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數位落差之定義與成因已述於前節內,本節旨在討論本研究之目的,亦即 在家庭的情境中,構成中高齡非職業婦女數位落差之因素,意欲了解中高齡非 職業婦女近用數位的情況以及數位機會高低,並試圖了解影響中高齡非職業婦 女近用數位程度高低的客觀與主觀因素。

本文意指之中高齡婦女乃為 40 歲-65 歲間的婦女,在數位落差的相關研究 當中均指出,年齡是影響數位落差很重要的因素。除了高齡造成的數位落差之 外,中高齡族群反而較容易為大眾所忽略,此中又以居住於都會區內的中高齡 婦女為首。其因之一是因為數位落差調查在施測時,普查對象多以上網族群為 主,忽略了其他無法近用數位設備或者是退用的族群。二來則是政府的數位落 差弭平政策制定上以所謂的非上網族群為主,過於著重於測量數位落差的表面 數據,反倒忽略了在數據背後,數位機會低且發聲機會同樣不高的族群們,這 一類族群是隱藏在沒有數位落差背後的數位弱勢者(方念萱,2003),亦可稱其 為數位落差中失落的一群,中高齡的家庭主婦就屬於這種族群。一般來說,中 高齡婦女可能會因為工作之故接觸到電腦與網路,至於其他沒有工作經驗者,

則更可能被排擠在數位落差研究外;至於有工作經驗者,在結婚生子或是退休 之後退用網路的情況也是另外一種數位落差的成因,卻鮮見專文探討,已婚女 性的退用網路比例甚至高達 20.3%(林鶴玲、方念萱,2002)。按本研究鎖定之 研究對象的年齡為 40 歲以上,依照時間推估,他們多出生於二次世界大戰後嬰 兒潮,當時科技並不如現今發達,因此在求學的過程中沒有機會可以使用網路 與電腦,成年之後受到社會建構出的傳統性別角色影響,抗拒或被排擠在數位 化的潮流之外(林宇玲,2002;Richard, J. et al., 2005),間接造成了這個世代的 女性被數位落差吞沒,卻鮮為人知(方念萱,2003)。陳怡如(2007)在回顧台

灣既有的資訊政策後,發現中高齡人口因為缺乏從事資訊行為意願,變成台灣 資訊使用率無法提升的主要原因,而中高齡數位牆的情況可以從 97 與 98 年數 位落差調查報告中發現,如圖 6、7、8 所示,40 歲世代與 30 歲世代中有一段極 為明顯的落差,按照數位牆的定義可知,在 40 歲這個世代族群中的確有數位牆 的存在。以 98 年數位調查落差報告為例,40 歲以下的民眾使用電腦比率超過 92%,而 41-50 歲民眾使用電腦的比率驟降至 73.9%,顯見 40 歲的確是存在數位 落差的過渡時期。雖然 98 年與 99 年數位落差報告指出數位牆的年齡已經從 94 年的 42 歲提高到 50 歲,但是在統計數字中還是可以看出 30 歲與 40 歲間曾經 使用網路的人數比例驟降情況極為明顯,說明了 40 歲世代仍是數位落差的一條 劃分線,為此以 40 歲作為數位落差年齡的分水嶺。

圖  6    97 年各年齡層民眾電腦網路設備使用狀況

(97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08)

圖  7    98 年各年齡層民眾電腦網路設備使用狀況 

(資料來源:98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09)

  圖  8    98 年中高齡數位牆指標 

(資料來源:九十八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09) 

數位牆的情況到 99 年仍是一樣座落於 41-50 歲間,如圖 8,惟同年齡層中使用 電腦與網路民眾的比例較 98 年為高,像是電腦的使用率從 98 年的 73.9%提升 到 78.3%,而網路的使用率也從 67.3%提升到 70.0%,如表 2,可見數位牆的情 形的確是可以透過推廣教育來弭平的。

圖 9    99 年各年齡層民眾的電腦/網路設備使用狀況

(資料來源:99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10)

 

表    2    97-99 年間 41-50 歲使用電腦與網路設備比例

(作者自繪,資料來源:97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08;98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

2009;99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10)

年度 使用電腦民眾比例(%) 使用網路民眾比例(%)

97 年 73.0 64.2

98 年 73.9 67.3

99 年 78.3 70.0

根據研究顯示,除了年齡之外,女性相較於男性,會有較明顯的數位落差,

如:數位機會較低、性別角色影響等(Kennedy, Wellman & Klement , 2003)。雖 然近來有研究指出性別在數位落差中已不若過去有影響力,但是在傳統道德觀 念為主與性別角色之認定的影響之下,性別仍是造成數位落差的影響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97 年與 98 年的數位落差調查報告中也都提到了台灣目前性別數位 落差不但沒有縮減,反而有升高的趨勢,說明了性別仍是台灣社會中構成部分 女性無法學習、接觸或使用電腦與網路的原因。如表 3 所示,根據 98 年數位

落差調查報告指出,12 歲以上女性的電腦使用率少男性 3.9%,約為 44 萬人,

而曾經上網的比例則少了 4.2%,約 47 萬人,這個數據到了 99 年縮減為 3.3%,

然而仍然顯示出性別數位落差仍然存在的(98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09)。

 

