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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內部整合期(2006 年)

第三章 參與與敘述

第二節 中心內部整合期(2006 年)

2005 年 8 月,總會的祕書長主動打電話給我,期待我能接中心主管的工作,

我既非社工背景亦是早療的新手,當下拒絕了。

但當回觀在擔任到宅輔導員時,前往偏遠鄉鎮的幼托園所進行兒童發展篩檢 時,發現某些偏遠鄉鎮幼托園所的幼教品質並不理想,對生長在不同地方的孩 子,人生第一個受教機會就面對教育品質不均等的現象,深深期許自己可以為這 些孩子做一些事,讓他們的起點可以是美好的,而早期療育與幼兒教育是有著連 結關係,於是我覺得我應該要接下這份工作。

非社工背景的我進入非營利早療組織,或許過去的工作經驗,組織管理是我 最先關注的起點。協會台東中心從 2003 年接辦台東縣發展遲緩兒童個案管理中 心15,在 2005 年 2 月之前僅有兩名社工員,而在當年的 10 月之前,雖逐步增聘

15 2003 年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由社會處自行辦理,個管中心業務委外辦理,台東縣分為南區 及北區,南區由台東馬偕醫院承攬,北區則由協會台東中心承攬。2004 年個管中心業務則不 分區,由早療協會台東中心承接。2005 年 2 月起,通報轉介暨個管業務皆由協會承接。

至七名工作人員,但人事一直處在流動不穩定狀態16。因此,當組織規模從二人 改變成七人時,某些制度的建立相形有立即的重要性。

同時,我們在台東中心實施 PDCA 的管理概念,逐步落實工作夥伴隨機反思 檢討的工作方法。此時,每週一次的中心會議發揮良好的溝通與協商效果,團隊 之間「土法煉鋼」的默契,也在此時逐步醞釀,信任互助的夥伴關係,累積大家 一起邁向未來的能量。

一、建構中心內部流程書面化

2006 年 1 月由中心的三位夥伴組成內部流程改善小組,在 4 月前固定每兩 週一次的流程改善會議,將中心業務分為通報、轉介、個案管理及結案等面向,

針對其相關流程進行細部討論,將其作業流程及相關表單書面化,逐步建構為台 東中心的工作操作手冊。

初稿完成並導入實務後,此時流程改善會議則調整為兩個月討論一次,隨 著實施經驗逐步修正為確實可行的作業手冊,工作操作手冊的完成,使內部作業 有清楚明確的規範。如同司徒達賢(1999)所言,流程建檔有許多正面作用作用:(一) 思考與回顧工作方法與內容;(二)經驗傳承;(三)檢討改進之依據理;(四)工作評 價與考核;(五)訓練人員;(六)建立屬於組織的核心能力。

就中心而言,在這一年的歷程中確實發揮建構組織核心能力的關鍵期,團 隊共同思考討論,建構大家的工作方法,其產出不是生硬靜置的工作操作手冊,

而是在大家的激盪與想法之下,而有一種生命力的溫度。就地方而言,早療業務 為公部門委外業務,承接單位可能在不同年度的招標,因不同的單位投標,而有 新的異動調整可能性,因此檔案資料的建檔是經驗傳承重要的工具,早療實務工 作經驗需要藉由文字記錄被累積的。

2006 年 8 月內政部兒童局辦理早療業務的評估後,肯定本中心的成效並邀 請於 2007 年 3 月辦理的「台閩地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轉介相關業務成 效評估成果發表會暨實務交流研討會」,報告「通報轉介服務模式的落實」方案,

內容包含:(一)服務流程與服務指標的整合運用、(二)個案資料服務系統的操 作可行性、(三)服務品質與服務人力的管理策略等三個面向。這是中心夥伴長

16 台東地方之大專院校無社工系,也是造成求才不易的原因之一。

期努力後,首次獲得外部的肯定,雖然在細部內容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從零 建構起的基本架構雛型,是這群年輕社工們對工作投入與自我要求的成績單,更 是在後來二年業務發展的重要的基石。

二、方案活動檔案管理系統與 PDCA 管理概念

方案活動是非營利組織取得社會資源,以促進業務推展的重要命脈。方案活 動含「規劃」、「執行、記錄」與「成果撰寫、核銷」三大區塊。

「規劃」需由背景因素著手,發掘地方服務對象真正的需求,確認明確且可 測量的活動目標,擬定具體可行的活動策略以達到方案目標。但在此階段,我們 大多是早療業務的生手,因此方案的規劃大多依循兒童局的方案規劃的主軸目 的,並無太多創新概念。所以在此階段,如何將活動過程系統性詳實記錄成為工 作重要的一環。

其記錄存放的方式分為電子檔及書面資料,電子檔系統性依年度及活動屬性 分層管理;書面檔則以顏色為年度區分,並擬定存放的基本歸類項目。年初即將 該年度相關的活動檔案建立,方案承辦者需隨著方案活動的進行,詳實存放其相 關的檔案記錄。因此,也形成中心是可隨機接受督導單位評鑑的業務單位,不必 為了一年多次的評鑑,而耗損大量的人力資源。

