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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的條件

人除了身體,還有心靈。對胡塞爾來說,心靈也具有物質性,它和身體有關,

經驗為心靈打開,使具有「無始無終的生活經驗之流」(Ideas II, p.92),之所以「無 始」,在於有一部分是「在我們的內知覺(內省)中已經知道的」;之所以「無終」, 在於有另一部分是「在內在的記憶、內在的自由幻想,以及內在想像的再現之 中」。(Ideas II, p.92)

必須正名的是,胡塞爾所指的生活經驗之流,其實就是意識之流,其中包括 感覺、知覺、記憶、感受、感情等,並且它不只是一條單一的生活經驗之流,還 是和其他人的生活經驗綁在一起、交織在一起的。胡塞爾認為,他人的生活經驗 雖然不會和我的一致,但在直觀中仍能夠平等地為我所把握,其中涉及自我概念 (ego concepts)的領域,也就是靈魂。靈魂並非純粹或超驗自我,而是真實心靈的 自我(real psychic Ego),並且「經驗主體附屬於靈魂,靈魂被形構為綁在或交纏 在身體真實性之中的真實性」。(Ideas II, p.93)也就是說,這裡的我是「作為人的 我」(I as man)的概念。(Ideas II, §21)

首先,「作為人的我」是指第一人稱具有位格的我,「我感知、我判斷、我感 覺、我願意」等等。(Ideas II, p.93)當一個人自稱「我」時,是把自己當成一個「整 全的」(whole)人,包括身體和靈魂。(Ideas II, p.94)「可以很適當地說:我不是我 的身體,但我有我的身體;我不是一個靈魂,但我有一個靈魂。」(Ideas II, p.94) 就此,靈魂和身體不是一個整全的人可以拆開來的兩個實在性之外部接合,而像 是「最密切地交織,並且以某種方式,相互穿透」(Ideas II, p.94 )的狀態與特性。

其次,胡塞爾認為,「心靈具有優位性,且本質地決定自我的概念」;(Ideas II, p.94 ) 他還說:「所有具有身體的,都可以被假設為心靈的含義。因而,甚至從一開始,

身體就不是現象地靈魂的載體(bearer of a soul)。」(Ideas II, p.96 )他的意思大約 是,身體無法脫離靈魂,沒有靈魂的身體只是一具不再能稱「我」的死屍;然而,

靈魂必定有「身體」,甚至鬼也必須有鬼的身體,當然這裡指的不是物質事物般 的身體。

如此談論人,談論心靈,像是把它們當成對象來認識。確實,當胡塞爾這麼 談論時,已預設了一個普全的,在人的心靈之上的我的靈魂,這個靈魂或可稱為 純粹自我,「作為人的我」只是它的其中一部分。所以胡塞爾說:

如果自我從實際被經驗的真實對象出發,那麼就不只是周遭的事物

(被形構為背景的事物,實際顯現的或只是顯化的事物),還是屬 於我的、純粹自我的全部的「世界」,周圍的世界,這個全部的世 界有全部的內容,它仍不被我所知,卻被我所經驗,且其中包括作 為人的我…我作為人,是純粹自我的事實周遭世界的內容的一部 分,作為人的我還是意向性的中心,且完成那個意向性。(Ideas II, p.109)

當事物是在時空中,每件我所經驗的事物,被我所形構,不論它如何的具有 多樣與無限性,仍被形構為同一,使與統覺的結果一致。我作為人的經驗自我,

在顯現中,也是在時空的世界,作為現象─真實中心的一員;然而,這個作為人 的我,也會是作為人的他。他人的純粹自我及其伴隨的經驗,便成為一個和我一 樣的人;因此,在意識之流中,我安置了許多他人,也就是安置了許多的自我。

(Ideas II, p.110)

胡塞爾談到「被形構為超越客體的真實自我,以及在內在性中作為被給予的 純粹自我」(Ideas II, §28)時,指真實的諸自我,只是意向的諸統一體,且這些被 形構為諸統一體的自我,不只在純粹自我與意識流多樣性顯現的關係中,還在互 為主體的關係中。(Ideas II, pp.110-11)他提到,這些作為人的諸自我,有如個別

分離的單子,它們在多樣性的關係中,「藉由相互的移情,被統一進入一個連結,

這個連結形構互為主體的對象性。」(Ideas II, p.111)據此,互為主體性是單子的 互為主體性,也是作為人的我的互為主體性。

二、人的態度

人的態度(personalistic attitudes)10,是相對於自然主義(naturalistic attitude)

態度來說的。(Ideas II, §49)當採取自然主義態度,我們所面對的他人,會是「人 類學的或更一般的動物學的客體」,或稱「物理的─心理的客體」。(Ideas II, p.182) 在此態度下,不論我和他人都被當成「有機的身體、自然的對象,以及與自然科 學相關的論題」。(Ideas II, p183)胡塞爾批評採取這種態度的人,「有載眼罩的習 慣,作為一個研究者,他所看到的都是『自然』」。(Ideas II, p. 182)這裡的「自然」,

當然不是自然態度的自然,而是自然主義態度的「自然」。自然態度不外就是一 般人對事物的直接經驗所採取的態度,「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便是自然態度,

這中間當然也會有成見、有信念,因為自身涉入其中;但它基本上並非理論建構 式的自然主義態度,也不是第二章所談的,跳出來看自己的超驗態度。

人的態度,不但是自然態度,且是「完全自然的、非人為的態度」(Ideas II, p.182);對胡塞爾來說,自然主義態度反而才是人為的態度。

人的態度既然也是自然態度的一種,就不是超驗態度,它沒有超驗態度的絕 對高度;但卻又比一般的自然態度高一些。當採取人的態度理解他人時,「或多 或少是以一種高位的思考看待對方,且或許是以感情與意志的模式關涉到對 方」。(Ideas II, p.181)當採取人的態度時,人們是把自己放在與他人溝通的關係

