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中國中下階層婦女之生活
明代通俗小說家馮夢龍將《水滸傳》列為“宇內四大奇書”1之一,明末清 初文學批評家金聖嘆亦言“不讀水滸,不知天下之奇。”2,將《水滸傳》列為 古今六才子書之一。近代學者胡適讚嘆《水滸傳》為“永不廢滅之奇書”3。《水 滸傳》廣受喜愛及高度評價可見一般。但翻看相關《水滸傳》的研究。多以書中 所描述的社會狀況,英雄事蹟,與歷史遺跡為研究的重心。而忽略了女性的重要 地位和影響力。在張振軍的《傳統小說與中國文化-史稗血緣說略》中提出了中 國小說本源於稗官,而稗官雖僅採錄民間風俗遺聞,然亦史也,其功用在於“供 封建統治者觀民風、知民情。”可知小說與歷史實難以清楚切割。本研究目的在 呈現《水滸傳》中婦女的風貌,以窺視宋元婦女的一般生活狀況。從而瞭解小說 與歷史和文化之間深厚密切的關係。
第一節 中國中下階層婦女之生活
愛爾烏德在所著的《社會問題》一書曾言“上古的人,不知父與子女有生理 上的聯絡;反之,母與子女有生理上的聯絡,是顯而易見的……所以那時代的血 統,是由女子來繼承;家族內的團結,也是以女子為中心。”。莊子的盜跖篇中 亦言“古者禽獸者多,而人民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晝拾橡栗,暮栖木上,
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與麋鹿共處。”。東漢的許慎在
《五經異義》中言“聖人無父,感天而生”,而其在《說文解字》中亦載“古之 神聖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對天子一詞的解釋可以發現中國亦為母系社 會的一些端倪,也就是上古社會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發展過程。
1 陸樹侖《馮夢龍散論》,上海古籍出版社、新華書局發行,1993 年
2 (清)金聖嘆評點 文子生校點《第五才子書施耐庵水滸傳》,河南中州古籍出版社 、新華書局 發行,1985 年
3 胡適《水滸傳與紅樓夢》,台北市遠流出版社,1986 年
中國古書中4堯、大舜、禹、殷契、周后稷……降生的神話。即是“只知其
這似乎已公認為合法的事。”、“女嬰的殺害,大概始於春秋戰國。在左傳9以 及韓非子10內已有如此的記載”蔡獻榮〈中國多妻制度的起源〉結論中亦言“但 據許仕廉、喬啟明兩先生的零星調查,男女比例大都亦在一二○與一○○,從此 推測中國每年男子過剩,至少也有數千萬人,這個數目豈不驚人?中國貧窮男子 獨身者眾多與娼妓業的發達,想必與這個畸形的現象(多妻制度)密切的關 係。”。所以薩孟武的《水滸傳與中國社會》中曾說“下層階級既然有『色』的 飢渴,所以他們又以禁慾生活為難能可貴的事,而視為最高道德。”,男女人數 比例的懸殊,自然易於形成。而娼妓的存在與盛行,也是其來有自。
由於女性相對較少的現象,造成社會的問題。在“物以稀為貴”的社會真實 情況下的下階層女性,就未必謹守“三教”、“三綱”、“四德”、“五常”、
“六紀”……等德性了。於是女性呈現了較多元活潑的個性形貌。11而《水滸傳》
何以在中國小說史上的地位無可搖撼,無可取代,被稱為“奇書”。是因為作者
12在撰寫時,所持的角度並非傳統禮教的倫理價值觀,而是“要命一條”的強盜 匪賊及市井小民的日常生活觀點切入。真實的呈現中下階層的社會生活現狀,所 表達的思想迥異於儒家的社會倫理價值觀,因此本文借由《水滸傳》中的女性及 其生活狀況,試圖發掘宋元社會女性面貌的點滴。
