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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Delphi 調查問卷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第二次 Delphi 調查問卷結果分析與討論

本問卷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三日以限時掛號寄出十五份,在民國九十三年六 月二十日完成回收,樣本收回十四份,因為郵遞疏失流失一份,回收率百分之九 十三。

第二次 Delphi 調查問卷,包含「財力資源」、「人力資源」以及「物力資源」

三大面向、九個層面,共六十九項指標(刪去一個面向、十六項指標,同時新增 五項指標,詳請參見圖4-1)。本次問卷乃經由 Delphi專家成員所提供之建議彙整 而成,相較於第一次問卷,二者間之差異是,除了針對指標內容進行增修外,本 問卷亦填答專家個人與全部Delphi專家在第一次問卷中之反應情形(包含修正與 新增指標細項)。填答說明中請 Delphi專家小組成員針對調查問卷中的指標進行重 要性評分,評分方式採五點量表制,分別為1、2、3、4、5 共5 等第,由「1」

代表非常不重要,以迄「5」代表非常重要,數值愈大表示該指標重要性愈高。

圖4-1 我國教育財政指標架構圖(第二次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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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將 分 別 依 序 呈 現Delphi專 家小 組 成員 對 第 二次 調 查 問卷 的 意見,並 針對其意見進行修正:

一、各指標之意見統計表與修正表

首先於表4-4中呈現第二回Delphi問卷調查中全部的69項指標,其經過第一回 專家意見調查後,所統計出各項指標之標準差(SD)、平均數(M)與眾數(Mo),再 將「M≧4.0」之指標,因其已達初步共識而維持原貌予以保留;而「3.5≦M≦4.0」

之指標,則依據Delphi成員對指標之修正意見作修改;當「M≦3.5」且「SD≧

1.0」時,便將該項指標剔除。據此,再 呈 現 根 據 專 家 於 開 放 性 意見中之回饋,

針對指標內容或用語上之不適切,將修正後之指標條列於表4-5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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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 第二次 Delphi 調查問卷之意見統計表

指標編號 指標名稱

SD M Mo

Ⅰ.1.1 每生教育支出 0.00 5.00 5

Ⅰ.1.2 中小學每生教育支出中之教學、非教學支出 0.35 4.86 5

Ⅰ.1.3 高等教育每生教育支出中之教學、非教學、研究

與發展(R&D)支出 0.45 4.71 5

Ⅰ.1.4 各級教育支出分配比率與其註冊率之並列比較 0.88 3.93 4

Ⅰ.1.5 中小學累計之每生教育支出 0.67 4.21 4

Ⅰ.1.6 高等教育累計之每生教育支出 0.67 4.21 4

Ⅰ.1.7 每生教育支出占平均每人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 0.26 4.93 5

Ⅰ.1.8 各級教育支出之變遷指數 0.62 4.43 5

Ⅰ.1.9 各級每生教育支出之變遷指數 0.72 4.36 5

Ⅰ.1.10 各縣市每生教學支出之變異(Theil 係數) 0.49 4.57 5

Ⅰ.1.11 各縣市每生教學支出之變異(Theil 係數分配比

率) 0.49 4.57 5

Ⅰ.2.1 中小學、高等教育支出占 GDP 之比率 0.00 5.00 5

Ⅰ.2.2 各級教育支出占 GDP 比率 0.00 5.00 5

Ⅰ.2.3 中小學、高等教育支出之變遷指數 0.96 4.29 5

Ⅰ.2.4 教育總支出占 GDP 比率之變遷指數 0.49 4.38 4

Ⅰ.3.1 教育支出中的公部門、私人、公部門補助私人的

支出比率 0.62 4.43 5

Ⅰ.3.2 私人教育支出中的家庭、非家庭支出比率 0.76 4.00 4

Ⅰ.3.3 公部門、私人教育支出之變遷指數 0.82 4.43 5

Ⅰ.3.4 學前教育、中小學、高等教育支出中公部門、私

人、公部門補助私人的支出比率 0.58 4.23 4

Ⅰ.3.5 學前教育、中小學、高等教育中家庭、非家庭支

出占私人教育支出比率 0.86 4.21 4

Ⅰ.3.6 學前教育、中小學、高等教育中公部門、私人教

育支出之變遷指數 0.72 4.36 5

Ⅰ.3.7 公部門教育支出占教育總支出之比率 0.45 4.71 5

Ⅰ.3.8 公部門教育支出占教育總支出比率之變遷指數 0.48 4.6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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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 第二次 Delphi 調查問卷之意見統計表(續 1)

