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不同背景變項在個人行為之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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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狀況不會影響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家庭生活經驗的情形。無論就整體層面或 各分層面而言,不同家庭經濟狀況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對於家庭生活經 驗皆未達顯著差異。因此,假設 1-8:「不同家庭經濟狀況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
在家庭生活經驗有顯著差異」,並未獲得支持。
第五節 不同背景變項在個人行為之差異分析
本節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性別、年級、居住地區、家庭狀況、教養態度、父親 教育程度、母親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其「個人行為」是 否有顯著差異。研究分析先進行 t 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若達顯著水準,再進行 薛費法事後比較,以瞭解各組間差異情形。
壹、 不同性別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之差異分析
以性別為自變項,分別以個人行為各層面為依變項進行 t 考驗,以考驗不同性別 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各層面的差異情形,並將不同的性別在各層面的平均 數及標準差列在表 23 中。
表 23
不同性別之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 t 考驗摘要表
層面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外顯性問題行為 1. 男生 230 1.22 .289
5.399**
2. 女生 236 1.10 .166 內隱性問題行為 1. 男生 230 1.38 .435
-.374 2. 女生 236 1.39 .444
整 體 1. 男生 230 1.30 .327
1.912*
2. 女生 236 1.25 .250
*p<.05 **p<.01
©
(2001)、陳喜水(2003)、王秋惠(2008)的研究結果大致相同。
貳、 不同年級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之差異分析
©
© 獲支持,與黃維賢(2001)、王秋惠(2008)的研究結果大致相同。
伍、 不同教養態度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之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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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忽視冷漠 5 1.33 .377 問
題 行 為 內 隱 性
1. 開明權威 286 1.34 .402
2.833* 4>3 2. 寛鬆放任 83 1.46 .490
3. 專制威權 92 1.46 .478 4. 忽視冷漠 5 1.57 .640
整 體
1. 開明權威 286 1.25 .272
2.080* 2>4 2. 寛鬆放任 83 1.31 .353
3. 專制威權 92 1.30 .280 4. 忽視冷漠 5 1.45 .293
*p<.05
由表中發現不同教養態度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外顯性問題行為」層 面(F=1.170)未達顯著水準,而「內隱性問題行為」層面(F=2.833)達顯著差異水 準,再以 Scheff
e
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結果如下。(一)在「外顯性問題行為」方面
不同教養態度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外顯性問題行為」構面並未達顯著差異。
(二)在「內隱性問題行為」方面
不同教養態度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內隱性問題行為」構面,以 Scheff
e
法進 行事後比較,發現教養態度為「忽視冷漠」之兒童平均得分高於教養態度為「專制威 權」之兒童,表示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上,對於在「內隱性問題行為」構面 的發展,教養態度為「忽視冷漠」之兒童高於教養態度為「專制威權」之兒童。其結果顯示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其個人行為之「內隱性問題行為」構面的認同度會 因為不同教養態度而有所差異。因此,假設 2-5:「不同教養態度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 為,在家庭生活經驗有顯著差異」,獲得部分支持,與曾志全(2008)的研究結果大致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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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層面(F=1.187)、「內隱性問題行為」層面(F=2.114)皆未達顯著差異水準。其結果顯 示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各構面的認同度不會因為不同母親教育程度而有所差 異。因此,假設 2-7:「不同母親教育程度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行為有顯著 差異」,未獲支持,與陳喜水(2003)的研究結果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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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面(F=1.211)、「內隱性問題行為」層面(F=1.780)皆未達顯著差異水準。其結果顯 示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各構面的認同度不會因為不同家庭經濟狀況而有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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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家庭生活經驗之「內隱性問題行為」構面的認同度不會因為 不同性別而有所差異。因此,假設 2-1:「不同性別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 人行為有顯著差異」,並獲得部分支持。
二、年級:在不同年級的背景變項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年級不會影響屏東縣原 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的情形。無論就整體層面或各分層面而言,不同年級的屏東 縣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對於個人行為皆未達顯著差異。因此,假設 2-2:「不同年 級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行為有顯著差異」,並未獲得支持。
三、居住地區:在不同居住地區的背景變項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居住地區不會 影響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的情形。無論就整體層面或各分層面而言,不 同居住地區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對於個人行為皆未達顯著差異。因此,
假設 2-3:「不同居住地區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行為有顯著差異」,並未 獲得支持。
四、家庭狀況:在不同家庭狀況的背景變項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家庭狀況不會 影響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的情形。無論就整體層面或各分層面而言,不 同家庭狀況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對於個人行為皆未達顯著差異。因此,
假設 2-4:「不同家庭狀況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行為有顯著差異」,並未 獲得支持。
五、教養態度:在不同教養態度的背景變項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教養態度在個 人行為之「內隱性問題行為」構面表現上達顯著差異,教養態度為「忽視冷漠」
顯著高於「專制威權」。顯示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之「外顯性問題行為」
構面的認同度不會因為不同教養態度而有所差異。因此,假設 2-5:「不同教養態 度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行為有顯著差異」,並獲得部分支持。
六、父親教育程度:在不同父親教育程度的背景變項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母親 教育程度不會影響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的情形。無論就整體層面或各分 層面而言,不同父親教育程度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對於個人行為皆未達 顯著差異。因此,假設 2-6:「不同父親教育程度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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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有顯著差異」,並未獲得支持。
七、母親教育程度:在不同母親教育程度的背景變項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母親 教育程度不會影響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的情形。無論就整體層面或各分 層面而言,不同母親教育程度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對於個人行為皆未達 顯著差異。因此,假設 2-7:「不同母親教育程度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 行為有顯著差異」,並未獲得支持。
八、家庭經濟狀況:在不同家庭經濟狀況的背景變項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家庭 經濟狀況不會影響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在個人行為的情形。無論就整體層面或各分 層面而言,不同家庭經濟狀況的屏東縣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對於個人行為皆未達 顯著差異。因此,假設 2-8:「不同家庭經濟狀況的原住民兒童偏差行為,在個人 行為有顯著差異」,並未獲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