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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陳東浩家族系表

陳思恭

東 秀

東 廉

東 元

東 浩

雲 振

雲 來

雲 富

雲 龍

12 世

13 世

14 世

雲龍

煥興 煥章

華松 華泰 華燮

華依 華泉 華新 華岳 登魁 登源盛隆登溪 登景登亮

登鈴 登樓 漢斗 漢台 漢日 漢坤 漢相 漢忠 漢祥 漢賜漢良 漢浮 漢昇朝德 朝發

阿郎 勝福

漢標 漢超

漢鈞

漢英 漢邦 漢錚 漢崇 漢儒

14 世

15 世

16 世

17 世

18 世 ( 大

房 )

雲富

雲來

煥井 煥榮 煥盛 煥烈

華揚 華信

華增

華雙 華慶 華謹

華海 林松登雲登秀 登財

( 三房 )

石輝

漢輝 漢英 建珍 建梅 建香

漢雄 漢金 漢欽

登旺

14 世

15 世

16 世

17 世

18 世

雲來

煥石 煥路

華立 華枝 華發

華春 登金 登富 登乾 登順 登和登房登乞 阿房 登龍 貴生漢坡 漢吉 漢堂 漢德漢寶 漢福 漢春 漢開 漢傳漢宏水雲銀妹 漢祥 永祿 永金 永台 永福

漢紅 健藏 雲國

( 三房 ) 雲振

貴勇

?

丁華

漢石

14 世

15 世

16 世

17 世

18 世 ( 四房

)

附錄二:陳丁漢家書(日治中期)

附錄三:陳東浩四子仝立之鬮書(道光十一年)

附錄四:蔡麟祥立杜賣田契(嘉慶十六年)

附錄五:林國寶立杜賣斷根田園埔地契(道光四年)

附錄六:陳雲龍派下之鬮書(咸豐八年)(大房)

附錄七:杜賣盡絕根庄業契(乾隆四十年)

立杜賣盡絕根庄業契人兄嫂范氏男福壽等,先年有承翁父遺下明買汪仰詹萃豐 莊眩眩埔、造船港、大溪墘、麻園、船頭等處庄業。一名眩眩埔,東至竹塹塘前憲 定界牌,直抵鳳山崎大路為界,西至海,南與王家庄業交界直抵西勢大路至海為界,

北至鳳山崎腳仰粟溪為界。一名造船港,東至往大路溪墘大為界,西至海,南至山 與貓兒錠郭家庄為界,北至大溪墘大溪為界,二處界址明白,其青熟埔地庄業與汪 仰詹各對半均分,併帶公館一座,經前報官堪明稅契陞科給示招墾在案。情因先年 范氏隨夫回籍,迨三十六年不幸夫身故,吾姑思氏寡子幼,臺地夫承翁父遺下庄業 難以管守,姑媳商議,祖鄉創業乏銀湊用不已,奉姑命母子渡臺,將此庄業托中杜 賣絕與夫伯弟立鵬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定著實,絕賣出庄價創銀七千五百兩紋 正,其銀即日仝中交范氏母子親收足訖,色色是現,併無債貨準折,其庄業無論熟 墾青埔一盡付與夫伯弟立鵬前去掌管收租完課,每年應完正供谷二百七十三石二斗 六升五合三勺,又帶完勻丁耗羨社租谷六十石,社課銀十兩正,各項完繳,係此庄 業一賣千休,寸土不留,永斷葛藤永遠為業,前去招佃耕墾,保此庄業。實係夫承 翁父明買遺下之業,,與房門兄弟叔姪各無干涉,並無上手來歷交加不明,亦無重 張典掛他人為礙等情,如有此等情係氏母子一力抵當,不干承買人之事。此業價已 敷足,各出心甘意愿,兩無逼勒,日後永無找贖,恐口無憑,立杜賣盡絕根庄業契 字一紙併二手買契、司單、歸契共四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收過契內創銀七千五百兩紋正定足訖再炤

在場男 徐福壽

徐福賜

為中人 龔孟招

在場親身父 范紹堯

在場見人夫伯兄 祥鵬

雲鵬

茂鵬

宗國

坤鵬

代筆人夫姪 熙潤

在場見人夫表姪 繆熙鰲

在場見人夫姪 熙振

茂瓊

在場見人夫姪孫 友慶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 日立杜賣盡絕根庄業契人范氏

附錄八:陳雲富派下鬮書(光緒二年)(二房)

附錄九:杜賣盡根水田埔地契(光緒三年)

附錄十:陳煥水派下鬮書(明治三十四年)(二房長子)

附錄十一:立持分杜賣盡根山埔水田契(光緒六年)(大房派下)

附錄十二:立持分杜賣盡根契(明治四十二年) (二房派下)

附錄十三:理由書(明治三十四年)(大房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