指標編號 指標名稱

SD M Mo

Ⅰ.4.1 公部門的中小學、高等教育支出占總公共支出比

率 0.45 4.71 5

Ⅰ.4.2 公部門的中小學、高等教育支出占 GDP 比率 0.48 4.64 5

Ⅰ.4.3 公部門、公部門直接補助私人、公部門間接補助

私人的教育支出分配比率 0.62 4.43 5

Ⅰ.4.4 中小學、高等教育中公部門、公部門直接補助私

人、公部門間接補助私人的教育支出分配比率 0.70 4.29 5

Ⅰ.4.5 中央、地方政府教育總支出占公共總支出比率 0.00 5.00 5

Ⅰ.4.6 中央、地方政府教育總支出占 GDP 比率 0.26 4.93 5

Ⅰ.5.1 高等教育全時制學生註冊比率 1.08 4.21 5

Ⅰ.5.2 公私立高等教育學生之年平均學費 0.67 4.21 4

Ⅰ.5.3 申請就學貸款之高等教育學生比率 0.45 4.71 5

Ⅰ.5.4 獲得獎助學金之高等教育學生比率 0.63 4.50 5

Ⅰ.5.5 獲就學貸款或獎助學金之高等教育學生比率 0.63 4.50 5

Ⅰ.5.6 依據學業進步作為發放獎助學金標準之頻率 0.82 3.57 4

Ⅰ.5.7 依據學生收入作為發放獎助學金標準之頻率 1.19 3.50 4

Ⅰ.5.8 依據父母或配偶之收入作為發放獎助學金標準

之頻率 0.64 4.08 4

Ⅰ.5.9 每年提供每生就學貸款總額度 0.61 4.36 4

Ⅰ.5.10 畢業時負擔就學貸款債務之學生比率 0.41 4.21 4

Ⅰ.5.11 畢業時每生平均負擔就學貸款債務金額 0.48 4.36 4

Ⅰ.5.12 應屆畢業生之就學貸款負債額與國內平均年薪

比值 0.64 4.08 4

Ⅰ.5.13 公部門對高等教育學校之直接補助占公部門教

育總支出比率 0.45 4.29 4

Ⅰ.5.14 公部門直接、間接補助高等教育學生私人支出之

金額占高等教育總補助之比率 0.35 4.14 4

Ⅰ.5.15 公部門對補助高等教育學生私人支出之金額占

GDP 比率 0.41 4.2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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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 第二次 Delphi 調查問卷之意見統計表(續 2)