2006 年的下半年度,我們進一步導入 PDCA 自主管理概念。簡言之,PDCA 是 企業或團體執行業務時,plan(規劃)、do(執行)、check(定期檢討)、action(依 檢討結果採取有效的行動)四者互相銜接不斷循環的過程(如圖 3-2-1 所示)。此 循環過程是一種核心概念,也是一種工作方法。套用在台東中心整體業務的運 轉,經由 PDCA 管理的循環,將執行面與規劃面互相緊扣。夥伴們如何將之內化 成手頭上的工作概念,初期需藉由工作步驟的規劃來彼此提醒,在累積多次的循 環後,而能協助在業務執行面的細膩化。其實,在這歷程中也說明業務監督,不 單僅是督導單位的責任,資源直接使用者更需盡此責任。當我們掌握了方案活動 的資源,是否妥善適時地運用,這是每位資源運用者的職責。

圖 3-2-1 PDCA 管理循環

資料來源:研究者參考管理學家戴明的 PDCA 管理理論自行繪製

台東中心除了例行性的通報、轉介及個案管理工作外,也因應台東地方的 地理、資源及個案分佈等因素,向縣外公私資源申辦三大方案。計有〝發展遲緩 兒童到宅療育方案〞;〝幼托機構收托遲緩兒童巡迴輔導方案〞及〝早療家庭支持 方案〞(如圖 3-1-2 所示)。從承接方案活動的經驗累積中,我們發現方案活動運 作順暢與否,每一位參與者都各自扮演重要的角色,將方案相關參與者的角色功 能釐清,常是業務進行前最基本的工作,每位參與者清楚自己需致力之處與界 線,而後能產生有效的合作分工,方案的運作方可順暢。

計畫

PLAN

執行 DO

行動

ACT.

PDCA

自主管理循環

檢討

CHECK

圖 3-2-2 台東中心到宅、幼托及早療家庭支持三大方案

以到宅療育服務方案為例,參與者的形成關係圖如圖 3-2-3 所示,專業人 員17因服務次數的限制僅能進行點狀的服務,到宅輔導員以密集服務頻率18將居 家療育計畫串連成線,而個管員則協助將家長、專業人員及到宅輔導員形成夥伴 關係,如同以案主為中心構成面狀的資源網絡;此時方案執行者則扮演整體資源 的倡導、整合與協調的重責大任,以嚴謹的行政逐步累積厚實執行品質;依此建 構出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方案的立體架構。在架構下各自明確的工作內容即產生,

以個案管理員的工作內容為例說明如下:

(一) 服務前—

1、瞭解案家需求及資源連結概況;

2. 提出需求申請;

3. 確立資源介入目標。

17 專業人員指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具證照之早期療育從業人員。

18 到宅輔導員每位個案可以在每週進行一至二次的介入服務。

《個《個案案》》

《家庭》

早早療療家家庭庭 支支持持方方案案 到

到宅宅 方案方案 幼托幼托機機構構

輔導導方方案案

《學校社區》

(二) 服務中—

1、 偕同專業人員或到宅輔導員入案家;

2、 協助服務人員與案家建立關係;

3、 促進家長、專業與輔導員三者合作關係。

(三) 服務後—

1、 追蹤個案進步情形,隨時檢視案家需求;

2、 督導區內到宅輔導員執行內容。

所以在角色功能的釐清後,參與者會有明確的工作方向,可提高專業整合的 模式成功的可能性。

我們在方案執行期間,擬定期出、期中及期末的定期檢討會議。若在方案 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發生,如執行內容與方案目標未能緊扣時,或觀察到服 務對象的需求有所變化時,可協調相關參與者進行隨機檢討會議。例如,在 2006 年所進行的「走動式親職教育活動」,活動目的之一為〝以示範方式傳達親子互 動的技巧〞,在一些場次的活動,家長在到達活動場地即離開未參與課程,則難 以達到示範教學的目地;此時活動執行者,需能察覺執行面與規劃面的落差,即 時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而檢討內容需有基本依據。因此方案承辦者及分區個管員19在執行過程中,

需在舉辦活動後,填寫活動記錄的表單,活動記錄內容含活動基本流程、活動中 的特殊事件、活動記錄者的反思,任何場次的活動結束後即完成記錄,這些記錄 資料,就是大家在討論會議時的依據。

然而,諸多的檢討機制,如何落實成後續新的行動之動能,則每週的中心 業務會議,即扮演重要的追蹤機制,促使 PDCA 的工作方法能繼續開展下一個循 環。

19 台東縣通報個管區域分為:台東市北區、台東市南區、海線(含卑南、東河、成功、長濱)、山 線(鹿野、延平、池上、海端、關山)、南區(太麻里、金峰、達仁、大武)、綠島及蘭嶼。

圖 3-2-3 到宅服務方案參與者形成關係

三、中心會議的功能

建立常態性的溝通平台,是團隊工作初期的首要工作。組織共識的理念是 逐漸形成的,在每天的工作需要面對不斷的抉擇時,慢慢在團隊成員心中逐漸明 朗化(司徒達賢,1999)。從 2005 年起,中心的成員逐步增至七人時,即訂立每 週固定的中心會議時間,初期會議重點含:(一)個管員各自區域通報、個管等案 量的變化及服務量的統計20;(二)方案活動的溝通協調;(三)行政事務的討論;(四)

建立常態性的溝通平台,是團隊工作初期的首要工作。組織共識的理念是 逐漸形成的,在每天的工作需要面對不斷的抉擇時,慢慢在團隊成員心中逐漸明 朗化(司徒達賢,1999)。從 2005 年起,中心的成員逐步增至七人時,即訂立每 週固定的中心會議時間,初期會議重點含:(一)個管員各自區域通報、個管等案 量的變化及服務量的統計20;(二)方案活動的溝通協調;(三)行政事務的討論;(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