10 Person 是個人的意思,有譯為「人格」或「位格」,「人格」像是中文的「人的品格」,「位格」

又看不出有「人」。本文採取游淙祺教授的譯法,統一翻譯為「人」,使有別於心理學的「人格」、

神學的「位格」。(參見游淙祺,「現象學心理學與超驗現象學:從胡塞爾的脈絡來看」,《應用心 理研究》第29 期,2006,頁 35-52。)

中,和他人交談、通信等等;而這個關係之所以能夠建立起來,在於「主體和他 的周遭世界之間都有一個位置,所有這些都建立在人們『知道』自己和伙伴的關 係,也『知道』彼此所共同擁有的周遭世界。」(Ideas II, p.182)然而,這個世界 不只是一般物質自然的世界,還是用具、藝術、文學、宗教、政治所集合而成的 人文世界;亦即,一個充滿意義的世界,且在此世界中:

在對人的依賴上,我們不只是把他人當作個別的人,還把他人當作 社群中的一份子…理解人為真實的個體,是被這種依存所決定。

(Ideas II, p.141)

但是,胡塞爾在此所談的人的態度之重點,不是擺在人際交往的倫理關係 上;而是把人的態度視為「人文科學態度」(attitude of the human sciences)(Ideas II, p.204),和自然科學一樣,都應該符合追求客觀的科學態度,使達到現象學作為

「嚴格科學」的要求。據此,人文科學態度仍是把人文科學當成研究對象。所不 同的是,自然科學把世界的一切(包括人文科學)化約為自然存在;然而,當採 取人文科學態度時,「科學會貢獻給精神」(Ideas II, p.204),並且更重視人的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胡塞爾強調,當採取反思,也就是超驗態度,人們便能夠「毫 不費力氣的,從一個態度到另一個態度,從自然主義到人的態度、從自然科學到 人文科學,不斷地滑動」。(Ideas II, p.180)顯然,在《觀念二》中,胡塞爾已為超 驗態度的首要地位,埋下伏筆。必須補充說明的是,胡塞爾所指的「毫不費力氣」, 應非成就超驗態度的不費力氣,而是有了超驗態度以後便可以不費力氣,兩者之 間有很大的差別。

三、人作為周遭世界的中心

在一般的自然態度中,是以身體作為定位的中心,身體和周遭世界的關係,

比較是屬於知覺層面、空間上的關係;在人的態度中,則是以人作為周遭世界的 中心,以人的態度出發,人和周遭世界的關係,是意義構成的關係。以身體為中 心,周遭世界是自然世界;以人為中心,周遭世界成了以自然世界為基礎的人文 世界。

問題來了,我有以我這個人為中心的周遭世界,他人也有以他人為中心的周 遭世界,有多少他人就有多少中心,不同的「中心」,論理上應該有不同的周遭 世界,又怎麼會是處在同一個周遭世界呢?胡塞爾說法是:「作為人,我是周遭 世界的主體…而其他每個人也都有屬於他們的周遭世界;同時在多數人的相互溝 通中,也有一個共通的周遭世界。」(Ideas II, p.185)這就好比每個人都有以自己 為中心的「小世界」,在無窮的「小世界」中,還有一個相互溝通的「大世界」,

後者作為溝通的平台,「是在人的行為中被其他人所接受的世界」,也是「為意識 而存在的世界」,並且「人的自我在行為中『關係』到這個世界」。(Ideas II, p.185)

不過,這裡談的「關係」,並非對他人認識上的直接關係,而是透過周遭世 界的人文事物,所給出間接的關係。人文事物作為溝通的物件,不是靠感官知覺 的同一性,使有溝通的可能;而是靠事物所給出的意義,其中一部分涉及事物的 實用性。胡塞爾舉例,我把煤炭當成燃料使用,其他人如果也有用煤炭生火的經 驗,便會像我一樣理解煤炭的作用,並且要求一種「互為主體的使用─價值」

(intersubjective use-value),這在社會的連接中,是「被領會的、有價值的、對人 們有用的」。(Ideas II, p.188)

人文世界不是只有「日用品」,還有較高層的客觀化對象(Objectivations),這 種對象,可以經由動機(motivation)的移轉,被人們所理解。(Ideas II, p.188)不同 於在自然世界中,身體與物理對象之間關係,是靠神精系統的刺激(Stimuli)而促 成;人與人文對象之間所依賴的是「動機關係」(relation of motivation) (Ideas II, p.189),這種關係是「被經驗的,被思考的,或以某些其他方式被意向的」(Ideas

II, p.189),人們可以用描述的方式,形構出人文對象的價值,並一再地以「動機 態度」或「實踐態度」,轉化它們,「和它們玩在一起」,在「作品」中認出它的 美麗。(Ideas II, p.189)胡塞爾舉例,我們說小提琴的樣子很美,絕不只是光靠它 的外觀,給出這樣的印象,還是由於小提琴所引發的音樂、藝術等的動機。(Ideas II, p.186)

逐漸地,有意無意地,胡塞爾似乎引導他的一部分後繼者(例如梅洛龐蒂),

走向藝術領域。在《觀念二》稍後的篇章中,在談論「動機引發作為精神世界的

走向藝術領域。在《觀念二》稍後的篇章中,在談論「動機引發作為精神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