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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實證分析

4.3 資料包絡分析法實證分析

4.3.3 模式三

依經濟學之外部性理論,以中科院之內部效益、合作廠商之外部效益構 成社會效益。前兩小節僅考量收入與訂單等金錢產出收益,現併入非金錢產 出收益,改以研發經費(x1)、研究人力(x2)、研發時程(x3)為投入項;

以技術移轉授權金收入數(y1、廠商獲得訂單數(y 2、建立合格廠商數(y3)、 專利數(y4、論文數(y5、研究報告(y6)為產出項,利用產出導向之CCR 與 BCC 模式求得總(整體技術)效率、純技術效率、規模效率、被參考次 數、參考集合,以及規模報酬,將分析結果彙整如表 20。其中,總效率值 是由 CCR 模式求得,若總效率值為 1 者,則為有效率專案;若小於 1 者,

則為無效率專案,可透過降低投入或增加產出使其成為有效率專案。由 BCC 模式求得純技術效率,若其值為 1 者,則代表此專案在效率前緣上;若其 值小於 1 者,則代表此專案位於效率前緣內。因總(整體技術)效率等於 純技術效率與規模效率的乘績,故可求得規模效率,而規模效率小於1 者,

則必須增加或是減少投入,而增加或減少投入則應視總效率、純技術效率與 非規模報酬遞增模式下效率三者來判斷。當該專案所處為規模報酬遞減時以 DRS 表示;以 IRS 表示該專案處於規模報酬遞增;以 CRS 表示該專案處 於固定規模報酬階段。

1 .分析評估結果

(1)根據表20評估結果顯示,有17個專案總效率值為 1,佔41.46%,包 括:A 1、A 3、A 4、A 5、A13、A14、A16、B 2、B 3、B 6、C 1、

C 2、C 4、C 5、C 6、C11、C12。

(2)在總效率值不為 1 者,有 5 個專案為技術有效率者,佔12.20%,

代表其雖為無效率專案卻仍在效率前緣上,其問題是發生在規模上,

因此需要調整其規模,使其成為有效率者。包括:A 8、A 9、A11、

A12、B 9。

(3)其他的總效率值不為 1 者,若有規模效率為 1 者,其窒礙乃在於技 術上,也就是產出太少,需增加產品以成為有效率者。本研究對象無 此類專案。

(4)除(2)、(3)外,其餘的總效率值不為 1 者,則視需要調整規模,亦 需增加產出,共有19個專案,佔46.34%。包括:A 2、A 6、A 7、A10、

A15、A17、B 1、B 4、B 5、B 7、B 8、C 3、C 7、C 8、C 9、C10、

C13、C14、C15。

表20 併入非金錢產出社會效益下之釋商科技專案計畫中各專案的效率評估

經過效率結果評估後,將每個專案在效率上的分佈情形整理如表21,

發現在併入非金錢產出社會效益下,整個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中,

41.46%的專案屬於有效率者;僅有四成餘(46.34%)專案的總效率、技 術效率皆不及 1。在表22說明有超過半數(53.66%)的專案處於效率前 緣上,僅餘46.34%的專案落在效率前緣內。

表21 模式三的效率評估結果分佈

分 類 專 案 個 數 所佔百分比

總 效 率 值 =1 純技術效率=1 17 41.46%

純技術效率=1 5 12.20%

總 效 率 值≠ 1

規 模 效 率 =1 0 0.00%

各 項 效 率 值 皆 不 為 1 19 46.34%

總 和 41 100.00%

表22 模式三的效率前緣分佈

分 類 專 案 個 數 所 佔 百 分 比 效 率 前 緣 上 22 53.66%

效 率 前 緣 內 19 46.34%

總 和 41 100.00%

2 .效率分類

根據Norman and Stoker(1991)標準,將所評估之 DMU 區分成 四類,以瞭解每個專案在效率表現上的優劣,並整理效率分類情形如表 23。

(1)強勢效率單位:此類專案其效率表現較佳,即使稍微增加投入或是降 低產出不會影響其效率的評比,共有11個專案佔26.83%,包括:A 1、

A 4、A13、B 3、B 6、C 2、C 4、C 5、C 6、C11、C12。

(2)邊際效率單位:此類專案雖是有效率單位,但只要稍微增加投入或降 低產出就會使其落入無效率者,共有 6 個專案佔14.63%,包括:A 3、

A 5、A14、A16、B 2、C 1。

(3)邊際無效率單位:此類無效率專案接近有效率者,介於效率或無效率 邊緣,比較容易使其成為有效率者,共 2 個專案佔 4.88%。包括:

A 8、A11。

(4)明顯無效率單位:此類專案便是需要注意且加強管理者,共22個專案 佔53.66%。包括:A 2、A 6、A 7、A 9、A10、A12、A15、A17、B 1、

