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交易成本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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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部分將針對本研究所欲探討之主題,進一步延伸到學術理論上的應用 面,而本研究主要在探討有關合板傢俱業者之創新經營模式的分析,因此在理論 上的應用大多圍繞在策略學的相關理論,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論、垂直整合、商 業經營模式等,相關探討將在下述逐一介紹其理論內涵以及與本研究之關連性。
第一節 交易成本理論 一、 交易成本緣起及定義
(一)交易成本的緣起
Coase(1937)發表一篇開創性的論文「廠商的本質」,在文中探討商存在的經 濟學意義,並且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來加以說明。隨後他又在另一篇文章「社會 成本問題」中正式提出他著名的「寇斯定理」( Coase Theorem )。Coase 提出的觀 念,補足了經濟學中的廠商理論、產權理論、與制度理論的不足,並因而開創了 一連串新的經濟學流派。
傳統經濟學在討論市場交易時,嚴重忽略交易行為本身也必須付出成本。在 社會成本問題一文中,Coase 提到:「為了進行一項市場交易,人們必須尋找他 願意與之進行交易的對象;告知交易對象與之進行交易的意願以及交易的條件;
進行議價並敲定價格;簽定契約;進行必要的檢驗以確定對方是否遵守契約上的 規定等等。」這些都是進行交易所必須付出的代價。狹義的交易成本,只包括了 每次交易時契約訂立與執行的成本,但是廣義的交易成本包括整個法律體系的建 立,習慣與習俗體系,社會的誠信風氣等等。因此,廣義的交易成本還可以被稱 為制度成本。
Coase 認為假定體制的運作並不需要任何成本(亦即交易成本等於零),無論財 產權如何歸屬,透過當事人之的談判,都會導致財富最大的結果,資源分配的效 率都會達到帕累多最適(Pareto optimality)狀況,在不損及任何人的利益的前提 下,雙方都可以獲得最大的滿足。換句話說,存在一個正的交易成本時,不同的 權利界定,會帶來不同效率的資源配置。因此,假設交易成本為零,只要產權確 定,無論權利界定給哪一方,結果都不會有所差別,資源都將會配置到最有效率 的地方。交易成本的大小因此成為決定制度優劣與其界限的最關鍵因素
Coase 認為交易成本乃是指為了實現一筆市場交易,必須知道與誰交易,誰 願意交易,以什麼條件進行議價、協議,起草契約,並負起檢查和確保契約條件 可以執行等所發生的成本,而廠商的出現可以減少的交易成本包括搜尋價格的成 本與協調和簽訂契約的成本。同時 Coase 在廠商的本質一文中提到,廠商最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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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se 的看法提出後,起初並沒有得到重視,直到 Williamson(1975)綜合 Coase 理 論及其他有關於交易與交易成本的相關文獻後,交易成本理論才開始受到重視。
Coase(1937)認為利用內部生產以獲得利益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從外邊採購會有 損失,所以 Williamson 從交易成本理論決定自製或外購(make or buy),其主要考 量點是相關成本比較(Williamson,1975;1985)。Coase(1937)是最早認知交易成本之 存在與重要性,並提出市場(market)與層級(hierarchy)之觀點和「利用內部生產以 獲得利益的主要原因是從外邊採購會有損失」的觀點,因此這兩種替代的統治結 構下,其間的差異主要便是交易成本之不同。
Williamson(1975;1985)結合 Coase 的理論和其他相關之交易與交易成本的文 獻,發展一套較完整的交易成本理論,以確認適合在廠商範疇內而非在市場內所 進行的各種交換行為之觀點來以釐清 Coase 的主張,使交易成本除了產品的生產 成本或市場價格外,尚有因經濟上的交換而產生的成本,其中交換所產生的成 本,便是交易雙方因協調、運作和任一方有投機行為所產生之成本。
Williamson 在 1991 年進一步提出混合組織(hybrid)的概念,因此 Williamson 主張經濟活動的成本與交易特性是息息相關,並將交易的特性與不同形式的統治 結構加以配合,以比較不同統治結構的交易成本。當市場失靈時,進而產生龐大 的交易成本,即市場的價格機制無法有效地配置資源時,將由廠商(firm)取代市場 (market);因此交易成本為廠商為何存在提供了有力的理由。
(二)交易成本的定義
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為人們在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商議、監督、及控管 等活動所需的成本。只要人們在一起工作,就會發生成本,在控制大家活動的過 程中產生交易成本。
當組織從事資源與資訊的交換時,交易成本就隨之而生。為了獲取所需的資 源,組織必須與其他組織互動,組織也必須能夠控制這些相互依賴的活動,不管 是共生互賴還是競爭互賴。依據交易成本理論(transaction cost theory),組織的目 標在於將環境中從事資源交易所產生的成本,以及將管理內部交易所發生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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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將 交 易 成 本 的 種 類 進 一 步 分 類 ,Williamson 分 別 於 1975 年 所 著 之
