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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三節 指揮官專業能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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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 A2 認為中央災害應變機制之啟動時機業訂有規定,惟各業務 主管機關在面臨啟動機制與否時,應該更加審慎考量,非僅以自身 權責範疇為限,以求周延。

(三)強化各級政府建立有效的媒體接待與發布機制

受訪者 A5 建議各級政府均應建立有效的媒體接待與發布機制,統一 災情訊息發布窗口,避免媒體取得錯誤災情訊息,進而引發負面報 導,特別是針對單點災害情境,災害現場(前進指揮所)對於現場狀 況最為瞭解與即時,如果能有效做好媒體的接待與新聞發布,相較 於把資訊回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後,可能發生訊息落後、落差等疑 慮,更能凸顯政府災害應變的效能。

綜上所述,業綜整訪談受訪者意見如下列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問題 癥結與策進作為對照表。

表 4–2–1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問題癥結與策進作為對照表 問題癥結 主管機關權責未明 主管機關未積極任事

策進作為

強化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平時三級開設 運作機制、審慎啟 動中央災害應變中 心運作機制

審慎啟動中央災害應 變中心運作機制、強 化各級政府建立有效 的媒體接待與發布機 制

第三節 指揮官專業能力問題

透過莫拉克風災案例資料分析,指揮官之危機處理能力因人而異,且我國 對於指揮官調動及指揮權移轉缺乏完整規範,經綜整訪談受訪者資料,本節分 為問題癥結及策進作為等 2 項予以呈現所見問題。

一、問題癥結

(一)指揮官危機處理及跨域管理等專業能力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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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大都為政務官任用,從莫拉克風災案例可 見,並非所有指揮官均具備指揮調度、協調聯繫、危機處理及決策 之專業能力,平時在規模不大之災害尚無法看出指揮官緊急應變能 力,唯有大規模災害發生時,才能凸顯指揮官上開專業能力,這就 是問題癥結所在,行政院為解決上開問題,亦於 104 年 7 月 8 日修 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增訂第 7 點,新增副指揮官其中 1 人 由內政部消防署署長擔任(如表 1–1–1)。這是因為最熟悉中央 災害應變中心運作之部會(機關)首長莫過於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透過指定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 1 職,可襄助指揮官統籌 指揮調度災害應變作業,提升防救災決策品質。但如果遇到強勢主 導災害應變或固執己見之指揮官,副指揮官能發揮專業能力的空間 就會相對受限。受訪者 A1 及 A5 亦表示認同,受訪者 A5 並進一步提 出:

「我國各級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均為政務官,初任時多不熟悉救災事 務,亦較難強制接受足夠時數訓練,而且異動頻繁,無法累積足夠經驗,

或當累積足夠經驗後,即將異動,經驗傳承困難,且政務官多有不同領導 風格,直接影響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模式。」

至於受訪者 A1 建議比照美國 FEMA,成立專責單位統籌指揮各部會 之資源部分,因我國災害防救法就災害應變主管權責係採災因管理 制度,依不同災害劃歸由不同的部會主管,且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運 作至今已逾 18 年,歷經各種災害考驗,政府整體災害防救體系運作 已趨於穩定,如欲大幅度調整比照美國 FEMA 方式運作,亦須先經過 一系列漫長的政策評估階段,如評估可行,須再進行組織、人力、

預算及相關法規與制度修正,所需花費成本極高且因我國與美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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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揮官調動問題

中央倘有成立前進協調所或需赴災區勘災時,即可能面對指揮官調 動問題,故對於指揮官調動應事先律定相關規範,於成立前進協調 所時,應建立指派該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副首長或協同指揮官前 往災區開設之機制;需赴災區勘災時,應律定勘災時機(如災情已 不再擴大或趨於緩和等),以避免任意調動指揮官,較為妥適。受訪 者 A1、A3 及 A5 亦表示認同。

我國不論警察、消防機關,在事故現場或災害現場都以現場官階最 高者「自動」擔任指揮官,對於指揮權移轉較無完整規範,以火災 現場處置為例,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第 5 點規 定,消防機關接獲火警報案派遣人車出勤,應同時指派適當層級救 火指揮官到場指揮,初期指揮官由轄區消防分隊長、小隊長或資深 隊員擔任,災情擴大時,應通報大(中)隊長或局長擔任指揮官,

指揮官未到場前先由現場職務較高者暫代各項指揮任務,指揮權移 轉期間較少進行勤務交接,而是由到場職務較高者自動接任指揮 官。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始運作前幾年也是一樣,都是以現場職務 最高者為實際指揮官,直到後期才固定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 長擔任指揮官,總統及院長等長官則定位為視導。上開做法與日本 明顯不同,日本係於法規規範指揮官 1 職不得隨意更換,即使更換 也須透過無線電等宣告方式向現場執勤人員說明「我是(職稱)○

○○,現場現在開始由我指揮」,讓所有人員清楚瞭解指揮官為誰,

以利後續命令下達與任務執行,我國在指揮官調動及指揮權移轉部 分尚有許多努力空間。

二、策進作為

(一)比照美國 FEMA,成立專責單位統籌指揮各部會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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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 A1 建議我國應比照先進國家如美國 FEMA,成立專責單位來 統籌指揮各部會之資源,如此,不管未來的整備、應變、復原、重 建等事宜,消防署或內政部以外之其他部會,將會更加合作緊密,

更有效的投入參與。

(二)落實任務交接及強化訓練

受訪者 A2 建議應落實各層級執勤人員之任務交接及強化相關執勤 工作訓練,以提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效能。

(三)指揮官改由專業之高階事務官擔任

受訪者 A5 建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改由專業之高階事務官擔 任,可以讓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運作,回歸單純的救災專業,提升 災害應變效能。

綜上所述,業綜整訪談受訪者意見如下列指揮官專業能力問題癥結與策進 作為對照表。

表 4–3–1 指揮官專業能力問題癥結與策進作為對照表

問題癥結

指揮官危機處理及 跨域管理等專業能 力有待提升

指揮官調動問題

策進作為

比照美國 FEMA,成 立專責單位統籌指 揮各部會之資源、

落實任務交接及強 化訓練

落實任務交接及強化 訓練、指揮官改由專 業之高階事務官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