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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成立後對台灣棒球發展之影響

第一章 中華職棒成立的背景、過程及影響

第三節 中華職棒成立後對台灣棒球發展之影響

中華職棒成立發展至 2008 年已近 20 年,中華職棒所產生之影響為本節探討 的主題。探究中華職棒成立後,我國國家體育政策、社會發展以及我國棒球運動 發展這三個主要面向,所造成的影響。

一、中華職棒成立對國家體育政策的影響

(一)國家運動的宣示

棒球在台灣所擁有特殊性,使國人一直希望將棒球運動賦予一個特殊的地 位,1986 年 7 月 9 日,時任民生報副總編輯的孫鍵政,眼見當時棒球運動低迷 之際,對於球員的出路、升學、人才外流、基層球隊數目大量減少…等棒壇的所 面臨的問是都無法克服,根本之道在將棒球列為我國的國家運動。因此呼籲政 府,將棒球列為國家運動,這是媒體第一次正式建議政府將棒球宣佈為「國球56」。 1990 年中華職棒開打,成為台灣第一個職業化的運動項目,且立刻帶來一波 棒球熱潮。2001 年,陳水扁總統更公開給予棒球「國家運動」之名,並宣 2001 年為「棒球年」;在此之前,全世界只有古巴宣示棒球運動為古巴的「國球57」。 棒球被政府定義為「國球」不僅具有政治上予以收編的象徵意義58,更可看出台 灣社會中長久以來已塑造了一種對棒球狂熱的集體習慣,使得棒球中的競技特質 始終凌駕在教育性、普及性的特質上59。職業棒球的成立至今,是台灣發展歷史 最為悠久的職業運動,更摧化了棒球運動被賦予特殊地位-國球。

(二)協助球團成立二軍

體委會為了建全職棒球團的長期發展,而在 2003 年 12 月 24 日,制定了「協 助職棒聯盟各隊成立二軍方案60」,解決各個球團懸而未決的二軍制度。希望能 透過這個方案,使各球團能透過一軍及二軍調整,來增強各隊的實力,增加比賽 的張力,吸引更多的觀眾入場,亦期盼透過二軍的建立,大量培養本土年輕的選 手,從而降低對洋將的依賴。在賽事的安排上,亦能將二軍的比賽安排到職棒少 去的縣市開拓球迷61

而對國家棒球運動而言,透過代訓制度協助職棒改善體質後,必將使國家隊 實力增強、國際賽成績提升。而希望透過職業球團的訓練,使役男球員的訓練更 紮實,更能提升進入職棒就業的競爭力。若役男球員經過二年訓練,選擇不續留 二軍,退伍後可到甲組球隊,亦可增強甲組實力。國家及各球團的付出將贏得社 會正面的評價62

對於這個國家體育政策,政府不僅撥交替代役男還給予經費補助,可說是以

56高政源。<總統與台灣棒球>。《國民體育季刊》。30 期 4 卷。1992 年。頁 6-13。

57同前註。

58 李淑玲。<職業棒球對社會的影響>。《體育與運動》。81 期。1992 年。頁 129-135。

59邱韋誠。《是鎖鏈還是羽翼-原住民棒球運動選手的運動之路》。國立花蓮師範學院碩士論文。

花蓮市。1993 年 7 月。頁 77。

60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網站。<體委會協助職棒聯盟各隊成立二軍方案>。

《http://www.sac.gov.tw/news/news-1.aspx?No=66》。2009 年 4 月 21 日搜尋。

61同前註。

62同註 60。

國家資源協助私人企業擴充人力63。且役男球員薪資由政府支付,每年每名役男 球員另由政府補助代訓費用二十萬元,各球團只負責役男球員之膳宿、訓練、管 理、比賽等費用,並適時進用一些正式的二線球員。其他企業亦可以贊助二軍的 比賽經費,二軍聯賽甚至可以冠名杯賽。

但經過 5 年的期限(2003~ 2008 年),體委會協助各球團建立二軍的政策,

成效可謂不彰,因此;體委會亦有意取消該項政策,並將役男收回國訓中心訓練。

但適逢 2008 年中華成棒代表隊兵敗北京奧運,並且首次敗給中國隊,使得國內 檢討聲四起。體委會幾經考量,不僅取消原定收回替行役男的初衷,反而延續該 項政策並且將代訓費用提升至四十萬元,可謂加碼推行該政策,可見國家政策對 中華職棒的用心。

(三)產生排擠效應

棒球運動之所以被賦予國球的地位,乃是這樣運動一直扮演著為國爭光的使 命,正因為是國球所以體壇有限的資源,一直不成比例的挹注到棒球運動。棒球 協會不僅在 2008 年獲得體委會補助新台幣 1,700 萬元年度預算,是我國各單項 協會之最64。而攸關我國體育政策的體育替代役,在棒球的排擠效應下,全球人 口最多的足球運動,在台灣的足球體育替代役竟然沒有名額。

