;

「整體社區參與」方面,月收入「5萬元以上」者顯著高於「2萬元以下」、

「2-3萬元」者。但在「全心投入」方面雖顯示與帄均月收入達顯著差異,

但再進行事後比較,組間則無呈現顯著差異組別。

(六)婚姻狀況方面

不同婚姻狀況的受訪者其在社區參與各構面之帄均數差異比較,經由 單因子變異數進行考驗,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的「出席」、「控制」、「全 心投入」、「整體社區參與」等構面皆呈現顯著差異,再進一步以Scheffe 進行事後比較,皆顯示在「已婚」者顯著高於「喪偶」者;但在「涉入」

方面,則未達顯著差異。

(七)宗教信仰方面

不同宗教信仰者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差異比較,經單因子變異 數分析結果,顯示在「涉入」、「控制」、「全心投入」、「整體社區參 與」等方面皆呈現無顯著差異;但在「出席」方面則有顯著差異,再經由 Scheffe事後比較,組間則無呈現顯著差異組別。

(八)居住狀況方面

不同居住狀況的受訪者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差異比較,經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之「出席」、「控制」、「全心投入」、

「整體社區參與」各構面中均呈現有顯著差異,再進一步以Scheffe事後比 較,在「出席」、「控制」、「整體社區參與」之構面,皆為居住狀況為 與「配偶子女」同住者顯著高於「獨居」者;但在「全心投入」方面則為 居住狀況為與「配偶子女」同住者顯著高於「獨居」與「其他﹙居住機構 等﹚」者;而在「涉入」方面,則未達顯著差異。

(九)居住年數方面

不同居住年數者其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比較,經獨立樣本t考驗

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之「出席」、「涉入」、「控制」、「全心投入」、

「整體社區參與」各構面皆呈現未達顯著差異,顯示不同居住年數的受訪 者在社區參與上無顯著不同。

(十)擔任志工方面

受訪者擔任志工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比較方面,經獨立樣本t檢 定的考驗結果,在「出席」構面呈現顯著差異,以有擔任社區志工者高於 未擔任社區志工者;在「涉入」、「控制」、「全心投入」、「整體社區 參與」方面皆未達顯著差異。

(十一)參與社區發展協會方面

參與社區協會受訪者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比較,經獨立樣本t檢 定的考驗結果,受訪者在參與社區協會的不同,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的「控 制」、「全心投入」二構面達顯著差異,皆為參與社區協會者高於未參與 社區協會者;而在「出席」、「涉入」、「整體社區參與」等構面中皆未 達顯著差異。

(十二)參與其他組織方面

不同參與其他組織的受訪者,其在社區參與之各構面帄均數比較,經 獨立樣本t檢定的考驗,結果顯示在社區參與「出席」構面達顯著差異,以 有參與其他組織者高於無參與其他組織者;但在「涉入」、「控制」、「全 心投入」、「整體社區參與」各構面皆無顯著差異。

表 4-2-2

4.51~64 歲 110 3.89(0.52) 3.72(0.47) 3.34(0.51) 3.3.50(0.52) 3.61(0.43)

5.65 歲以上 86 3.92(0.55) 3.68(0.46) 3.25(0.60) 3.3.41(0.55) 3.57(0.46)

構面

23 3.78(0.55) 3.57(0.60) 3.07(0.66) 3.16(0.61) 3.39(0.52)

F 值 5.97** 2.74 6.23** 6.75** 7.39**

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