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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對於臺北市運動中心設施需求現況

本節以描述性統計,分別就「現有室內設施可滿足運動需求」、「運動中心應設 置之附帶設施」、「專業人士指導」、「增加安全防護措施」、「規劃高齡者專用運動中 心」與「高齡者專用運動中心可再增設之活動與課程」等 6 部分進行分析。

一、研究結果

(一) 現有室內設施可滿足運動需求

本研究結果發現,高齡者認為臺北市運動中心設施能滿足運動需求者,以「游 泳池」最高,計 454 人,佔 58.1%;其次則為「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計 405 人,佔 50.19%。第三、四項則為「健身房」,計 203 人,佔 26.0%與「桌球室」,

計 112 人,佔 14.3%。餘 15 項之比例皆未超過 10%,如表 34 所示。

表 34

現有室內設施是否可滿足高齡者運動需求分佈統計表

變項 類別 人次 百分比

現有室內設 施是否可滿 足高齡者運

動需求

籃球場 15 1.9%

排球場 3 0.4%

羽球場 71 9.1%

桌球室 112 14.3%

網球場 10 1.3%

壁球室 7 0.9%

撞球場 15 1.9%

高爾夫球練習場 16 2.0%

游泳池 454 58.1%

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 405 51.9%

健身房 203 26.0%

慢跑道 35 4.5%

漆彈場 1 0.1%

(續下頁) 表 34

現有室內設施是否可滿足高齡者運動需求分佈統計表 (續)

變項 類別 人次 百分比

現有室內設 施是否可滿 足高齡者運

動需求

射擊場 6 0.8%

社區教室 舞蹈教室 武術教室 射箭場 其他

5 13 3 3 20

0.6%

1.7%

0.4%

0.4%

2.6%

(二) 運動中心應設置之附帶設施

本研究結果發現,高齡者認為能滿足其休閒需求,並提高運動參與意願之附帶 設施前三名依序為「閱覽室/圖書室」,計 296 人,佔 31.0%;「簡易餐飲區」,計 235 人,佔 24.6%與「交誼廳」,計 168 人,佔 17.6%,而選擇「運動傷害防護室」之高 齡者,計 95 人,佔 10.0%;所餘四選項之比例皆未超過 10%,如表 35 所示。

表 35

滿足高齡者休閒需求暨提高運動參與意願之附帶設施分佈統計表

變項 類別 人次 百分比

滿足高齡者 休閒需求暨 提高運動參 與意願之附

帶設施

簡易餐飲區 235 264.6%

閱覽室/圖書室 296 31.0%

兒童遊戲室 44 4.6%

運動傷害防護室 95 10.0%

托育中心 15 1.6%

棋藝室 72 7.5%

交誼廳 168 17.6%

其他 29 3.0%

(三) 專業人士指導

本研究調查發現,扣除未填答 142 份,計 393 人,佔 59%之高齡者認為不需要 專業人士指導,而需要者則計 273 人佔 41%,以不需要者之比例高於認為需要者,

如表 36 所示。

表 36

高齡者在臺北市運動中心需專業人士指導分佈統計表

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高齡者在臺北市運動中心 需專業人士指導

需要 不需要

273 393

41.0%

59.0%

(四) 增加安全防護措施

本研究調查發現,扣除未填答 172 份,高齡者認為現有運動中心不需再增加「安 全防護措施」者,計 443 人佔 69.7%;而認為需要增加者則計 193 人佔 23.9%,整 體需言以不需要者高於需要者,其比例差距為 45.8%,如表 37 所示。

表 37

臺北市運動中心是否需增加無障礙暨安全防護措施分佈統計表

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臺北市運動中心是否需增

加無障礙暨安全防護措施

需要 不需要

193 443

30.3%

69.7%

(五) 規劃高齡者專用運動中心

調查統計結果 扣除未填答 95 份,以贊成興建高齡者專用二代運動中心者多於 不贊成興建者,其比例分別為,贊成者計 406 人,佔 56.9%,而不贊成者計 307 人,

佔 43.1%,二者差距為 13.8%,如表 38 所示。

表 38

高齡者是否贊成興建高齡者專用二代運動中心分佈統計表

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高齡者是否贊成興建高齡 者專用二代運動中心

贊成 不贊成

406 307

56.9%

43.1%

(六) 高齡者專用運動中心可再增設之活動與課程

調查統計結果以「健康及體適能檢查」為高齡者認為在專用運動中心可再增設 之活動與課程最多選擇,計 268 人,佔 32.8%;第二高則為「養生課程」,計 130 人,

佔 15.9%;第三高則為「健康促進講座」,計 112 人,佔 13.7%,所餘 7 選擇之比例 皆未達一成。

表 39

二代運動中心可增加活動與課程分佈統計表

變項 類別 人次 百分比

二代運動中 心可增加活 動與課程

健康及體適能檢查 268 32.8%

繪畫/語文/書法/手工藝課程 60 7.3%

健康促進講座 112 13.7%

靜坐課程 45 5.5%

養生課程 130 15.9%

心靈舒壓成長課程/講座 56 6.9%

歌唱課程 59 7.2%

舞蹈課程 33 4.0%

節慶活動 46 5.6%

其他 8 1.0%

二、綜合討論

(一) 最能滿足與提升運動需求之運動與附帶設施

首先,臺北市運動中心現有室內運動設施仍以「游泳池」、「SPA、蒸氣室、冷 熱池、烤箱」、「健身房」、「桌球室」與「羽球場」為最能滿足高齡者運動需求之前 五項運動設施,與本研究先前調查高齡者最常參與運動中心休閒運動項目之結果相 符,亦與過去相關研相符 (李貴梅,2011;林季樺,2011) 。此外,過去相關研究 多將「游泳池」與「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整合為一個問項進行調查 (林 季樺,2011) 。而本研究為能更瞭解高齡者在使用游泳池暨 SPA、蒸氣室、冷熱池、