且自職棒成立以來,為了擴建棒球設施以及舉辦國際盃賽,政府乃積極擴建 符合國際棒總(IBAF)認證標準的棒球場,國內少有其他單項運動能享有相同 待遇65

63 <球團不盡義務 國球失速>。《中國時報》D6 版。2009 年 3 月 19 日。

64同前註。

65同註 63。

表 一 職棒成立以來新建球場一覽表

地點 球場名稱 啟用時間 座位數 備 註

台南市 台南市立棒球場 日治時期 11,000 統一 7-ELEVEn 獅主場

高雄市 高雄市立立德棒球場 日治時期 9,500

台北市 台北市立棒球場 1,959 職棒首戰球場,已於 2000 年拆除

新竹市 新竹市立中正棒球場 1,976 10,000

桃園縣 兄弟龍潭棒球場 1,986 5,000 兄弟飯隊私人建造66 屏東縣 屏東縣立棒球場 1,986 10,000

宜蘭縣 宜蘭縣立羅東棒球場 1,992 4,500 嘉義縣 嘉義縣立棒球場 1,996 9,000 嘉義市 嘉義市立棒球場 1,998 10,000 改建

台北縣 台北縣立新莊棒球場 1,997 7,500 2005 擴建至 12,700 人

台北市 台北市立天母棒球場 1,999 6,000 2001 擴建至 10,000 人

高雄縣 高雄縣立澄清湖棒球場 1,999 20,500 花蓮縣 花蓮縣立德興棒球場 2,001 5,500 雲林縣 斗六棒球場 2,005 15,000

台東縣 台東棒球場 2,006 6,500 無夜間設備

台中市 台中洲際棒球場 2,006 20,000 以舉辦 2006 洲際盃得名 資料來源:李弘斌。《中國時報》D6 版,2009 年 3 月 19 日。

台灣棒球維基館網站,<台灣棒球場>,《http://twbsball.dils.tku.edu.tw》。

中華職棒大聯盟全球資訊網,<球場資訊>,《http://www.cpbl.com.tw/html/longtan.asp》。

如表一所示,中華職棒開賽之前,我國較具規模的棒球場地,包括業已拆除 之台北市立棒球場共計有 6 座,若不包含兄弟隊自行建造,主要以練習為主的「兄 弟龍潭棒球場」,職棒開賽前符合標準的球場只有 5 座。但 1990 年中華職棒正 式開打後,從 1992 年開始至 2006 年為止,已在全國各地區建立 10 座規模不一 的棒球場,約佔且都由政府發包建造,若包含 2009 年底既將竣工的桃園國際棒 球場67,2010 年後台灣只剩基隆、苗栗、彰化、南投等 4 個縣市,尚無具國際或 職棒水準的棒球場地。可見自中華職棒開賽之後,政府亦對棒球運動的重視與日 俱增,無論是否受中華職棒存在的影響所致,但政府透過公共建設,挹注於棒球 運動硬體設施的興建,其成果是顯而易見的。

66中華職棒大聯盟全球資訊網。<球場資訊>。《http://www.cpbl.com.tw/html/longtan.asp》。2009 年 2 月 15 日搜尋。龍潭球場是兄弟球團的練習場地。由於球場主要為練習所用,因此看台所 能容納的觀眾數僅有千餘席,環繞外野的土丘則成為觀眾觀看比賽所能夠站立的地方。2001 年兄弟隊在此安排職棒史上唯一的一場例行賽,仍舊吸引了數千名觀眾前來欣賞。

67台灣棒球維基館網站。<桃園國際棒球場>。《http://twbsball.dils.tku.edu.tw》。2009 年 5 月 1 日 搜尋。桃園國際棒球場基地位於台灣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中的運動園區佔地約 4 公頃,

暫訂有 12000 席座位,球場中外野全壘打牆距離是 400 呎、左右外野是 325 呎。工程於 2008 年 12 月 24 日動工,預計 2009 年底完工,完工後將成為北台灣首座國際標準棒球場。

二、中華職棒成立對社會的影響

(一)增加休閒活動選擇與增進社會教育的功能

1987 年 7 月 14 日,當時的總統蔣經國宣布取消箝制台灣人民自由長達 38 年之久的戒嚴令,禁錮已久的台灣社會一夕解放,政治局勢的改變,也改變了我 國經濟、外交、文化等層面的發展,從那一刻起台灣開始展現全然不同的政治與 社會面貌。就社會娛樂而言,民眾的選擇更為多元,不同的娛樂選擇也展現了民

眾不同的生活習慣。

1987 年 12 月 31 日「職棒推動委員會」成立,並於 1989 年 10 月 23 日正式 成立「中華職業棒球聯盟」,使我國民眾多了一項休閒娛樂可供選擇,民眾們透 過親自到球場觀看比賽,透過電視及廣播的播放欣賞,而平面媒體也報導比賽概 況、球星動向、球團的決策…等,職業棒球的成立提供了我們社會十九年來一項 重要的休閒遊憩活動。而職業運動是被認為具有社會控制和社會教育的功能,可 吸引眾多人口投入健康的休閒活動,減少犯罪的可能性68

對於職棒聯盟成立的宗旨,更可從中華職業棒球聯盟組織章程第三條中看出 中華職棒籌組之目的。

發展職業棒球運動,辦理地區性、全國性及國際性之職業棒球比 賽,提供國人正當休閒娛樂,藉以提高棒球技術水準,帶動全民體育,

加強國際職業棒球聯繫與活動,並提昇國人生活品質,進而健身強國為 宗旨。

由上可知,中職職棒的成立的目的,除了提高我國棒球水準外,最重要的因 素之一乃是為了提供國人正當之休閒娛樂,藉此帶動全民體育,提升國人的生活 水準,為社會教育帶來正面的效益。

(二)形成新的職業選項

根據「中華民國職業標準分類69」的說明當中對於職業的定義為,「職業指 個人所擔任之工作或職務,且須具有報酬、有繼續性、且為善良風俗所認可」。

政府為了因應人力規劃與統計分類之需要,於 1967 年首次研訂「中華民國行職 業標準分類與定義」,且歷經 1971、1975、1983、1987 年四次修訂

行政院主計處基於台灣經濟快速發展,職業結構迅速變遷,傳統職業分類已 不適用,於 1992 年新修定完成「中華民國職業標準分類」。修正結果總計分為 10 大類、37 中類、114 小類,394 種細類。職棒球員這項職業首度於這次修訂列 入。

職棒球員這項新興職業屬於第 3 大類「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第 39 中類

職棒球員這項新興職業屬於第 3 大類「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第 39 中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