表    3    98~99 年間兩性上網與使用電腦率之比較,筆者自繪

(資料來源:98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09;99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2010)

兩性上網率(%) 兩性使用電腦率(%)

男 女 男 女

98 年 72.5 69.2 76.9 74.3

99 年 67.9 65.5 74.6 70.7

除了數據面上的性別數位落差之外,在女性主義的科技研究學者們眼中,

科技始終來自於男性這個論點一直是討論的重點。女性主義與科技研究的關係,

始於 70 年代受左派運動影響而開始探討父權社會與科技型塑的關係,為傳統 的父權思想體系提供了一泉活水,如 Haraway 及 Harding 等人不斷提倡自我反 思的概念,對於 80 年代興起的現女性主義的科技研究影響極大。在 80 年代的 女性主義科技研究中主要有三大論點:

1.科技乃是性別關係運作下的產物:由於科技研發能力多掌握於男性手上,因 此在發展過程中會不斷受到性別關係的影響;

2.科技=男性特質乃是歷史及文化構連的結果:因為男性較為擅長數理學科,

與科技發展的本質相同,從歷史文化發展脈絡來看,整個過程都揉入了男性特 質;

3.兩性以不同的方式經驗科技:由於兩性面對與使用科技的方式不同,也會以

不同的方式經驗科技。

這三大論點都將科技視為男性特質的代表,並且以歷史與社會發展流變為推論 主軸,認為科技從產生、製造到發展規畫都是父權社會的象徵,女性在科技研 究過程中只能以被動的姿態接受男性所主導而發展出來的產物。不過在科技的 社會形塑一書中,Wajcman, J.與 Maclenzie, D.提出科技不僅是硬體,還包括了 知識形式與人類的活動與實踐。這樣的觀點使得女性主義者重新思考婦女與科 技之間的關係(林宇玲,2002)。進而開始探索兩性在經驗科技時的差異,這 一類的研究啟發了後續許多女性主義學者開始更深入研究兩性在使用與經驗 科技上究竟有哪些不同,無論是從學習脈絡、使用方式以及使用目的等等,均 是研究的方向。有許多研究的結果指出,受到歷史脈絡的影響,女性通常不會 被鼓勵近用科技,多以互動或協商等方式和他人接觸,男性則以線性與結構性 為主。在社會結構形塑的潛移默化下,不同性別角色有不同的社會期待,因此,

女性通常將科技視為一種工具,使用科技只是為了達成目的,像是與朋友、家 人溝通等等;而男性則將科技視為娛樂的一部分,除了聯絡感情之外,打電動 與聽音樂等等都可以讓男性覺得愉快而不會感到任何不自在(林宇玲,2002;

Joiner et al.,2005)。然而資訊科技的特點之一就是具有強烈的互動性,李孟壕

(2007)曾經提到「即使擁有相當的電腦設備與網路環境,也會因為將資訊科 技視為不同的工具、使用對象,而有不同的使用結果產生。」

由於兩性在使用與經驗科技上的不同,能夠吸引兩性利用科技的誘因也大 不相同,傳統社會中的女性自小所受到的社會期待原本就沒有將他們推向科技 的動力,成年之後所受到社會期待的重量更甚於以往,如:女性的義務就是家 庭的主要照護者以及生兒育女。因此,除非是受到其他動力驅使其近用科技,

否則根本沒有數位機會可言。此外,女性主義流派之一,社會建構論也曾提到,

由於教育因素使得女性傾向在面對科技時自我評價偏低,即便是接受過專業訓

練的女性,與同樣背景的男性相較之下,普遍都有自我科技評價偏低的情況。

Hargittai and Shafer 在 2006 年所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根據在紐澤西洲默瑟鎮

(Mercer County)隨機抽樣出的一百名網路使用者,研究者透過統整受試者自 評資訊素養能力與實際觀察受試者使用網際網路情況後發現,在這個男女比例 為 49:51 的樣本中,如果把年齡、教育程度與家庭收入控制不變,則沒有性 別數位落差的存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性別確實是大幅影響使用者自評資訊 素養的因素,尤其是女性特別容易出現低估自我資訊素養的情形,即便實際運 用資訊科技的能力並不如受試者預期的低,女性受試者卻容易因為接觸時間、

機會較少而影響自我科技能力的評價。由此可見,性別數位落差影響範圍從數 位機會開始,延伸到女性使用的時間、動機、機會,甚至是個人技巧與自我科 技評價等等,都會受到性別因素而和男性有所不同。

當特定族群同時具有性別與中高齡兩項因素時,其數位落差的程度是更為 明顯的。在兩性使用電腦與網路的比例上,可以從表 3、表 4、表 5 中發現 97 年到 99 年間,兩性使用電腦/網路的差異,有逐漸接近的趨勢,不過根據 99 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指出,在調查的 16,008 個家戶當中,將近五成(48.4%)

的家戶其家中成員有超過 40 歲但不會上網的女性家人,也就是平均每戶有 0.6

的家戶其家中成員有超過 40 歲但不會上網的女性家人,也就是平均每戶有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