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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雖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即正式納入大清版圖,但遠在北臺的竹塹地區(南自 中港溪北迄南崁溪一帶),卻遲至康熙五十年(1711)設塘添兵後,才有較具規模的拓墾 活動,但仍僅侷限於竹塹附近一帶。進入雍正朝後,由於海禁漸嚴,官府積極鼓勵開 墾、允許搬眷入台,設官增兵等,一系列的變革,使更多閩粵移民願意進入竹塹地區 墾荒。另一方面,由於自康熙到乾隆初年,熟番除必須繳納遠重於漢人的課餉外,更 必須時時提供各種勞役和供差,在重重的生活壓力下,熟番只好以杜賣草地荒埔來支 付沉重的課餉,被迫讓出大片可耕地,終使竹塹地區番界(土牛溝)以西的廣大草地,

在短短一、二十年間,幾落入漢業戶(墾戶)手中。101因此,竹塹地區的拓墾制度,除了 向社番贌地之外,大多由「有力之家,視其勢高而近溪澗淡水者,赴縣呈明四至,請 給墾單,召佃開墾」102。向官府申請墾照者,稱為墾戶。因墾戶請墾面積往往很大,

官府又限年報丈陞科,故墾戶大多招募佃戶自備工本承墾。為了更清楚釐清楊梅陰影 窩地區的拓墾背景與型態,本章將先借用施添福透過拓墾型態所提出的「清代竹塹地 區的三個人文地理區」103的劃分方式,探討漢人移墾楊梅地區的發展情形。

在漢人未移墾前,楊梅大部分地區屬於平埔族霄裡社的活動空間,主要為霄裡社 的狩獵區,104直至乾隆年間始有粵籍漢人大舉進墾。依施添福透過拓墾型態所提出的

「清代竹塹地區的三個人文地理區」的界定來看,乾隆 26 年(1761)所開挖的土牛界恰 經過楊梅地區的北部,土牛界以北為「漢墾區」,以南為「保留區」(圖 1-1)。楊梅地 區的開拓便在土牛界立的背景下逐漸發展。

101 施添福(1990)<清代竹塹地區的土牛溝和區域發展:一個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清代臺灣的地域 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新竹:新竹縣文化局,頁 82-83。

102 尹秦,<臺灣田糧利弊疏>,見陳培桂《淡水廳志》,臺灣文獻叢刊第一七二種,頁 163。

103 有關「清代竹塹地區的三個人文地理區」的說明詳見第一章中的文獻回顧。整理自施添福,〈清代 竹塹地區的土牛溝和區域發展-一個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 地理研究》(新竹,新竹縣文化局,2001),頁 65-116 。

104 盛清沂,〈新竹、桃園、苗栗三縣地區開闢史〉,《臺灣文獻》第三十一卷四期。

圖 4-6 清代漢墾區萃豐莊的的聚落分佈形態

資料來源:施添福(1992),<清代竹塹地區的聚落與發展>,收錄在《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 的歷史地理研究》,頁 189。

(一)拓墾組織與聚落的建立

楊梅地區較具規模的開墾,與雍正十三年(1735)福建泉州籍汪淇楚,及其股夥合 組「汪仰詹」墾號所設立的「萃豐莊」有關,雍正年間竹塹地區的拓墾大部分是屬於

「一紙呈請,至數百甲而不為限」的墾區莊方式,萃豐莊的請墾範圍便包括了清雍正 時期竹塹地區的大溪墘、蠔壳港、造船港、眩眩埔等處,105即現今竹北、新豐、湖口、

楊梅、新屋等地區。萃豐莊之北界迄楊梅大溪漘(或稱大溪墘)一帶(後稱水尾庄),

大致上位於土牛界以西、以北,即施添福所謂的「漢墾區」,楊梅地區包括頭湖、上 陰影窩、下陰影窩、員笨、伯公岡、三湖及上四湖一帶,皆屬萃豐莊墾區範圍(表 1-1)。

在萃豐莊的拓墾過程中可以發現,其最早莊主雖籍屬閩南的泉州府,但在日後的 拓墾過程中,顯然並沒有按照地緣的界限決定杜賣莊業的現象。其產業經營權幾經更 迭,最後實際掌管者只剩兩個家族,即居住於竹塹城內的閩籍殷戶陳源泰,和居住於 新庄仔的粵籍業戶徐熙拱。使得整個萃豐莊不但擁有來自閩南和粵東的墾佃,更有閩 粵兩籍的莊主。來自閩粵的移民,當帶著其原鄉特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技能進入萃豐 莊後,使萃豐莊境內閩粵兩籍居民及其村落的空間分布,出現極為明顯的集中現象(表 1-1),即閩籍主要分布於萃豐莊西畔沿海一帶,而粵籍則散居於東畔的內陸地區。106

其中,清代楊梅地區屬萃豐莊部份便位於莊業東畔範圍內。乾隆十八年(1753),

汪淇楚將其擁有萃豐莊的一半產業轉買予來自廣東陸豐的客籍業戶徐啟香,後來又將 莊業轉賣給其長兄徐啟順的長孫,徐立鵬的長子徐熙拱,其後徐家便一直沿用徐熙拱 為業戶名經營萃豐莊的一半莊業,直至光緒二十一年割臺時為止。107由於徐啟香當初 承買此份庄業時,並未明確訂界分管,結果就現有田園對半均分的結果,屬於徐家的 墾佃大部份分布靠近於作為番界的土牛溝,即萃豐莊莊業的東畔,當時仍舊存有大片 尚未開墾的青埔與荒埔。加上徐家族人聚集於紅毛港、新庄子一帶,屬於在地業戶,

