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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方法

3.3 資料包絡分析法

3.3.4 特性與限制

DEA 屬於前緣推論法的一種,若小心謹慎使用,將可成為強而有力的 分析工具。茲將此法之特性、限制說明如后:

1 .特性

(1)可同時處理多重投入與產出項,容納不同計量單位的產出與投入項。

(2)此法所求得效率前緣是一綜合指標,而非平均值,可同時評估不同環 境下 DMU 之效率值。

(3) DEA 所得之效率值是相對效率指標,可瞭解組織的資源使用狀況,

進而提供管理者決策時參考。

(4)可同時處理定性(qualitative)與定量(quantitative)因素。

(5)能因應不可控制因素而做調整。

(6)可處理模式中類別變數(categorical variables)存在問題。

(7)不需預先設定投入與產出之函數關係。

(8)必要時可容許主觀判斷。

(9)為伯瑞圖最適的(Pareto optimal)。

(10)相對有效率之 DMU 需滿足產出與投入比為 1 之要求。

(11)投入產出之加權值由線性規劃產生,不受人為主觀因素的影響,符 合公平的原則。

(12)可提供相對無效率的 DMU 產出不足或是投入過多的資訊。

2 .限制:

(1)對資料極具敏感性,所有投入與產出的資料都必須明確且可衡量,若 資料錯誤將導致效率值偏誤,易受到錯誤極端值的影響。

(2)受評估對象間需具有高度的同質性,且盡量採用正式資料,否則衡量 的效果不佳。

(3)DEA 所得到的結果為相對效率,並非絕對效率。其用途不在於確定 投入或產出的單位價值,而是用來衡量效率。

(4)DMU 之個數至少須為投入與產出項個數和之兩倍,否則無法明確區 隔有效率者。

(5)在計算任何 DMU 之效率值,須建立一個線性規劃式。

第四章 實證分析

根據第三章之研究方法,本章利用中科院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的執行

成果資料,探討本研究所欲使用評估模式之可行性,並藉分析專案之評估結 果來衡量實際績效,找出可提供專案改善之參考資訊。首先說明決策單位與 資料來源,接著選定投入項、產出項指標,最後採用 DEA 衡量釋商科技專 案效率,並分析實證結果,歸納出相對有效率科技專案的關鍵因素。

4.1 決策單位與資料來源

透過中科院軍通產合開發計畫取得初級資料,成果統計資料範圍是2004

至2006 年經濟部技術處「中科院軍品釋商科技專案」第一期之應結案專案,

共有41 項,案內各專案詳列如表 2,分成機械與運輸領域 17 項專案、通訊 與光電領域 9 項專案,以及材料與化工領域 15 項專案。每個專案執行時程 不等,一年期有19 項,二年期有 13 項,三年期則有 9 項。

在瞭解科技專案的計畫內容後,因不同專案擬定發展之技術項目亦有所 差異。以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而言,其下有分項計畫,且分項計畫可細分 成數個子計畫。本研究將每個子計畫視為獨立的專案,以其為決策單位,各 專案執行期間分別有一年、二年與三年。根據Sueyoshi(1995)提出多期的 效率評估概念,其所用 DEA 特色在於修訂 Farrell 之效率評估模式,提出 總時間效率概念,用以分析不同時間點的效率值。Rubenstein and Geisler

(1991)亦認為績效評估結果無法令人信服,是因為評估者在專案尚在執行 階段時就進行評估,以致無法完整反映出專案整體績效。因此,本文對二、

三年期的專案應將多年執行成效累積加總再進行績效評估,不可把各年階段 執行成果看成單獨之專案,以免評估結果缺乏內容效度。

再者,因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第一期從2004 至 2006 年,根據主計處 統計國內這三年期間物價確有波動,故本研究遂利用國內生產毛額平減指數

(GDP deflator)來剔除物價變動因素。針對本研究所有非僅於 2004 年執行 的專案,以 2004 年為基期,利用主計處公佈之平減指數計算每個專案所投 入或產出項的實質價值。

4.2 投入項與產出項之選取

根據第二章文獻回顧,本研究評估效率所選取之投入項、產出項主要參 考:(1)國內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評估我國科技專案效率文獻之投入產出項指 標。(2)國科會科技計畫之績效指標。(3)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之投入 產出項指標。(4)經濟部科技專案績效評估總體報告之投入產出項指標。(5) 中科院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書。

針對產出項之選取考量,乃運用經濟學的外部性理論,將前述相關產出 項指標參照第二章所述加以篩選。就中科院而言,其內部效益以技術移轉授 權金收入數衡量,合作廠商之外部效益以廠商獲得訂單總數衡量,以上為可 以金錢數額量化之效益。為求周全,本研究最後納入非金錢效益之執行成 果,以建立合格廠商數、專利數、論文數與研究報告來衡量。最後將所選定 之投入項與產出項列舉如圖 8,以下逐項說明所選取之投入項、產出項定義:

1 .投入項

(1)研發經費(x1):中科院執行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所獲得經濟部之補 助經費數。

(2)研究人力(x2):中科院執行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所投入之人力總數 ,每人不可超過 1 人年。