B 4、B 5、B 7、B 8、B 9、C 3、C 7、C 8、C 9、C10、C13、C14、

C15。

表23 模式三的效率分類

分 類 專案個數 所 佔 百 分 比

強 勢 效 率 單 位 11 26.83% 26.83%

有 效 率

單 位 邊 際 效 率 單 位 6 14.63% 14.63%

純技術效率=1 2 4.88%

規 模 效 率 =1 0 0.00%

邊 際 無 效 率

單 位 其 他 0 0.00%

4.88%

純技術效率=1 3 7.32%

規 模 效 率 =1 0 0.00%

無 效 率

單 位

明 顯 無 效 率

單 位 其 他 19 46.34%

53.66%

總 和 41 100.00% 100.00%

效率分類將專案分成有效率單位與無效率單位。並將有效率單位分 成強勢效率單位與邊緣效率單位,強勢效率單位表示其被參考次數大於 1 ;邊緣效率單位表示其被參考次數只有 1 次。最後,對無效率單位 而言,參考集合便是其改善的學習標竿,就A7專案而言,其學習的模 範生便是A11、A 4、C 4、A 1、C 5等專案。

為瞭解各領域別每個專案的效率分佈情形,統計不同領域別邊緣無 效率單位與明顯無效率單位個數,將分類計算結果整理成表24。從表內 可知,通訊與光電領域之無效率專案所佔的比例(66.67%)為最高,顯 示此領域內之專案的效率較不佳;其餘領域之無效率專案所佔比例均已 降至50~60%間。由此可知,若以效率分類角度來衡量軍品釋商科技專 案計畫,則其整體效率表現已屬尚可接收。

表24 模式三之不同領域別無效率專案的比例

分 類 機械與運輸領域 通訊與光電領域 材料與化工領域 邊際無效率單位 2.12% 0.12% 0.12%

明顯無效率單位 8.12% 6.12% 8.12%

合 計 10.12% 6.12% 8.12%

領域內專案總數 17.12% 9.12% 15.12%

佔領域內百分比 58.82% 66.67% 53.33%

3 .規模報酬分析

由表25可知,所有軍品釋商科技專案計畫中,有11個專案的規模報 酬處於規模報酬遞增,故應擴大規模;有12個專案的規模報酬處於規模 報酬遞減,故應縮小規模;另18個專案則處於固定規模報酬,表示此等 專案已達最適的生產規模。

表25 模式三的規模報酬分析

分 類 專 案 代 號 專案個數 百 分 比 規模報酬

遞 增

A 8、A 9、A10、A17、B 4、B 5、B 7、

B 9、C 7、C 9、C15 11 26.83%

固 定 規模報酬

A 1、A 3、A 4、A 5、A13、A14、A15、

A16、B 2、B 3、B 6、C 1、C 2、C 4、

C 5、C 6、C11、C12

18 43.90%

規模報酬 遞 減

A 2、A 6、A 7、A11、A12、B 1、B 8、

C 3、C 8、C10、C13、C14 12 29.27%

總 和 41 100.00%

4 .被參考次數分析

參考集合所包含 DMU 是無效率者學習的對象,當某 DMU 出現 在參考集合次數愈多代表其有效率的強度愈強。由表20得知被學習的模 範生共有C 5(9次)、A 1(8次)、C 6(8次)、A 4(7次)、C 4(7次)、

A11(6次)、B 3(6次)、A13(5次)、B 6(5次)、C 2(5次)、

C11(5次)、C12(4次)、A 3(1次)、A 5(1次)、A 8(1次)、

A16(1次);其餘則皆未被參考。

5 .效率排序

效率的分類是為了讓人能瞭解每個專案的績效表現,其類別越差代 表越需要改善。若要更清楚所有專案間的優劣,可以排序的方式來展 現;以 Farrell 技術效率為基礎,按純技術效率、總效率與被參考次數 進行效率排序的結果如表26。其中,C 5 被認為是最有效率的專案,其 與具低研發密集度、低研發人員比例的大企業合作;其次是A 1、C 6分 別與具低研發密集度且低研發人員比例的中小企業、大企業合作;A15 則是最沒有效率的專案,其與具低研發密集度、高研發人員比例的中小 企業合作。

表26 模式三的效率排序

排 名 專 案 代 號 總 效 率 純技術效率 被 參 考 次 數 1 C 5 1.000 1.000 9 2 A 1 1.000 1.000 8 2 C 6 1.000 1.000 8 4 C 4 1.000 1.000 7 4 A 4 1.000 1.000 7 6 B 3 1.000 1.000 6 7 B 6 1.000 1.000 5 7 C11 1.000 1.000 5 7 A13 1.000 1.000 5 7 C 2 1.000 1.000 5 11 C12 1.000 1.000 4 12 A 3 1.000 1.000 1 12 A16 1.000 1.000 1 12 A 5 1.000 1.000 1 15 B 2 1.000 1.000 0 15 C 1 1.000 1.000 0 15 A14 1.000 1.000 0 18 A11 0.995 1.000 6 19 A 8 0.959 1.000 1 20 A12 0.856 1.000 0 21 A 9 0.841 1.000 0 22 B 9 0.585 1.000 0 23 B 5 0.869 0.998 0 24 C13 0.872 0.978 0 25 A10 0.864 0.958 0 26 B 4 0.860 0.933 0 27 C 9 0.769 0.914 0 28 C 3 0.822 0.885 0 29 C 7 0.873 0.876 0 30 C 8 0.718 0.872 0 31 B 8 0.760 0.854 0 32 B 1 0.794 0.853 0 33 A17 0.841 0.847 0 34 C10 0.803 0.844 0 35 A 2 0.818 0.834 0 36 C15 0.771 0.826 0 37 A 6 0.799 0.815 0 38 C14 0.805 0.808 0 39 B 7 0.732 0.792 0 40 A 7 0.698 0.735 0 41 A15 0.495 0.49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