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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二節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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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開設時機已事先有所掌握及因應,故大多不認為會影響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運作,但非消防署人員則因在異地執勤(環境諸多不便),且平日較 無輪值經驗,故大多認為會影響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運作。

爰接續進行深度訪談法,本研究共訪談 5 位受訪者如表 4–1–19,均 為政策推動者。受訪者均以匿名處理,訪問前業提供受訪者問卷調查結果 供參,訪談內容分析於下列第二節至第五節說明。

表 4–1–19 本研究訪談受訪者

受訪者 所屬單位 受訪者、代號與職務 訪問方式 政策推動者 內政部消防署

臺中港務消防隊

○先生(A1),隊長 面談

2019 年 10 月 4 日 內政部消防署

訓練中心

○先生(A2),科長 面談

2019 年 10 月 22 日 內政部消防署

災害管理組

○先生(A3),組長 面談

2019 年 10 月 28 日 行政院

災害防救辦公室

○先生(A4),科長 面談

2019 年 11 月 6 日 內政部消防署

災害管理組

○先生(A5),科長 面談

2019 年 11 月 14 日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二節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問題

透過新北市八仙樂園粉塵暴燃意外、106 年 8 月 15 日大停電事件及 107 年 1 月強烈寒流來襲等 3 項重大災害案例資料分析,近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常有 應成立而未成立之問題,經綜整訪談受訪者資料,本節分為問題癥結及策進作 為等 2 項予以呈現所見問題。

一、問題癥結

(一)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權責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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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係以天然災害及突發性災難應變處置為主,對於 人為意外事故或災害初期型態不明者,則常因權責難分、機關間本 位主義及危機敏感度缺乏等因素,未能妥善處置應變。以八仙樂園 粉塵暴燃意外為例,就筆者親身觀察,案發時內政部認為該意外事 故發生地為遊樂園區,應屬交通部觀光局管轄,而交通部認為該意 外事故為火災,應歸內政部管轄,兩相推託結果,即未成立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受訪者 A1 及 A2 亦表示本案依當時情境,的確應成立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處置應變;而成立與未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 差別為何?應為探討重點,讓我們回到當時情境,雖然新北市、臺 北市、基隆市等鄰近消防機關快速啟動救護送醫機制,於最短時間 內將約數百名燒傷病患送達醫院,但醫院接手後反而才是問題的開 始,包括醫護、病床與醫材等調度雜亂無章,遭致社會各界大肆批 評,雖然最終傷者存活率極高,但災害應變不宜以結果論推論證明,

因為這樣很容易忽略問題發生原因,難以針對問題癥結尋求解決對 策,畢竟現場暴燃時間不長且非屬密閉空間,加上我國醫療水準不 錯,故傷者存活率高是可以預期的,如果當時在第一時間就成立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由內政部、衛生福利部及交通部等機關進駐應變,

統籌調度全國燒傷醫療資源,如國內大體皮膚庫存不足者即可透過 緊急採購向國外進口,相信燒傷病患的存活率及癒後品質能再提 升,此亦同時回應受訪者 A3 提出以最終傷者存活率證明為成功應變 案例之看法。

為解決上開問題,行政院於 105 年 8 月 19 日修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作業要點增訂 7 之 1 點,律定重大災害型態未明者,原則由內政部 先行負責相關緊急應變事宜,視災害規模成立緊急應變小組或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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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事件及 107 年 1 月強烈寒流來襲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均未成立之問 題,可見行政院修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之措施,無法完全 解決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成立而未成立之問題。上開事件災害防救 業務主管機關權責相當明確,分屬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業務。

(二)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未積極任事

現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機除估計有一定人數以上傷亡、失 蹤,且災情嚴重,亟待救助外,尚須經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研判 有開設必要。以 106 年 8 月 15 日大停電事件為例,案發時新北市及 臺北市共傳出數百起電梯受困等待救援案件,瞬間湧入大量報案電 話,因案發當時全面大停電,導致災情不確定因素急遽升高,上開 直轄市均於第一時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執行災害應變工作,反觀中 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經濟部迫於輿論壓力忙於究責,敏感度不 及上開直轄市,終未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處置應變;至 107 年 1 月強烈寒流來襲事件,其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未成立原因為經災害防 救業務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判尚無開設必要(相關研析意 見已於第二章第一節敘明),受訪者 A1 亦認同表示:

「上開事件係因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經濟部及農委會輕忽災情,以致未 能啟動應變機制,這在近年豪雨事件也經常發生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未 啟動或延遲啟動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變機制。」

為解決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成立而未成立之問題,宜從成立時機進 行探討,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於 90 年 7 月 26 日函頒時,即 律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機為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應即以書面或口頭報告中央災害防 救會報召集人(行政院院長)有關災害規模與災情,並提出具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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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報召集人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指定指揮官後,中央災害防 救業務主管機關即通知相關機關進駐作業。此時決定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成立之決策權在行政院院長,一直運作到 99 年 5 月 18 日才修 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如表 1–1–1),決策權改由中央 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決定,並應於成立後,立即向行政院院 長報告。而上開案例及近年部分豪雨、熱帶低壓水災(災害防救業 務主管機關有未啟動或延遲啟動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變機制之情 形)剛好都是 104 年以後發生之事件,且修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 業要點時間點也在莫拉克風災(98 年 8 月)發生後,筆者研判與決 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之決策權移轉有關,雖然受訪者 A5 表示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之開設由主管機關研判,可以保留運作彈性,但從 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是責任分擔的規避做法(莫拉克風災導致行政 院院長下臺,層峰期望透過決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之決策權移 轉,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承擔災害應變責任),然而問題 就在於如果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輕忽災情或缺乏危機處理敏感 性,未即時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無須向行政院院長報告),最 後還能以經研判無開設必要為由來卸責。

二、策進作為

(一)強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平時三級開設運作機制

受訪者 A1 建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除平時三級開設運作機制(由內政 部消防署、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審核中 心等單位,每日 24 小時維持 19 人值勤)外,應增列行政院災害防 救辦公室指派科長或簡任級以上人員參與平日三級應變輪值,並授 權得以代為各部會研判啟動應變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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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 A2 認為中央災害應變機制之啟動時機業訂有規定,惟各業務 主管機關在面臨啟動機制與否時,應該更加審慎考量,非僅以自身 權責範疇為限,以求周延。

(三)強化各級政府建立有效的媒體接待與發布機制

受訪者 A5 建議各級政府均應建立有效的媒體接待與發布機制,統一 災情訊息發布窗口,避免媒體取得錯誤災情訊息,進而引發負面報 導,特別是針對單點災害情境,災害現場(前進指揮所)對於現場狀 況最為瞭解與即時,如果能有效做好媒體的接待與新聞發布,相較 於把資訊回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後,可能發生訊息落後、落差等疑 慮,更能凸顯政府災害應變的效能。

綜上所述,業綜整訪談受訪者意見如下列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問題 癥結與策進作為對照表。

表 4–2–1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問題癥結與策進作為對照表 問題癥結 主管機關權責未明 主管機關未積極任事

策進作為

強化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平時三級開設 運作機制、審慎啟 動中央災害應變中 心運作機制

審慎啟動中央災害應 變中心運作機制、強 化各級政府建立有效 的媒體接待與發布機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