除收租外,並實際參與墾荒工作,而與墾佃隨時保持密切的接觸。這些有利條件使徐

105 關於萃豐莊設立的正確年代多所,本文乃採施添福(1989)<清代竹塹地區的「墾區莊」:萃豐莊的 設立和演變>一文作為參考依據,收錄在《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頁 37-64。

106 同上註,頁 53。

107 同上註,頁 48-49。萃豐莊業之徐啟香部份業權移轉情形詳見附錄 3《乾隆四十年十一月 日立杜賣 盡絕根庄業》契字內容。

家在經營萃豐莊的產業上,能紮下根深蒂固的基礎,進而有效控管庄業達一百餘年。

如同孔邁榮(Myron Cohen)研究兩廣的客家與本地兩個不同祖籍人群之關係時所提 及:方言是鄉民/士紳二分法漢宗族組織以外,中國社會結構的第三個要素,是第三種

表 4-1 昭和元年(1926)楊梅地區臺灣在籍漢民族調查 灣在籍漢民族)鄉里別人口」,1972,頁 86-105。

(二)產業發展

表 4-2 二十世紀初楊梅地區水田與畑面積統計表

楊梅地區的溪流發源於區域內的台地或丘陵,即具有流短且流域狹小,水量少的 特性;並且「由於原來的上游河川改道,使得這些僅具有台地上排水作用的大小溪流,

無法提供農耕所需的用水。」114加上廣大的台地地形限制,也是缺乏水資源的地帶;

因此乾隆八年(1743),有廣東海豐人曾昆茂領導,協同番民合築「三七圳」,引自 社子溪水尾段溪水,興建灌溉社子溪南北岸,包括新竹新豐,及桃園新屋、楊梅等地 方的:

「於大溪漘南岸壘石截流西南行,溉溪南陂頭面、老厝、大竹圍、社子頂、下糠 榔子、笨子港等莊七百甲餘;水仍由大溪西行,沿溪引水溉溪北隘口寮、營盤下、紅 瓦厝、甲頭厝、赤牛稠、下莊子、崁頭厝等莊田三百甲。總計溪南田業得水七分,溪 北田業得水三分,故名三七圳。」115

三七圳大規模跨區域的水圳建築,就也成為楊梅地區的主要農墾水源。至乾隆六 十年(1795),楊梅地區農民又有鳩資集結,再將引自社子溪的「三七圳」延長之舉;

三七圳的延伸,使得灌溉區域擴大至上陰影窩、員笨等地方。然水源穩定與否亦影響 該圳機能之發揮,三七圳由於自然條件上的限制,使其機能性相對較低:

雖引大溪之水,其實大溪寬數十丈,來源無多,偶遇旱乾,泉溪枯竭,點滴俱無,

但見白石皓皓耳。有溪圳之名,而實半資雨水為功。116

因此,楊梅地區除了三七圳的修築外,小型埤塘的修築以補充不足的灌溉水源的 密集分布,更成為楊梅主要的地景。117由於開挖埤塘所牽涉之地域範圍有限,且所需 技術、資本、勞力單純而為民戶獨立可完成,因而成為台地上墾民普遍開鑿的水利設 施,特別是水資源缺乏的地區,更需仰賴埤塘以蓄積雨水灌溉。

114 施添福,〈清代臺灣竹塹地區的聚落發展和形態〉,《臺灣歷史上的土地問題》,頁 63-64。並參閱 林朝棨,《臺灣地形》,台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46 年,頁 285-293。

115 陳朝龍著、林文龍點校,《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卷三〈水利〉,頁 160。

116 同上註,頁 160-161。

117 富田芳郎指出:因台地紅土厚度大多介於 3 至 5 公尺之間,挖掘過深一但碰到紅土層下的礫石即無 法貯水,以致陴塘深度小,蓋在 2 到 3 公尺之間,貯水有限。轉引自施添福:〈清代臺灣竹塹地區的 聚落發展和形態〉,《臺灣歷史上的土地問題》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田野研究室論文集(1),台北:中 央研究院臺灣史田野研究室,1992,頁 84。

至於埤塘的修築方式,林朝棨曾指出:「於傾斜較低處建築一堤,即可蓄水,因 此地表坡度較大,池則小;反而地表坡度較小,池較大。並且此等水池均有一定方向 之延長,其長軸與等高線平行,池之深度亦近堤者深,離堤越遠則越淺,池之大小並 無定規,大者長達五百公尺以上,水池面積一畝大致可灌溉水田三畝。」118陳正祥則 認為:「因為地面緩斜,只需挖一點紅壤表土,在下坡逐一條土堤,即可留水成池,

方法簡便,不須多大的資本與勞力,平均每一水池約 0.68 公頃,平均每一公頃的溜池 可灌溉水田 2.9 公頃。」119埤塘主要是用來貯存地表水,以供灌溉之用,大多是利用 地面原始的坡度,在低處築堤。地表坡度愈大,圍的池塘愈小;坡度愈小,圍成的蓄 水池塘面積愈大。而且池塘的較長軸大都與等高線平行,池的深度也是愈近堤愈深。

此一陂塘的形態與分布特徵亦清楚地呈現在楊梅的地景上。簡言之,埤塘的修築必須 根據地表形態的差別,因地制宜構築而成的,所以埤塘大小參差不齊。

三七圳與埤塘的發展,顯見水利之於楊梅地區的農墾發展,水源取得的困難。除 受地形影響,河道短促、坡度陡峻,雨季容易洪水橫流,旱季則水枯流細,致使楊梅

三七圳與埤塘的發展,顯見水利之於楊梅地區的農墾發展,水源取得的困難。除 受地形影響,河道短促、坡度陡峻,雨季容易洪水橫流,旱季則水枯流細,致使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