宋元的婦女地位,並非如同史傳記載的這麼低下。中國歷史綿延發展中,從 最初的母系社會,漸漸成為父權社會後,婦女的地位在歷朝皆有不同的消長。基 本上中國的婦女掌管家教子女的權力13,對子女的影響是很大的。而且婦女的地 位在民情風俗不同的朝代亦各有其不同的面貌。漢朝視婦女再嫁並無不妥,所以 公主貴婦再嫁者多。而此風氣到唐朝更盛行。再嫁三嫁的公主不乏其人。這個情
9 《左傳》「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台北錦繡,1991 年
10 《韓非子》「見父母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台北錦繡,1992 年
11 同注五
12 余大平《解讀水滸傳》,台北雲龍出版社,2000 年周積明「『南宋畫家龔開為宋江等三十六人 作畫贊並《序》說,『宋江事見於街談巷議』。如果要研究《水滸傳》的作者』,除了施耐庵而 外,恐怕宋、金、元時期的老百姓都要算上。」
13 劉詠聰《女性與歷史-中國傳統觀念新探》,「教子乃是中國傳統女性最重要得任務之一。」
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 年
形到宋初亦然,所以范仲淹不但不反對婦女再嫁,對寡婦再嫁14亦酌予金錢補 助。但此情形到宋朝中期之後以及理學的蓬勃興起就有很大的變化。對婦女的禁 制及禮教的束縛就愈加嚴苛了。婦女的地位也隨之每下愈況。
有些學者在研究《水滸傳》時認為此書是一部蔑視女權及女性的書。吾人實 不應偏頗地單從現代女性主義的觀點來看《水滸傳》中女性的地位。胡錦媛曾挑 明說《水滸傳》是部憎惡女人的小說15,其實並不客觀。中國長久以來本是個父 權主義根深柢固的國家,女性處於地位低下的弱勢族群,是中國社會的普世價值 觀。但實際的生活面來看,不可抹滅中國的女性在家庭還是有一定的影響力。往 往我們從小說所透露的訊息可窺知一二。家庭中最有權勢,影響力最大的往往是 年長的“女長者”16。在唐代以前女子仍有一定的自由,男女嬉戲亦屬平常、公 主再嫁風氣也很盛行。17但對女子嚴格約束可說始於宋代。宋代理學興盛,當時 的理學大師程頤就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後,對女性的桎梏與日俱增。從 董家遵〈歷代節婦烈女的統計〉的兩個統計表來看(表一、表二)。18發現,雖然 宋朝理學興盛造就了往後根深蒂固的婦女守節觀,但宋明理學的萌芽是在宋朝中 期,所以我們可以從統計表格中發現,節婦烈女的比例雖從宋朝開始有一些增 長,但畢竟還是屬於少數,到金朝還下降,元朝再增長一些,但還是非常少數,
至明朝才有大幅度的改變,而宋以前對於要求婦女守節貞烈的情況並不普遍。這 還只是王侯貴族上層階級的實際情況。而處於中下階層的庶民百姓,就非如此。
有其迥然相異的價值觀念。
14 范仲淹在其〈范氏義莊規矩〉定著「再嫁者,支錢二十貫」
15 胡錦媛的〈女子無容便是德:《水滸傳》中的兩性關係〉中開頭就說「《水滸傳》很明顯的是 一部「憎惡女人」的小說。
16 曹雪芹.高鶚《紅樓夢校注》,賈母老太君、楊家女將中的佘太君等台北里仁書局,1995 年
17 董家遵的〈從漢到宋寡婦再嫁習俗考〉「我們可以知道古代寡婦的再嫁,不但不是如何可恥的 事,而且是先王仁政的一種,因為天下最可憐的人要算鰥寡孤獨……『內無怨女,外無曠夫
。』……」
18 董家遵〈歷代節婦烈女的統計〉「筆者在未取到前面所統計之《圖書集成》的材料時,以先把
《廣烈女傳》《節婦傳》《烈女傳》加以計算。」
表一:歷代節婦烈女數目比較表
待30(4)牙嫂31(5)賣卦32(四)妓女:(1)官妓33(2)家妓34(3)營妓35(4)
的角色,與相關史料的比對,試圖瞭解宋元時期中下階層婦女的生活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