指標編號 指標名稱

SD M Mo

Ⅰ.6.1 教學、非教學支出占 GDP 比率 0.50 4.50 4

Ⅰ.6.2 高等教育教學、非教學、R&D 支出占 GDP 比率 0.49 4.57 5

Ⅰ.6.3 經常門、資本門占教育總支出支出比率 0.41 4.79 5

Ⅰ.6.4 人事費占經常門支出比率 0.61 4.69 5

Ⅰ.7.1 不同規模的公私立國中小學學校教育效能 1.05 4.23 4

Ⅱ.1.1 平均班級大小 0.45 4.71 5

Ⅱ.1.2 生師比 0.41 4.79 5

Ⅱ.1.3 各級學生人數之變遷指數 0.94 4.21 5

Ⅱ.1.4 每校專業人力數 0.65 4.00 4

Ⅱ.1.5 每生享有專業人力比 0.65 4.00 4

Ⅱ.1.6 擁有專業人力之學校比 1.17 3.64 4

Ⅱ.1.7 擁有全職專業人力之學校比 1.11 3.64 4

Ⅱ.2.1 教師薪資起薪、15 年資薪資、最頂階薪資 0.86 4.21 4

Ⅱ.2.2 教師薪資在國內薪資之等級 0.56 4.21 4

Ⅱ.2.3 教師間最大薪資差倍數 0.65 4.00 4

Ⅱ.2.4 教師由起薪升至最頂階薪資所需之年限 0.94 3.79 4

Ⅱ.2.5 15 年資教師之平均教學時薪 0.94 3.79 4

Ⅱ.2.6 中小學教師平均教學時薪比 0.99 3.86 4

Ⅱ.2.7 教師薪資變化指數 1.06 3.86 4

Ⅲ.1 每生平均校地面積 0.74 4.14 4

Ⅲ.2 每生擁有之運動場館地面積 0.52 3.86 4

Ⅲ.3 每平方公里各級學校數 0.72 3.64 3

Ⅲ.4 每千人口之各級學校數 1.04 3.90 5

Ⅲ.5 每生平均圖書數 0.72 4.36 5

Ⅲ.6 每生擁有之電腦數 0.62 4.5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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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結

(一) 第二次所寄出的 Delphi 問卷,乃研究者參考第一次 Delphi 問卷結果後修 改所得,其中包含「財力資源」、「人力資源」、「物力資源」三個面向、

九個層面,共六十九項指標。由專家小組填答情形發現,除指標Ⅰ.5.7「依 據學生收入作為發放獎助學金標準之頻率」1 項指標因「M≦3.5」且「SD

≧1.0」而刪除外;其餘指標大多「M≧4.0」,則視其已達專家共識而維持指 標原貌予以保留;再參照專家建議修正「3.5≦M≦4.0」之指標(詳見表 4-5), 顯示出 Delphi 專家對本問卷建構之我國教育財政指標多表示認同。此外,因 指標Ⅲ.3「每平方公里各級學校數」與指標Ⅲ.4 概念雷同而依專家建議刪去 指標Ⅲ.3 直接以指標Ⅲ.4 取代之。

(二) 考量專家所反映之意見,第二次問卷再刪去 2 項指標,因此整體總計為 67 項指標。待上述部分修正完畢,經指導教授核可後,統整為本研究初步 建構之我國教育財政指標。

(三) 針對本次刪除之指標Ⅰ.5.7「依據學生收入作為發放獎助學金標準之頻 率」,主因專家認為學生的收入並不多,迥異於美國回流教育的盛行,臺灣 高等教育學生中的在職身份者比率未若美國為高,因之若將本指標直接適用 於臺灣,恐有不適之處,因之不如刪去,直接以修正後的指標Ⅰ.5.8「依據

『家庭收入』作為發放獎助學金標準之頻率」一項作為了解獎學金發放的依 據即可,將原指標Ⅰ.5.8 中的「父母或配偶之收入」部分整合為「家庭收入」。

(四) 另外,特別值得討論的是,經過兩次 Delphi 問卷調查後,有 4 項指標 已經完全達成共識,M 為 5 且 SD 為 0,全體專家一致認可這 4 項指標為最 重要之教育財政指標,茲詳列如下:指標Ⅰ.1.1「每生教育支出」、指標Ⅰ.2.1

「中小學、高等教育支出占 GDP 之比率」、指標Ⅰ.2.2「各級教育支出占 GDP 比率」以及指標Ⅰ.4.5「中央、地方政府教育總支出占公共總支出比 率」。將這 4 項指標對照第二章中的文獻歸納結果,發現果然與學理分析一 致:「每生教育支出」與「各級教育支出占 GDP 比率」為國內外皆使用之 重要指標,而「中央、地方政府教育總支出占公共總支出比率」一項亦為國 內指標所特重者,符合本研究選取國內專家進行 Delphi 調查之取向,看出 國內學者相較於國外,的確偏好利用指標「中央、地方政府教育總支出占公 共總支出比率」進行對國內各級地方單位分攤教育支出公平性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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