(3)研發時程(x3):中科院執行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所使用之時間,以 月計算。

2 .產出項

(1)技術移轉授權金收入數(y1):廠商因使用計畫專利、文件、know-how 等智財成果,所需繳交之研發成果使用權利金,其額度依軍品項目訂單 效益、技術之市場價值、合作案規模、廠商支付能力等因素,由產學研 委員會與合作廠商共同商定。

(2)廠商獲得訂單數(y2):專案執行期間,在合作廠商建立軍品研製能量 後,自中科院或國軍,透過購案招標程序,競標取得之國防軍品訂單,

以及運用所獲得之技術,結合本業開發民生產品,所衍生之民生產業效 益。

(3)建立合格廠商數(y3):專案執行期間,協助合作廠商在完成國防部工 合會報相關程序後,獲得特定項次軍品研製能力之認證,納入適用採購 法之合格廠商名單,後續軍品量產時得採選擇性招標,有效保障專案合 作廠商權益。若同一合作案內,依規定分類有多件品項,則以分類品項 數計數。

(4)專利數(y4):在專案執行期間內,執行單位向國內外之專利主管機關 申請專利,經審查、公告等程序後,所獲證之專利件數(本計畫係執行 軍品開發與釋商,所申請之專利應以不影響國家安全與軍事機密為限)。 (5)論文數(y5):包含期刊論文與研討會論文。在2006 年經濟部科技專案

績效評估總體報告指出,論文與研究報告兩項對後續研究能量的累積與 應用極為重要,有助於技術發展;且期刊與論文數量可反應研究機構之 創新研發能量。中科院執行科專計畫乃在釋出國防關鍵技術,恰可以期 刊論文等為媒介,將重要研發成果書面化利於技術推廣。

1期刊論文:在專業性期刊上刊登的文章,其本文部份一般包括引言、

方法、結果與討論,並有參考文獻。研究機構自行發行之專業性期刊 可予計算;但在職進修之博碩士論文不包括在內。

2研討會論文:參加專門性會議所發表之論文,且尚未在專業性期刊發 表者。

表2 2004至2006年中科院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內容

圖8 選定之投入項與產出項

(6)研究報告(y6):包含技術報告、調查報告與訓練報告,以實際產出且 經技術資料保管單位登記編號者為準,並包含委託外界研究所產出之報 告。

1技術報告:從事某項技術開發,在設計、配方、程式、製程、分析、

測試等研究活動中所產出的技術性報告,此報告除摘要部份可予公開 外,本文部份除技術移轉授權、論文發表、專利申請外,不得任意公 開。

2調查報告:針對特定產業、產品或技術從事資料、資訊之收集、分析、

預測所獲致的研究調查報告。

3訓練報告:指二週以上之在職進修、研修、訓練等活動所獲致之心得 報告。報告內需包含訓練目的、內容、效益與攜回之文件清單。

本研究以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為研究對象,期望建構國內軍品研製供 應鏈體系,逐步實現國防自主的國家安全政策目標。每個專案皆訂有特定軍 品研製技術移轉項目,文中以技術移轉授權金收入數,建立合格廠商家數、

廠商獲得訂單數等為 DEA 法之產出項,分別代表合作廠商已建置該專案所 訂技術能量才會支付授權金,亦通過認證納入適用採購法之合格廠商名單 中,如此才有產能接單生產。由上可知,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中各專案的 政策目的可反應在本研究所採用之產出項中。

投 入 項

x1:研發經費 x2:研究人力 x3:研發時程

產 出 項

y1:技術移轉授權金收入數 (內部效益)

y2:廠商獲得訂單數 (外部效益)

y3:建立合格廠商數 y4:專利數

y5:論文數 y6:研究報告

(非金錢效益)

中 科 院 合作廠商

4.2.1 產出項與投入項之相關性分析

符合 Golany and Roll(1989)之經驗法則,即是滿足受評估單位之個數至少 應為投入項個數與產出項個數總和之兩倍,因此可以資料包絡分析法開始進

[<.0001] 1.0000 註:[ ]內為 p 值

表4 產出項與投入項之敘述統計量 單位:新台幣

4.3.1 模式一

僅考量中科院之內部效益下,以研發經費(x1)、研究人力(x2)、研發 時程(x3)為投入項,以技術移轉授權金收入數(y1)為產出項,利用產出 導向之CCR 與 BCC 模式求得總效率、純技術效率、規模效率、被參考次 數、參考集合,以及規模報酬,將分析結果彙整如表 6 。其中,總效率值 是利用 CCR 模式求得,若總效率值為 1 者,則為有效率專案;若小於 1 者,則為無效率專案,可透過降低投入或增加產出使其成為有效率專案。利 用 BCC 模式求得純技術效率,若其值為 1 者,代表此專案在效率前緣上;

若其值小於 1 者代表專案位於效率前緣內。因總(整體技術)效率是純技 術效率與規模效率的乘績,故可以此求得規模效率;而規模效率小於1 者,

若其值小於 1 者代表專案位於效率前緣內。因總(整體技術)效率是純技 術效率與規模效率的乘績,故可以此求得規模效率;而規模效率小於1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