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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方案

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是我國科技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方 針的具體體現。為了全面貫徹黨的十五大關於“要建立一整套有利於人才培養和使用的 激勵機制”的精神,有效實施《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建立和完善國家科技創新評價 體系,推進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關於深化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

自1978 年 3 月全國科學大會以來,我國恢復和重建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制度。科 學技術獎勵工作對鼓勵廣大科技人員的創造熱情,促進拔尖人才的脫穎而出和學科帶頭 人的茁壯成長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已經成為國家對科學技術發展實施 宏觀調控的有力杠杆。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原有的科學技術獎勵制度面臨新情況、新問 題。一是獎勵專案過多,獲獎專案質量有所下降,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作用相對 削弱。二是缺少具有權威的最高獎項,在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方面缺乏力度。三是獎勵 專案與經濟、社會發展脫節,促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高科技產業化的導向作用不強。

四是部門、地方和境內外社會力量重複設獎,獎勵名目多與亂的現象比較嚴重。為此,

要通過改革,認真貫徹實施《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獎勵的重要調 控和導向作用,促進我國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健康發展。

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鼓勵創新,鼓勵攀登科學技術高峰,建立和 完善人才培養和使用的激勵機制,促進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結合,

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加速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貫徹實施。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全面貫徹實施《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調整獎項設置、獎 勵力度、評價標準和評審辦法等,加強對部門、地方和社會各種科學技術獎勵的管理和 指導,全面推進我國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二、改革獎項設置,調整獎勵結構 (一)設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為提升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莊嚴性和權威性,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自 1999 年起,設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作為我國科學技術的最高獎項,按照少而精的原 則,重獎優秀拔尖的科技人才,鼓勵廣大科技人員攀登科學技術高峰、獻身科教興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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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授予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 中有卓越建樹的科學技術工作者;或者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 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科學技術工作者。授予人數每年不超過2 名。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第二十條,經國務院批准,規定: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個人獎金數額為500 萬元。其中,50 萬元屬獲獎者個人所得,用於改善生活條件;450 萬元由獲獎者自主選題,用作科學研究經費。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報請國家主席簽署並頒發證書和獎金。

(二)完善國家級四大科學技術獎。

國家級四大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 步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這次改革,要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 例》的規定,調整獎項內部結構,完善評審機制,強化政策導向。為切實貫徹少而精的 原則,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只設一、二等獎。每年 獲獎項目總數從原有的800 多項減少到不超過 400 項。各有關獎項調整的要點如下:

1.國家自然科學獎。

授予物件: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徵和規律,做出重大科 學發現的公民。

評審標準:向國際慣例靠攏,以其重大發現的科學水平、科學價值和在國內外權威 期刊發表的論文數及被引用數作為重要指標,評審中適時吸收國際學者參加。

2.國家技術發明獎。

授予物件: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公 民。

評審標準:進一步突出三點,一是與知識產權掛鈎,要求獲獎專案具有發明專利權、

電腦軟體版權、植物新品種權等,或者經評定具備取得相應知識產權的條件;二是要求 技術發明應在實施後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三是向戰略高技術發明適當傾斜。

3.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應用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

計畫、專案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鑒於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覆蓋面寬,

影響面大,政策導向性較強,各方面反映問題也較多。在這次改革中,要通過制定不同 的評審原則和辦法,使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政策導向更加明確,評價標準更加科學。

技術開發類獎項:授予物件為在實施技術開發專案中,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創新、科 學技術成果轉化,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公民、組織。以其取得的經濟效益、投入產出比、

市場佔有率以及知識作為生產力的要素參與分配的實績作為主要評審標準。

基礎公益類獎項:授予物件為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長期從事科技基礎性工作和 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經過實踐檢驗,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的公民、組織。以其做出 的貢獻和其科技成就對全社會科技進步的價值作為主要評審標準。

國家安全類獎項:授予對象為在實施國家安全專案中,為推進國防現代化建設、保 障國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學技術貢獻的公民、組織。以其科技創新水平和戰略重要性作為 主要評審標準。

重大工程類獎項:授予物件為在實施重大工程項目中,保障工程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的組織。以單位和集體的整體科技水平,團結協作,聯合攻關,解決大量複雜、關鍵技 術問題及重大工程是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作為主要評審標準。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重大工程類獎項只授予組織。對獲獎專案做出貢獻的公民,

由獲獎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在完成重大工程中做出科學發現、重大發明 的公民,可另行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授予為我國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下 列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1)同中國的公民或者組織合作研究、開發,取得重大科學技 術成果的;(2)向中國的公民或者組織傳授先進科學技術、培養人才,成效特別顯著的;

(3)為促進中國與外國的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做出重要貢獻的。這個獎項,主 要是榮譽獎。今後,逐步向設置雙邊、多邊科技合作獎的方向發展。

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由國務院頒發證書和獎 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由國務院頒發證書。

三、加強對部門、地方和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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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加強管理,解決部門、地方和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勵多與濫的問題。

要制定公平、公開、公正的評選規則,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嚴格規範推薦、提名、評 審、表決程式和活動,將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納入科學和法制的軌道。對國務院各部門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科學技術獎,要按照少而精的原則,大幅度精簡,

克服層層設獎造成的消極影響。

各地區、各部門要通力合作,集中力量辦好國家科學技術獎,保障其水平,擴大其 社會影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考慮成立地方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等組 織,注意發揮專業性、學科性仲介組織的作用,認真保障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工作的科學 性、公正性和權威性。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防、

國家安全的特殊情況,可以設立部級科學技術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 設立一項省級科學技術獎。除此之外,不再設獎。科學技術獎勵專案數量也要做大幅度 的精簡。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的規定,對已設立的 科學技術獎進行清理。

境內外組織和個人在我國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勵日漸增多。其絕大多數的指導思想和 主觀願望是好的,特別是境外愛國人士捐資設獎的義舉和支持國家科技強盛的熱情,應 當給予充分肯定和愛護。但由於管理和指導工作沒有及時跟上,一些社會上的科學技術 獎勵存在盲目性,缺少規範性。要本著“大力支持,積極引導,規範管理,有序運作”的 原則,因勢利導,建立必要的登記制度,促進其健康發展,使之成為國家科學技術獎勵 的有益補充。科技部將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的規定,制定具體辦法,歸口管 理和指導社會上的科學技術獎勵活動。

目前的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中還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問題。特別是在鑒定、推 薦、提名、評審過程中,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以至舉人唯親,弄虛作假,這些現 象雖然發生在少數單位、地方,但影響惡劣,腐蝕作用甚大。要廣泛開展科學道德教育,

目前的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中還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問題。特別是在鑒定、推 薦、提名、評審過程中,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以至舉人唯親,弄虛作假,這些現 象雖然發生在少數單位、地方,但影響惡劣,腐蝕作用甚大。要廣泛開展科學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