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不同背景變項高齡者與設施需求之關聯情形

本節將就研究分析結果,以交叉分析不同背景變項高節者與軟硬體設施需求之 關聯情形,分別就不同性別高齡者與運動設施需求、附帶設施需求、專業指導、安 全防護、興建二代運動中心、等部分,進行分析。

一、研究結果

(一) 不同性別高齡者與運動設施需求之關聯性分析

根據交叉分析結果發現,不同性別高齡者認為運動中心室內設施可以滿足其運 動需求比例最高者,為「游泳池 (含 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 」,其次為「健 身房」,再其次則為「桌球室」與「羽球場」。此外,「社區教室」、「舞蹈教室」與「武 術教室」之需求比例僅 3.5%。女性高齡者對於「舞蹈教室」需求比例高於男性高齡 者,其交叉分析摘要表如表 46 所示。

表 46

健身房 個數

根據交叉分析結果發現,不同性別高齡者認為運動中心應設置之附帶設施,比

(三) 不同性別高齡者與專業指導需求之關聯性分析

根據交叉分析結果發現,認為需增加安全防護之不同性別高齡者,認為最重要

專業指導人員不符需求」比例最高、「現有設施種類不符需求」次之。而女性高齡者

(六) 不同性別高齡者與二代運動中心應增設施之關聯性分析

交誼廳 個數

整體的 2.7% 2.8% 5.5%

技能較高所致。反觀「社區教室」、「舞蹈教室」與「武術教室」之空間,係設置供 運動中心受託營運單位開辦軟體課程供民眾參與使用,但是,高齡者之需求比例總 計僅有 3.5%,相較於不同性別高齡者對於運動中心球類場地需求比例總計 26.2%,

差距甚大。此結果除與先前已討論過在運動中心參與休閒運動之不同性別高齡者有 高度集中使用設施設備之因素影響外,如何提昇高齡者參與運動中心軟體課程之比 例,並使運動中心最具經濟坪效之教室 (蕭信余,2005) 發揮其實質功能,應是現 有運動中心受託營運廠商與未來臺北市政府設置二代運動中心之重點規劃要項。本 調查結果亦發現,運動強度較高之運動項目對於滿足不同性別高齡者之運動需求比 例較低,推論與先前相關研究發現高齡者因生理機能逐漸退化,致使體力不適應而 選擇強度較弱之運動項目有關。

此外,在不同性別的高齡者對於附帶設施需求之關聯性分析結果,發現不同性 別高齡者除了一致以「閱覽室/圖書室」、「簡易餐飲區」與「交誼廳」外,女性高 齡者對於「托育中心」與「兒童遊戲室」之需求比例總計 3.1%;其中「托育中心」

之需求比例更高於男性高齡者。本研究先前在高齡者與運動同伴之研究分析中發現,

女性高齡者與「孫子」共同運動之比例為 2.1%,兩項調查結果對照可知,運動中心 在硬體空間設置上,必須高於高齡者之需求比例,以能供需平衡,並提升高齡者運 動意願,不使高齡者因考量臺北市運動中心休閒環境的是否完整與供給需求層差異 過大而影響其參與休閒運動的意願 (吳慶烜、陳俞伶,2004) 。

(二) 不同性別高齡者與專業指導、安全維護需求之關聯性

楊聖德 (2005) 研究發現,缺乏指導為草湖地區高齡者校園休閒運動參與阻礙 因素之一;此外,陳依靈 (2007) 亦發現安養護機構住民參與休閒運動之阻礙原因 比例較高之前五項目之一是缺乏運動技能。本研究調查發現,選擇需要專業指導之 高齡者中, 男性高齡者之需求原因以「避免運動傷害的方法」為其選擇比例最高者,

其次才是「運動方法與技巧的指導」;女性高齡者之需求原因比例順序則正好與之相 反。本調查結果發現不同性別高齡者之需求比例高低與本研究先前所調查不同性別 高齡者與附帶設施需求之比例成正比,在「運動傷害防護室」之選項上,亦是男性 高齡者之需求比例高於女性高齡者。林季樺 (2011) 研究臺北市運動中心高齡者休 閒運動動機、涉入與阻礙的調查發現,男性高齡者之健康體能狀況較女性高齡者為