烤箱上的分別使用率,故將「游泳池」與「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分為兩 個題項供受訪者複選,除仍發現與「最常參與休閒運動項目」調查結果相同,高齡 者均高度集中使用「游泳池」與「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設施之外,並發 現高齡者使用「游泳池」之比例高於使用「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由此可 知,高齡者進入泳池區域,仍以「游泳池」為使用主體,並同時使用其他附屬設施,

此調查結果,亦能打破高齡者進入游泳池係以使用「SPA、蒸氣室、冷熱池、烤箱」

設施為主之刻板印象。

其次,調查結果發現,高齡者認為能滿足其休閒需求,並提高其運動參與意願 之附帶設施,以「閱覽室/圖書室」比例最高、其次是「簡易餐飲區」、再其次則是

「交誼廳」,此三項之總比例為 73.2%。而本研究在「最常參與休閒運動項目」調查 結果,計有 41.2%的高齡者選擇「其他休閒 (下棋、閱讀書報、用餐聊天與其他) 」

為其最常在運動中心所參與之休閒運動,兩項調查結果可相互呼應。其中「閱覽室」

與「簡易餐飲區」於現有運動中心皆已設置,但「閱覽室」則多以開放式之「閱覽 區」呈現,並兼具圖書閱報及交誼聊天使用,而臺北市現有運動中心除中正、內湖 與信義運動中心改以便利商店取代「簡易餐飲」功能之外,其餘運動中心皆設有「簡 易餐飲區」,並為民眾運動後最佳休憩地方。李玟璉 (2010) 以華碩電腦陶然館為例,

研究企業員工對於其所屬企業所提供運動場館之使用動機與滿意度時發現,運動場 館是否能滿足企業員工的社交與休閒娛樂需求是增進其使用動機排序第二與第三原 因,與翁廷碩 (2001) 探討淡水潤福新象社區的高齡長住者之研究則發現,高齡長 住者在實際入住後對於軟硬體服務上,圖書館的滿意度排序第三,而膳食服務則為 最不滿意排序第一。因此,休閒運動設施規劃的評估標準之一即是可使高齡者拓展 人際關係,因為設施的附加價值亦會影響消費者選擇休閒活動的場所。高故本調查 結果,可供作臺北市政府在規劃臺北市二代運動中心時之參考;適當依據使用者的 需求,而規劃設計主體運動設施與附帶設施之空間比例,將更能提升民眾參與二代 運動中心休閒運動之意願。

(二) 專業指導與安全維護之需求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發現高齡者選擇「需要專業人士指導」之比例,低於「不 需要專業人士指導」。而「不需要增加無障礙與安全防護措施」之比例亦高於「需要 增加無障礙與安全防護措施」,此結果與江鈺正 (2008) 研究發現高齡人口最大的休 閒阻礙之一即在於「害怕受傷」與李錦東 (2008) 發現外埔鄉老農休閒阻礙原因之 一亦為「不安全」之結果較不相符。

此外,本研究在臺北市運動中心參與休閒運動高齡者的「教育程度」之調查發 現,其教育程度在「高中職」與「大學 (專) 」以上比例為 60.5%,可能由於高齡 者的教育程度高者之比例較多,在學期間較長,故能較長時間於學校固定課程中參 與運動而使技能較為熟練。亦有 47.1%之高齡者係與同伴一起至運動中心運動,不 足之處或可由同伴適時指導與協助,且高齡者在最常從事休閒運動項目中高度集中 於某幾項休閒運動,調查發現其在球類運動的選擇上,除桌球與羽球以外之比例合 計僅有 13.2%,而選擇養身與伸展類運動之比例雖有 49.1%,但在運動中心該類運 動皆以團體課程為其參與形式;綜合上述,推論是高齡者對於專業指導的需求量低

於不需要者的原因,但亦不可忽視高齡者較多比例集中於使用游泳池暨附屬設施及 健身器材,是否亦影響了高齡者以為並不需要專業人士給予指導,而產生了認知的 差距。

再者,有 69.7%的高齡者認為現有運動中心不需要再增加無障礙暨安全防護措 施,應有一定比例之高齡者對於現有運動中心整體環境之無障礙與安全防護持正面 肯定態度。體育處與受託營運者對於運動中心硬體安全防護與無障礙設施之維護保 養與更新皆不遺餘力,如為使公益時段高齡者於上下樓梯進入泳池區域的安全與淋 浴間使用便利,大安運動中心動線上增設不鏽鋼扶手與大門由手推門改 為電動門 (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2011) 。為強化文山運動中心球場與兒童遊戲室安全,受託 營運廠商增加防撞包護與游池區加裝抽風扇強化通風舒適 (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

2011) 。為因應公益時段高齡者使用安全,體育處亦於大同運動中心進行淋浴間空 調工程改善等。依據體育處於 2011 年所做運動中心服務半徑調查結果亦發現民眾對 於運動中心整體滿意度達 80%以上,應可鼓勵受託營運廠商繼續維持與力求精進。

但由於高齡者生理機能係處於退化階段,所以,雖然需要增加無障礙暨安全防護之 比例為 30.3%少於不需要者,但可能因為於運動中心參與休閒運動之高齡者多數為 可以自己獨自運動者,其健康狀況較佳,故覺得並無需要,但過去研究不安全與害 怕受傷 (江鈺正,2008;李錦東,2008) 為阻礙高齡者參與休閒運動之因素之一,

故安全防護仍應倍於高齡者之需求比例,並持續強化增加才能將因為硬體設施而造

故安全防護仍應倍於高齡者之需求比例,並持續強化增加才能將因為硬體設施而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