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台中縣市已婚新移民女性與公婆之間代間矛
本節主要探討台中縣市已婚新移民女性與公婆之間代間矛盾的實際情形。係 根據本研究問卷「代間矛盾情感量表」及「個人身心適應量表」的調查統計結果,
針對已婚新移民女性代間矛盾整體和各層面之平均數和標準差部分加以分析比 較。
本研究以李克特式(Likert Type)總和評定之五點量表,分別界定出本問卷 調查結果之得分,可區分為五組:分別是低程度、中低程度、中等程度、中高程 度、高程度。依據填答者在問卷中的得分,最大值是5,最小值是 1,全距為 4,
除以5 個等分,每個等分範圍為.8,所以表現是低程度的範圍是 1.00 至 1.79、中 低程度的範圍是1.80 至 2.59,以此類推到其他範圍,如表 4-1-1 所示。
表4-1-1 表現水準之分數分布範圍
表現水準 低程度 中低程度 中等程度 中高程度 高程度 平均數 1.00-1.79 1.80-2.59 2.60-3.39 3.40-4.19 4.20-5.00
壹、關於代間矛盾調查問卷之統計分析
依據調查問卷之統計結果,台中縣市已婚新移民女性所知覺的代間矛盾各層 面與整體的得分情形如表4-1-2 所示。
表4-1-2 代間矛盾各層面分析摘要(N=451)
代間矛盾層面 題數 每題平均得分 標準差 排序
愛憎矛盾 4 3.30 .88 2
罪疚矛盾 6 2.63 .82 3
拒斥矛盾 6 3.65 .79 1
整體代間矛盾 16 3.18 .51
由表 4-1-1 得知,台中縣市已婚新移民女性所知覺的代間矛盾,各層面每題 平均得分依序為「拒斥矛盾」(M=3.65)、「愛憎矛盾」(M=3.30)、「罪疚矛盾」
(M=2.63)。各層面之每題平均得分介於 2.64 至 3.65 之間。
由上述可發現,「愛憎矛盾」層面的每題平均值是3.30,顯示已婚新移民女 性在與公婆互動時所產生的代間矛盾在愛憎層面是中等程度;而「罪疚矛盾」層 面的每題平均值是2.63,顯示已婚新移民女性在與公婆互動時所產生的代間矛盾 在罪疚層面是中等程度;而「拒斥矛盾」層面的每題平均值是3.65,顯示已婚新 移民女性在與公婆互動時所產生的代間矛盾在拒斥層面是中高程度;另外就整體 代間矛盾而言,每題平均得分為3.18 分,在五點量表中屬於中等程度。
由上述結果得知,已婚新移民女性普遍都有感受到在與公婆互動中所產生的 代間矛盾經驗,其中又以知覺到拒斥感較為強烈,至於愛憎感受以及罪疚感受則 較低。此結果與目前以台灣已婚女性為對象的研究加以比較(利翠珊,2007),
發現在與公婆互動所感受到的代間矛盾經驗不僅止於台灣已婚女性,類似的情形 也發生在新移民女性身上,亦即不管台灣籍媳婦或是外籍媳婦,在與公婆互動中 均感受到矛盾,只是在矛盾向度上有所差別。
再進一步探討,台灣已婚女性感受到愛憎感、罪疚感、拒斥感(利翠珊,
2007),而新移民女性感受較多的是拒斥感,可能的原因是因互動頻繁、優勢文 化以及婚姻隱含買賣的性質而易引發拒斥感(吳嘉瑜、趙淑珠,2004),至於文 化規範下應該視公婆如父母卻因情感距離而表現不出孝行的罪疚感(吳嘉瑜,
2005);在與公婆互動中,因自我規範與角色規範的為難,而引發想要又擔心、
想給又為難的愛憎矛盾也是在台灣已婚女性身上較明顯,而在新移民女性身上則 不突出,究其原因可能是儒家思想的影響對新移民女性影響不若台灣已婚女性般 根深蒂固。至於拒斥感則不論台灣已婚女性或是新移民女性均感受得到,可能是 因為「自己人」或是「外人」的觀點(孔祥明,1999),亦即是否把媳婦當作是
「自己人」的想法。新移民女性明顯強烈的感受拒斥感可能除了「界線」因素還 有經濟的掌控權以及種族文化的弱勢因素。
貳、關於個人身心適應調查問卷之統計分析
依據調查問卷之統計結果,台中縣市已婚新移民女性的個人身心適應各層面 與整體的得分情形如表4-1-3 所示。
表4-1-3 個人身心適應各層面分析摘要(N=451)
代間矛盾層面 題數 每題平均得分 標準差 排序
心理適應 7 2.75 .98 1
身體適應 5 2.57 .95 3
社交適應 4 2.61 .99 2
整體個人身心適應 16 2.66 .89
由表4-1-3 得知,台中縣市已婚新移民女性所知覺的代間矛盾,各層面每題
平均得分依序為「心理適應」(M=2.75)、「身體適應」(M=2.57)、「社交適應」
(M=2.61)。各層面之每題平均得分介於 2.57 至 2.75 之間。
由此可發現,「心理適應」層面的每題平均值都介於2.60 至 3.39 之間,顯示 已婚新移民女性在與公婆互動時其個人身心適應在心理適應層面是中等程度;而
「身體適應」層面的每題平均值都介於1.80 至 2.59 之間,顯示已婚新移民女性 在與公婆互動時其個人身心適應在身體適應層面是中低程度;而「社交適應」層 面的每題平均值都介於2.60 至 3.39 之間,顯示已婚新移民女性在與公婆互動時 其個人身心適應在社交適應層面是中等程度;另外就整體身心適應而言,每題平 均得分為2.66 分,在五點量表中屬於中等程度。
此結果顯示代間矛盾對已婚新移民女性的身心適應在心理、身體、社交以及 整體層面上大部分是中等及中低程度,顯示新移民女性無論在心理、身體、以及 社交方面都對在台的生活還算適應。先前相關的研究結果認為,新移民女性與婆 家的思想觀念差異大、興趣嗜好也不同,因此在遇到委屈時,通常是有苦往肚子 裡吞,而有悲和苦的感受(姜涵淋,2006);再加上思鄉情懷,可能會使其自己 陷入困頓無依的情緒之中(蔡秀莉,2006);至於在其子女的教育、管教方式大 多無主導權,久而久之,也使得她們覺得自己是沒有用的,對自己的能力質疑、
自我否定(王珮瑾,2007)。而本研究之樣本因為是來自國中、小的識字班、外 配班,其能到學校上課應該是來自於婆家的允許與支持,顯示出公婆對其媳婦有 一定程度的關心與疼愛;到學校上課的時間就可以與朋友聊天、互吐苦水、互訴 心事,形成社交支持系統,彼此互相扶持鼓勵,因此在身心適應上,雖然有怨和 苦的感受,但沒有非常強烈。
研究者再進一步推測已婚新移民女性的身心適應狀況還不錯的可能原因有 三,其一是新移民女性能來上識字班,顯示出夫家的支持與關愛;其二是因新移 民女性對語言的理解程度畢竟還是與本國婦女有差距,因此對語言的敏感度上較
不若台灣已婚女性,也因此較不會對公婆所說過的話放在心裡耿耿於懷;其三是 新移民女性自己既然選擇跨國婚姻,事先可能就已做好心理建設,因此對於許多 不公平的對待是逆來順受,不若台灣女性對婚姻有許多美好的憧憬,以致婚後有 許多身心不適的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