高,且不同性別高齡者間亦有顯著差異存在。因此,應可以理解為何女性高齡者對 於專業運動指導的需求原因以「運動方法與技巧的指導」的比例最高,可能係女性 高齡者希望藉由專業運動指導能增進個人運動方法與技巧的熟練度,而更能自在的 參與運動。

林宗毅 (1994) 研究發現臺中高齡者的休閒阻礙因素之一為「年齡體力不適應」,

陳依靈 (2007) 調查指出安養機構住民參與休閒運動之阻礙原因前五項之一是「場 地設備問題」;賴奇旻 (2008) 研究結果臺中市高齡者之休閒活動阻礙因素大多為體 能不佳與缺乏設備;李錦東 (2008) 亦發現臺中縣外埔鄉老農休閒阻礙以社會環境 阻礙為主要原因,其中「不安全」亦是因素之一。綜上所述,過去相關研究不論是 在高齡者自我之體能狀況、缺乏對於硬體設備信任度與缺乏指導與技巧,皆是阻礙 高齡者走出家門參與休閒運動之因素。因此,本研究先前調查結果雖以不需要增加 無障礙與安全防護之比例高於需要增加之比例,但政府提供合適與足夠的運動場館 設施供民眾使用是為法明文規定之事項,而需保障民眾生命安全亦是憲法所付予政 府的責任。因此,對於本研究結果除應感謝高齡者對於現有運動中心之肯定外,再 持續強化安全與無障礙措施,並輔導正確運動認知應為責無旁怠。再者,將高齡者 需要增加無障礙與安全防護之原因,再予以細項分析時發現,不同性別高齡者皆以

「游泳池及各樓層空間防滑地板」為首要選擇,究其原因,可能與高齡者在臺北市 運動中心最常從事之休閒運動即是泳池區域之各項水上設施相關。此外,本研究先 前調查統計,在臺北市運動中心參與休閒運動之高齡者有 14.4%及 2.6%之比例患有 關節痛與曾經中風之病史紀錄,而不同性別高齡者對於「樓梯間/走廊扶手設施」

安全防護之需求比例為 25.9%,排序第二,兩項調查結果亦可相互呼應,瞭解供給 與需求的差異將能使臺北市運動中心的營運推致更完善。

(三) 不同性別高齡者與二代運動中心之關聯性

本研究調查結果發現,不同性別高齡者贊成興建二代運動中心最主要原因在於 現有設施數量不敷使用,推論其原因,據本研究先前各項調查結果發現,在臺北市 運動中心參與休閒運動之高齡者,計有 40%的人次比例集中於運動中心上、下午免 費公益時段至運動中心參與休閒運動,且高齡者更高度集中於使用游泳池相關設備 與健身房器材,因此,同時段瞬間湧入之運動人潮勢必造成高齡者感到現有設施數

量不敷使用。林姵妤 (2008) 研究認為,高齡者集中使用運動中心游泳池與附屬設 施,除應作總量管制外,並加強泳池區域的空調管理,以增進高齡者的使用舒適感。

再者,根據臺北市各運動中心 100 年度年刊統計,平均每日至運動中心運動之民眾 為 2,000 至 3,000 人次之間,故不同性別高齡者之設施數量不符使用之需求則可能 因此應運而生。此外,不同性別之高齡者對於二代運動中心可再增加之設施、課程 與活動的調查結果發現,不論是或軟體需求,其比例最高前三項皆是與運動健康直 接相關之設施及課程活動項目。此外,女性高齡者對於靜坐課程與舞蹈課程需求比 例高於男性高齡者,則可對照本研究前所調查發現,女性高齡者對於舞蹈教室需求 比例高於男性高齡者之結果,設置二代運動中心緩解人潮,有其必要性。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旨就高齡者在臺北市運動中心休閒運動參與及設施需求之結果做一整體 性的概述,並依研究結果與進行討論後,據以提出結論與建議。共分二節:第一節 結論;第二節建議。在保障民眾運動權理念下,由上述研究結果與文獻對應比較發 現,政府逐年追蹤,除加強鼓勵並非已婚且配偶健在之高齡者參與休閒運動,亦可 再深入探討臺北市運動中心對於提昇高齡者參與休閒運動之重要性,應是本研究調 查所呈現結果所應被更重視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