「Markets and Hierarchies 」 及 1985 年 所 著 之 「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Capitalism」兩書中進一步將交易成本理論歸納為事前成本(ex-ante)及事後成本 (ex-post),其中交易成本主要是起源於不完全契約所致,其中事前成本包括簽 約、談判、議價與搜尋成本,事後成本包括適應不良成本、交易後雙方為了修正 內容所產生的協商成本、解決雙方糾紛所建立之管理機制及執行所產生的成本,
以及確保契約承諾的成本,針對上述,本研究歸納事前及事後成本,並分別介紹 事前及事後成本的內涵。
1.事前成本 (1)資訊搜尋成本
買方與賣方任何交易都需要負擔搜尋資訊成本。如買方要留意未來供應商的資 訊,其中包括包括尋找市場上合適的交易對象、能夠提供優良品質的對象、能提 供價格便宜的廠商以及能夠提供商品或勞務之相關資訊等所須耗費的成本。
(2)契約成本
簡單而言即是指交易雙方在達成初步的協議後,為了將一些雙方共識的協議予以 書面化,所須花費的契約成本。
(3)協商成本
即指可能在有限理性及資訊不對稱等因素的影響下,尤其又是初期交易的雙方,
通常需要花費許多時間在一些細節的協商及談判上,故而此時由於雙方彼此的不 了解所須花費一連串的協調及溝通所須花的成本,稱為協商成本。
2.事後成本 (1)適應不良成本
在訂定契約後,由於交易雙方的有限理性,無法完全預知契約執行後的真實情 形,因此可能會造成適應不良等成本,此為執行契約的成本。此乃是指雙方在訂 立契約後,隨著時間的經過由於交易的一方對於當初所訂立的契約漸漸產生不能 適應之現象所產生的成本。
(2)監督成本
訂貨契約簽訂後,買方定期或非定期地檢視賣方是否依契約規定如期送貨、規格 是 否 符 合 、 以 及 安 全 性 與 其 他 條 款 , 所 花 費 在 事 後 控 制 所 產 生 的 監 督 成 本 (Dahlstrom & Nygaard,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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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執行契約成本
即指在訂立契約之後,由於交易雙方的有限理性,使得交易的一方無法預知交易 後的實際情況如何,再加上為了解決交易雙方之糾紛及爭執,所採取之相關做為 所產生的成本,此即稱之為執行契約的成本。
總結上述,本研究認為「交易成本」乃是指除廠商本身投入所衍生的一切生 產成本以外,尚包括隱含不見的管理及時間成本。例如:在市場上尋找合適交易 對象的搜尋成本、交易雙方協商、議價、締約的協調溝通成本以及事後的監督成 本與違約成本等。而當這些成本大到某一個程度之後,將進一步促使廠商以內部 交易的方式來取代市場交易,因此交易成本之大小往往是廠商決定要自製或外包 的主要決定因素。
二、影響交易成本之因素
Williamson(1975)及 Williamson(1985)指出,交易成本產生的主因包括 3 大因 素,即人性的因素、交易環境的因素及交易標的物因素;此外人性的因素又包括 有限理性(Boundary Rationality)、投機主義(Opportunism),而交易環境的因素則包 括環境之不確性(Uncertainty)、複雜性(Complexity)、少數交易者(Small Number Transaction)、資訊不對稱性(Information Asymmetric)與交易氣氛(Atmosphere);交 易標的物因素主要是指資產專屬性(asset specificity)、交易的不確定性及交易的頻 率。再者,有關人性的因素及交易環境因素的趨動並非是單一影響現象,而是兩 項因素會同時交互影響,進而產生市場失靈的現象。以下分別列舉說明之。
(一)人性的因素 1.有限理性(相對的)
有限理性乃是指人們對於環境資訊的處理、解讀、以及了解,事實上只具有 有限的能力。因為能力有限,或稱有限理性,當環境不確定性愈高,管理組織間 交易的困難度則愈大。Simon(1957)認為有限理性為人類在知識、遠見、技術與時 間上是有限制的,若與客觀行為所需能力比較起來,人在形成與解決複雜問題的 能力是相當有限的。
有限理性產生主要源於資訊的複雜性及不確定性,導致交易時並沒有足夠的 能力及時間去處接收、累積及處理所有的資訊,進而無法預知未來可能發生的情 況,所以個體在下經濟決策時,均有其不可避免的限制存在。因此有限理性會使 交易雙方無法於事前收集所有需要之資訊並加以處理,不但使成本存在,也導致 將來可能發生契約中所未規定事情,而讓交易雙方需負擔額外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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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機會主義
交易雙方均可能基於尋求自我利益(self-interest),而可能採取必要之策略行 為。Williamson(1985)指出機會主義乃是指決策的個體基於自利的考量,而採取欺 騙方式的一種策略行為。其進一步將投機主義分為兩種,其一是以故意隱瞞事 實,扭曲資訊來形成雙方資訊不對稱進而讓本身獲取最大的利益,其二則是提供
交易雙方均可能基於尋求自我利益(self-interest),而可能採取必要之策略行 為。Williamson(1985)指出機會主義乃是指決策的個體基於自利的考量,而採取欺 騙方式的一種策略行為。其進一步將投機主義分為兩種,其一是以故意隱瞞事 實,扭曲資訊來形成雙方資訊不對稱進而讓本身獲取最大的利益,其二則是提供